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絲不掛地站在寬大的穿衣鏡前,面無表情地看著自己,看著這個叫貝拉的女人。
我看見了那條纏繞在男人身上的美女蛇。
她的眸子泛著光,微啟的唇充滿了飢渴,鼓囊囊的胸像矗立在風中的小小山巒,她的腳趾微微翹起,彷彿在向男人發出誘惑的召喚……
她是誰?
這個女人是誰?
我決定忘了這一切,我要忘了這一切。
要忘的,不僅是這個叫John的男人,而且是要斬斷愛情這根弦,把愛情這個字眼從此徹徹底底地遺忘掉。
我在心裡嘀咕:愛什麼愛啊,日後需要男人,拿來就用,用身體去盛滿片刻的歡愉就足夠了。
愛情是最折磨人的。
我為什麼一次一次要陷入進去呢?我為什麼就不能像林歌那樣保持平和的心靈和純淨的身體?為什麼不能? ?究竟是我的靈魂阻止不了我火熱的身子?還是我的身體阻攔不了我激越的靈魂? ?
我一絲不掛地站在寬大的穿衣鏡前,面無表情地看著自己,看著這個叫貝拉的女人。
我看見了那條纏繞在男人身上的美女蛇。
她的眸子泛著光,微啟的唇充滿了飢渴,鼓囊囊的胸像矗立在風中的小小山巒,她的腳趾微微翹起,彷彿在向男人發出誘惑的召喚……
她是誰?
這個女人是誰?
我一時回答不出,鏡子裡的女人,在那一刻是如此陌生,她肯定不是我,她只是一縷緊緊追隨著我的影子,我到哪兒,她就跟到哪兒,這會兒她看著我,正充滿邪惡地看著我,我不認識她,我真的不認識她,我驚恐萬分,臉部的肌肉在不斷地抽搐,我用雙手摀住了自己的臉龐,我不想看她。
我退回到床腳,隨後,無力地倒在了床塌上,天昏地暗的。
不知過了多久,我迷迷糊糊地感到有隻溫暖的大手按在我的額頭,感應到有一雙同樣溫暖的目光在深深地註視著我,我不想睜開眼睛,繼續神遊在飄忽的夢境中,“Bella,bella,”好像有誰在我的耳際輕喚著這個名字。
貝拉是誰呀,我怎麼不認識,是不是那個生來就是為了來愛世上男人們的女人?
“貝拉,聽我說,保留你自己感覺和感情的歷史,你就等於活了兩次,過去將會返回,而未來也就潛藏其中,孩子,別難受,過去將會返回的……”
“你是誰?我同樣不認識你。”
“我是Delacroix,你不記得了嗎?”
“誰?Delacroix?噢,我記起來了,我們神交許久了,你不就是十九世紀法國浪漫主義畫家德拉克魯瓦(Delacroix)嗎?我不下十幾次地臨摹過你的畫。你怎麼會來到我的身邊?”
“穿越時空,終於找到你了。”
“為什麼要找我?為什麼?”
“因為你是貝拉呀,你的筆不是詮釋了我的畫嗎?我們都是浪漫主義,都等於在世上活過兩次。”
“不,你弄錯了,我不是什麼貝拉,我根本不要成為什麼貝拉,我甚至討厭這個總處於意亂情迷之中的女人,我不是,我肯定不是什麼貝拉。”
“那,你是誰?你是誰呢??”
對啊!我是誰?我是誰呢?
我急得從床上一躍而起,在還沒有完全清醒過來的那一刻,我急切地要弄明白,自己究竟是誰?
當人們厭倦於周遭的紛擾,就會退回到自身,在面對自己的孤獨和良心的親密裡獲得安寧。但自己必須要弄清楚自己究竟是誰,這個世界很陌生,總不能陌生到連自己都搞不清自己是誰呢?
我的上帝,當我睜開眼睛,清楚自己已走出夢境時,我又一下子跌入了夢的隧道,我的床沿邊上正坐著John,這個天外來客,他憂傷地看著我……
救救我吧,我的神誌肯定要錯亂了,非錯亂不可。
夢境若真實,而真實卻如夢境。
我不堪這個現實,我馬上側過身去,倒頭蒙在被子裡。
直到John撲上來,在木屋的空氣中強烈地傳遞著他的氣息,他的聲音,他的體溫時,我的神誌才剛剛有些恢復過來。
我掙脫他,我一骨碌地起身,裹上睡衣,就勒令他立刻走。
“對不起,我說過,我再也不想見到你了,你給我走,馬上就走,聽見了嗎?”
“親愛的,你聽我解釋……”
“不必,你不必解釋,你走。如果你不走,那麼我走。”
那一刻,我不知從哪兒來的牛一般的力氣,我一把將他推向了門口,我好像不是在推一個男人似的,而是在死命地推走自己身上那種無盡的慾望,我正在向它挑戰,我正在向它抗爭,沒有什麼了不起的,愛情的意義是在生命大愛的意義之後的,而且,愛情對於我總是災難,生離死別,分分合合的,還不是因為它。我恨自己,從先前的極度的自戀到那一瞬間極度的自恨。為什麼我不能成為林歌,為什麼不能沒有男人,過上一些純淨單一的日子,為什麼呢?
我要成為林歌,她平靜的生活狀態是我所羨慕的,我不要男人,我只要音樂,我再也不希罕男人了。
“親愛的,聽我說,你……”
“滾開,我要你滾開,此生都別出現在我面前!我這一生與你們美國佬徹底了斷了……”我打開門,像推動巨石般使勁地把他推出去,隨後“呵嚓”一聲將門給反鎖了。
我重新回到床沿上,喘著粗氣,看到沙發旁還留著他的一隻包,就走過去將它放到門外,又“嘭地”一聲關上門,一付勝利者的酣暢。
我一頭扎進皺褶的被窩,心想,好奇怪,John怎麼老遠的又跑來挪威了,我們不是已經分手了嗎?他不是讓我自己去尋找自己的幸福嗎?
不知過了多久,我迷迷糊糊地從床上起來,我有點餓了,這才想起自己有一天多沒有吃東西了,於是,就打電話叫了一輛出租車來,想去餐廳飽餐一頓,我走出門時,那行李包仍在門口,卻沒有了John的踪影,我看見有一封信放在行李上,就隨手拿起信,坐上車走了。
我把信往包裡一塞,心想,還不是後悔了,請求原諒啦之類的話,不想看。
既然已經提出分手了,就分手吧,又不是小孩子的賭氣和開玩笑。
到了餐廳,我點了一杯紅酒和一塊16盎司牛排的套餐,我實在餓死了,我要好好飽餐一頓。
付費的時候,我打開包,拿出信用卡結賬,又看到了那封信,我在毫無意識下打開了:
親愛的,你好。
我要請求你的原諒,但如果你知道那天你來電話的時候,我正面臨的可能是第二天的坐牢,那麼我相信你就什麼都明白了。 (我對你的愛情只有我自己知道。)
其實,這幾個月來,我一直處在公司事務的糾纏紛擾中,(當然不是IBM公司,而是我們幾位朋友合夥在三年前創建的一個IT公司),心緒很不好,只是我一直沒有對你透露罷了。
科技股大跌,股東的相爭,高層的變動,最嚴重的是令公司的誠信遭疑等等,這一切,引發了幾場法律訴訟,其中更差點涉及到了刑事訴訟,由於911之後,我心情一直很不好,工作上確實有了一些很重大的疏忽,理應承擔責任。
上帝保佑,現在一切訴訟都是屬於商業或民事的了,那麼我肯定是不會坐牢了。
我已經感到生命所有的意義就是與你在一起,我不敢保證會贏了官司,但我會贏得生活。親愛的,原諒我,我那天這麼對你說話的時候,我的心比刀割還要痛,但我會補償你的,你等著,我會給你一個驚喜的,不用太久。
今晚我就睡在你的家門口,給你當守林人。我現在外出用餐去,也會你帶份好吃的回來的。
你永遠的農夫
還需要用語言來表達我的心情嗎?我幾乎是歡蹦著向路邊的出租車司機招手的,我要回家,快,快,我要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