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時代,同學們聽到要作文便眉頭大皺,我卻很喜歡作文。作文課是最自由的,老師來出題目,通常有兩條,一條是議論,一條是抒情。理性的同學會選擇議論題。像我這種毫無理性的人,當然是選擇抒情題了。
要規定我們在課堂結束前交出一篇作文,那是最殘忍的。有些老師會讓我們在放學後繼續寫,有些老師讓我們帶回家裡寫。
放學後留在課室裡繼續寫的,通常有兩種人。一種是我這麽喜歡作文的人,另一種是對著空白的原稿紙,頭大如斗的同學。
於是,我們交換了條件。她教我數學,我教她作文。從此以後,數學測驗之前,她替我補習,而她的作文,我替她修改。可是,數學是可以教的,作文卻不容易教。
怎麽教你作文呢?那等於教你怎樣去幻想。
交了作文之後,最期待的,便是老師把作文發還給我們。老師會在她喜歡的句子下面用紅筆劃一個圈圈。有一位周老師,每當看到“這是民族自侮!”這一句便打圈圈。我到現在也不明白她為甚麽那樣喜歡這一句。
前陣子收到一位女孩子的電郵,說:“你記得周老師嗎?她教過你的。她把你的幾篇專欄剪下來,要我們在課堂上討論呢!”是嗎?但我沒有再寫“民族自侮”呀!老師也不會再給我打圈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