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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不要讓他收到信

李碧華短篇小說選 李碧华 2763 2018-03-20
今年,施展遠的生活起了兩個重大的變化:——他找到工作。他的第一份工是在一家出版社當裝幀設計,為書本做包裝。 此外,近日樓價已止跌回升中,在灣仔開設服裝公司,專門接校服定單生意的爸爸。終於以樓換樓,買下這間比以前大上三百尺的單位。他們剛剛搬了家。 這些都是好開始。 爸爸雖說是校服大王,與好些學校長期合作超過二三十年,校長轉換了幾次,校服仍在他公司定做。但近年經濟萎縮,校服的顏色及款式沒以前講究,多是灰、白、藍這些,有些家長為了省錢,已改買成衣。有些原買兩套替換的,改買一套,情願洗得勤些。 幸好施展遠也自理工畢業了。家中負擔減輕。 這幾天他在趕三本《會考天書》,希望可在特價雙週推出,所以下班很晚。同事都回家了,他還在電腦上苦幹。

大概九時多,他在外面吃過飯,拖著疲累的身軀步上四樓。這是一幢六層高的唐樓。爸媽看中它樓底高,環境也不復雜。旺中帶靜。 施展遠上樓時,後面還有個女孩急著上來。速度比他快一點。但總是跟在後面。他稍放慢腳步,她仍在身後。 ——好像要問他一些什麼。 他以為她是住客。 “你收到信嗎?”但女孩在身後問:“不要碰那封信。不要看。” 他最初還不知是問自己。 回頭,向女孩道:“什麼信?” “哦——”那個穿校服的女孩才看清楚,遲緩地失望:“我認錯人了。你住四樓嗎?” 又喃喃:“你背後看來像他!” 他好奇:“什麼信?有什麼可以幫到你?” “你也住四樓?” “我們一家搬來不到一個月。”他說:“是不是上手住客的信?抑或你的信?”

“是我給他的信。”她一想:“這樣吧,如果你見到'黃志輝'的信,就留著,千萬不要給他!記住了,你把它還給我!” “好!我會留意。放心吧。” 施展遠見太晚了,便叫女孩回家做功課去。看來她一放學便來等,連校服也沒有換。 “我住附近的。” “咦?”他笑:“住附近也寄信?可以通電話或面談呀?” “——不,有些事情,寫出來,容易些。”這個看來十六七歲的女孩低下頭來。 “寫了又後悔?” 她苦笑。緩緩地渴睡地步下樓梯。還挨著牆,沒精打采忽地回過頭來,在黑暗中叮囑:“不要讓他收到信!” 一個星期過去,施展遠在信箱中沒見著“黃志輝”的信。 ——這中間其實有點“時間”上的荒謬,但一個人忙起來,便沒工夫察覺。

星期三早上,他趕著上班時,忽見那晚穿著校服的女孩,又在街上閒蕩——不是閒蕩,是在郵筒附近徘徊。她見到他,澀然一笑:“我等郵差。” 那個新式的郵筒,是綠和紫色的。上面寫上信箱編號,也有中英對照的“收信時間表”。星期一至五,收信時間是12:30和18:30.——還沒到郵差來取信回郵局處理分派的時間。 施展遠奇怪地問:“等郵差幹嘛?” “我要取回我的信。我不想寄出。”她堅決:“我等他來開郵筒。” “不用上課嗎?”他問:“你讀哪間學校?” “不告訴你!”她賣關子。 他留意到格子裙校服,圓領白上衣。還有蝴蝶結……。 “你快上班吧,遲到了。”“你要等上三個小時,不悶嗎?” “我習慣等。”呆滯地:“但不習慣這難看的顏色。以前的紅郵筒多漂亮,又有型。”

施展遠見小巴來了,匆匆跳上車道別。 ——這中間也有點“時間”上的荒謬,不過他擔心遲到,又擔心趕不了貨,便忘了此事。 這個星期天,他的舊同學要他做東請吃火鍋,因為五個人中他最快找到工作。後來他負責送周寶兒和李綺雯回家。他比較喜歡寶兒,打算在她生日時把小禮物和賀卡寄給她。 ——想起,對了,有些事情,寫出來,反而容易些。經過郵遞,有驚喜。 驀地見到寂靜的角落,明媚的燈光下,女孩劃了一根火柴,顫抖地企圖拋進郵筒中。火柴在“嚓——”一聲後閃了一朵紅花,照見她一臉淚水。 她想放火燒郵筒? 施展遠馬上跑過去,把火柴奪走踩熄。 “你不可以這樣的!”他斥責:“你會把所有的信全燒掉,這是犯法的!”

她垂淚,無限淒涼。令人心軟。 “你的信重要。”他把聲音放軟:“但人家也許有同樣重要的信等著寄出。” 也許是情書,也許是報平安的家書、道歉信、支票、律師信、文件、單據、活命錢……。太自私了! ——如果自己的卡片寄出了,無辜地被人燒掉,不能到達對方手中,而自己卻一無所知,天天期待回音,是否太冤枉了? 幾乎成為受苦人了。他勸她:“你要找信,為什麼不到郵局去查問?或者黃志輝已經收到信呢?” “不!”她臉色大變,歇斯底里:“不!我不會讓他收到信!我憎恨郵差!” 然後轉身,昏昏沉沉,漂泊前行,不知到何處去。在一家七十一便利店門前,消失了影踪。 他想:這種無心向學的學生,他的《會考天書》出版後,送給她也無用。只顧“天天”來找信……。又喝得醉醺醺似的。

不對,施展遠忽地疑惑:——“天天”?究竟那封給黃志輝的信,是已寄出了?抑或未派送?在寄出與派送之間,究竟是多長的時間?一下子他好像掉進謎圈中……。 祥叔是這區的郵差。他很敬業樂業,因為即使是數碼時代,通訊工具日新月異,近年的信件多是帳單、宣傳單張、公函……。 ,但,還是有人寫信的。 又,雖然很多行業已經由機械操作,但,逐家逐戶派信,給每個信箱“餵”進訊息的工作,還得經郵差人手。 施展遠傻傻地在大閘內,一排信箱前,等郵差。 他問:“四樓上手住客是不是黃志輝?” “我……不清楚。”祥叔迴避。 “三樓鄧太太說你在這區派信二十幾年,她叫我問你。”他纏住不放:“她說你最熟了,哪一家住哪些人,你怎會不清楚?”

又央他:“祥叔,請告訴我,我求求你!”稍頓:“有一個女孩——” “哦,是她。” 祥叔眼神有點變化。敦厚的郵差不擅長瞞騙。他記得誰同誰,他和她,上手下手,前因後果。 應該有二十年了吧,——但怎麼同這個焦灼好奇的年青人說呢? 二十年前,念中五的林秀菊,與同班的黃志輝因是街坊,相愛起來。那時社會風氣還沒今天開放,林秀菊當醫生的爸爸見女兒偷偷摸摸沉迷戀愛,成績一落千丈,不准二人交往。逼她轉校又逼他倆分手。 “後來我才知道,她寄了一封絕交信給他。” 手持信,投進郵筒,但仍緊捏不放。取出來,又硬著心腸寄出去……。 某一夜,黃志輝割腕放血自殺了。 他絕望地,把傷口割得很深,血冒湧而出,他一點也不知道疼,在同一處,又再狠狠割下去。血如浪,把那封絕交信浸得濕透,整張紙也沐浴在紅潮中,幾乎軟爛,手一拈,馬上溶散。 ——雖是鐵案如山,男孩心中它已化成恨海。

這封信,又怎能退呢? 兩天后,林秀菊知道了,偷了爸爸醫務所的安眠藥,兩瓶,全吞進肚子中。 她一定非常非常非常後悔,寄出那封絕交信……。她一廂情願地要用盡一切努力,把它毀滅,——只要他收不到,歷史就改寫了? 安眠藥吃多了,她變成一隻迷惘、遲鈍、天真而不甘心的鬼。 當然,“校服大王”爸爸一聽顏色和款式,便可以告訴他,這間光明書院,十多年前已經關閉了。市面上,再沒有人,穿這種校服了。 只是,施展遠間中還見到這個心願未了的模糊身影,在郵筒旁邊,默默徘徊……。 [本文選自李碧華所著《逆插桃花》(怪談繪卷第3卷)。天地圖書有限公司出版。作者簡介:記者(人物專訪)、電視編劇、電影編劇、舞劇策劃、專欄及小說作者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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