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的男朋友向她提出分手,沒有再找她,P不斷傳呼他,又打電話到他辦公室找他,想逼他出來見面。
“你找他幹什麼?”我問她。
“找他出來說清楚。”她說。
“說清楚什麼?”我再問她。
“說清楚我們之間的事。”她說。
十個失戀的女人之中,有九個喜歡找對方出來說清楚,不是說清楚,便是問清楚。人家向你提出分手,不要你了,這不就是清楚不過的事嗎?還有什麼要弄清楚的?
對方愛你的時候,為什麼你不找他出來說清楚,問他為什麼愛你?有些事情不用說也明白。有些事說了也不明白,譬如愛和不愛。
男人決不會找女人出來說清楚,只有女人才會那麼麻煩,找男人出來說清楚。
男人知道有理說不清,況且愛情出沒有理,女人呢,女人彷彿要親耳聽到對方說:“我不愛你。”“我不想跟你結婚。”“我們合不來。”才肯死心。
女人要求說清楚,只是因為無助,雖然想到男人大概為何離開,卻以為只要他願意出來,大家坐下來說清楚,便有補救的餘地。
然而,女人一旦要求對方跟自己說清楚,便是連最後一份尊嚴都不要了。你要清楚還是要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