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年前,因為趕劇本,四個編劇被老闆困在一間酒店房間裡,三日兩夜。天天從早到晚不停寫劇本,酒店內的中、西餐廳、咖啡室、房間服務,我們都試過。到第二天晚上,大家都受不住了,連呼吸都覺得困難。
離開酒店的那個清晨,簡直是解脫。我告訴自己,千萬不能犯法,犯法就要受困。我絕對不能再受困,即使困在一流的酒店內也受不住。
去年,又有導演問我,可不可以抽幾天時間到澳門找間酒店度橋①。我幾乎是哀求說:“不!我不能受困!”
①構思故事情節,劇情等。
所以,雖然會愛得瘋,人也沒有理性,但殺夫、殺情敵這種事,我絕不會做,因怕受困牢內。
我寧願做個赤腳走路的孩子。
在我心中,自尊與自由,尤在愛情之上。如果你覺得毫無自尊,委曲求存,為什麼還要愛他?
如果你所愛的人,要整天監視你、控制你、跟住你,如何受得了?
如果他認為,這是因為他太愛你。
請告訴他,愛不是這樣!
愛是在我浪蕩之後,最想回去的地方。
愛是在我自由自在的時候,心裡最牽掛的人。
愛是他放手,他從容,人卻不肯遠走天涯,甘願受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