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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130~135

木凸 陆天明 16679 2018-03-19
130 材料都存放在一隻小小的樟木箱子裡。 鯫蕘從這只特製的小樟木箱裡取那些材料的時候,特地還戴了一副雪白的紗手套。小樟木箱裡存放的是“洪興泰”時期重要賬簿二百六十八本。有十來本放在箱子底部,讓水潤濕過。有七八本是空白的。大部分都有蟲蛀的洞眼。讓譚宗三驚奇的是,有人在他之前,已仔細翻閱過這批賬本。其中有四分之一的賬簿上都留有此人的批語。這部分賬簿恰恰是“洪興泰”擺脫“紅銅工”勞作地位、初創坊店、漸趨發達而最後又突然破產、不得不離開上海這個大轉折時期的記錄。此公在這部分賬簿上下了很大的功夫,說明他是個內行。從批語的內容看,還可看出此公好像也是要從中尋找譚家的什麼奧秘……這人是誰?肯定不是譚雪儔。字跡不對。也不是譚雪儔的父親、譚老先生。更不會是年代更久遠的譚老老先生。因為所有的批語都有一個共同的特徵:沒有被水洞沒有被蟲蛀。即便寫在被水洞過的頁面上,墨色也是鮮亮的,字跡也是清晰的。至於那些寫在被蟲蛀過的頁面上的,那就更明顯了:都是著意繞開了避過了那些蛀洞寫的。看批語的用語造句習慣、行文口氣和所提及的一些發生在當代的經濟事例來看,更說明,此公必是個近人。是在這批賬簿被水涸蟲蛀後很久,才來批註這批賬簿的。

當然,譚宗三一猜就猜到,此公就是經易門。 經易門認真研究過譚家的歷史?認真研究過這位洪興泰?為什麼?譚宗三沒有繼續追問下去,他現在急於知道這二百多本賬簿對搞清這位洪興泰到底起什麼作用。他撣了排沾在袖子管上的一點灰土,問。 當然有用場。鯫蕘答道。 啥用場? 大用場。 啥等樣的大用場? 儂所想弄清的問題,基本上都可以從這幾百本賬簿裡尋到答案。 是(口伐)?快講。 首先,現在可以認定洪興泰是破產以後才離開上海的。 破產之前,他手裡已經有多少資產額? 按規銀算,大約三百萬兩。 三百萬?儂不要搞錯(口伐)!儂講過他剛到上海來混日子的時候,只不過是個窮哈哈的“紅銅工”! “三百萬”是從賬上查出來的。不是我瞎講的。

這一點……跟他最後能活過五十二歲有啥關係? 應該講一點都沒有關係。譚家後來的幾個當家人所擁有的資產,都大大超過這個數。但他們照樣沒有活過五十二歲。 從賬簿上能看出他到底活到幾歲? 大概是六十七歲。 何以見得? 最後一本賬簿的最後一筆賬記了為他做喪事的開支情況…… 他自己記自己的喪事開支? !見儂大頭鬼! 我又沒有講這筆賬是他自己記的。但記這筆賬的人最後落款時寫下了當年的年號。由此可推算,他享年六十七歲。 最後為他辦這場喪事,一共花了多少銀子? 一塌刮子花了三兩多銀子。 三兩多?一個擁有三百萬家產的人,辦喪事只花了三兩銀子。儂是不是搞錯人頭了! 的確只有三兩多。其中一兩八錢還是向人家借的。當時他的確已經變得老窮老窮了。他離開上海的時候還欠了一屁股債。從各方面匯總過來的情況看,這位洪興兄好像還是被人趕出上海的。離開上海前後,他在同行同幫同鄉當中可以講已經信譽掃地。被大家一致認為是一個人品相當不好的人。

他居然活了六十七歲? 是的。 這……怎麼讓人理解呢?一個人品相當不好的人,反而活過了五十二歲? …… 現在我們暫且不去細表他們如何往下議論的,也略去他們對這二百多本賬簿、近五萬個數據的分析判斷綜合推理存疑追踪提取精髓的過程,先來判明一下這“舊賬簿”到底能不能拿來作歷史考證的依據?假如能作依據,又能發揮多大的作用?一九三六年有人在上海《大晚報》上這樣論述:“賬簿中的記錄無非是零零碎碎的日用賬,用過以後不是擱置著聽其霉爛蟲蛀,便是視為廢物拋進字紙簍,任何人未曾注意到這種簿籍的重要性。實則,舊賬簿盡有文獻的價值,也足以和其他的古藉互相媲美……府志、縣志,以及各種記事都記的比較巨大而重要的事情,至於家庭瑣碎情形和他個人的嗜好等便可從舊賬簿中考察出來……”這位先生本人就只靠了兩本舊書攤上所得的賬簿,寫出萬餘字清末上海縣一位知縣的生活考。不僅考據出當時縣署衙門內生活的種種、知縣大人的社交婚姻狀況、官場陋習,甚至考察出該知縣大人患有“小腸氣的毛病”,還考證出“老爺他會抽鴉片,又愛喝高粱酒;雖然有時也喝五加皮或外國的香檳酒,但高粱的消費卻大為可觀。統計在任三十五個月中共買二十八壇高粱,另外還有人送了四壇。那時一壇足裝四十多斤,三十二壇約有一千三百多斤,平均每天怕要喝一斤五六兩的樣子。”這位知縣大人還“宰過兩回鹿,一回麋鹿,是為了自己,還是為了老太太宰的,那就不可考了。”(摘自由柳亞子葉恭綽兩先生作序的《上海研究資料》一九八四年上海書店版五二八、五二九、五三一、五三二等頁)

131 為此,這一夜,譚宗三在燈下守著這二百多本舊賬簿,一直沒有睡覺。睡不著。 132 洪興泰離開上海的前一天,整整在外灘躑躅了大半夜。走?還是不走?留?還是不留?他甚至想到過跳黃浦。一縱身。撲通一響。一了百了。百了一了。不要再跟他們狗皮倒灶勒煞吊死了。就像大弄堂對過學紅幫裁縫的那個北方侉子經常講的那樣:操,死又能把老子咋的?告訴儂,老子在北方已經留了根兒了(指他那三個兒子)。這時洪興泰想,其實我也已經有了兒子。但(光有兒子算個啥嘛!要是做不出別的事,只不過多一根撒尿的管子而已,幾十年後也只不過為這世界多增一隻墳墩頭一堆臭皮肉!!而已。而已。他用自己一隻大而有力的手緊緊抓住四方碼頭大門口那根煤氣燈燈柱。煤氣燈那幽藍昏暗的燈光並不能告訴他此時此刻拴泊在四方碼頭上的那隻駁船為什麼久久搖晃不停。

到上海那年他二十歲。有人說他是殺了他那位十八歲的“家主婆”後,逃出來的。真是笑話至極。她的確是死在我手裡的,但不是“殺”的。十五歲我從只種大麥養麥山芋蠶豆的鄉下跑到十八里外的縣城。在城關南市梢一家木行里當了一名小伙計。木行臨河。它必須臨河。裝卸木頭方便。它所需要的各種各樣長的短的粗的細的木頭,或者結成木排,或者捆在幾十丈長的沙船上,從長江進芬河。從薌河進縣城。那片蘆葦統統割乾淨。彎彎曲曲的木排才能停靠在木行後門口。兩岸蠶豆花開紫英英。紫盈盈。永遠忘不了的是夏日的夜晚,那田野裡蒸製薄荷油的一個個大鍋大灶一個個煙火線繞。赤膊大漢慢慢吞吞唱山歌。大腳踏在小腳上。在木行里做到十八歲,剛剛滿師,他上了船。那是一條經常停在木行後門口的蘆篷船。船上人翻制修補銅吊銅勺銅腳爐銅燭台銅的湯婆子……夏天它悄悄地撐走。西北風剛剛刮過來,它又悄悄地撐回來了。只靠它那一點小小化銅爐(土製坩堝)裡杏黃的小火苗還養不活全家人,有時還要靠做許多的麥芽糖出去叫賣賺點油鹽錢。十六歲的她抱起一大團粘搭搭的麥芽糖向一根木樁上扔去。拉回來。再扔。再拉回來。這樣才能把麥芽糖內全部的韌性都啟發出來。幾十幾百次地扔和拉,汗水就這樣濕透了她脊背上那件補過的花布衫。第一次幫她扔麥芽糖時,他就趁機摸了她。他沒法制止自己心裡的那種湧動。就像他沒法制止自己渴望從大麥地走向縣城,又從穩定的木行僱員生涯裡跳出來走向這條整日搖晃不定的小木船。他心裡總在湧動什麼。當天晚上她父親就把後艙那塊有被褥的舖位讓給了他和她。他把她蒙進那條藍花老布面被子裡,不容她作任何掙扎,爾後脫光了她。當時他還不懂她為什麼會抖得那麼厲害,一面緊緊地抱住他,一面卻哭個不停。這樣的哭泣後來又發生過兩次。一次是在她父親死的當天,另一次發生在辦完喪事的一個月後。他不管她怎麼哀求苦惱,也一定要賣掉這條小木船帶她一道去上海。他已經煩透了在幾個縣城小鎮之間來回搖晃。但那天晚上他還是不懂她為什麼要哭得那麼厲害那麼持久。我帶你到上海去!不是要把你賣進窯子!我滿可以把你一個人扔在鄉下,自己一個人輕輕鬆松去上海。但我捨不得你。懂嗎?我要你!懂嗎?但她還是哭。他憤怒了,掄起一根鐵棒向那個化銅爐砸去。他甚至還想要砸碎這條破船。化銅爐上方的小擱板上敬供著她阿爸的靈位。鐵棒掄得稍嫌高了一點,一蹺頭把那塊神聖的靈牌捎帶上了。於是靈位牌飛了起來。於是她驚叫一聲撲過去,在半空中接住靈牌,連人帶牌一起跌倒在化銅爐上。說時遲那時快,人到鐵棒頭跟著也掄到。她來不及躲閃也不知道要躲閃,一鐵棒本來是去砸化銅爐的,這一刻卻悶悶地砸在了她後腦勺上。從二十歲到六十七歲,他為自己整整辯護了四十七年。我沒有殺她。我是喜歡她的……我是真正喜歡她的……

洪興泰用一具草編的棺材收殮了她,應付了保甲的糾纏,他還買了一隻擦刮里新(嶄新)的小皮箱拎在手裡。把岳父留下來的那點銅條銅片換了一雙半新不舊的皮鞋,把才一歲的女兒託給了嫂子,幾天后去了上海。幾年後阿哥死了。阿嫂帶著他的女兒到上海來找他。他娶了自己的嫂子,又不等女兒長到十四歲,強令女兒嫁回鄉下,替他看守阿哥留下來的那一間房子和一畝半菜地。阿嫂為他生了一個兒子。滿月後第一次來月經,落水得了個毛病,以後再不能為他生小人。剛開始他去撐船,也做過木工生活,攬不著生活的時候,也往沙船上賣土。 (沙船走海路,空船行駛遭遇大風浪,便可能翻船,所以,事先就得裝土壓艙。)賣土,當然是無本生意。主要是在賣自己的力氣。血汗。一擔土一百五六十斤。從天亮挑到天黑。肩頭的兩塊肉疙瘩就是這樣挑起來的。後來也幫砌房子的人做小工。後來做高檔家具賣給外國赤佬。多少年來中國“大好佬”(有錢有勢的人)都喜歡深色家具。紅木烏木鐵梨木。用到棗木榆木,外頭就要塗四十遍(至少也要二十五遍)深色“擦漆”。有誰看到過有淺顏色的仿明家具嗎?沒有。合身分合風水,只有深顏色才顯得穩重。但他偏偏把家具都漆成淺顏色。因為他打聽到外國人喜歡淺顏色比如奶油色。米色。象牙色。這樣他開始賺到第一筆大錢。有了自己的兩間平房。買點老酒吃蘿蔔幹,吃從鄉下帶出來的蠶豆、醃小魚。日逐地在上海西北角里他的細木工生活出了名。剛辦起來的聖約翰大學小教堂裡的本堂神甫請他去修聖器。他去了,精心做了一個月零七天。一分工錢都不收人家的。只要求這位本堂神甫把他介紹到小北門一家“天主教徒”開的銅器作去做學徒。他看中了“紅銅工”這個行檔。他再次嚮往船。再次要把生意做到船上去。但這次他瞄準的不是“小破木船”,而是外國人開的豪華郵船和鐵殼子火輪。快輪。他相信眼前這條貌似粘滯的黃浦江,最終會給他帶來好運。

做這一切之前,他想跟阿嫂商量。阿嫂說,我不懂。儂自己拿主意。他說,我曉得自己拿主意,但我想跟儂商量。我想跟你講講心裡話。我希望有人跟我講講心裡話。我一天做到晚。我太吃力了。我希望有人跟我講講話。我想听幾句肉麻的貼心話。我想听。想听。儂懂(口伐)?懂(口伐)? ! !他大吼。把小囡嚇得哇哇大哭。阿嫂抱起小囡,送到他面前,說:“儂打。儂打呀。儂這個十三點。B拆開。儂這個殺人不眨眼的強盜胚!儂把我娘兩個統統打死算了。”他拿起一把鐵榔頭,“哐”地一聲,砸在水缸上,然後就大步走了出去。然後就听見阿嫂在他背後大哭大叫:“儂這個死不掉的,這只水缸又犯著儂啥啦?儂這隻豬頭三瘟棺材……” 沒處說話。沒人說話。

經常是這樣。他要說話!可沒處說話。沒人說話。他只得花兩個銅板,坐一條小舢板擺渡到浦東。那裡有他熟悉的茅草棚。麥田。蠶豆花。可以聞到一陣陣他想吃的成帶魚燉豆腐的味道。沿著田埂,沿著防波堤,沿著破舊的鐵匠鋪子撒下的煤屑路,對抗著八九級大風,他一直向前走。聽著黃浦江水嘩啦啦。他一直向前走。一堆堆石頭。一隻只糞坑。一叢叢蘆葦。一片片水塘。一聲聲野鴨嘎嘎叫。一點點船火悠悠起。他一直走到漲滿爛泥的灘頭上,一直走到雙腳踏進黃浦江水里。左邊是待修的大木船。右邊是一堆生了鏽的大鐵錨。灰暗的江水。灰暗的天空。他真想拿起一桶桐油統統澆到自己身上,然後劃一根洋火。他要在這黃浦江里點燃一支“人肉蠟燭”。讓它火火地沖天燒起。讓整條黃浦江江面上統統漂滿從他身上熬出來的那種亮晶晶的“人油”。哦,黃浦江,儂為啥不開口跟我講講貼心話?儂給那麼多人帶來那麼多的好運,儂今生今世又能給我帶來啥呢?

帶來啥? 帶來啥? …… 在沒有租到合適的房子之前,他曾經在四方碼頭上的一個小鐵皮屋裡住了好幾個月。這個小鐵皮房子原先是水警們用來看守碼頭用的,搭建在一隻小木排。小木排拴在碼頭樁腳上,真的是比一隻狗棚大不了多少。連一張單人床也放不進去。原先房子裡就只放了一張鐵腳台子,一把鐵腳凳子。一隻臉盆架子。除此以外,便再放不進別的東西,連那隻燒開水用的煤油爐都只能放在門外,底下墊了好幾塊大青磚。房間裡的牆壁上原先掛著一個老式的報警器。一個雙筒望遠鏡。房間的外牆上則常年拴著一根長長的竹篙。竹篙頭上帶著一個尖利的鐵鉤子。纜樁上還拴著一隻小劃子。這竹籬和劃子都是水警打撈浮屍用的。那時候,經常有人用“跳黃浦”的辦法來表示自己的怨恨或絕望。上海人開時也經常喜歡這樣講,儂去呀,黃浦江上又沒有加蓋頭(子),一些幫會裡的人也喜歡用“倒插荷花”的辦法來懲治那些他們認為必須懲治的人。所謂“倒插荷花”,就是把人捆得結結實實的,嘴裡塞滿棉絲,背上再壓塊石頭,撲通一聲扔進黃浦江里。 “荷花”即便“倒插”,總有一天也要上浮。所以,打撈江面上的浮屍,便是水警們一項躲不掉的生活。就是在這個日夜晃動的小屋裡,他和他的阿嫂和他的兒子一住多半年。推開經常要銹住的窗戶,迎接滾滾而來的朝霧。吹過一陣帶有一點煤煙味的涼風。是豎蕭橫笛花船夜,踢踢沓沓擺渡客。這一段不是人過的日子,卻偏偏給他們留下了難以忘懷的印象。也許正是因為難以忘懷吧,兩年後,早已跟他搬進平房去住了的阿嫂卻跟著一個當時結識的、後來又退了役的水警私奔了。扔下了他的、當然也是她的兒子。而正是這個兒子後來視他為恥辱,聯合了家族中其他有力量的人,把自己的“洪”姓,改作了“譚”姓。當然,那已是十年或二十年後的事了。

133 天亮時分,一陣急促的敲門聲,陳實給譚宗三送來了那首歌詞的文字記錄稿。原稿是英文。鯫蕘便問:“要我幫儂翻譯(口伐)?”譚宗三此時心裡正彆扭著,聽鯫蕘這麼一問,立即反問:“我這個英國留學生就那麼不中用?”昨晚,譚宗三翻來覆去研讀那些舊賬本,到後半夜才上床;上了床,腦子裡仍在翻騰“洪興泰”,怎麼也睡不著。起來又吃了好幾次茶,上了好幾次衛生間,光著腳在地板上來回走了好長一段時間,總算有了點睏意,再上床。可以說剛剛睡著不久,卻又被陳實叫醒。難受。只得起床,披件睡袍,從熱水瓶裡嘩嘩倒出大半瓶隔夜的熱水來洗個臉提提神,又轉過身來問陳實,記一首短短的英文歌詞,何以要花費這麼長的時間。儂的英文程度就真的差到如此地步?陳實說,我的英文程度可能要比你們差一點,但花這麼長時間的主要原因是原版上沒錄清楚,聽起來太吃力。 “所以我又重錄了一遍。”“又重錄了一遍?那個神秘的電台又播音了?”譚宗三吃驚,忙放下咖啡杯。 “是啊。我開著機器,整整等了四個多鐘頭,才又等到它。要不哪能(怎麼)會到現在才來呢?”陳實做出一副通宵未合眼的樣子,朝床上一倒,四肢八叉地狠狠伸了個懶腰。 這次儂聽清它到底是哪一家電台了嗎?譚宗三追問。 沒有。陳實又伸了個懶腰。 它沒報自己的台名? 沒有。 怎麼可能?在重播這首歌以前,它總歸要說點什麼吧。不能一上來就播歌吧?一點開場白都沒有? 開場白有啊。聽不清。背景聲太雜亂。好像在一個集市上或課堂里或教堂門外,也可能在車站碼頭。男人女人老人小人。亂哄哄。一點也聽不清。 怎麼可能這樣? 那我怎麼知道。 譚宗三拿起記錄稿。陳實突然驚叫了一聲。那記錄稿上的字原都是他手寫的,但現在卻全變成打字機打的了。紙還是那張紙。字跡卻全變了。但從寫完的那一刻起,這張紙片從沒離開過他。誰能不換紙片只換紙上的字跡?一開始,譚宗三和鯫蕘都不相信陳實。但見陳實咬牙切齒發誓,這才半信半疑。經過仔細辨認,這字跡是用一部非常老式但卻又非常結實耐用的“奧林匹亞”牌德國打字機打出來的: 《Lie tit be》(《讓它去》)。 The Beates(披頭士。甲殼蟲。)1970。 England(英國)。 面對這突然的轉換,在場的幾個人臉色頓時都變白了。 “哪能(怎麼)一樁事體?儂不要嚇我們!” 這時,倒是譚宗三鎮靜。從掌握了更多的“洪興泰”的情況後,他的內心正在起著一種為外人暫時還覺察不到的變化。 “1970年……真的是1970年。” “……7……70年?哪能會得(怎麼會)是7……70年?”鯫蕘驚異。 “阿會是儂家主婆弄松(捉弄)儂?”小紅拿過記錄稿來細看了一眼。 “儂家主婆會打字(口伐)?” “她當然會打字。” “儂看看!儂看看!” “可……她昨天晚上根本就不在家。” “阿會得(會不會)她回來時,儂正好困著了呢?她就跟儂開了這樣一個不大不小的玩笑?” “第一,昨天一整夜我都沒合過一眼。沒因過一分鐘。我太太也……一晚上沒回來。第二,我太太從來不用這種老爺打字機。儂不曉得她有多少時髦,恨不得連草紙都要用進口名牌貨,哪能(怎麼)肯用這種老爺打字機?多少沒面子喔!” “這記錄稿一直沒離過儂身?”鯫蕘沉靜地問道。 “沒有啊。我是根據草稿用鋼筆謄了一遍……” “確確實實記清楚的?” “確確實實記清楚的。” “那張草稿還在不在?” “當然在。” “在哪裡?” “在我家裡。” “儂趕快去把它拿來。” 於是乎,由鯫蕘陪著,陳實立即驅車再度回到虹口家裡。從一堆電器零配件裡尋出那張草稿,立即又趕回平滬商場後院。譚宗三迫不及待地問:“哪能(怎麼)樣?”臉色蒼白的二位哆嗦著把取回的那分草稿遞給譚宗三。譚宗三接過來一看,霎時間也愣怔住了,那原先被鋼筆勾勾改改、圈圈划划、並留下不少墨塗塗的草稿此時也乾乾淨淨變成了一分打字機稿。並同樣註明了“1970年”的字樣。 “真出鬼了。我家里分明就沒有這種老式打字機!”陳實惴惴地說。 “不是鬼。是有人要提醒我們……” “人?什麼人?要提醒我們什麼?” “……” 譚宗三沒有再回答。只是埋頭去用心讀這首歌的歌詞。 ……當我發現自已被深深的煩惱糾纏住的時候, 瑪莉姨媽就用她那智慧的語言對我說,讓它去。 當我被困在黑暗之中的時候, 瑪莉姨媽就小聲地勸告我,讓它去、讓它去、讓它 去…… ……Let it be,Let it be,Let it be…… 深深的煩惱。讓它去。讓它去。深深的煩惱。 他拿起那分草稿,輕輕地讀著。讀著。讀了一遍又一遍。然後就跟陳實,一起回到虹口,他讓陳實打開機器,他想直接聽聽那個神秘電台的聲音。 聽到晚上,他才讓陳實關掉那台機器,爾後說,他想在“電工房”里安安靜靜地單獨坐一會兒。等陳實鯫蕘小紅,還有聞訊趕來的三月大然,都走了,他關滅了燈,打開錄音機,在黑暗中又放了一遍《Let it be》。 後來的十幾天裡,他幾乎每天下午都到陳實家來,收聽那個神秘的電台播音。 (不再只是《Let it be》。而是其它的聲音。很新鮮。很奇怪。很宏大。又很雜亂。無法理出個頭緒。又無法不讓自己投入。)他讓他們一起來聽,有一次甚至請來周存伯。還有一次,單獨跟黃克瑩在這個電工房裡聽了一下午。還有一次,把母親姜芝華請來,聽了一會兒。大部分人仍然不相信這個聲音是幾十年後的聲音。少部分人相信,多聽了幾次,只覺得雜亂,並無太大的意思。只有他越聽越來勁。黃克瑩倒是願意陪他一起聽。但後來的很多次,他還是只願自己一個人聽。一邊聽,一邊想一點什麼事情。聽的結果想的結果,當然包括認真研讀那一箱子洪興泰材料的結果,使所有原先熟知他的人都發現(覺察)到,他身上正點點滴滴地發生著某種不可逆轉的變化。用大然的話來說,好像看到大學時期的那個譚宗三,隱隱約約又從水底里浮出來了。 “收不要嚇人喔!啥叫從水底里浮出來?三先生又不是落水鬼!”宮小紅裹著一塊極大的純毛披巾,把兩隻腳盤縮在自己身下,坐在一隻舊沙發的角落裡,嗔責道。這段時間以來,因為跟鯫蕘的那些朋友們來往多了,她身上也發生了一些明顯的變化。比如唇膏不再塗得那麼紅了,更多的時間裡,甚至都不塗了。也不每天換一套衣服了。更多的時間裡,只是用一件白襯衣和一條灰褲子來打發自己,或者就裹上這樣一條色彩濃烈的純毛披巾,用她年輕而火烈鳥似的眼神專注地看著那些“大哥哥”、“大姐姐”們爭論她完全聽不懂的問題。然後等他(她)們走了以後,便抱住鯫蕘的后腰,反复追問“啥意思啦?啊?到底啥意思啦……” 134 一個月後,譚宗三不顧所有親戚朋友的勸阻,放棄了自己在譚家門裡仍擁有的一切,給譚雪儔留了一封很長很長的信,再次回到了盛橋。 後來我多次找譚家的人,想看看這封信。但他們都推說不知道誰保存著這封信,都說,只是聽說過這封信,但沒親自看過。看過此信的少數人說,信始終由譚雪儔親自保存著。信寫得非常委婉痛切。充滿了親情。充滿了一種努力的嚮往。少見的認真。 “嚮往?認真?譚宗三?”我以為我聽錯了。 “是的。這封信,字字句句都充滿了一種過去在他身上少見的精神。” “可能嗎?” “我們當時也都奇怪。也都在問,這怎麼可能?但事實的確是這樣。雪儔先生看了這封信,竟然哭了。經易門看了這封信,也說,看來我們還是不了解三先生。我們太淺薄了……” 可是信呢? 在譚宗三離開上海後的第二個月,譚雪儔就病故了。享年五十一歲零十個月。去世前,他對身邊的許多事情都作了明確的交代,就是沒有交代這封信的下落。而一直守候在他身邊、事後又受命整理他遺物的人,也想不起來當時到底是否看到過它;更不要說,還能記得起來,到底把它歸置到哪裡去了。發生這樣的事,在當時那種情況下,實屬正常。因為對於他們來說,當時確有太多太多太重要太重要的事情要張羅、歸置、交代,不太可能還分得出心來顧及一封從表面上看來跟整個譚家的前程並沒有什麼直接關係的信件。更何況寫信人已遠離了譚家命運漩渦的中心。 他們問我,這封信真的有那麼重要嗎? 當時,軍管會正要求我盡快提出最後的報告,對到底要不要槍斃譚宗三一事,明確表態。並詳陳自己的看法。隨著時間的推移,軍管會內部,對到底要不要槍斃譚宗三,分歧也越來越大。軍管會的幾位主要領導,覺得此事不能再拖下去了。拖得越久,分歧恐越難彌合。得當機立斷了。 當然,不管這封信寫什麼、寫得怎麼樣,對我、以及別的相關人士做出什麼樣的“最後決定”,都不會起任何作用。槍斃不槍斃譚宗三,主要還得依據他來到通海縣擔任偽職以後的“罪行”來定。但我還是想在作出我的最後決定、投出我那並非不重要的一“票”前,看到這封信。我想搞清楚譚宗三究竟是因為什麼,才決定再次離開譚家,並再次來到通海這樣一個僻遠的小縣城裡,尋找自己的“新路”。 (關於這個“新路”的說法,也是我在調查中方才得知的。鯫蕘三月告訴我,譚宗三在離開上海前多次跟她說過這樣的話,我要找我自己的新路去了。我要走一條新路了。而且,說的時候,表情是很沉穩的,眼睛裡是閃著自信的光點的。有時甚至還表現了一種鮮活的興奮。) 因為我有那樣的身分,且又擔負那樣的責任,我便得以合法地“搜查”了譚家。我和我的助手,在譚家人悉心的配合下,翻遍了譚雪儔相關的全部遺物,卻到底也沒能找到那封“最後的長信”。 135 那天剛吃罷中午飯,軍管會分工聯絡文藝口的秘書小胡來通知我,軍管會幾位主要首長邀請我晚飯後一道去禮堂裡看歌劇《白毛女》彩排。 “晚上有你的節目?”我看她今天特別的興高彩烈,還穿著一身嶄新的軍裝,打著一副嶄新的綁帶,一般情況下不束的武裝帶,今天也束了起來,便猜測道。 “哎呀,他們硬要我在戲裡扮演一個八路軍。我怎麼行嘛。”她紅起臉笑道。這時我才注意到,她認真把挺長的一根大辮子剪了,剪成男孩似的短髮,又全掖進了軍帽裡,猛一看還真有點英武氣。 “還是太秀氣了。不像個軍人。”我故意逗她。 “那怎麼辦呢?”她著急地跺著腳問。 “晚飯多吃兩個包子。好好地撐它一撐。”我捏緊了拳頭在她小而尖的鼻子前用力地晃了晃。通海軍管會食堂的素包子遠近聞名。皮薄餡多,個頭還特別大。雖說有句話在北方特別流行:“包子好吃不在褶子多”。但通海軍管會包的這包子褶子就是比別人的多,還特別細密勻稱,像一葉葉整整齊齊緊挨在一起的花瓣,特別能引起人的食慾。雖說是素菜餡的,但選用上好的矮棵青菜。肥。且嫩。只用菜葉,一點菜幫也不要。在開水里悼過,細細地剁碎。拌進剁成細了狀的豆腐於香菇粉絲蛋皮苔菜味之素麻油,可能的話再放一點水發的海蜊子乾。而通海地區恰恰有廣闊的灘塗。在隨便哪一個漁民家裡都能收集到陳年的海蜊子乾。及其他海貨。上海局的首長來通海視察檢查工作,頭一頓也往往點著名地要這種“素菜包子”吃。兩隻包子一大碗麥犧粥,再加兩瓣生蒜一碟米醋一碟蔥花拌本地產的海蜇皮一碟酒嗆小蟛蜞最多再加一碟鹽水花生仁,個別的再加一隻當地有名的砂鍋菜:栗子紅炯雞,也就吃得老滿意的了。所以通海地區的老百姓一直到現在還這麼講:當年的首長的的確確好伺候。而我在通海的那段日子裡,幾乎每隔一兩天就要吃這麼一頓包子;不吃,還真想它。 “那……晚上他要不吃包子又怎麼辦呢?”小胡想了想,又著急起來。那時候的年輕人對首長的指示總是十分認真。有時候你即便是在跟他(她)開個玩笑,他(她)們也會拿來十分認真地對待。 “那好辦。我來做給你吃!”說著,我便拿拳頭“用力”地往她小嘴邊“捅”去。嚇得她忙伸出雙手推拒,並笑著叫道:“陸主任,儂老壞的!老壞的!” 小胡留下一串清脆的笑聲,蹦蹦跳跳地走了。院子里頓時陰涼起來。也清靜許多。其實,當年在上海局協助主管首長在新解放區建立正常司法秩序、並具體分工管轄通海地區治安事宜的我那時也不過才二十來歲。換一句話說,二十來歲的我,手中已經掌握了相當的刑罰大權。通海地區判處十五年以下刑罰的,只要有我的簽字,即可生效。判處十五年以上至死刑的案子,也得先經我複核認可(比如這次的譚宗三案),方能報請上海局政法委終審。因此,說當時的我實際上已掌握了一定的生殺大權,並不為過。正因為這樣,機關里像小胡那樣的年輕同志,都尊稱我“陸主任”。其實我什麼“主任”也不是。唯一的一個正式行政頭銜是“上海局局辦室通勤組”的副組長。正因為這樣,我常常要求自己用更多的時間來反問自己,你還有可能做得更好一點嗎?有沒有更好更穩妥的方案和方法來處置當下的這個案子?我總記著中學裡那個腿有點羅圈、個子又特別矮的女幾何老師揮動碩大的三角闆對我們說的一段話:只能用老師講的一種方法來求解一道題的人,他雖然也能得到一百分,但仍只能算一個庸才。假如能用三種老師講的方法來求解,那是敏才。而能用到五種以上。其中的一兩種又是老師從來也沒有講過的,方是真正的奇才。她講完,我和幾個同學就故意大叫一聲“哎喲”,並“癱倒”在課桌椅下。女教員衝過來問,你們幾個啥毛病?我答道,我想想我完了。這輩子肯定是庸才了。 (其實那時我是班上幾名功課最好的同學中的一個。)為此教導處還給我記了一個過。多年來,從她那兒得來的那些幾何學知識,差不多又都還給了她。但她講的這段並不算深奧的“奇才論”,卻使我久久難忘。為此,每當需要我拿起筆給一群人“硃批”斷生死時,我總要求自己留出一段時間來給自己“踩一踩煞車”。 “停一停。想一想”,“想一想有什麼更好的'解題'方法,哪怕是'老師'所沒有講過的”。這使我總是比同時代的同齡人要顯得年長。老成。正因為這樣,跟一些剛參加工作的大學畢業生面談時,就特別不願意跟他們談及自己的年齡。因為那樣總要引起許多誤會,驚詫。你想,能不驚詫嗎?同樣的年齡,我看上去卻要比他們大個十來歲。同樣的年齡,他們還處在理想的(十分稚嫩和空泛的)激情中,剛開始接近這場偉大的革命。而我卻已經實實在在地在操作著這革命的某一部分了,而且還將毫不含糊地帶領他們向前進。 那天“搜索”完譚雪儔的房間、一無所獲地出來,助手告訴我,有個“婦女同志”要見我。我滿心不悅地問,哪個單位的?助手告訴我,而且還是個沒單位的“家庭婦女”。我打發助手去接待。助手說,那位女同志一定要見你。你還是見一見吧。我火了。我說,全上海一百萬婦女統統提出要見我。你也統統把她們帶來?那幾天,我心情特別不好。還不只是因為找不到那封“長信”。主要是因為一些有關於我的議論傳到了我耳裡,攪得我心里挺亂。這種議論有來自上邊的(如果沒有上邊的這一部分,我心情自然要好得多)。也有來自同級的和下級的。議論是多種多樣的。但主調是,似我這樣複查“譚案”,遲遲做不出決定,在當前飛速發展的形勢面前,不僅顯得滯後,不敷急需,客觀上也有礙於形勢的進一步發展。因此,我的精神狀態和工作方法,應該被認為是有害的。起碼也是不對頭的,不能提倡的。雖然還沒有人直接找我談話,但議論的確是越來越多。甚至還有的傳說,上邊已經在考慮,要不要派人來接替我的工作。 助手當然清楚我這一向的心情(和處境),便沒再跟我犟嘴。而在以往,他是常常要跟我犟嘴的。因此,當我向停在譚家大門口的那輛吉普車走去的時候,他就按我的吩咐,去接待那位“婦女同志”去了。那位“婦女同志”就在大門口站著。我沒想仔細打量她。甚至都不想讓她發現我。只是在伸手去拉車門、彎腰上車之前,慣性地用眼角的余光,向她所在的方位飛快地掃視了一下。我說的“慣性”,並非是“性心理”方面的,也就是說並不是因為那邊站了個女人,我作為一個成年男子,就得習慣性地去“掃視”那麼一下。雖然這種情況在我身上,過去也經常發生。但那一天的確不是。我只是覺得她眼熟。只是想判別一下,是否真的眼熟。這種眼熟的感覺,產生得非常怪異。一方面覺得眼熟,一方面又覺得不可能。雖然覺得不可能,卻又非常想再看她一眼。她個子中等偏高,年屆三十而稍嫌豐腴。她不像當年上海許多的同年齡段的女子那樣,把曾經是卷燙的頭髮挽起個馬尾,用一段灰藍的窄布條攏扎在腦後,而依然保留了那個燙卷的原樣。但看得出是精心修剪過的。勻勻地剪到耳根處,修去了齊肩的部分。在衣著方面,她也不像當時大部分趕新潮的女子似的趕緊換上藍色的大翻領雙排扣列寧裝,依然穿一件舊式對襟夾襖,壓得板平起褶,讓人總感到走近她便能聞到一股樟腦氣味。質地的上乘、做工的精良,僅憑胸前那一排盤香鈕扣和那一圈出現在袖口和襟邊的金絲拉絨滾邊,也應該說,在四五年前,甚至一兩年前,仍是上海各中式客廳里許多主婦們嘖嘖稱道的時裝。只是下身,我不知道她為什麼竟穿了件並不合體的藍布工裝褲。不僅過於肥大,也略嫌粗短。鞋和上衣也並不搭配,是一雙圓口的搭攆黑布鞋。我很想知道她穿的是一雙什麼樣的襪子。但又不便盯著人家的腳細看,粗略地一瞄之下,只知是一雙高檔的白色錦綸絲襪之類的東西。總之,通體還沒能來得及形成一種新的和諧。這大概是那時代曾發生在許多女人男人身上的一個共同景觀。我覺得她一直在看著我。即便當我的助手走近她,開始詢問她時,她也還在打量我。那目光並不怨恨,也不自卑,但總想表達一種執著的願望,又不想強加給別人。 直覺告訴我,她就是黃克瑩。後來一問,果不其然,就是她。 不一會兒,助手匆匆走來,對我說:“她還是堅持要見您。” 這時,我已決定見她,但口頭上還在問:“什麼事?” “她說替譚宗三帶了個很重要的口信給您。” “是嗎?”我邊說邊啟動,轉身向黃克瑩走去。但這時,助手反倒攔住我。他有了疑問,不贊成我見她了:“譚宗三目前正處在嚴密拘留審查期間,除我們工作人員以外,他根本見不到任何一個外人,怎麼傳得出口信來給她?再說,我們在通海經常見譚宗三。他有天大的事,完全可以直接找我們,根本沒這個必要繞這麼一個大彎,先把口信傳給她,再轉告過來。我看她是別有企圖。還是不見的為好。” 我笑著,反問,你說她能有什麼“企圖”? 他說,那難說。 我繼續笑著問,就算她有什麼“企圖”,像她這麼一個女子,還能把我們怎麼樣? 他想了想,不好意思地笑了,說,那倒也是。 根據我對譚宗三的了解,我相信他向她傳出了口信。既有這個必要,也有這個可能。我的理由是: 一、譚宗三最近這一向以來,雖然跟我已熟悉到能基本“無話不說”的地步。但還有一些深層次的東西,礙於他難於徹底放下的那最後一點“紳士架子”和“面子”,仍然不好意思當面向我提出。比如像“請求寬大”之類的話,不到最後關頭,他還是說不出口的。甚至可能即便到最後關頭,當面他也說不出口,需要由別人來“轉告”。 二、這傢伙被拘留後,居然在看守們中間的“人緣”還不錯。造成這個局面,有多方面的原因。首先是因為前一段通海地區軍管會因為沒有得到上海局方面明確的指示,最後將如何處置他,便在拘留條件上,給了他一些特殊的“政策”,比如,住單間、可以長時間地單獨在一個小院裡散步、房間裡有床有被褥枕頭床單枕巾、還有寫字桌板凳熱水瓶煤油燈(燈的使用是有限制的。過了每天限定的使用時間後,便由看守拿走。因為煤油和火都是危險品)等等。為此,可能給看守們造成某種誤導,以為可以對他更寬鬆一點。另一方面,也有他本人的因素。比如,他長得頎長,白淨。衣著和談吐舉止又都很文靜。平時即便在拘留室裡,也總是穿著一件中長的黑呢大衣,或者要一些書報來看,或者便寫些什麼,或者跟看守們隨意地聊(那時有關方面還沒有禁止看守們跟他說話);從氣質上看,他更像一個學者,而少有常見的那種政客們的圓滑和官僚們的蠻氣。自身又頂著個“英國留學生”的頭銜和“頭一個在押的偽縣長”的身份。即便出於好奇,這些看守私下里也都比較願意接觸他。還有一點,可能也不是不重要的。這些看守都是通海當地人。而譚宗三在通海偽政府任職的兩年期間,雖說是“縣長”,但實際的政務是由兩個年齡比他大得多、在通海已待了很多年的副縣長在做著。他也就管一點在那個戰亂的歲月裡已沒多少事可做的文教衛生。沒有做太多的事,也就沒什麼太多的“惡行”流播於市井間。所以,如果說通海人對他談不上有什麼特別的好感,的確也談不上有什麼特別的惡感。故而這些看守恨他不起來。再加上前面說到的幾個因素,一旦他提出要求,再給一點什麼好處,在那幾個看守中間,完全能找到願意為他往外傳話的人。 我當然想知道,他托黃克瑩傳過來的究竟是一個什麼口信。同時我也想知道,這些年,這個黃克瑩又怎麼了。 她顯然已經認不出我這個曾跟她做過鄰居的“小伙計”了。 “喫茶。”我指了指她面前的那個青花茶杯,對她說。 “謝謝。”她忙折起身,點了一下頭。 “譚宗三倒蠻有本事的嘛。越過我們重重警戒線,把口信傳給了你。啊?”我凝視著她,微微地笑道。 “啊……”她稍顯得有些慌張。 “你在哪個單位工作?” “我……我沒有……我是……家庭婦女……家庭……”她歉疚地一笑,竭力想鎮靜下自己,但還是慌張。顯然這是她第一次面對一個新政府的“大官”,且又肩負如此重任。 “我……先向儂認個錯,”她突然這麼說。 “我……剛剛……我實際上……我實際上沒有替譚宗三帶啥口信……” “是嗎?”我心裡開始不高興起來。 “我欺騙了領導。我不應該。但我的確有話要跟領導講。的確是關於譚宗三的……”她兩隻手不由自主地在胸前用力絞扭著。兩眼卻直瞠瞠地哀切地盯著我。 居然跟我耍花招。我馬上站了起來,一邊向外走去,一邊打起官腔:“有事,跟我助手談。” “一定要請儂親自聽一聽。首長……”她叫了一聲。 我在門口站住了,側轉過一點身,斜脫著她說道:“到底為譚宗三帶了口信沒有?” “沒有……” “你居然用這種手段……” “我欺騙首長。我不應該。可是我想見儂。我真的有情況要向儂報告……” “今天沒有時間了。以後再安排吧,找我助手。” “首長!求求儂了!”她尖叫著,撲通一聲,竟雙膝跪了下來。 譚宗三離開上海前的那個晚上,總算把黃克瑩再次叫到了“迪雅”樓。在這以前的幾天裡,他多次給黃克瑩打電話,提出要見她,都讓黃克瑩拒絕了。為此,他特地驅車到黃克瑩的住所去找過她,也讓黃克瑩拒絕了。被黃克瑩關在房門外頭。 “我當時對他放棄上海的一切到通海去,真的是非常想不通。為啥要這樣做?他完全沒有必要這樣做嘛。他從來都不是那種熱心從政的人。更不是那種為了從政就甘心放棄一切的人。我開始以為他是厭煩了譚家內部的爭鬥,被這場爭鬥嚇退了才走的。所以就不想見他。我恨他不爭氣。不像一個男人。我恨他……還因為……因為……有一天晚上,他突然到我住的地方,跟我講了許多他那個姓洪的祖宗的事體……他那樣興奮、激動、坐立不定……他講他從這位姓洪的祖宗身上忽然悟到了許多過去不曉得的做人的道理……忽然間看到了他們譚家幾代男人身上到底缺少了啥。他甚至認為,這一點跟他們譚家男人幾代都活不過五十二歲有直接的關係。他講他要重新開始做人。他講以後的日子一定是老有意思的。因為他從陳實那裡聽到了許多種二三十年後的聲音(當時我真覺得他神經有點不正常了)。他被那些完全陌生而又新奇的聲音所打動。吸引。他感到自己在跟幾十年後的人打交道。在跟他們交流某種精神。他忽然看透了眼前的許多事體。從這些聲音的活力裡,他似乎也悟到了一點怎麼才能活過五十二歲去的'道理'。他覺得他應該是另外一個人。另外一種人。而且那天他還……他還……”說到這裡,她突然不說了,眼睛裡閃出一種異樣的熱力。灼灼的。但又有一點羞澀。但很快又消失。 (後來才知道,就在那天晚上,譚宗三跟黃克瑩發生了第一次肉體關係。整個過程來得那麼突然。“蠻橫”。完全不讓黃克瑩有半點推拒的可能。他讓黃克瑩感到那樣的震驚、欣喜、始終處於半昏迷的狀態。他逼到她面前,突然握住她的手。心跳得幾乎要撞破胸壁。爾後就把他的臉埋在了她肩頭,完全被從她衣領裡滲出的那股無法言喻的清香溫熱窒息了。胸口一陣陣隱痛般地喘息。全身的血都在往外湧脹。兇挺。他只是要瓦解。進入。瓦解了自己。也瓦解另一個人:女人。她是他所愛的。長久所愛的。他只求在進入中融合。徹底地把自己融合進她的身體。像兩片在坩鍋中接受高溫熔煮的銅片,從兩片,漸漸融變成了一灘晶瑩的銅液。不再分你我。不再有你我。不再計較你我。到什麼時候都只有一片。一個。一團。一氣。一種。他恨那些阻隔著他和她的衣物。他驚異她所有的那些隆起和圓潤。他感激她居然把作為一個女人最羞於付於人的都付於了他。同樣感激她把一個女人最強烈地要付於愛人的都付於了他。他應該怎麼來報答她呢?怎麼用一生的努力來報答這種付於、支撐這種付於呢?他永遠不能忘記她痙攣般的摟抱和夢囈般的顫栗。她把他護舉到了雲端,爾後又慢慢地倒下和盡情地打開。他不能忘記那種熾烈的震顫。他只是記不住那一刻,她在他耳邊輕輕地究竟絮叨了些什麼。抽泣些什麼。噴發那些滾燙的氣息。呼喚著什麼。) “你今天到底想跟我說什麼?” “譚宗三當時的的確確已經決定要留在上海認認真真從頭開始做一番事體。後來突然改變決定去通海從政,肯定不是他本人的意思。肯定受到了某些反動派的煽動。我一個遠房姑夫來邦寅、還有盛橋原來的鎮長薩重冰、還有類似的一些舊社會政界的老朋友可能都在他這樁事體上起了很壞的作用……希望領導明鑑。千萬不能只追究他一個人的責任。” “但是根據我們的調查,在去通海從政的問題上,譚宗三並不是像你說的那樣是被動的,是讓人唆使去的。另外還有一點,請你也要分清。政府對過去從事過偽職的人,並非採取一概都要法辦的政策。要不要法辦、給予什麼樣的懲罰,主要還要看他在從事偽職期間,對人民犯了罪沒有。犯了多大的罪、什麼性質的罪。我們在上海市政府各機構裡留用了不少偽職人員,就是一個明證嘛。” “政府英明。這個我曉得……” “譚宗三到通海從政以後,你去看過他沒有?” “沒有。” “真的?根據我們掌握的情況,你是去看過他的。” “那不是在通海,而是在盛橋。”她臉漲得通紅,辯解道。 “去看過他幾次?” “一次……” “撒謊。” “可能兩次……” “兩次?” “最多不超過三次……” “到底幾次?” “四次。但這幾次,跟譚宗三都沒有肉體的接觸。沒有。真的沒有。” 那天,黃克瑩一再說假話。譚宗三離開上海後,她多次去看過譚宗三,不僅到盛橋去看他,也到通海去看他。譚宗三在盛橋期間,她去了絕不止四次。更不像她說的那樣,從那一次以後,和譚宗三便再也沒有發生過肉體的關係。事實是,在盛橋期間,她每次去,都和譚宗三發生肉體關係。這一點不僅有當時在那個小旅館里當差的許多人作證,連貼身在譚宗三身邊伺候的那個老茶房倪志和對此也提供了有力的旁證。他說,有時候黃克瑩到盛橋來,一住就是一兩個月。幫著譚宗三策劃在盛橋辦廠。辦技工學校。到上海拉訂單。到蘇北好幾個縣里去收購棉花,推銷譚宗三試制的軋花機。從表面上看,她跟譚宗三在小旅館裡各住各的房間。但實際上,她總是在譚宗三的房間裡過夜。有無數次,他半夜去給“三先生”送夜宵,看見她還在“三先生”的房間裡幫著算賬。早上去送洗臉水,看見她還睡在“三先生”的被窩裡不肯起床。據倪志和說,在譚宗三再次決定放棄盛橋,去通海從政時,黃克瑩的確跟譚宗三大吵過一場。的確分房住了好幾個月。這期間他兩再沒有發生肉體關係。自從“三先生”到通海以後,黃克瑩就去得少了。據老倪記得的,好像只去了一次。而且一去就吵,吵得相當厲害。那一次,他兩當然沒有同房。黃克瑩住在通海縣城東大街裕新客棧二樓的包房裡。 “三先生”當然還住在縣政府的院子裡。倪志和記得,那次吵過後,兩個人關係還相當緊張。黃克瑩走,“三先生”都沒有去送,只是讓倪志和送了一封信給她,還給了她一張二千塊銀元的匯票。這讓黃克瑩非常傷心。看完信,便連信帶匯票都讓老倪統統退了回去,一分錢也沒要,還讓老倪帶了一句話給“三先生”,說,儂譚宗三今生今世也不會好了。儂總有一天要後悔的。他兩究竟為啥好了又不好。 “三先生”究竟為啥又要放棄盛橋而去通海從政,黃克瑩最後說的那個“後悔”,到底是指什麼?所有這一切,老倪就說不清了。 “總歸是那個姓黃的騷貨、狐狸精不好唄!”這是譚家老傭人倪志和的結論。 在這期間,經易門定期到盛橋和通海城來向譚宗三“報告”譚家各企業經營的情況,依然還是把譚宗三當譚家的“當家人”對待。譚宗三雖然一再對他說,儂不用來找我,只要向老太太和老老太太們報告就可以了。但經易門還是定期來,不管譚宗三想听不想听,聽了以後,會不會作相應的指示,他都定期來。因為這是老太太和老老太太們吩咐的:不管三先生自己怎麼樣,你們還是要把他當譚家的當家人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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