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總是得寸進尺的。分手之後,你哀求他跟你見面,你說:“我只是想見見你,沒有別的要求。”他答應了。你告訴自己,他願意再見我,我已經滿足了。
見過一次面之後,你又希望有第二次。第一次見面的時候這麽愉快,為甚麽不見第二次呢?
於是,又有了第三次和第四次。你做夢也沒想過你們還可以做朋友。他看來仍然是那麽關心你。這個時候,你但願這種關係繼續下去就好了。你不敢奢望他回到你身邊,你只是希望能夠再見他。
然後,你開始常常打電話給他。想念他的時候,你又找藉口聽聽他的聲音。你已經不滿足於一個簡單的問候或者一頓普通的晚飯。你想再和他親近一點。
一天,你拉著他的手,摟著他,就好像他仍然是你的男朋友。你說:“我想你抱我。”他抱了你,你並不會因此就滿足。
既然他肯抱你,為甚麽不吻你呢?既然吻了你,為甚麽不可以再和你睡呢?你告訴自己,你只是渴望和他再睡一次,一次就夠了。你怎會這樣就死心呢?這一次,你要他回來你身邊。當他說:“我們已經不可以像從前那樣了。”你卻瘋了似的說他騙你。你忘了自己是多麽的得寸進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