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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哪些英雄是笨蛋

痛快日記 蔡康永 2531 2018-03-18
我從來沒有喜歡過中學課本里的那些英雄。岳飛啦、文天祥啦,所以這些堅持硬碰硬,最後碰到鐵板的人。 他們到底追求了什麼夢想? 他們到底帶給了誰幸福? 這些課本里的英雄,實在跟我們的人生格格不入。 他們說的話、做的事情,沒辦法給我們任何人生的啟發。 他們示範的尊嚴像在跟人生賭氣,他們在關鍵時刻的抉擇,充滿自我毀滅的氣息。他們效忠一個大家都莫名其妙的政權,最後逼得自己莫名其妙的死掉。 沒有一個對人生有憧憬的中學生,會想親近他們、跟他們做朋友。 他們不是我的英雄。 他們大概也不是你的英雄。 你的英雄,可能是黃蓉、福爾摩斯,可能是田中麻里玲、披頭四合唱團,也可能是比爾蓋茲、德蕾沙修女。

我小時候的英雄,當然也有一大堆是從小說、電影、新聞、漫畫裡找到的。 可是另外還有一個英雄的博覽會,似乎很少有其他同年齡的人跟我分享—— 我小時候開始,看了很多的平劇。 平劇的人物,並不都是快意恩仇的好漢惡女,另外也有許多從居家生活裡走出來的角色,讓我大開眼界,在蒙昧中初次見識到人生有這麼多的委屈、無奈,有這麼多隱藏的竊喜,說不出口的痛,有這麼多壓抑不住、扼不死的慾念夢想。 我當然愛看二十四小時打架鬧事、全年無休的孫悟空,愛看羅通將軍盤腸大戰。 可是感動我的,是別的戰。 我看到水滸故事裡,閰惜姣被愛情沖昏了頭,跟自己的“金主”宋江翻臉,竟然偷藏宋江跟黑道來往的證據,拿來威脅宋江離婚,結果被宋江一刀宰了。

更驚心的事在後面。 被殺了的閻惜姣,沒有辦法忘記真心所愛的男人,終是鬼魂回到陽世,重和愛人來一場恐怖淒厲的溫存,溫存完畢,女鬼長髮披散,用腰帶勒住情人的脖子,反身一背,把情人扛在背上,女鬼一喚,情人就奄奄一息的一答,就這樣一步一扛、一喚一答,女鬼活生生把情人背往地獄做伴去了。 十幾歲的我,尚未見識過愛情裡這麼詭豔的場面。我所受到的震懾,使我慢慢警覺到人生最不得已的部分,可能正是人生最強悍有力的部分。 我一再在平劇裡,看到這種人生的不得已,所爆發出來的、失控的力量。 我看到了秦香蓮一路追尋薄悻的陳世美,而最後得到的,是令她傷痛欲絕的正義:一個被包公鍘成兩段的陳世美。 我也看到一條白蛇,為了一個實在沒什麼的平凡男人,使盡渾身解數,就為了做一個平凡的女人。然而天上的法律不能容忍這種僭越的妄想,逼迫白蛇大犯殺戒,用水去淹一整座寺廟。

“他們真強悍!可是他們也很可憐。”我忍不住要這麼想。 “他們的力氣,到底是哪裡來的?” 對一個念中學的人來講,這與其說是一種困惑,還不如說是漸漸成了一種信仰—— 人有很多難以預料的不得已,人也有很多難以預料的力量。 當這種力量爆發的時候,人生會產生難以預料的奇妙意義。 不一定快樂,但很奇妙。 我開始暗暗的相信這件事。 果然,在接下來的人生里,我經歷了很多不快樂但奇妙的時刻,認識了很多不快樂但奇妙的人。 讓我覺得很親切。 我也很慶幸,沒有因為害怕不快樂的關係,錯過這些時刻,這些人。 我們課本里的人物,常常在比賽誰的慾望比較多。 一下是吃很少喝很少的顏回,一下又是一把鼻涕一把淚在寫《出師表》的諸葛亮;這個人無欲則剛,那個人為了民族正告別新婚的新娘。

大家都在“犧牲小我”,可惜的是,他們成全的那個“大我”,我們實在不太認得。 我其實很佩服孔子,他的行為,和他說的很多話,我都很喜歡,即使是“無欲則剛”這四個字,都是很簡明有力的智慧。 可惜很多自以為敬愛孔子的笨蛋,把孔子打扮成一個不可違逆、香火繚繞的大聖人。凡是他為了傳遞生命樂趣所說的話,都不多介紹,相反的,他訓人的話,卻一再引用,搞得大家都覺得他有夠煩。 更失策的,是逼著整天被訓的我們,還要活生生的把這些訓人的話,一字一句背下來。 要我們不討厭孔子,很難吧? 還好我並沒有因此討厭孔子。因為我讀到了他的慾望,他的夢想。 為了想試試看他治理國家的構想,他召集幾十名依然相信他的學生,陪他一起在各國之間流浪。

光是替他們一群人想想洗澡的事情,就夠頭痛了,更不用提沒事就遇上盜匪,有時還誤闖國際戰區,動彈不得,好幾天沒飯吃。 孔子肯吃這些苦,當然是因為他對自己的期許、有大規模的夢想、有影響別人的慾望。 這樣的孔子,當他說出“無欲則剛”這話時,應該是“感慨”多過“訓人”的吧?應該是“如果我也能沒有慾望,就肯定是無敵鐵金剛”的語氣吧? 一旦把孔子從“至聖”的十字架解開,讓他跟我們一起做人,他馬上就可愛多了。 承認孔子是有慾望的、承認我們是有慾望的。不要對慾望感覺內疚、感覺害怕,才可能活得有力氣。 平劇里當然也有很多角色,是活不出力氣的。 通常,只要這角色是個神,就沒什麼力氣—— 豬八戒是很有活力的,他根本就是“慾望的單人示範大樂隊”。孫悟空也有活力,他的野性難以馴服。可是只要鏡頭一轉像天界,舞台上就會出現各式各樣木頭木腦、面無表情的神仙,從官位最小的土地公,一直往上到玉皇大帝,只要一出場,氣氛馬上冷下來,原因很簡單。

這些神仙,既無慾望,也無夢想,上場來要不就是為了交代故事,要不就為了擺幾個好看的姿勢,戲演到他們身上,怎麼可能不降溫? 當然,的戲裡,也頗有幾位神仙,出場時聲勢浩大,出手時霹靂閃電的。像隨身帶只土狗的二郎神,老是捧著降魔杵的韋陀,都能跟妖怪打得火爆熱鬧。 可是,他們還是看起來就很沒勁,因為他們“不知為何而戰”。他們像“古裝的機器戰警”,專門負責打架,打完就閃人,連話都沒什麼好說的。 我小時候,看著他們漂亮的金臉、漂亮的武器,就已經會忍不住感嘆:“多浪費啊,打扮得這麼漂亮……卻活得這麼死板……” 如果是人生,誰甘心老是演這種無聊的角色呢? 沒有慾望的人生,真是空洞得嚇人哪! 我大概從看戲這件事裡,得到了一些免疫力,不再把慾望,當成有損尊嚴的東西。

我學會辨識生命中熱力的來源,學會痛苦可能比快樂更珍貴,學會欣賞徒勞無功之人生的精彩。 我也了解一些似乎是永恆的原則。 這原則驅動了所有人活下去,古代人或者當代人,神話的人或者寫實的人—— 做為人,如果我們低劣,那是因為我們的慾望低劣。 如果我們高貴,那是因為我們的慾望高貴。 文明,向我們展示品味,這品味的功能,是讓我們得以分辨慾望是低劣的,或者是高貴的。 卻不是教我們變成沒有慾望的人。 沒有慾望,恐怕只能變得乏味,而不是得到智慧。 看戲,當然不是什麼了不起的教育。 只是我碰到的學校教育,相形之下,鄉愿得太可笑,太閃避責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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