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雜文隨筆 梁啟超文集·隨感

第23章 雜答某報(節錄)(1906年9月3日)

梁啟超文集·隨感 梁启超 21902 2018-03-18
此問題含義甚複雜,非短篇單詞所能盡也,此略述其所懷,若其詳則異日商榷之。 中國今日若從事於立法事業,其應參用今世學者所倡社會主義之精神與否,別為一問題;中國今日之社會經濟的組織,應為根本的革命與否,又別為一問題,此不可混也。今先解決第一問題,次乃附論第一問題。 吾以為中國今日有不必行社會革命之理由,有不可行社會革命之理由,有不能行社會革命之理由。 於本論之前,不可不先示革命之概念。凡事物之變遷有二種,一緩一急。其變化之程度緩慢,緣周遭之情狀,而生活方向,漸趨於一新生面,其變遷時代,無太甚之損害及苦痛,如植物然,觀乎其外,始終若一,而內部實時時變化,若此者謂之發達,亦謂之進化(DevelopmentofEvolution)。反之,其變化性極急劇,不與周遭之情狀相應,舊制度秩序,忽被破壞,社會之混亂苦痛緣之,若此者謂之革命(Revolution)。吾以為歐美今日之經濟社會,殆陷於不能不革命之窮境;而中國之經濟社會,則惟當稍加補苴之力,使循軌道以發達進化,而危險之革命手段,非所適用也。請言其理。

所謂中國不必行社會革命者何也?彼歐人之經濟社會,所以積成今日之狀態者,全由革命來也。而今之社會革命論,則前度革命之反動也。中國可以避前度之革命,是故不必為再度之革命。夫謂歐人今日經濟社會之狀態全由革命來者何也?歐洲當十七八世紀之交,其各國人之有土地所有權者,於法不過四萬人,於英萬九千人,於奧二萬六千人,合今日耳曼諸邦,不過二萬人,他國略稱是。而當時全歐總民數,既在一萬六千萬人以上,於一萬六千萬人中,而為地主者不及二十萬人。蓋歐洲前此之農民,大半在隸農之地位,是其貧富之階級,早隨貴賤之階級而同時懸絕矣。幸而彼之個人土地私有權,發達甚遲緩,未全脫前此部落土地所有權之時代,(英國自一七六○年至一八三三年凡七十餘年間,有所謂“共有地”者漸次改為私有地,其地凡七百萬英畝。一英畝約當我四畝六分餘也。)故貧民稍得以此為養。農業以外,則手工業亦頗發達。其習慣有所謂工業組合者,約如我國各工業之有聯行。政府之對於農業、工業,皆制為種種法律以保護干涉之,故雖不能有突飛之進步,然亦相安而致有秩序,此歐洲舊社會組織之大略也。及斯密亞丹興,大攻擊政府乾涉主義,而以自由競爭為楬櫫,謂社會如水然,任其自競,則供求相劑,而自底於平。此論既出,披靡一世。各國政府,亦漸為所動,前此為過度之干涉者,一反而為過度之放任。其驟變之影響,既已劇矣。同時而占士·瓦特發明蒸汽(一七六九年),未幾李察又緣之以發明紡績器,是斯密與瓦特之二傑,相提攜以蹴踏舊社會,如雙龍攪海,而工業革命(The IndustrialRevolution)之時代以屆。前此人類註其筋力之全部以從事製作,雖或間附以牛馬力等,然利用自然力之器械,殆可謂絕無。及汽機發明,其普通者視人力加十二倍,或乃加數百倍至千倍,則試谉其影響於社會之組織者何如,生產之方法,劃然為一新紀元。以一人而能產前此十二人乃至數百千人之所產,則其所產者之價值必驟廉,前此業手工者,勢不能與之競,而必至於歇業。前此執一藝者,所得之利益,自全歸於其手,偶值其物價騰,則所得隨而益豐,但恃十指之勞,苟勤儉以將之,雖窶人可以致中產,故於工業界絕無所謂階級者存。及機器既興,無數技能之民,驟失其業,不得不自投於有機器之公司以求糊口。而機器所用之勞力,與舊社會所用之勞力又絕異。前此十年學一技者,至是而悉不為用,而婦女及未成年者,其輕便適用,或反過於壯夫,而壯夫愈以失業。前此工人自製一物,售之而自得其值,今則分業之度益進。與其謂之分業,毋寧謂之合力。每一物之成,必經若干人之手,欲指某物為某人所製,渺不可得。而工人之外,復有供給其資本與器具者,又須得若干之報酬。故欲求公平之分配,終不可期,不得已而採最簡單之方法,行賃銀製度。即出資本者,僱用若干之職工,每人每日,給以庸錢若干,而製成一器,所得之贏,悉歸雇主。而僱者與被雇者之間,即資本家與勞動者之間,劃然成兩階級而不可逾越,此實舊社會之人所未夢見也。夫物質界之新現象既已若是矣,使思想界而非有新學說以為之援,則其激變尚不至如是其甚。前此在工業組合製度之下,其物價或以習慣或以法律羈束之,若有一人忽貶價以圖壟斷,則立將見擯於同行而不能自存,於其物之品質亦然,大率一律,而競爭之餘地甚狹。及機器一興,生產額忽過前此數倍,非低廉其價值,改良其品質,則將無銷售之途。適有自由競爭之學說出而為援,前此之習慣法律,一切摧棄,無所復用。製造家惟日孜孜,重機器以機器,加改良以改良,其勢滔滔,繼續無限,以迄今日;一般公眾,緣此而得價廉質良之物;而社會富量,亦日以增殖,其功德固不在禹下。然欲制價廉質良之物以投社會之好,彼無資本者與有資者競,則無資本者必敗;小資本者與大資本者競,則小資本者必敗;次大資本者與更大資本者競,則次大資本者必敗。展轉相競,如斗鶉然,群鶉皆斃,一鶉獨存。當其斃也,則感莫大之苦痛,犧牲無量數之資本,犧牲無量數人之勞力,然後乃造成今日所謂富者之一階級。 (大資本與小資本競,而小資本全致虧耗,故曰犧牲無量數之資本。無資本者雖有技能不能自存,此犧牲勞力者一;當小資本與大資本競時,各僱用勞力者,及小資本失敗,而所僱用之勞力者,隨而失業,此犧牲勞力者二。故曰犧牲無量數人之勞力。)嗚呼!一將功成萬骨枯,今日歐洲之經濟社會當之矣。然軍事上一將功成以後,處乎其下者猶得有休養生息之時;經濟上一將功成以後,處乎其下者乃永沈九淵而不能以自拔。此富族專制之禍,所以烈於洪水猛獸,而社會革命論所以不能不昌也。而推其根原,則實由前此工業組織之變遷,不以進化的而以革命的,如暴風疾雨之驟至,應之者手忙腳亂,不知所措,任其自然,遂至偏毗於一方而不可收拾。而所謂應之失措者,其一在政府方面,其一在人民方面。其一在政府方面者,則放任太過,雖有應干涉之點而不干涉也;其在人民方面者,多數人民,不能察風潮之趨向而別循新方面以求生活也。美國經濟學大家伊里(R.T.Eey)曰:“使當工業革命將至之前,工人有識見高邁者,能合多數工人為一團,置機器,應時勢而一新其製造法,是即地方之組合也,即一種之協立製造會社(Coperative Factory)也。果爾,則工業組織之過渡可以圓滑而推移,而後此之騷擾革命可以免。惜乎見不及此,墨守其故,終至此等利器,僅為少數野心家所利用,馴至今日積重難返之勢,可嘆也。”其意蓋謂使今日勞動者階級,當時能知此義,則可以自躋於資本家之列,而奇贏所獲,不至壟斷於少數也。此誠一種之探源論也。雖然,吾以為當時歐洲之多數人民,即見果及此,而於貧富懸隔之潮流,所能挽救者終無幾也。何也?彼貧富懸隔之現象,自工業革命前而既植其基,及工業革命以後,則其基益鞏固,而其程度益顯著雲耳。蓋當瓦特與斯密之未出世,而全歐之土地,本已在少數人之手,全歐之資本,自然亦在少數人之手。其餘大多數人,業農者大率帶隸農之性質,所獲差足以自贍耳。其業工商者,賴其技能,以糊其口,雖能獨立,而富量終微。逮夫機器興,競爭盛,欲結合資本以從事,則其所結合資本中之多量,必為舊有資本者所佔;其餘多數中產以下者,雖悉數結合,而猶不足以敵彼什之一。故彼工業革命之結果,非自革命後而富者始富貧者始貧,實則革命前之富者愈以富,革命前之貧者終以貧也。我國現時之經濟社會組織,與歐洲工業革命前之組織則既有異,中產之家多,而特別豪富之家少。其所以能致此良現象者,原因蓋有數端。一曰無貴族制度。歐洲各國,皆有貴族,其貴族大率有封地。少數之貴族,即地主也,而多數之齊民,率皆無立錐焉。生產之三要素,其一已歸少數人之獨占矣。 (經濟學者言生產三要素,一曰土地,二曰資本,三曰勞力。)故貴族即兼為富族,勢則然也。中國則自秦以來,貴族即已消滅,此後雖死灰偶燼,而終不能長存。及至本朝,根株愈益淨盡,雖以親王之貴,亦有歲俸而無食邑。白屋公卿,習以為常,蓬蓽寒酸,轉瞬可登八座,堂皇閣老,歸田即伍齊民。坐此之故,舉國無階級之可言。而富力之兼併亦因以不劇也。二曰行平均相續法。歐洲各國舊俗,大率行長子相續。自法蘭西大革命後,雖力矯此弊,而至今迄未盡除。夫長子相續,則其財產永聚而不分,母財厚而所孳生之贏愈巨,其於一國總殖之增加,固甚有效,然偏枯太甚,不免有兄為天子、弟為匹夫之患,一國富力永聚於少數人之手,此其敝也。我國自漢以來,已行平均相續法(此事餘別有考據),祖父所有財產,子孫得而均霑之。其敝也,母財碎散,不以供生產,而徒以供消費,諺所謂“人無三代富”。職此之由,蓋擁萬金之資者,有子五人,人得二千,其子復有子五人,苟無所增殖而復均之其子,則人餘四百矣,非長袖則不足以善舞。我國富民之難世其家者,非徒膏梁紈褲之不善保泰,抑亦制度使然矣。雖然,緣此之故,生產方面,雖日蹙促,而分配方面,則甚均勻,而極貧極富之階級,無自而生,此又利害之相倚者也。三曰賦稅極輕。歐洲諸國,前此受貴族教會重重壓制,供億煩苛,朘削無藝,侯伯、僧侶不負納稅之義務,而一切負擔,全委諸齊氓。及屢經宗教革命、政治革命,積弊方除,而產業革命已同時並起,無復貧民蘇生之餘地矣。中國則既無貴族教會梗於其間,取於民者惟一國家。而古昔聖哲,夙以薄賦為教;歷代帝王,稍自愛者,咸凜然於古訓而莫敢犯,蠲租減稅,代有所聞;逮本朝行一條鞭制,而所取益薄。當釐金未興以前,民之無田者,終身可不賦一銖於政府,勞力所入,自享有其全部。夫富量由貯蓄而生,此經濟學之通義也;而所貯蓄者又必為所消費之餘額,又經濟家之通義也。然則必所入能有餘於所出,而後治產之事乃有可言。歐洲十八世紀以前之社會,齊氓一歲所入,而政府、貴族、教會,朘其泰半,所餘者僅贍事畜,蓋雲幸矣。中國則勤動所獲,能自有之,以儉輔勤,積數年便可致中產。故貯蓄之美風,在泰西則學者廣為論著以發明,政府多設機關以勸厲,而其效卒不大;觀中國人人能之,若天性然,亦其製度有以致之也。勤儉貯蓄之人愈多,則中產之家亦愈多,此又因果所必至也。凡此皆所以說明我國現在經濟社會之組織,與歐洲工業革命前之經濟社會組織,有絕異之點。而我本來無極貧極富之兩階級存,其理由皆坐是也。雖然,我國今後不能不採用機器以從事生產,勢使然也。既採用機器以從事生產,則必須結合大資本,而小資本必被侵蝕,而經濟社會組織不得不緣此而一變,又勢使然也。然則歐人工業革命所生之惡結果(即釀出今日社會革命之惡因),我其可以免乎?曰:雖不能盡免,而決不至如彼其甚也。蓋歐人今日之社會革命論,全由現今經濟社會組織不完善而來,而歐人現今經濟社會組織之不完善,又由工業革命前之經濟社會組織不完善而來。我國現今經濟社會之組織,雖未可云完善,然以比諸工業革命前之歐洲,則固優於彼。故今後生產問題,雖有進化,而分配問題,乃可循此進化之軌以行,而兩度之革命,殆皆可以不起也。 (歐人前此之工業革命,可謂之生產的革命;今後之社會革命,可謂之分配的革命。)請言其理:夫生產之方法變,非大資本則不能博贏,而大資本必非獨力所能任也,於是乎股份公司(株式會社)起。此歐人經過之陳跡,而我國將來亦不能不敩之者也。然歐人之招股而創此等公司也,其應募而為股東者,則舊日少數之豪族也;中國今日招股而創此等公司也,其應募而為股東者,則現在多數之中產家也。此其發腳點之差異,而將來分配之均不均,其幾即兆於是也。夫歐人豈必其樂以股東之權利盡讓諸豪族,使如伊里所言,合工人以組織一協立製造會社者,豈其無一人能見及此,而無如其前此社會之組織,本已分貧富二途,貧者雖相結合,然猶以千百之僬僥國人與一二之龍伯國人抗,蔑有濟矣。故昔日之富者,因工業革命而愈富;昔日之貧者,因工業革命而愈貧。 (雖間有工業革命後由貧而富、由富而貧者,然例外也。)何也?非大資本不能獲奇贏,而公司則大資本所在也。有股份於公司者則日以富。無股份於公司者則日以貧,公司股份為少數人所佔,則多數人遂不得不食貧以終古也。而中國情形則有異於是。試以最近之事實證之。粵漢鐵路招股二千萬,今已滿額,而其最大股東不過佔二十五萬乃至三十萬耳,其數又不過一二人,其占十股以下者乃最大多數(每股五元)。蓋公司全股四百萬份,而其為股東者百餘萬人。此我國前此經濟社會分配均善之表徵,亦即我國將來經濟社會分配均善之聯兆也。誠使得賢才以任之,復有完密之法律以維持之,杜絕當事之舞弊,防制野心家之投機,則公司愈發達,獲利愈豐,而股東所受者亦愈多。股東之人數既繁,大股少而小股多,則分配不期均而自均。將來風氣大開,人人知非資本結合不足以獲利,舉國中產以下之家,悉舉其所貯蓄以投於公司;生產方法,大變而進於前;分配方法仍可以率循而無大軼於舊,則我國經濟界之前途,真可以安轡循軌,為發達的進化的,而非為革命的矣。夫今者歐美人見貧富階級懸絕之莫救也,以是有倡為以公司代工人貯蓄,將其庸錢之一部分代貯焉,積以為公司之股本,他日公司獲利,彼得分沾,則勞動者兼為資本家,而鴻溝或可以漸圖消滅。然在積重難返之歐美,此等補苴,不能為效也。而我國則此事出於天然,不勞人力。蓋工業革新以後,而受庸錢之人,半皆兼有資本家之資格,此殆可以今日之現象而測知之者也。 (其不能舉一切勞動者而悉有某公司之股份,此無待言。然舉國無一貧人,則雖行極端社會主義之後,猶將難之。但使不貧者居大多數,即經濟社會絕好之現象矣。)此無他故焉,現今之經濟社會組織,其於分配一方面,已比較的完善,而遠非泰西舊社會所及。由現今社會以孕育將來社會,其危險之程度自不大故也。而無識者妄引歐人經過之惡現像以相怵,是乃謂杞人之憂也。然又非徒恃現在經濟社會組織之差完善而遂以自安也。彼歐人所以致今日之惡現象者,其一固由彼舊社會所孕育,其二亦由彼政府誤用學理放任而助長之。今我既具此天然之美質,复鑑彼百餘年來之流弊,熟察其受病之源,博徵其救治之法,採其可用者先事而施焉(其條理詳下方),則亦可以消患於未然,而復轍之軌,吾知免矣。所謂不必行社會革命者,此也。

所謂中國不可行社會革命者何也?社會革命論,以分配之趨均為期,質言之,則抑資本家之專橫,謀勞動者之利益也。此在歐美,誠醫群之聖藥,而施諸今日之中國,恐利不足以償其病也。吾以為策中國今日經濟界之前途,當以獎勵資本家為第一義,而以保護勞動者為第二義。請言其理:夫今日東西列強,所以以支那問題為全世界第一大問題者何也?凡以國際的經濟競爭之所攸決云爾。經濟學公例,租與庸厚則其贏薄,租與庸薄則其贏厚。 (土地所得曰租,勞力所得曰庸,資本所得曰贏。此嚴譯《原富》所命名也。日人譯之曰地代,曰勞銀,曰利潤。)故擁資本者常以懋遷於租庸兩薄之地為利,不得則亦求其一薄者。歐人自工業革命以來,日以過富為患,母財歲進,而業場不增。其在歐土,土地之租與勞力之庸,皆日漲日甚,資本家不能用之求贏,乃一轉而趨於美洲、澳洲諸部新地。此新地者,其土地率未經利用,租可以薄,而人口甚希,庸不能輕,於是招募華工以充之,則租庸兩薄而贏倍蓗矣。乃不數十年,而美澳諸地昔為舊陸尾閭者,今其自身且以資本過剩為患。一方面堵截舊陸之資本,使不得侵入新陸以求贏,而舊陸之資本家病;一方面其自身過剩之資本,不能求贏於本土,而新陸之資本家亦病。日本以後起銳進,十年之間,資本八九倍於其前,國中租庸,日漲月騰。而日本之資本家亦病,於是相與旁皇卻顧,臨睨全球。現今租庸兩薄之地,無如中國,故挾資本以求贏,其最良之市場亦莫如中國。世界各國,咸以支那問題為唯一之大問題者,皆此之由。我國民於斯時也,苟能結合資本,假泰西文明利器(機器),利用我固有之薄租薄庸以求贏,則國富可以驟進,十年以往,天下莫禦矣。而不然者,以現在資本之微微不振,星星不團,不能從事於大事業,而東西各國,為經濟公例所驅迫,挾其過剩之資本以臨我,如洪水之滔天,如猛獸之出柙,其將何以御之?夫空言之不能敵實事也久矣,兩年以來,利權回收之論,洋溢於國中,爭路爭礦,言多於鯽,然曾未見一路之能自築,一礦之能自開。而日人南滿洲鐵道會社,已以百兆之雄資,伏東省而闒其腦,而各處枝路,尚往往假資於外人,而各國製造品之滔滔汩汩以輸入,盡奪吾民之舊業者,又庸耳俗目所未嘗察也。夫自生產方法革新以後,惟資本家為能食文明之利,而非資本家則反蒙文明之害,此當世侈談民生主義者所能知也。曾亦思自今以往,我中國若無大資本家出現,則將有他國之大資本家入而代之,而彼大資本家既佔勢力以後,則凡無資本者或有資本而不大者,只能宛轉瘐死於其腳下,而永無復蘇生之一日。彼歐美今日之勞動者,其欲見天日,猶如此其艱也,但使他國資本勢力充滿於我國中之時,即我四萬萬同胞為馬牛以終古之日。其時,舉國中誰復為貧,誰復為富,惟有於中國經濟界分兩大階級焉:一曰食文明之利者,其人為外國人;一曰蒙文明之害者,其人為中國人而已。於彼時也,則真不可不合全國以倡社會革命矣。雖然,晚矣,無及矣,此非吾故為危言以悚聽也!夫寧不見今日全國經濟界稍帶活氣者,惟有洋場,而洋場之中國人,則皆饡外商之餘也。月暈知風,礎潤知雨,而況乎風雨之已來襲者耶!我中國今日欲解決此至危極險之問題,惟有獎勵資本家,使舉其所貯蓄者,結合焉,而採百餘年來西人所發明之新生產方法以從事於生產,國家則珍惜而保護之,使其事業可以發達以與外抗,使他之資本家聞其風,羨其利,而相率以圖結集,從各方面以抵當外競之潮流,庶或有濟。雖作始數年間,稍犧牲他部分人之利益,然為國家計,所不辭也。今乃無故自驚,睡魘夢囈,倡此與國家全體利害相反之社會革命論,以排斥資本家為務。寢假而國民信從其教,日煽惑勞動者以要求減少時間,要求增加庸率,不則同盟罷工以挾之;資本家蒙此損失,不復能與他國之同業競,而因以倒斃;他之資本家,益复懲羹吹韲,裹足不前,坐聽外國資本勢力,駸駸然淹沒我全國之市場,欲抵抗已失其時,而無復扎寨之餘地;全國人民,乃不得不帖服於異族鞭箠之下以糊其口。則今之持社會革命論者,其亡國之罪,真上通於天矣。此非吾故苛其詞,實則居今日而倡此不適於國家生存之社會革命論,其結果必至如是也。要之,吾對於經濟問題之意見,可以簡單數語宣示之,曰:今日中國所急當研究者,乃生產問題,非分配問題也。何則?生產問題者,國際競爭問題也;分配問題者,國內競爭問題也。生產問題能解決與否,則國家之存亡系焉。生產問題不解決,則後此將無復分配問題容我解決也。由此言之,則雖目前以解決生產問題故,致使全國富量落於少數人之手,貽分配問題之隱禍於將來,而急則治標,猶將舍彼而趨此,而況乎其可毋慮是也。孔子與門人立,拱而尚右,二三子亦皆尚右;孔子曰:“二三子之嗜學也,我則有姊之喪故也。”夫歐美人之倡社會革命,乃應於時勢不得不然,是姊喪尚右之類也。今吾國情形與彼立於正反對之地位,聞其一二學說,乃吠影吠聲以隨逐之,雖崇拜歐風,亦何必至於此極耶!夫無喪而學人尚右,不過為笑,固非害於實事;若病異症而妄嘗人藥,則自厭其壽耳。今之倡社會革命論者,蓋此類也,所謂不可行社會革命者,此也。

所謂中國不能行社會革命者何也?欲為社會革命,非體段圓滿,則不能收其功;而圓滿之社會革命,雖以歐美現在之程度,更歷百年後,猶未必能行之,而現在之中國更無論也。今排滿家之言社會革命者,以土地國有為唯一之楬櫫。不知土地國有者,社會革命中之一條件,而非其全體也。各國社會主義者流,屢提出土地國有之議案,不過以此為進行之著手,而非謂捨此無餘事也。如今排滿家所倡社會革命者之言,謂歐美所以不能解決社會問題者,因為未能解決土地問題,一若但解決土地問題,則社會問題即全部問題解決者然,是由未識社會主義之為何物也。 (其詳別於下方駁之。)近世最圓滿之社會革命論,其最大宗旨不外舉生產機關而歸諸國有。土地之所以必須為國有者,以其為重要生產機關之一也。然土地之外,尚有其重要之生產機關焉,即資本是也。而推原歐美現社會分配不均之根由,兩者相衡,則資本又為其主動。蓋自生產方法一變以後,無資本者萬不能與有資本者競,小資本者萬不能與大資本者競,此資本直接之勢力,無待言矣。若語其間接之勢力,則地價、地租之所以騰漲者何自乎?亦都會發達之結果而已。都會之所以發達者何自乎?亦資本膨脹之結果而已。彼歐洲當工業革命以前,土地為少數人所佔有者已久,然社會問題不發生於彼時面發生於今日者,土地之利用不廣,雖擁之猶石田也。及資本之所殖益進,則土地之價值隨而益騰,地主所以能佔勢力於生產界者,食資本之賜也。 (如某氏演說稱:“英國大地主威斯敏士打公爵有封地在倫敦西偏,後來因擴張倫敦城,把那地統圈進去,他一家的地租佔倫敦地租四分之一,富與國家相等。”須知倫敦城何以擴張,由資本膨脹故;倫敦地租何以騰漲,由資本膨脹故。若無工業革命後之資本膨脹,則今日之威斯敏士打,亦無從有敵國之富也。其他同類之現象,皆可以此說明之。)又況彼資本家常能以賤價買收未發達之土地,而自以資本之力發達之以兩收其利,是又以資本之力支配土地也。 (美國人佔土比兒於二十年前,買收汶天拿省、華盛頓省諸土地,而自築大北鐵路以貫之。彼時此等土地,皆印度紅夷出沒之所,殆不值一錢;今則其最鬧之市,地價駸駸追紐約、芝加高矣。近太西資本家,率無不用此術。)要之欲解決社會問題者,當以解決資本問題為第一義,以解決土地問題為第二義。且土地問題,雖謂為資本問題之附屬焉可也。若工場,若道具(機器),其性質亦與土地近,皆資本之附屬也。質而言之,則必舉一切之生產機關而悉為國有,然後可稱為圓滿之社會革命;若其一部分為國有,而他之大部分仍為私有,則社會革命之目的終不能達也。然則圓滿之社會革命論,其新社會之經濟組織何如?以簡單之語說明之,亦曰:國家自為地主自為資本家,而國民皆為勞動者而已,即一切生產事業,皆由國家獨占,而國民不得以此為競也。夫同為勞動者也,何以於現在則苦之,於革命後則甘之?誠以如現在經濟社會之組織,彼勞動所得之結果,地主攫其若干焉,資本家攫其若干焉,而勞動者所得,乃不及什之一。若革命以後,勞動之結果,雖割其一部分以與國家,而所自得之一部分,其分量必有以逾於今日。且國家所割取我之一部分,亦還為社會用,實則還為我用而已。如此則分配極均,而世界將底於大同。此社會革命論之真精神,而吾昔所謂認此主義為將來世界最高尚美妙之主義者(見本年本報第四號),良以此也。而試問今日之中國,能行此焉否也?此在歐美之難此主義者,有自由競爭絕而進化將滯之問題,有因技能而異報酬或平均報酬孰為適當之問題,有報酬平等遏絕勞動動機之問題,有分配職業應由強制抑由自擇之問題,其他此類之問題尚夥,不縷述。凡此諸問題,皆歐美學者所未盡解決,而即此主義難實行之一原因也。今中國且勿語此,惟有一最淺易最簡單之問題,曰:既行社會革命建設社會的國家,則必以國家為一公司,且為獨一無二之公司,此公司之性質,則取全國人之衣食住,乃至所執職業,一切干涉之而負其責任。就令如彼報所言,我國人民程度已十分發達,而此等政府,果適於存在否乎?足以任此之人才有之乎?有之,能保其無濫用職權專制以為民病乎?能之,而可以持久而無弊乎?此問題,絕無待高尚之學理以為證,雖五尺之童能辨之。論者如必謂中國今日能建設此等政府也,則強詞奪理,吾安從復與之言。若知其不能,則社會革命論,直自今取消焉可也。夫論者固明知社會革命之不能實行也,於是鹵莽滅裂,盜取其主義之一節以為旗幟,冀以欺天下之無識者。庸詎知凡一學說之立,必有其一貫之精神,盜取一節,未或能於其精神有當也。彼排滿家之社會革命論,自孫文倡也,某報第十號,載有孫文演說,殆可為其論據之中心,今得痛駁之以為中國不能行社會革命之左證。

附駁孫文演說中關於社會革命論者 原文:“我們這回革命,不但要作國民的國家,而且要作社會的國家,這決是歐美所不及的。歐美為甚不能解決社會問題,因為沒有解決土地問題。大凡文明進步,地價日漲,(中略)英國大地主威期敏士打公爵有封地在倫敦西偏,後來因擴張倫敦城,把那地統圈進去,他一家的地租,佔倫敦地租四分之一,富與國家相等。貧富不均,竟到這等地步”。 駁曰:歐美所以不能解決社會問題者,因為沒有解決資本問題。資本問題不能解決,則雖解決土地問題,而其結果與現社會相校,不過五十步之與百步耳。文明進步,地價日漲,固也;然地價所以日漲,實資本膨脹使然。質言之,則文明進步者,資本進步之謂也。能以資本、土地一切歸諸國有,則可以圓滿解決此問題而無遺憾,近世歐美學者所持社會主義是也。若其未能,但使一國之資本,在多數人之手,而不為少數人所壟斷,則此問題亦可以解決幾分。吾所希之中國將來社會是也。若如孫文說,則並一分而不能解決。 (詳下)

原文:“中國現在資本家還沒有出世,所以幾千年地價,從來沒有加增,這是與各國不同的。但是革命之後,卻不能照前一樣。比方現在香港、上海地價,比內地高至數百倍,因為文明發達,交通便利,故此漲到這樣。假如他日全國改良,那地價一定是跟著文明日日漲高的,到那時候,以前值一萬銀子的地,必漲至數十萬、數百萬。上海五十年前黃浦灘邊地,本無甚價值,近來竟加每畝百數十萬元,這就是最顯的證據了。就這樣看來,將來富者日富,貧者日貧,十年之後,社會問題便一天緊似一天了。” 駁曰:此所述情形是也,而其下文所言救治之法則非也。又彼舉地價之漲以為將來富者日富、貧者日貧之表徵,乃舉其果而遺其因,知其偏而不知其全也。蓋地價之漲,乃資本膨脹之結果而非其原因,而資本家但使擁有若干之債券株式,就令無尺寸之地或所有之地永不漲價,而猶不害其日富也。孫文誤認土地漲價為致富之惟一原因,故立論往往而謬也,此俟下段詳駁之。但如所述,香港,上海地價,比內地高數百倍,孫文亦知其何為而有此現象乎?痛哉!此外國資本之結果也。黃浦灘地,每放[畝]值百數十萬元,然除稅關及招商局兩片地外,更無尺寸為我國人所有權矣(其或我國人所有而掛洋牌者則不可知),孫文其知之否耶?孫文亦知中國沒有資本家出現,故地價沒有加增,然則地價之加增,由資本家之出現,其理甚明。使資本家永不出現,則地價其永不加增矣。而曰革命之後卻不能照前同樣,吾不知彼革命之後所以致地價之漲者,其道何由?吾但知資本家之一名詞,孫文所最嫌惡也,惡其富之日以富,而使他部分之貧日以貧也。如是則必壓抑資本家使不起,然後民生主義之目的乃克達,如是則以彼前所論之,吾果不知革命後之地價何由而漲也。吾則謂今日乃經濟上國際競爭你死我活一大關頭,我若無大資本家起,則他國之資本家將相率蠶食我市場,而使我無以自存。夫所謂蠶食我市場者,非必其買收我土地,建工場於我國中而始能然也。昔日本越後,有煤油礦,所出頗豐,美國斯坦達會社者,世所稱煤油大王也,欲奪其業,乃拚著五百萬美元之虧衄,貶價而與之競,越後礦卒不支,降於斯坦達而受其支配矣。使越後礦之力,能拚著虧衄一千萬美金以與之競,又安見斯坦達之不反降於彼也。吾以為今後中國經濟上之國際競爭,其浴血淋漓之象,必當若是矣。現在各國製造品之輸入我國者,滔滔若注巨壑,徒以我地廣人眾,雖十倍其分量,猶能容受,而我國又未嘗自製造以相抵制,故各國各佔一方面以為尾閭,而未至短兵相搏之時。一旦我國睡獅忽起,改變生產方法以堵其進途,彼時各國資本家,必有瞠目相視,攘袂競起,挾其托辣斯巨靈之掌,以與我殊死戰者。我國如能闖過此難關,乃可以自立於世界。以我之租庸兩薄,求贏較易,复鼓吹人民愛國心以助之,則凱歌之奏,固亦非難。而其第一義所最急者,則有大資本以為之盾也。不此之務,而惟資本家獨占利益是懼,鰓鰓然思所以遏抑之,其結果也,能遏抑國內之資本家使不起,不能遏抑國外之資本家使不來。無貧無富,同即憔悴;丈尋之潢,龍蝦爭沫;彼時噬臍,嗟何及矣。夫印度人民,至今豈嘗有社會問題勞其解決者,而其生計現象何如矣。孫文欲印度我乎?吾之經濟政策以獎勵保護資本家並力外競為主,而其餘皆為輔。苟持論反於吾之政策者,吾必認為國賊,竭吾力所及以申討伐,雖殉之以身,亦所不辭。

原文:“解決的方法,社會學者(按此語誤,豈有倡民生主義之人,而不知Socialism與Sociology之分耶?抑筆記者之陋也。)兄弟所最信的,是定地價的法。比方地主有地價值一千元,可定價為一千,或多至二千。就算那地將來因交通發達,價漲至一萬,地主應得二千,已屬有益無損。贏利八千,當歸國家。這於國計民生,皆有大益。少數富人把持壟斷的弊竇,自然永絕。這是最簡便易行之法。歐美各國,地價已漲至極點,就算要定地價,苦於沒有標準,故此難行。至於地價未漲的地方,恰好急行此法,所以德國在膠州,荷蘭在爪哇,已有實效。中國內地文明,沒有進步,地價沒有增長,倘若仿行起來,一定容易。兄弟剛才所說,社會革命,在外國難,在中國易,就是為此。行了這法之後,文明越進,國家越富,一切財政問題,斷不至難辦。現今苛捐,盡數蠲除,物價也漸便宜了,人民也漸富足了。把幾千年捐輸的弊政,永遠斷絕,漫說中國從前所沒有,就歐美日本,雖說富強,究竟人民負擔租稅,未免太重。中國行了社會革命之後,私人永遠不用納稅,但收地租一項,已成地球上最富的國。這社會的國家,決非他國所能及,這社會革命的事業,定為文明各國將所取法的了。”

駁曰:嘻嘻!是即孫文新發明之社會革命的政策耶!吾反复十百遍而不解其所謂。請一一詰之。不知孫文所謂定地價的法,將於定地價後而猶準買賣乎,抑不准買賣也?彼既自言為土地國有主義,則此問殆可無庸發,不過費索解已耳。姑舍是,則不知政府於定地價時隨即買收之乎,抑定地價後遲之又久然后買收之乎?若於定地價時隨即買收之,既買收後即當不復許買賣。夫物之不可交換者,即無價格之可言,此經濟學之通義也。土地既非賣品,則初時以一千收入者,得強名為值一千,以二千收入者,得強名為值二千耳,而何從有將來價漲至一萬贏利八千以歸國家之說也?若遲之又久然后買收之,則何必預為定價?其所以預為定價者,恐此地於未買收以前,因買賣頻繁而價漲,而將來買收之費將多也。殊不知既定價之後,則買賣必立時止截,如甲有地定價二千,因交通發達,而乙以四千購諸甲,及政府從乙手買收時,則仍給原定價二千耳,如是則誰肯為乙者。故定價後遲之又久然后買收者,謂以財政所暫不逮而姑為先後,斯可耳。若既定價後,則土地立失其有價值之性質,而斷無復漲價至一萬贏利八千以歸國家之理,又可斷言也。如是則國家欲緣此而於財政上得一時之大宗收入,萬無是理。而惟有責效於將來。將來之效如何,則國家自以地主之資格,徵地代(租)於其民,即彼所謂但收地租一項已成地球最富之國是也。然收租之率,將依買收時之價值而勒定之乎,抑比例交通發達之程度隨時而消長之乎?如勒定之,則有昔沃土而後為荒村,昔瘠壤而後為鬧市者,亙古不變,安得謂平。此於國計民生,兩無利益,殆非必彼之所取也。如隨時而消長之,則將以何為消長之標準耶?吾為彼計,厥有二法:一曰國家自估價者。如此地當買收時,值價一千,其地主歲收租一百,今估量交通發達之後,此地應值價一萬,則國家歲收租一千,此一法也。然官吏能無舞弊以厲民否耶?民能服官吏所估之價與否耶?夫現在各國之收地租,大率以地價為標準,如日本所謂土地台帳法是也。政府略勘定全國之地價,第其高下,而據置之以收租,經若干年,地價既漲,則改正而增收之,所謂地價修正案是也。然必有交換然後有價格,有價格然後可據之為收租之標準,而民無異言。若土地國有後,無復價格之可言,則除估價之外,實無他術,而民之能服與否,則正乃一問題也。二曰參用競賣法。國家懸一地以召租,欲租者各出價,價高得焉,此亦一法也。此法最公,民無異言。然豪強兼併,必緣茲而益甚,且其他諸弊,尚有不可勝窮者。要之,無論用何法,謂國緣此得莫大之歲入,可以為財政開一新紀元,則誠有之,若繩以社會主義所謂均少數利益於多數之本旨,則風馬牛不相及也。何也?必有資本者乃能向國家租地,其無資本者無立錐如故也;又必有大資本者,乃能租得廣大之面積與良好之地段,而小資本者則惟跼蹐於磽確之一隅也。誠如是也,則富者愈富貧者愈貧之趨勢,何嘗因土地國有而能免也。抑孫文昔嘗與我言矣,曰:“今之耕者,率貢其所獲之半於租主而未有已,農之所以困也。土地國有後,必能耕者而後授以田,直納若干之租於國,而無復有一層地主從中朘削之,則農民可以大蘇。”(此吾與足下在精養軒所辯論者,莫賴也。)此於前兩法之外別為一法者也。此頗有合於古者井田之意,且於社會主義之本旨不謬,吾所深許。雖然,此以施諸農民則可矣。顧孫文能率一國之民而盡農乎?且一人所租地之面積,有限制乎,無限制乎?其所租地之位置,由政府指定乎,由租者請願乎?如所租之面積有限制也,則有欲開牧場者,有欲開工廠者,所需地必較農為廣,限之,是無異奪其業耳。且豈必工與牧為然,即同一農也,而躬耕者與用機器者,其一人所能耕之面積則迥絕,其限以躬耕所能耕者為標準乎,將以機器所能耕者為標準乎?如以躬耕為標準,則無異國家禁用機器;如以用機為標準,則國家安得此廣土。如躬耕者與用機者各異其標準,則國家何厚於有機器者,而苛於無機器者也,是限制之法終不可行也。如無限制也,則誰不欲多租者,國家又安從而給之,是無限制之法亦終不可行也。要之,若欲行井田之意,薄其租以聽民之自名田,則無論有限無限而皆不可行。何也?即使小其限至人租一畝,而將來人口加增之結果,終非此永古不增之地面所能給也。復次,如所租之位置由政府指定也,則業農、牧者欲租田野,業工、商者欲租都市,政府寧能反其所欲而授之?若位置由租者請願也,則人人欲得一廛於黃浦灘,政府將何以給其欲也,是又兩者皆不可行也。此段所論利病,乃以吾昔日所聞於孫文者而反詰之,若孫文不承認其曾有此言,或今日已變其政策,則吾言皆為無效。要之,僅言土地國有而不言資本國有,則共所生出之政策,不出兩途:其一則吾前所舉示之二法也,其二則吾所述孫文疇昔語我之一法也。使孫文能於此二者之外,別有其途,則請有以語我來。而不然者,由後之說,則四沖八撞,無論何方面皆不可以實行;由前之說,則是國家營利之目的,而於社會主義風馬牛不相及也。

單稅論(即孫文所謂一切苛捐盡數蠲除,但收地租一項也)之主唱者,為顯理·佐治,其所著《進步與貧因》一書之結論,曾極言之。後之論者,認為財政學上一種學說而已,若以解決社會問題,則未之許也。蓋社會革命家所以主張土地國有者,以凡一切生產機關皆當國有,而土地為生產機關之一云爾,惟一切生產機關皆國有,國家為唯一之地主,唯一之資本家,而全國民供其勞力,然後分配之均,乃可得言。而不然者,生產三要素,其土地國家掌之,其資本少數富者持之,其勞力多數貧者供之,及夫合三成物,得價而售,其售所獲,當以幾分酬土地之一要素而歸諸國家,當以幾分酬資本之一要素而歸諸彼少數者,當以幾分酬勞力之一要素而歸諸此多數者,此其界限甚難分析。 (實無從分析。)其究也,仍不能不採現社會所行之地代(即租)制度,與賃銀(即庸)制度。不過現行之地代,少數地主壟斷之,土地國有後之地代,唯一之國家壟斷之,其位置雖移,其性質無別也。而資本家實居間以握其大權,蓋納地代而得使用國家之土地者,資本家也;給賃銀而得左右貧民之運命者,亦資本家也。夫歐美現社會所以杌隉不可終日者,曰惟資本家專橫故。使徒解決土地問題而不解決資本問題,則其有以愈於今日之現象者幾何也。且社會主義之目的,在教自由競爭之敝而已,生產機關皆歸國家,然後私人劇烈之競爭可不行,若國家僅壟斷其一機關,而以他之重要機關仍委諸私人,國家乃享前此此機關主人所享之利,是不啻國家自以私人之資格,插足於競爭場裡,而與其民獵一圍也,是亦欲止沸而益以薪已耳。是故以土地國有為行單稅之手段,而謂為財政上一良法也,是則成問題。 (能行與否,應行與否,又當別論。)若以簡單之土地國有論,而謂可以矯正現在之經濟社會組織,免富者愈富貧者愈貧之惡果也,是則不成問題也。夫有朝衣朝冠而不韈不履者,則行路之人莫不笑之。孫文之民生主義,正經類也。孫文乎,苟欲言民生主義者,再伏案數年,其可也!孫文又謂,歐美各國,地價已漲至極點,就算要定地價,苦於沒有標準,故此難行,而引以證明社會革命,在外國難,在中國易,就是為此。此真可謂奇謬之談。謂歐美地價,漲至極點,孫文能為保險公司保其不再漲乎?吾見倫敦、巴黎、柏林、紐約芝加高之地價,方月異而歲不同也。且謂價已漲者則無標準,價夫漲者則有標準,是何道理。吾國現在之地價,則漲於秦、漢、唐、宋時多多矣。吾粵新寧[會]、香山之地價,則漲於二十年前多多矣。若因其漲而謂其無標準,則我國亦何從覓標準耶?若我國有標準,則歐美各國,果以何理由而無標準?吾以為欲求正當之標準,亦曰時價而已。我國有我國之時價,歐美有歐美之時價,吾苦不解其難易之有何差別也。若曰我國以價賤故,故買收之所費少而易,歐美以價高故,故買收之所費巨而難,則何不思歐美國富之比例,與吾相去幾何也。要之,孫文所以言中國行社會革命易於歐美者,實不外前此與吾言“大亂之後人民離散,田荒不治,舉而奪之”之說,此足下已亥七月間與吾在住吉亭三更擁被時所言,青眼虎(此綽號足下當能記之)在旁知狀,足下寧能忘耶!今抵死圖賴,不肯承認,此乃足下羞惡之心,自知懺悔,吾方喜足下之進化,何忍責焉,而惜乎雖懺悔而仍不足以自完其說也。

孫文又謂德國在膠州,荷蘭在爪哇,行之已有實效,而欲我中國仿行起來。嘻,非喪心病狂,而安得有此言也。孫文亦思膠州之在德國,爪哇之在荷蘭,果居何等位置焉否也?吾固嘗言以土地國有行單稅制,為財政上一有研究價值之問題。政府壟斷生產之一要素,自茲可無患貧,為政府計則良得,但不知其影響於國民者何如耳。夫德、荷政府,則朘膠州爪哇之脂膏以自肥者也,孫文欲膠州爪哇我全國耶!吾真不料其喪心病狂一至此極也。夫中華民國共和政府而憂貧也,則所以救之者亦多術矣,而何必以僇亡之餘自擬者。 又孫文之言,尚有可發大噱者,彼雲“英國一百年前,人數已有一千餘萬,本地之糧,供給有餘。到了今日,人數不過加三倍,糧米已不夠二月之用,民食專靠外國之粟。故英國要注重海軍,保護海權,防糧運不繼。因英國富人,把耕地改做牧地,或變獵場,所獲較豐,且徵收容易,故農業漸廢,並非土地不足,貧民無田可耕,都靠做工糊口”云云。謂英國註重海軍,其目的乃專在防糧運不繼,真是聞所未聞。夫經濟無國界,利之所在,商民趨之,如水就壑。英國既乏糧,他國之餘於糧者,自能餉之,非有愛於英,利在則然耳,雖無海軍,豈憂不繼。若曰戰時不能以此論,則當日俄戰役中,我國人之以米餉日本者,又豈少耶。雖買十分有一之兵事保險,(恐為俄艦捕虜或擊沈,故買兵事保險。其價視尋常保險加數倍。)猶且為之矣。夫英所以注重海軍者,一則因沿海為國,非此不足以自存;一則因殖民地夥多,非此不足以為守。此則雖小學校生徒,類能解之者。而其不得不並力於殖民地,又資本膨脹之結果也。如孫文言,豈謂英國苟非改農地為獵牧地,國內農產,足以自贍,而即無待於海軍乎?此與本問題無關,本不必齒及,所以齒及者,以覘所謂大革命家之學識有如是耳。又彼謂英國並非土地不足,只緣以耕地改獵牧地,致貧民無田可耕,以此為貧富懸絕之原因。此亦大不然。英國土地之大部分,向在少數貴族之手,即不改為獵牧地,而貧民之有田可耕者,本已甚希。夫隸農,雖耕焉,而不可謂有田也;即非隸農,而受人之庸錢以耕人田,仍不可謂有田也。彼美國之農地,可謂極廣矣,而耕者率立於一農業公司支配之下,計日以給其勞力之直而已。蓋自生產法一變以後,前此之小農小工製度,忽易為大農大工製度,兩者職業雖殊,而變化之性質無別也。夫受農業公司之支配以為人耕田,與受工業公司之支配以為人制器,兩者果何所擇?而孫文謂,貧民無田可耕,都靠做工糊口,工業卻全歸資本家所握,工廠偶然停歇,貧民立時飢餓。且使全國無一工廠,其大工悉舉其資本以為大農,而激烈競爭之結果,終必有所廢乃能有所興,而農業公司有停歇者,貧民遂可以免於飢餓乎?要之,但使資本在少數人手裡,而絕對放任其競爭,則多數貧民,自必陷於困苦,初不問其以此資本經營何業也。至英國以農地變為獵牧地,此自是彼資本家應於其國經濟之現狀,見夫業此焉而可以得較厚之贏也,則群焉趨之,此亦如荷蘭之資本家率業船,比利時之資本家率業鐵,凡以為增殖資本之一手段而已,而未嘗因其趨重何業,而影響及於貧民生計也。 (影響所以及於貧民生計者,以資本在少數人手之故,而非因其以此業之資本移於彼業,而遂生影響也。)如孫文言,豈謂今日英國,但將獵牧地反為農地,而貧民遂可以家給人足乎?吾以為今日各國所通患者,皆土地不足也,匪獨英國。而孫文謂英國並非土地不足,可謂異聞。夫土地之面積,自數十萬年前既已確定,造化主不能因吾人類之增加,而日造新壤,計口分以授之,此瑪爾梭土之人口論,所以不勝其杞人之憂也。即使無工業革命之結果,而人浮於地,固已為病。歐人所以當四百年前,即汲汲以殖民為務,其動機皆坐是也。即如孫文所述,英國今日人口三倍於百年前,則百年前本地之糧供給有餘者,而今日之需要三倍之,其將何以自存。即不改為獵牧地,而英民遂得免於飢餓乎?夫英民今日得免於飢餓者,雖謂全食工業革命之賜焉可也。自機器出而英人首利用之,英自此冠帶衣履天下,各國之需要,而英人供給之;供給必有報酬,而英人享受之;英自是廢農不務。英對於他國,以械器易粟;他國對於英,以粟易械器。交易之間,而英大獲其贏,所獲之贏,資本家壟其泰半,而貧民亦得饡其餘。然無論所壟者所饡者,則皆他國人所以餉英也。夫英之所以有今日,徒以廢農故也。如孫文言,以廢農為今日貧民飢餓之原因,寢假英人悉廢其諸業而復於農,英政府复採孫文之土地國有策,凡能耕者則授之以田,斯可謂不病貧民矣,然三倍於昔之人民,能有三倍於昔之土地以給之乎?百數十年後人民複三倍於今,更能三倍其三倍之土地以給之乎?毋亦日迫之於飢餓而已。孫文所謂並非土地不足,徒以貧民無田可耕者,吾不知其說之何以自完也。夫雖無工業革命,而土地已患不足,其理既若是矣。若夫工業革命以後,資本日以膨脹,然所操資本,無論用之以治何業,總不能離土地而獨立。以國中有定限之土地,而資本家咸欲得之為業場,競爭之結果,而租必日增;租厚則病贏,而資本家將無所利,於是益不得不轉而求租薄之地,此殖民政策,所以為今日各國唯一之政策也。而土地不足,實為之原。吾又不知孫文所謂並非土地不足之說,果何以自完也。而謂解決土地問題即能解決社會問題,吾誠不知其何途之從而能爾爾也。且孫文所以徵引英國之現狀者,豈非以為中國將來之比例乎?以彼所言,則英地主改耕地為獵牧地,乃貧民無田可耕之原因。洵如是也,則中國之社會問題,其永可以不發生矣。孫文得毋憂我中國面積四百餘萬方里之廣土,至他日文明進步以後,將悉不為耕地乎?如是則何不憂天墜之猶為愈也。孫文何不曰,將來之土地,將悉為大農所壟斷,貧民雖有可耕者而非其田,則其說完矣。然洵如是也,則非解決資本問題,而一切問題,皆無從解決。孫文之土地國有論,則嫫母傅粉而自以為西施也。

吾反复讀孫文之演說,惟見其一字不通耳,而不能指出其所以致誤謬之總根本何在。蓋必其人稍有科學的頭腦,每發一義,能持之有故,言之成理,但其觀察點有一誤謬之處,故駁論者可以此為攻,而持論者亦可以此為守。若孫文則頭腦稀亂,自論自駁,無一路之可通,吾亦安從取其謬點之總根本而指之。無已,則有一焉,孫文其獨尊農業而排斥農業以外之他業耶?其土地國有後之社會,殆欲斟酌古代井田之遺法耶?洵如是也,則古昔聖賢之言,而宋儒所夢寐以之者也,第不知其通於今後之社會焉否耳。 又孫文謂:“行了這法之後,物價也漸便宜了,人民也漸富足了。”此語吾又不解其所謂。夫物價之貴賤,果從何處覓其標準耶?如就物之本體以言,只能以甲乙兩物相校而觀其比價。如雲近二十年來銀價賤,近一二年來銀價貴,何以知其貴賤?以與金價比較故也。故就他方面言之,亦可云近二十年金價貴,近一二年來金價賤。其他物品亦例是。如以米為標準,十年前米百斤值銀五元,柴百斤值銀三角,某物某物百斤,值銀若干若干。今米之價如前也,而柴百斤值銀五角矣,某物某物百斤之價,皆比例三與五為加增矣,則是百物之價增於米價也。 (或米價增至每百斤六元,而其他百物皆以三與五之比例為加增,則亦可謂百物之價增於米也。)從他方面觀之,則是米價賤於百物之價也。夫如是則有貴賤之可言。然物物而比較之,此以驗社會需要趨於何方則可,而於物價貴賤之共通原理無與也。若夫一切物品,舉十年之通以較之,而無一不漲於其前,是則金價或銀價之趨賤耳,而非其餘物價之趨貴也。 (若就他方面言之,則即謂其餘物價趨貴亦未始不可,然其理一也。)何也?物價之貴賤何以名,以其與金銀之比價而名之耳。此與貨幣政策有密切之關係,今勿具論。若求諸貨幣以外,則尚有一原則焉,曰物價必比例於需要額與生產費,需要者多,則物價必騰;生產費重,則物價必騰。然文明程度高,則人之慾望之種類愈增;又文明程度高,則庸錢必漲,庸錢漲亦為生產費增加之一。幫物價必隨文明程度而日騰,又經濟界之普通現像也。此其理由,諸經濟學書皆言之,無俟詳述。即觀諸吾國內地與通商口岸之比較,亦可以為左證矣。今孫文謂行了彼土地國有政策後,物價必漸賤,吾真不解其所由。若其行圓滿的社會主義,將生產機關悉歸諸國家,則此派學者所考案,有謂宜依各人每日勞力之所直,給以憑票,其人即持憑票以向公立之種種商店換取物品者,如是則並貨幣亦廢置不用,只以種種勞力與種種物品比價而立一標準,則物價無復貴賤之可言。孫文若採此說也,則物價漸賤之言為不通也。而不然者,土地以外之一切生產機關,仍為私有,物價必隨文明程度之高下而為消長。物價而趨賤則必其需要之日減者也,需要日減,是貧因之一徵也。否則庸錢趨微也,庸錢趨微,亦貧困之一徵也,而又何人民富足之與有?吾觀於此,而益疑孫文之社會革命論,除復反於古昔井田時代之社會,無他途也。舉農業以外一切之諸業而悉禁之,以國有之土地授諸能耕之人而課其租,現有四萬萬人,苟國中有四十萬萬畝地,則人授十畝焉。數年以後,民增而地不增,則割所授於前人者,勻其分量以授後人,至一人授一畝或數人合授一畝而未有止。若是則於孔子所謂“不患寡而患不均”者,洵有合矣。但不知吾國民何以堪也。而不然,則必孫文封盡全世界之金銀礦使永不產出,否則以金剛鑽為貨幣也,捨此兩者外,更無可以使物價趨賤之途。 以上兩段,於本論論旨,無甚關係,不過以其語語外行,令人噴飯,故附駁之,亦使聽演說而大拍掌者,念及此掌之無辜而受痛耳。 以上駁孫文說竟。彼報第五號別有“論社會革命與政治革命並行”一篇,吾擬駁之久矣,蹉跎不果。今吾所主張者,大率已見前方,雖非直接駁彼文,而彼文已無復立足之餘地。況彼文膚淺凌亂,實無可駁之價值耶。惟其中有一條不可不加以糾正者。彼論述泰西學者之說,謂“貧富懸隔之所由起,在放任競爭絕對承認私有財產權”是也。而其所下絕對承認私有財產權之解釋,謂“無私有財產製,不能生貧富,固也;有私有財產製,而不絕對容許之,加相當之限制,則資本亦無由跋扈。即於可獨占之天然生產力,苟不許其私有,則資本所以支配一切之權失矣”云云。此所以證其言土地國有而不言資本國有之理由也。此說社會主義論者中,固有言之者,然其論之不完全,顯而易見,即吾前所謂,國家自以私人資格,插足於競爭場裡,而分其一臠耳。夫資本家固非必其皆有土地者,往往納地代於他之地主,藉其地以從事生產,而未嘗不可以為劇烈之競爭。土地國有後,則以前此納諸私人之地代,轉而納諸國家耳;或變所有權而為永代借地權或永小作權耳,於其跋扈何阻焉。以吾所聞,加私有財產權以相當之限制者,其條件則異是。凡不為生產機關者(如家屋、器具、古玩等),則承認其私有,其為生產機關者,則歸諸國有而已。必如是而後可以稱社會革命;不如是者,皆朝衣朝冠而不韈不履者也。而此種之社會革命,我中國現時果能行否,此則吾欲求彼黨中人賜一言之確答者也。 大抵今日之歐美,其社會惡果,日積日著,各國政治家乃至學者,莫不認此為唯一之大問題,孳孳研究,而其論所以救治之方者,亦言人人殊。雖然,要其大別,可以二派該之。一曰社會改良主義派,即承認現在之社會組織而加以矯正者也,華克拿、須摩、拉布棱達那等所倡者與俾士麥所贊成者屬焉。二曰社會革命主義派,即不承認現在之社會組織文集而欲破壞之以再謀建設者也,麥喀、比比兒輩所倡率者屬焉。兩者易於混同,而性質實大相反。今孫文及其徒所倡果屬於何派乎?吾苦難明之。謂其屬甲派而不類,謂其屬乙派而又不類。殆欲合兩派而各有節取耶?而不知其不相容也。是又荷蓑笠以入宮門之類也。質而言之,彼輩始終未識社會主義為何物而已。 又彼號論文尚有云:“明初屯衛之製,其田皆國有也。明初所以得行此者,亦正以政治革命後易為功也。觀於其後欲贖取已賣之田,猶患費無所出,乃其初設時若甚輕易舉者,斯亦可知其故矣。行土地國有於政治革命之際,果何事強奪耶?”嘻嘻!此其故,雖微公言,吾固已熟知之。豈非吾前所聞於貴頭領所謂大革命後積尸滿地,榛莽成林,十餘年後大難削平,田土無主者十而七八,夫是以能一舉而收之者耶?明初屯衛制所以得行之而易為功者,非利故田主之因喪亂而散亡耶?後此欲贖而患無費者,非以承平之後不便掠奪耶?貴頭領於前言,抵死圖賴,而公等亦辨之惟恐不力,吾方謂豺性之已改矣,奈何不解藏踪跡浮萍一道開,更為此自實前言之供狀耶!而猶曰無事強奪,吾不知殺人以梃以刃果何異也。且以明初為政治革命後,則公等所謂政治革命者,吾今乃知之矣。 彼報第五號所以醜詆我者,可謂無所不用其極。其笑我謂前此昌言經濟革命斷不能免,又介紹社會主義之學說,而今乃反排斥之。夫吾經濟革命不能免者,就泰西論泰西也,今日我何嘗謂其能免耶?社會主義學說,其屬於改良主義者,吾固絕對錶同情,其關於革命主義者,則吾亦未始不讚美之,而謂其必不可行,即行亦在千數百年之後,此吾第四號報所已言者(第四號出在彼報第五號之前)。彼謂今之社會主義學說,已漸趨實行,謂各國民法為趨重民生主義,謂日本鐵道國有案通過為國家民生主義之實現。此言誠是也,而不知此乃社會改良主義,非社會革命主義,而兩者之最大異點,則以承認現在之經濟社會組織與否為界也(即以承認一切生產機關之私有權與否為界)。公等絕不知此兩者之區別,混為一爐,忽而此焉,忽而彼焉,吾安從而詰之。彼報彼號有言曰:世每惟不知者乃易言之。又曰:梁某全不知社會革命之真。又曰:梁氏之攻民生主義,於民生主義毫無所知者也。夫淺學如餘,則安敢自云能知者。但吾初以為公等必知之甚深然後言,及證以貴號前後十號之偉著,則公等所知,視“目不識歐文,師友無長者”之梁某,且不逮焉。惟不知者乃易言之,乃夫子自道耶?若夫公等之四不像的民生主義,其甚深微妙,則真非我之所得知矣。 吾初以為社會革命論,在今日之中國,不成問題,不足以惑人,故聽彼報之鴉蛙聒閣,不復與辯,謂無取浪費筆墨也。今彼報乃寶此燕石,沾沾自喜,且無識者亦彼复附和之,故不得不為之疏通證明,非好辯也。雖然,本論之對於彼,亦可謂不留餘地矣。彼報見此,其將幡然悔悟,自知其擾擾之無謂耶?抑將老羞成怒,再為狼嗥牛吼之態,折理不勝,惟事嫚罵耶?此則非吾所敢言矣。 以上據鄙見以解決“中國今日社會應為根本的革命與否”之一問題已竟,今將附論“中國今日若從事於立法事業,其應參用今世學者所倡社會主義之精神與否”之一問題。此問題則吾所絕對贊成者也。此種社會主義,即所謂社會改良主義也,其條理多端,不能盡述,略舉其概,則如鐵道、市街、電車、電燈、煤燈、自來水等事業皆歸諸國有或市有也,如製定工場條例也,如製定各種產業組合法也,如製定各種強制保險法也,如特置種種貯蓄機關也,如以累進率行所得稅及遺產稅也,諸如此類,條理甚繁,別有專書,茲不具引。夫鐵道等歸諸公有,則事業之帶獨占性質者,其利益不為少數人所專矣;制定各種產業組合法,則小資本者及無資本者,皆得自從事於生產事業矣;制定工場條例,則資本家不能虐待勞動者,而婦女、兒童,尤得相當之保護矣;制定各種強制保險法,則民之失業或老病者,皆有以為養矣;特置種種貯蓄機關,予人民以貯蓄之方便,則小資本家必日增矣;以累進率行所得稅及遺產稅,則泰富者常損其餘量以貢於公矣;夫以我國現在之社會組織,既已小資本家多而大資本家少,將來生產方法一變以後,大資本家之資本,與小資本家之資本,其量同時並進,固已不至奔軼太遠,造成如歐美今日積重難返之勢。而右所舉社會改良主義諸條件,又彼中無量數之政豪、學哲,幾經研究而得之者也,彼行之於狂瀾既倒之後,故其效不甚章,我行之於曲突徙薪以前,故其敝末由至。夫歐洲所以演出工業革命之惡果而迫今後之社會革命使不能不發生者,固由瓦特機器之發明,驟變其生產之方,亦由斯密放任之學說,助長其競爭之焰,兩者缺一,其慘劇當不至若是之甚。今我於生產方法改良之始,能鑑彼放任過度之弊,而有所取裁,則可以食瓦特機器之利,而不致蒙斯密學說之害,其理甚明。 《記》曰:“甘受和,白受采。”我以本質較良之社會,而採行先事預防之方針,則彼圓滿社會主義家所希望之黃金世界,雖未可期,而現在歐美社會陰風慘雨之氣象,其亦可以免矣。而何必無故自驚,必欲摧翻現社會之根柢而後為快也。而況乎其所謂摧翻者,又實未嘗能動其毫末,而徒虎皮羊質以自擾擾也。嘻!其亦可以知返矣。 要之,今之言社會革命者,其未知社會革命論之由來及其性質而妄言之耶,則妄言惑人之罪可誅;其已知之而故支離閃爍、張皇其詞以聳人聽耶,則不過吾前者所謂利用此以博一般下等社會之同情,冀賭徒、光棍、大盜、小偷、乞丐、流氓、獄囚之悉為我用,懼赤眉、黃巾之不滋蔓,復從而煽之而已。其立心之險惡,其操術之卑劣,真不可思議也。而一般學子,既年少而富於好奇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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