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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4日,聖瓦倫丁節。
我不期待什麼情人節,一切世俗的節日都是作為一個情人最難受的日子。我在無數小說中看到過這樣的描寫,不必多說。那天我一起床就拿了家裡所有的錢去“賽特”買衣服,滿街賣玫瑰花的孩子和挽著手的情侶看著讓人心煩。我在賽特樓裡一個店一個店地穿來穿去,細細挑選,不厭其煩地試來試去,不放過任何一件可能適合我的衣服。從下午一直逛到天黑,二層三層已經沒什麼可看,連男裝我也轉了個遍,只好下到了一層。
一層是化妝品櫃檯,各種香水混合在一起的氣味讓人眩暈,我來回走了兩圈沒什麼可買,便決定作個市場調查,看看每種品牌新春都推出了什麼貨品。就在這時,我看到了徐晨,他站在收款台邊,正往錢包裡塞找回的零錢,胳膊上還掛著幾個粉粉嫩嫩的口袋,看起來十分可笑。
“徐晨。”我看了看他後面和四周,並沒有什麼漂亮女孩跟著,“你一個人?”
“對呀。”
“在幹嘛?”
“嗨,買情人節的禮物唄。”
“這麼多?”
“嗨,人多唄。最倒霉的是我得一個一個地給她們送去,她們都揪著我共度良宵,我都不知道該怎麼辦。”
“你買了些什麼?”
“嗨,香水,護膚品唄。”他每一句話前面都加了一個“嗨”,以表達他的無奈。
“什麼樣的男人會給女孩買護膚品作禮物?我從未遇到過。”
“嗨,我呀!”
“那你記得住每個女孩都是什麼膚質嗎?她們是偏油,還是偏乾?”
“那我哪記得住?我只能記住哪種更貴,有的女孩講究,你就給她貴點的東西。”
“那你快買吧,要幫忙嘛?”
“不用。你一個人——在買衣服?”他看看我滿手的購物袋。
他目光如炬地打量我,一個人的情人節?
“跟你一樣,買禮物。”我說。
“好,那我們各忙各的吧。”
“好。Byebye。”
我走開了,看看表已經七點了,去地下的快餐店吃個漢堡吧。我一腳已經邁上了電梯,徐晨又趕了過來,把一個藍金相間的口袋塞在我手裡:“這個給你。”
“嗨,真的沒必要!留著——”
“以前沒錢,沒買過什麼好東西給你。”他說,嬉皮笑臉十分真摯。
別這樣,我現在很脆弱,我受不了,在我發呆的時候,他說了句“情人節快樂”便轉身跑了。
那是一瓶CD的“毒藥”,因為陳天我已經習慣於不用香水,何況這麼濃烈的“毒藥”?可惜了他的好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