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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隨筆評論之聊齋四題及其他第33節我的白居易集

采采女色 雍容 4446 2018-03-18
我的白居易集,92年印刷,簡裝,青色,封面上只有“白居易集” 四個字,書脊上印著“古典文學普及文庫”。藏書的人是講究書的版本的,我不是。這幾個字,就注定此書不登大雅之堂。它是岳麓書社一系列的“普及文庫”裡的,讀高中時陸陸續續買下一些。公平的說,岳麓這套,雖然都是白文本,校勘排印卻不差,至少我很少發現錯誤。不似現在很多新出版的古籍,一看就叫人鬧心。 我對它的態度十分不恭。吃零食和入睡之前,手裡習慣抓本書,它也是此類之一。看到哪比較有趣,隨手就折起來。這麼厚的一本,被我抓來抓去,折來折去,居然歷經多年不散,也算是奇蹟了。相比那本被高高供起來,差點沒有洗手焚香翻閱的精裝《杜詩鏡詮》,它的待遇實在菲薄。

一樣的,我沒有刻意背過白居易的詩,幼年時出於炫耀與人打賭背長恨歌琵琶行,和唸書時應付考試而背者除外。被折的幾頁還會被很愉快地翻出來看,看完,又翻過去了。 一個雪後的清晨,王獻之醒來,呵了呵手,漫不經心在一尺見方的絲絹上寫下“鴨頭丸故不佳明當必集當與君相見”十五個字,叫人送去給朋友。千餘年後,這方尺牘被尊為“鴨頭丸帖”,歷代無數收藏家的印鑑和有名或不太有名的文人官吏的題字,密密麻麻的湊在後面,成數丈長卷。 一個當代的書法的練習者無可避免面臨這樣的窘境:每件傳世作品,每位書家,都對他構成一種絕對的壓迫——無論是學習,或是突破。在二王的時代,書法之美雖然也是刻意錘煉始能達到的境界,卻是始終是生活,一種日用而不覺的東西。

唐人在詩歌創作上,也享有這種自由。魏晉間人的成就受到普遍仰慕,卻遠不是壓迫。詩歌尚且缺乏一種絕對權威的範本,大家很平靜的分別表述自己。詩歌的語言,和日常並不脫節;詩歌的格律,無非是可以天然感受的節拍。看到在那些文采富贍的唐傳奇里面,仙妖鬼怪都忍不住脫口“秀”一回,而舉子們厚厚的“行卷”可以被灶媼拿來引火,你就會明白,“詩”在這個時代,是多到可以浪費的東西。 喜歡白居易?給個理由先。這個理由就是,白居易是最不刻意寫詩的詩人。 也是一個清晨,秋寒初起,白居易在紙上寫下《夢得臥病攜酒相尋先以此寄》,叫人送去給好朋友劉禹錫,然後帶上一壺酒,慢慢向他的家裡走去。 病來知少客,誰可以為娛。日晏開門未?秋寒有酒無?

自宜相慰問,何必待招呼。小疾無妨飲,還須挈一壺。 在白居易集裡,這是鮮受注意的一首,因為它實在是太平凡,平凡得和每日抬起頭看得見的日頭一般,可是在我一邊吮著零食一邊翻看的時候,卻覺得鬆弛而溫暖,為這樣樸素可愛的友情。 我忍不住想像劉禹錫每次接過這樣一張的詩箋的情形。上面的字一定不會很工整,幾分潦草幾分疏懶,他大約是瞇起眼睛會心地微笑了罷,儘管笑容漸漸透出滄桑。 相比之下,白居易寫給元稹的詩,常常痛苦得有點歇斯底里,看得人色變心顫。有時,我更樂於讀一讀那些淡而醇的作品。 《寄張十八》 …… 經旬不出門,竟日不下堂。同病者張生,貧僻住延康。慵中每相憶,此意未能忘。 迢迢青槐街,相去八九坊。秋來未相見,應有新詩章。早晚來同宿,天氣轉清涼。

而以下兩首五言之蘊藉,其實足以回擊對白居易詩作滑易的批評。 《問劉十九》 綠蟻新醅酒,紅泥小火壚。晚來天欲雪,能飲一杯無? 《友人夜訪》 簷間清風簟,松下明月杯。幽意正如此,況乃故人來。 “朝上東坡步,夕上東坡步。東坡何所愛,愛此新成樹。種植當歲初,滋榮及春暮。信意取次栽,無行亦無數。綠陰斜景轉,芳氣微風度。新葉鳥下來,萎花蝶飛去。閒攜斑竹杖,徐曳黃麻屨。欲識往來頻,青蕪成白路。”(《步東坡》) 不是心中已經到達真正平和的境界,是寫不出這樣的詩來的。 白居易的閒適詩,在正統文學史中總要和《秦中吟》《新樂府》對立起來,說宣揚地主階級情趣,表現出思想中消極落後一面云云。我得承認閒適詩的大部分成就不高,相似的題材被反复表達之後,帶來只能是單調。我也總以為文人們過分熱衷於渲染安貧樂道知足常樂,使之無可避免成為詩裡庸俗的流行符號。但我還是每每被他筆下的“庸俗”生活所打動,換句話說,他的庸俗叫我十分愉快。

《食筍》: 此州乃竹鄉,春筍滿山谷。山夫折盈抱,抱來早市鬻。物以多為賤,雙錢易一束。置之炊甑中,與飯同時熟。紫籜坼故錦,素肌擘新玉。每日遂加餐,經時不思肉。久為京洛客,此味常不足。且食勿踟躕,南風吹作竹。 我重視對一首詩的“閱讀初體驗”,那表示你在不經縝密思考前,一首詩最直截打動你的力量所在。 “紫籜坼故錦,素肌擘新玉”是好卻不出奇的比喻,讀到此尚覺平平耳。最後一句卻叫我忍不住笑了起來。 於是想起李商隱的《初食筍呈座中》:“嫩籜香苞初出林,於陵論價重如金。皇都陸海應無數,忍剪凌雲一寸心。”我愛李商隱一如愛一個不知世故屢屢受傷的孩子,比起白居易,他活得委實太痛苦。 還有一次我忍不住笑出來,是看到文集中元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的《奏陳情狀》,白居易自請調任京兆府判司,理由是“資序相類,俸祿稍多”,可以奉養母親。此事新舊唐書本傳中皆有記載,可能是要表彰孝道吧。其實在他自己,不過是在說老實話而已。後世人可能很難理解這一點。韓愈《教子詩》就遭到很多理學家怒斥,其實他也不過是在說老實話而已。

洪邁《容齋隨筆》記錄了他讀白集的一些零碎感受,其中就說到白詩喜紀年。白居易往往隨手把自己年齒寫入詩章,甚至不避瑣屑。讀他的詩,簡直就能把他的年表勾勒清楚。他還把自己每任官職俸祿多少,也寫進去。 洪邁覺得有趣,但他沒有說為什麼覺得有趣。我想,對白居易來說,詩和日記差不多吧。他並不經常刻意寫點什麼流傳後世,而是習慣性的用它來記錄的生活。詩對他就是“日用不覺”的。這必然造成一部份詩作面目之平庸——見過篇篇精緻的日記麼?篇篇精緻的日記,一定是用來發表的行貨,而不是給自己看的東西了。詩的語言無疑需要錘煉,但是我以為“兩句三年得,一吟淚雙流”“吟安一個字,捻斷數莖須”未免小家子氣,且有遠離詩作為“心聲”的本質的危險。

宋代以後,由於權威範本的確立,你可看到,詩論首先關注的是何種的風格門徑,“氣味直逼老杜”“似中唐”“有晚唐風韻”……每首詩就此被定格在一個框架內,掙脫不開。在古典時代徹底逝去之後,今天寫舊體詩的人,更是無論如何都無法回歸那種純樸的“詩生活”的境界。 所以我以為“元輕白俗”之譏,對詩來說,輕足以為病,俗卻不然。白居易之“俗”,使人親切。只是白居易的七律,看了確實叫人打呵欠,乃是這種體裁自身森然面目使然——白居易把它們寫得和順口溜似的。 歷宦多年,白居易漸漸把生活分成兩部分:朝廷的,自己的。他也把詩分得很清楚:給世間的,給自己的。他做自己本分的事,有遺愛於百姓,還總是慚愧自己素餐,“今我何功德,曾不事農桑。吏祿三百石,歲晏有餘糧”,類似的話在詩集裡反復出現過,你沒有證據懷疑他的真誠;他也不准備再撲上去作力挽狂瀾狀,武元衡一事,已經叫他付出了不小代價。他並非怯懦的人,只是看不到犧牲的價值。好比投入一潭死水的石子,頂多盪一圈漣漪而已。 “平生五色線,願補舜衣裳”從來都是文人的自作多情,即使狂放如李白,沉鬱如杜甫,也始終看不破詩人夢幻在猙獰政治面前真實的地位。 “達則兼濟天下,窮則獨善其身”,入世出世的遊戲,文人百玩不厭,但難能到白居易清明的境界。

早歲從旅遊,頗諳時俗意。中年忝班列,備見朝廷事。作客誠已難,為臣尤不易。況餘方且介,舉動多忤累。直道速我尤,詭遇非吾志。胸中十年內,消盡浩然氣。自從返田畝,頓覺無憂愧。蟠木用難施,浮雲心易遂。悠悠身與世,從此兩相棄。 (《適意二首其二》) 他從此和他的環境疏離。他記住周圍的熱鬧其實和他並無多少關係。有人批評白居易在“甘露之變”後作的兩首詩大有幸災樂禍之意,實在是太不了解他的為人和心態了。 所以也不要全信《與元九書》裡的主張:“文章合為時而著,歌詩合為事而作”。白居易寫“給世間”的詩和“給自己”的詩的時候,立場和感覺是截然不同的。這主張僅僅對“給世間”的詩有效。比如他屢次抨擊“鄭之奪雅”,對流行音樂簡直是深惡痛絕,可是全集中,粗粗一算,描繪音樂的有三十餘篇,樂器有琵琶、蘆管、琴、箏、阮咸、篳篥等等;《聽歌六絕句》都是當時流行曲,其中不乏胡樂胡音。詩中無不體現對音樂相當高的鑑賞力和喜愛之情。

歷來爭論主旨到底是批判還是同情,原因或許也在此。以他對“重大題材”的熱愛,這原本準備“給世間”的,自然要“懲尤物,窒亂階,垂於將來”,但是寫著寫著,他卻回歸了自己的心,演繹成了“傷逝”之情——人活著,不就是這樣一個漸漸棄絕所愛的過程嗎?帝王妃子的風流遺恨,離普通人生活太過遙遠,但,不是每個人都感受過刻骨銘心“失去”的悲哀嗎?正所謂天長地久有時盡,此恨綿綿無絕期啊。 我想,這轉變,對,是一件好事。 與長恨歌齊名的《琵琶行》,其主題乃是“失意”,即所謂“天涯淪落”、今昔盛衰之感。洪邁在《容齋隨筆》裡曾經提到,白詩中尚有一首《夜聞歌者》:“夜泊鸚鵡洲,江月秋澄澈。鄰船有歌者,發詞堪愁絕。歌罷繼以泣,泣聲通复咽。尋聲見其人,有婦顏如雪。獨倚帆檣立,娉婷十七八。夜淚如真珠,雙雙墮明月。借問誰家婦,歌泣何淒切。一問一沾襟,低眉終不說。”此詩場景和《琵琶行》極相似,洪邁懷疑,或皆白公假託以為身世之感。我覺得,以唐代風氣開化,本事不能斷其必有或必無,但洪邁提供了一種思路:歌女身世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其間的寄託。人生不如意事十常八九,那麼,又何以安撫身心的憔悴呢?

這就是和《琵琶行》引起無數人共鳴的原因。它們所描繪的,正是人生普遍而永恆的境遇。 《秦中吟》和《新樂府》屬於“給世界”的詩,素來被視為他成就的最高代表。這些詩語言的淺白通俗,卻是經過刻意錘煉了。不過,同樣真實生動地記錄與批判社會,感人力量,卻要遜色於老杜“詩史”。這不僅是功力和風格的問題,杜詩作於顛沛流離之中,他就在他所描繪的悲慘生活裡,而白居易卻是用“第三隻眼睛”來冷靜的觀察這一切,所以不免有點疏離。 “首句標其目,卒章顯其志”的手法,可謂利弊參半。我最喜歡《上陽白髮人》《井底引銀瓶》《賣炭翁》三首,是詩人與主人公心理糅合最成功者。 白居易集中還有一部分很可愛的,是一百道判詞。我第一次翻閱的時候,就先看標題,猜猜他的觀點如何,再接著往下看。我驚訝的發現,他的很多觀點居然和今日的法理道德相去不遠。這意味著什麼呢?意味著他是一個相當理性而寬容的人,雖然他不可能超越他的時代。後來發現洪邁一樣注意到了判詞,他說和這一比,張風靡一時的《龍筋鳳髓判》簡直差太遠。雖然我沒有讀過《龍筋鳳髓判》,卻很有點“所見略同”的得意。節錄一例:“得甲去妻後,妻犯罪,請用子蔭贖罪,甲怒不許”,判曰:“誠鞠育之可思,何患難之不救。況不安爾室,盡孝猶慰母心;薄送我畿,贖罪寧辭子蔭?縱下山之有怒,何涉屺之無情?想《]q》之歌,且聞樂有其子;念《葛》之義,豈不忍庇於根?難抑其辭,請敦不匱。” 魯迅先生說,看選集是受了選家的騙。尤其是偉大的詩人,若是只看若干名作,實際上是無法體會他全部的精神風貌的。 二零零年八月三十日,家中託人將《白居易集》千里寄來,時匆匆搬家,線路暫不通,無法上網,深夜讀白居易集寫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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