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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卷六

日知录 顾炎武 6677 2018-03-20
閽人寺人屬於冡宰,則內廷無亂政之人,九嬪世婦屬於冡宰,則后宮無盛色之事。大宰之於王不惟位之治國,而亦誨之齊家者也。自漢以來惟諸葛孔明為知此義。故其上表後主,謂宮中府中俱為一體,而宮中之事,事無大小?????,悉以諮攸之、禕、允三人。於是後主欲釆擇以充后宮,而終執不聽宦人黃皓。終允之世,位不過黃門丞,[1]蜀志董允傳。可以為行周禮之效矣。後之人君,以為此吾家事,而為之大臣者亦以為天子之家事,人臣不敢執而問也。其家之不正而何國之能理乎?魏楊阜為少府,上疏欲省宮人,乃召禦府吏問后宮人數。吏曰禁密不得宣露。阜怒杖吏一百,數之曰,國家不與九卿為密,反與小吏為密乎?然後知閽寺嬪御之係於天官。周公所以為後世慮至深遠也!

漢承秦制,有少府之官,中書謁?????者、黃門、鉤盾、尚方、禦府、永巷、內者、宦者,八官。令丞、諸僕射、署長、中黃門皆屬焉。然則奄寺之官猶隸於外廷也。 大宰 大司徒正月之吉,始和,布教於邦國都鄙。注云,周正月朔日。 [2]大宰注同。正歲令於教官,注云,夏正月朔日。 [3]凌人注同。州長,既以正月之言讀法,又以正歲讀法如初。注云,因此四時之正重申之。即此是古人三正並用之驗。逸周書周月解曰,亦越我周改正,以垂三統。至於敬授民時,巡狩烝享,猶自夏焉。正謂此也。 [4]如左氏桓公五年傳云,凡祀,啟蟄而郊,龍見而雩,始殺而嘗,閉蟄而烝之類是也。豳詩七月一篇之中凡言月者皆夏正,凡言日者皆周正,一之日觱發,二之日栗烈,三之日於耜。傳曰,一之日周正,二之日殷正月,三之日夏正月。

北史李業興傳,天平四年,使梁。梁武帝問,尚書正月上日受終文祖,此時何正?業興對曰,此夏正月。梁武帝問,何以得知?業興曰,案尚書中候運衡篇云,日月營始,故知夏正。又問堯時以前何月為正?業興對曰,自堯以上書典不載,實所不知。梁武又云,寅賓出日,即是正月,日中星鳥,以殷仲春,即是二月。此出堯典,何得云堯時不知用何正?業興對曰,雖三正不同,言時節者皆據夏時正月,周禮,仲春二月會男女之無夫家者。雖是周書,亦夏時堯之日月。亦當如此。 金鐸所以令軍中,木鐸所以令國中。此先王仁義之用也。一器之微而剛柔別焉,其可以識治民之道也與? 鼓吹軍中之樂也,非統軍之官不用,[5]陳蔡徵為吏部尚書,啟後主借鼓吹,後主謂所司曰,鼓吹軍樂,有功乃授。今則文官用之,[6]王世貞觚不觚錄,言先朝之製,惟總兵官列營始舉炮奏鼓吹。嘉靖後巡撫乃仿而行之。士庶人用之,僧道用之,金革之器遍於國中,而兵繇此起矣。 [7]晉書,司馬恬為御史中丞,值海西廢。簡文帝登阼,未解嚴。大司馬桓溫屯中堂,吹警角,恬奏劾溫大不敬,請科罪。今制雖授鉞遣將,亦不舉炮鼓吹。而士庶吉凶之禮及迎神賽會,反有鼓吹者。景泰六年,華陽王友揮遣千戶齎奏赴京,並買喇吧號笛銅鑼等物,奉劾切責,以為此行師之具,於王何用?當時遵守祖訓如此,以後法禁行弛,庶民皆得用矣。

後魏孝武永熙中,諸州鎮各給鼓吹。尋而高歡舉兵,魏分為二。唐自安史之亂,邊戍皆得用之,故杜甫詩云,萬方聲一概,吾道竟何之?粗厲之音形為亂象,先王之製所以軍容不入國也。 詩有瞽,箋雲,蕭編小竹管,如今賣餳[8]俗作糖。者所吹也。 [9]周禮小師注同。漢時賣餳止是吹竹,今則鳴金。 宮正 已成者謂之功,未竟者謂之緒。說文,緒絲端也。記曰,武王纘大王王季文王之緒。 膳夫 古之為禮以祭祖燕享,故六牲之掌特重,執豕於牢,稱公劉也。爾牲則具,美宣王也。至於鄰國相通,則葛伯不祀。湯使遺之牛羊。而衛戴公之廬於曹,齊桓歸之牛羊豕雞狗皆三百。其平日國君無故不殺牛,大夫無故不殺羊,士無故不殺犬豕,而用大牲則卜之,以求其吉。故左氏載齊國之製,公膳止於雙雞。而詩人言賓客之設不過兔首炰鱉之類。古人之重六牲也如此。自齊靈公伐萊,萊人使正輿子賂之,索馬牛皆百匹。而吳人徵魯百牢,始於貪求,終於暴殄。於是范蠡用其霸越之餘謀以畜五?,而澤中千足彘。得比封君。孳畜之權不在國而在民矣。

易曰,東鄰殺牛不如西鄰之禴祭。秦德公用三百牢於鄜畤,而王莽末年自天地六宗以下至諸小鬼神,凡千七百,所用三牲鳥獸三千餘種。後不能備,迺以雞當鶩雁,犬當麋鹿。 外饔 春饗孤子以像物之方生,秋饗耆老以像物之既成。然而國中之老者孤者多矣,不可以遍饗也。故國老庶老則饗之,而其他則養於國養於鄉而已。 [10]王制死事之孤則饗之,而其他則養幼少存諸孤而已。 [11]月令一以教孝,一以勸忠。先王一舉事而天道人倫備焉。此禮之所以為大也與。 古之時庸醫殺人,今之時庸醫不殺人,亦不活人,使其人在不死不活之間,其病日深而卒至於死。夫藥有君臣,人有強弱;有君臣則用有多少,有強弱則劑有半倍。多則專,專則其效速。倍則厚,厚則其力深。今之用藥者大抵雜泛而均停,既見之不明,而又治之不勇,病所以不能愈也。而世但以不殺人為賢,豈知古之上醫不能無失。周禮,醫師歲終稽其醫事以製其食。十全為上,十失一次之,十失二次之,十失三次之,十失四為下。是十失三四古人猶用之。而淳于意之對孝文尚謂時時失之,臣意不能全也。易曰,裕父之蠱,往見吝。奈何獨取夫裕蠱者?以為其人雖死,而不出於我之為。嗚呼!此張禹之所以亡漢,李林甫之所以亡唐也。 [12]朱文公與劉子澄書所論四君子湯,其意亦略似此。

唐書許??宗言,古之上醫惟是別脈,脈既精別,然後識病。夫病之與藥有正相當者,惟須單用一味,直攻彼病。藥力既純,病即立愈。今人不能別脈,莫識病源,以情臆度,多安藥味。譬之於獵,未知兔所,多發人馬,空地遮圍,冀有一人獲之。術亦疏矣。假令一藥偶然當病,他味相制,氣勢不行,所以難差,諒由於此。後漢書,華陀精於方藥,處齊不過數種。夫師之六五,任九二則吉,參以三四則兇。是故官多則亂,將多則敗。天下之事亦猶此矣。 大司徒 舜之命龍也曰,朕墍讒說殄行,震驚朕師,故大司徒以鄉八刑糾萬民。造言之刑,次於不孝不弟,而禁暴氏掌誅庶民之作言語而不信者。至於訛言莫懲而宗周滅矣。 世子齒於學,自後夔之教冑子而已然矣。師氏以三德教國子,保氏掌養國子以道,而教之六藝。而王世子不別置官,是世子之與國子齒也。是故諸子掌國子之倅,國有大事,則帥國子而致於太子。惟所用之非平日相習之深,焉能得其用乎?後世乃設東宮之官,而分其職秩。於是有內外宮朝之隔,而先王之意失矣。

死國事者之父,如史記平原君傳,李同戰死,封其父為李侯。後漢書獨行傳,小吏所輔扞賊代縣令死,除父奉為郎中。蜀志龐統傳,統為流矢所中卒,拜其父議郎,遷諫議大夫是也。若父子並為王臣,而特加恩遇。如光武之於伏隆,本朝之於張五典[13]天啟初,張銓以御史死邊,加其父五典至兵部尚書。又不可以常格論矣。 大宗伯以凶禮哀邦國之憂,其別有五,曰死亡、兇札、禍災、圍敗、寇亂。是古之所謂兇禮者,不但於死亡,而五服之外有非喪之喪者,緣是而起也。記曰,年不順成,天子素服,乘素車,食無樂。又曰,年不順成,君衣布搢本。周書曰,大荒,王麻衣以朝,朝中無採衣。此兇札之服也。司服大札大荒大災素服。注曰,大災,水火為害,君臣素服縞冠,若晉伯宗哭梁山之崩。春秋新宮災。三日哭,此禍災之服也。記曰,國亡大縣邑,公卿大夫士厭冠哭於太廟。又曰,軍有憂則素服哭於庫門之外。大司馬若師不功,則厭而奉主車。春秋傳,秦穆公敗於殽,素服郊次鄉師而哭。此圍敗之服也。 [14]呂氏春秋,公孫龍對趙惠王曰,今藺離石入秦,而王縞素出總。是戰國時猶行此禮。若夫曲禮,言士大夫去國,素衣素裳素冠(編者按,素冠二字據曲禮補。刻本不缺)。徹緣鞮屨,素篾乘髦馬。孟子言三月無君則吊,而季孫之會荀躒,練冠麻衣。此君臣之不幸而哀之者矣。秦姬之逆晉侯,免服衰絰。衛侯之念子鮮,稅服終身。此兄弟之不幸而哀之者矣。楚滅江而秦伯降服出次。越圍吳而趙孟降於喪食。此與國之不幸而哀之者矣。 [15]漢書高帝紀,秦王子嬰素車白馬。應邵曰,喪人之服。先王制服之方固非一端而已。記有之曰,無服之喪,以蓄萬邦。 [16]杜氏通典,以賑撫諸州水旱蟲災,勞問諸王疾苦,編於兇禮之首。

冡人,凡死於兵者不入兆域。注,戰敗無勇,投諸塋外以罰之。左氏趙簡子所謂桐棺三寸,不設屬闢。素車白馬無入於兆。而檀弓死而不弔者三,其一曰畏,亦此類也。 [17]莊子,戰而死者,其人之葬也,不以翣資。崔本作翣鍁。鍁音坎,謂先人墳墓也。若敝無存死,而齊侯三襚之,與之犀軒與直蓋,而親推之三。童汪踦死,而仲尼曰能執干戈以衛社稷,可無殤也。豈得以此一概?隋文帝仁壽元年詔曰,投生殉節,自古稱難。殞身王事,禮加二等。而世俗之徒不達大義,致命戎旅,不入兆域,虧孝子之意,傷人臣之心。興言念此,每深愍嘆。且入廟祭祀,並不廢闕,何至墳塋獨在其外。自今以後,戰亡之徒宜入墓域。可謂達古人之意。又考晉趙文子與叔譽觀乎九原,而有陽處父之葬。則得罪而見殺者亦未嘗不入兆域也。 [18]左傳襄公二十九年,齊人葬莊公於北郭。注引兵死不入兆域。

詩三百篇皆可以被之音而為之樂。自漢以下乃以其所賦五言之屬為徒詩,而其協於音者則為樂府。宋以下則其所謂樂府者亦但擬其辭而與徒詩無別。於是乎詩之與樂判然為二。不特樂亡而詩亦亡。 古人以樂從詩,今人以詩從樂。古人必先有詩而後以樂和之。舜命夔教冑子,詩言志,歌永言,聲依永,律和聲。是以登歌在上而堂上堂下之器應之。是之謂以樂從詩。 [19]宋國子丞王晉言,古者既作詩從而歌之,然後以聲律協和而成曲。自歷代至於本朝,雅樂皆先制樂章而後成譜。崇寧以後,乃先制譜後命辭。於是辭律不相諧協,且與俗樂無異。朱子曰,詩之作本言志而已。方其詩也,未有歌也。及其歌也,未有樂也。以聲依永,以律和聲。則樂乃為詩而作,非詩為樂而作也。詩出乎志者也。樂出乎詩者也。詩者其本,而樂者其末也。古之詩大抵出於中原諸國,其人有先王之風,諷誦之教。其心和,其辭不侈,而音節之間往往合於自然之律。楚辭以下即已不必盡諧。 [20]文心雕龍言楚辭韻訛實繁。降及魏晉,羌戎雜擾,方音遞變,南北各殊。故文人之作,多不可以協之音。而名為樂府,無以異於徒詩者矣。 [21]元稹言樂府等題,除鐃吹橫吹郊祀清商等詞。在樂志者,其餘木蘭仲卿四愁七哀之類,亦未必盡播於管弦也。人有不純,而五音十二律之傳於古者,至今不變。於是不得不以五音正人聲,而謂之以詩從樂。以詩從樂非古也,後世之失,不得已而為之也。

漢書武帝舉司馬相如等數十人,造為詩賦,略論律呂,以合八音之調,作十九章之歌。夫曰略論律呂以合八音之調,是以詩從樂也。後代樂章皆然。 安世房中歌十七章,郊祀歌十九章,皆郊廟之正樂,如三百篇之頌。其他諸詩所謂趙代秦楚之謳,如列國之風。 十九章司馬相如等所作,略論律呂,以合八音者也。趙代秦楚之謳,則有協有否。以李延年為協律都尉,釆其可協者以被之音也。 樂府中如清商清角之類,以聲名其詩也。如小垂手大垂手之類,以舞名其詩也。以聲名者必合於聲,以舞名者必合於舞。至唐而舞亡矣。至宋而聲亡矣。於是乎文章之傳盛而聲音之用微。然後徒詩興而樂廢矣。 歌者為詩,擊者拊者吹者為器,合而言之謂之樂。對詩而言,則所謂樂者八音,興於詩,立於禮,成於樂是也。分詩與樂言之也。專舉樂則詩在其中。吾自衛反魯然後樂正,雅頌各得其所是也,合詩與樂言之也。

鄉飲酒禮,工四人二瑟。注,二瑟二人鼓瑟。則二人歌也。古人琴瑟之用皆與歌並奏,故有一人歌一人鼓瑟者。若漢文帝使慎夫人鼓瑟,上自倚瑟而歌是也。 [22]師古曰,倚瑟即今之以歌合曲也。亦有自鼓而自歌。孔子之取瑟而歌是也。若乃衛靈公聽新聲於濮水之上,而使師延寫之,則但有曲而無歌。此後世徒琴之所由興也。 言詩者大率以聲音為末藝,不知古人之學自六藝始。孔子以遊藝為學之成。後人之學好高,以此為瞽師樂工之事,遂使三代之音不存於兩京,兩京之音不存於六代,而聲音之學遂為當今之絕藝。 七月流火,天文也,相其陰陽地理也。四矢反兮,射也。兩驂如舞,御也。止戈為武,皿蟲為蠱,書也。幹乘三去,亥有二首六身,數也。古之時人人知之,而今日遂為絕學。且曰藝而已矣,不知之無害也。此近代之儒所以自文其空疏也。 周禮大司樂注,此據十二辰之鬥建與日辰相配合,皆以陽律為之主,陰呂來合之。是以大師云掌六律六同以合陰陽之聲。黃鐘,子之氣也,十一月建焉而辰在星紀。大呂,醜之氣也,十二月建焉,而辰在玄枵。故奏黃鐘歌大呂以祀天神。 [23]今五行家言子與醜合。大蔟,寅之氣也,正月建焉,而辰在娵訾。應鐘,亥之氣也,十月建焉,而辰在析木,故奏大蔟,歌應鐘,以祀地祗。 [24]寅與亥合。南齊書禮志,太常丞何禋之議禮,孟春之月,擇元辰躬耕帝藉。鄭注云,元辰蓋郊後吉亥也。五行說十二辰為六合。寅與亥合,建寅月東耕,取月建與日辰合也。姑洗,辰之氣也,三月建焉,而辰在大樑。南呂,酉之氣也,八月建焉,而辰在壽星。故奏姑洗,歌南呂以祀四望。 [25]辰與酉合蕤賓,午之氣也,五月建焉,而辰在鶉首。林鍾,未之氣也,六月建焉,而辰在鶉火。故奏蕤賓歌函鐘[26]林鍾也以祭山川。 [27]午與未合仲呂,己之氣也,四月建焉,而辰在實沈。夷則,申之氣也,七月建焉,而辰在鶉尾。故奏夷則歌小呂[28]仲呂也以享先妣。 [29]巳與申合夾鍾,卯之氣也,二月建焉,而辰在降婁。無射,戌之氣也,九月建焉,而辰在大火。故奏無射歌夾鍾,以享先祖。 [30]卯與戌合太玄經所謂鬥振天而進,日違天而退,先王作樂以像天地,其必有以合之矣。 凡建國禁其淫聲過聲兇聲慢聲。兇聲如殷紂好為北鄙之聲,所謂亢厲而微末,以像殺伐之氣者也。注謂亡國之聲,若桑間濮上。此則一淫聲已該之矣。 大師 先王之製樂也,具五行之氣。夫水火不可得而用也。故寓火於金,寓水於石。鳧氏為鍾,火之至也。泗濱浮磬,水之精也。 [31]石生於土,而得夫水火之氣。火石多水石少,泗濱磬石得水之精者也,故浮。用天地之情以製器,是以五行備而八音諧矣。 土鼓樂之始也,陶匏祭之大也。二者之音非以悅耳,存其質也。國語伶州鳩曰,匏竹利制。又曰匏以宣之,瓦以讚之。今之大樂久無匏土二音。 [32]舊唐書音樂志,笙女媧氏造,列管於匏上,內簧其中。今之笙竽並以木代匏而漆之,無匏音矣。宋葉少蘊避暑錄話,大樂舊無匏土二音。笙以木刻其本,而不用匏。塤亦木為之。元史,匏以斑竹為之。而八音但有其六矣。熊氏謂匏音而亡清廉忠敬者之不多見。吾有感於其言。 [33]元熊朋來五經說曰,八首之有笙,宜以竹稱,而乃以匏稱,是所重在匏也。古者造笙必以曲沃之匏,汶陽之竹。漢太學槐市各持方物,列磬懸匏。八音之匏於卦為艮,於風為融,於氣為立春。匏音啾以立清,闕之則清廉者鮮矣。匏音正則人思敬.不正則忠敬者鮮矣。為禮樂之官者,尚申請而改正之。 司爟 有明火有國火,明火以陽燧取之於日,[34]司烜氏近於天也。故卜於祭用之。 [35]董氏大祝大司寇。國火取之五行之木,[36]司爟近於人也,故烹飪用之。 古人用火必取之於木,而復有四時五行之變。素問黃帝言壯火散氣,少火生氣,季春出火,貴其新者少火之義也。今人一切取之於石,其性猛烈而不宜人;疾疢之多,年壽之減,有自來矣! [37]詳見第三十卷介子推條。 邵氏學史曰,古有火正之官。語曰,鑽燧改火,此政之大者也。所謂光融天下者於是乎在。 [38]史記楚世家,重黎為帝嚳火正,能光融天下,命曰祝融。周禮司烜氏所掌,及春秋宋衛陳鄭所紀者,政皆在焉。今治水之官猶夫古也,而火獨缺焉。飲知擇水而烹不擇火,以祭以養謂之備物,可乎?或曰庭燎則有司矣。雖然此火之末也。 大司寇大軍旅蒞戮於社。注,社謂社主在軍者也。書甘誓,用命賞於祖,不用命戮於社。孔安國雲,天子親征必載遷廟之祖主及社主行。有功則賞祖主前,示不專也。不用命奔北者,則戮之於社主前。社主陰,陰主殺,親祖嚴社之義也。記曰,社所以神地之道,意古人以社為陰主,若其司刑殺之柄者。故祭勝國之社則士師為之屍。而王莽之將亡,赦城中囚徒授兵,殺豨飲其血。曰有不為新室者,社鬼記之。宋襄公季平子皆用人於社。而亡曹之夢亦曰立於社宮。宰我戰栗之對,有自來矣。 士師掌士之八成,七曰為邦朋。太公對武王,民有十大,而曰民有百里之譽,千里之交,六大也。又曰一家害一里,一里害諸侯,諸侯害天下。嗟乎!此太公之所以誅華士也。世衰道微,王綱弛於上,而私黨植於下,故箕子之陳洪範,必皇建其有極,而後庶民人無淫朋比德。 易泰之九二曰朋亡。渙之六四曰渙其群,元吉。莊子,文王寓政於臧丈人,而列士壞植散群。 荀悅論曰,言論者計薄厚而吐辭,選舉者度親疏而舉筆。苞苴盈於門庭。聘問交於道路,書記繁於公文,私務眾於官事,世之弊也。古今同之,可為太息者此矣! 坐而論道,謂之王公,王亦為六職之一也。未有無事而為人君者。故曰天子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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