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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好色要靠自己努力

痛快日記 蔡康永 1306 2018-03-18
被人說“好色”,我會很高興。 好色,就是特別喜好漂亮的人。 首先,這表示你這個人,會喜歡、也會討厭某些事,這就很好。 很多人放棄喜歡跟討厭的權利,對很多事都馬馬虎虎的,老是說:“都可以啊!” “隨便啦!”這種話,聽起來就很沒精神。這種話說多了,慢慢就會喪失喜歡和討厭的能力,最後連臉都會變的很模糊。 所以如果你很“好色”的話,起碼證明你愛恨分明,活得很起勁。 而且,好色,還表示你“有鑑賞能力”。 這就更難得了。 看看你身邊的人,你就知道“鑑賞能力”越來越稀奇。 很醜的人被說成漂亮、很爛的東西被賣得很貴、很土的衣服被當成流行、很蠢的意見被一再討論。 當然,很多被罵“好色”的人,其實也沒什麼鑑賞能力,有些嚴重到,只要對方還會呼吸,就能令他興奮。這樣的水準,不能頒給他“好色”的榮譽,因為他“好的不是色”。準確一點說,應該只能算“花痴”。

“花痴”也並不是錯,只是比不上“好色”的層次。 好色的人,能夠從對方的美色當中,得到樂趣、得到喜悅,這是人生幸福的重要內容。 我們如果能從“美”當中,感覺寧靜與快樂,就會對人生更有信心,會更相信生命是值得活的。 美的建築、美的音樂、美的食物、美的人,都常給我安慰,讓我無從拒絕人生的盛宴,對許多珍貴的時刻,流連忘返。 而所有的美當中,美麗的人,最讓我驚喜不已、目眩神移。 原因很簡單,美麗的人,總是在你意料不到的地方、以你意料不到的方式出現。 店員、路人、流浪者、在超級市場跟你拿同一牌子狗食的人。 這些人的美麗,常常被生活的繁瑣、生命的倉皇所掩蓋。但只要你夠好色,自然能像一流的獵犬般,偵測出他們的行踪。

相形之下,其它的美,多少比較可預料,不太能令你驚喜。你不太可能在嘈亂的夜市聽見普契尼的詠嘆詞;不太可能在你家後面的巷子,發現一棟高弟設計的公寓。 欣賞美的驚喜和感動,早就被“試著接進美”的勞累大量扼殺。誰在羅浮宮推擠的人潮裡,還能接受“蒙娜麗莎”放的電? 誰能只看見長城,不看見淹沒長城的攤販? 為了領略美,如此的勞累,排隊進羅浮宮、推擠著登上長城,結果也並不能感受到美的力量、美的撫慰。 只有美麗的人,永遠出其不意的,現身你面前,給你驚喜,讓你微笑。 有什麼道理,不好色? 好色的能力,如同對所有美好事物的品鑑能力一樣,不可能停留原地,只可能不斷升級。 剛開始“好色”的人,眼光不准、胃口太大,常會對俗豔的、做作的美,也一律產生好感。這種初級品味,要逐漸邁向高級品味,只有靠不斷的品嚐、不斷的感到不夠、不斷尋求更強的感動。喜歡美酒美衣服的人,都會經歷同樣的過程。

至於“無好色能力”的人,對美麗的人,就很缺乏主見了。當他們想要享受人的美時,就只能往娛樂界偶像的身上找、往伸展台上模特兒的身上找。這當然很乏味,一下就厭倦了,因為這不是你自己的好色,只是人云亦云,是“美的量產者”摸索大眾口味,製造出來的。 而且,這種美色,你只能消費,無從享有。所以對偶像的美,很容易就幻滅了。因為那個美色,並不能讓你活得更起勁、更相信。只是讓你把該花的錢花光,然後發現對方跟你實在是沒有關係的。 好色,承諾了人生幸福的無窮可能。 但你必須培養主見,自我鍛煉。就如同所有的人生樂趣一樣,只靠別人餵給你的,你遲早會厭倦,最後破壞了珍貴的好胃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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