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雜文隨筆 靜觀人生

第2章 一童年的夢

靜觀人生 丰子恺 10342 2018-03-18
一童年的夢 學畫回憶 我七八歲時入私塾,先讀,後來又讀。每頁上端有一幅木板畫,記得第一幅畫的是一隻大象和一個人,在那裡耕田,後來我知道這是二十四孝中的大舜耕田圖。但當時並不知道畫的是甚麼意思,只覺得看上端的畫,比讀下面的"雲淡風輕近午天"有趣。我家開著染坊店,我向染匠司務討些顏料來,溶化在小盅子裡,用筆蘸了為書上的單色畫著色,塗一隻紅像,一個藍人,一片紫地,自以為得意。但那書的紙不是道林紙,而是很薄的中國紙,顏色塗在上面的紙上,滲透了下面好幾層。我的顏料筆又吸得飽,透得更深。等得著好色,翻開書來一看,下面七八頁上,都有一隻紅像、一個藍人和一片紫地,好像用三色版套印的。

第二天上書的時候,父親--就是我的先生--就罵,幾乎要打手心;被母親和大姊勸住了,終於沒有打。我哭了一頓,把顏料盅子藏在扶梯底下了。晚上,等到父親上鴉片館去了,我再向扶梯底下取出顏料盅子,叫紅英--管我的女僕--到店堂裡去偷幾張煤頭紙來,就在扶梯底下的半桌上的洋油燈底下描色彩畫。畫一個紅人,一隻藍狗,一間紫房子……這些畫的最初的鑑賞者,便是紅英。後來母親和諸姊也看到了,她們都說"好";可是我沒有給父親看,防恐吃手心。 後來,我在父親曬書的時候,看到了一部人物畫譜,裡面花樣很多,便偷偷地取出了,藏在自己的抽斗裡。晚上,又偷偷地拿到扶梯底下的半桌上去給紅英看。這回不想再在書上著色;卻想照樣描幾幅看,但是一幅也描不像。虧得紅英想工好;教我向習字簿上撕下一張紙來,印著了描。記得最初印著描的是人物譜上的柳柳州像。當時第一次印描沒有經驗,筆上墨水吸得太飽,習字簿上的紙又太薄,結果描是描成了,但原本上滲透了墨水,弄得很齷齪,曾經受大姊的責罵。這本書至今還存在,我曬舊書時候還翻出這個弄齷齪了的柳柳州像來看:穿著很長的袍子,兩臂高高地向左右伸起,仰起頭作大笑狀。但周身都是斑斕的墨點,便是我當日印上去的。回思我當日首先就印這幅畫的原因,大概是為了他高舉兩臂作大笑狀,好像父親打呵欠的模樣,所以特別感興味罷。後來,我的"印畫"的技術漸漸進步。大約十二三歲的時候(父親已經去世,我在另一私塾讀書了),我已把這本人物譜統統印全。所用的紙是雪白的連史紙,而且所印的畫都著色。著色所用的顏料仍舊是染坊裡的,但不復用原色。我自己會配出各種間色來,在畫上施以復雜華麗的色彩,同塾的學生看了都很歡喜,大家說"比原本上的好看得多!"而且大家問我討畫,拿去貼在灶間裡,當作灶君菩薩;或者貼在床前,當作新年裡買的"花紙兒"。

那時候我們在私塾中弄畫,同在現在社會裡抽鴉片一樣,是不敢公開的。我好像是一個土販或私售燈吸的,同學們好像是上了癮的鴉片鬼,大家在暗頭里作勾當。先生在館的時候,我們的畫具和畫都藏好,大家一搖一擺地讀《幼學》書。 等到下午,照例一個大塊頭來拖先生出去喫茶了,我們便拿出來弄畫。我先一幅幅地印出來,然後一幅幅地塗顏料。同學們便像看病時向醫生掛號一樣,依次認定自己所欲得的畫。 得畫的人對我有一種報酬,但不是稿費或潤筆,而是種種玩意兒:金鈴子一對連紙匣;揠空老菱殼一隻,可以加上繩子去當作陀螺抽的;"雲"字順治銅錢一枚(有的順治銅錢,後面有一個字,字共二十種。我們儿時聽大人說,積得了一套,用繩編成寶劍形狀,掛在床上,夜間一切鬼都不敢走近來。但其中,好像是"雲"字,最不易得;往往為缺少此一字而編不成寶劍。故這種銅錢在當時的我們之間是一種貴重的贈品),或者銅管子(就是當時砲船上用的後膛槍子彈的殼)一個。有一次,兩個同學為交換一張畫,意見衝突,相打起來,被先生知道了。先生審問之下,知道相打的原因是為畫;追求畫的來源,知道是我所作,便厲聲喊我走過去。我料想是吃戒尺了,低著頭不睬,但覺得手心里火熱了。終於先生走過來了。我已嚇得魂不附體;但他走到我的座位旁邊,並不拉我的手,卻問我"這畫是不是你畫的?"我回答一個"是"字,預備吃戒尺了。他把我的身體拉開,抽開我的抽斗,搜查起來。我的畫譜、顏料,以及印好而未著色的畫,就都被他搜出。我以為這些東西全被沒收了:結果不然,他但把畫譜拿了去,坐在自己的椅子上一張一張地觀賞起來。過了好一會,先生旋轉頭來叱一聲"讀!"大家朗朗地讀"混沌初開,乾坤始奠……"這件案子便停頓了。我偷眼看先生,見他把畫譜一張一張地翻下去,一直翻到底。放假的時候我挾了書包走到他面前去作一個揖,他換了一種與前不同的語氣對我說,"這書明天給你。"

明天早上我到塾,先生翻出畫譜中的孔子像,對我說: "你能照這樣子畫一個大的麼?"我沒有防到先生也會要我畫起畫來,有些"受寵若驚"的感覺,支吾地回答說"能"。其實我向來只是"印",不能"放大"。這個"能"字是被先生的威嚴嚇出來的。說出之後心頭髮一陣悶,好像一塊大石頭吞在肚裡了。先生繼續說:"我去買張紙來,你給我放大了畫一張,也要著色彩的。"我只得說"好"。同學們看見先生要我畫畫了,大家裝出驚奇和羨慕的臉色,對著我看。我卻帶著一肚皮心事,直到放假。

放假時我挾了書包和先生交給我的一張紙回家,便去向大姊商量。大姊教我,用一張畫方格子的紙,套在畫譜的書面中間。畫譜紙很薄,孔子像就有經緯格子範圍著了。大姊又拿縫紉用的尺和粉線袋給我在先生交給我的大紙上彈了大方格子,然後向鏡箱中取出她畫眉毛用的柳條枝來,燒一燒焦,教我依方格子放大的畫法。那時候我們家裡還沒有鉛筆和三角板、米突尺,我現在回想大姊所教我的畫法,其聰明實在值得佩服。我依照她的指導,竟用柳條枝把一個孔子像的底稿描成了;同畫譜上的完全一樣,不過大得多,同我自己的身體差不多大。我伴著了熱烈的興味,用毛筆鉤出線條;又用大盆子調了多量的顏料,著上色彩,一個鮮明華麗而偉大的孔子像就出現在紙上。店裡的伙計,作坊裡的司務,看見了這幅孔子像,大家說"出色!"還有幾個老媽子,尤加熱烈地稱讚我的"聰明",並且說:"將來哥兒給我畫個容像,死了掛在靈前,也沾些風光。"我在許多伙計、司務和老媽子的盛稱聲中,儼然成了一個小畫家。但聽到老媽子要託我畫容像,心中卻有些兒著慌。我原來只會"依樣畫葫蘆"的。全靠那格子放大的槍花,把書上的小畫改成為我的"大作";又全靠那顏色的文飾,使書上的線描一變而為我的"丹青"。格子放大是大姊教我的,顏料是染匠司務給我的,歸到我自己名下的工作,仍舊只有"依樣畫葫蘆"。如今老媽子要我畫容像,說"不會畫"有傷體面;說"會畫"將來如何兌現?且置之不答,先把畫繳給先生去。先生看了點頭。次日畫就粘貼在堂名匾下的板壁上。學生們每天早上到塾,兩手捧著書包向它拜一下;晚上散學,再向它拜一下。我也如此。

自從我的"大作"在塾中的堂前發表以後,同學們就給我一個綽號"畫家"。每天來訪先生的那個大塊頭看了畫,點點頭對先生說:"可以。"這時候學校初興,先生忽然要把我們的私塾大加改良了。他買一架風琴來,自己先練習幾天,然後教我們唱"男兒第一志氣高,年紀不妨小"的歌。又請一個朋友來教我們學體操。我們都很高興。有一天,先生呼我走過去,拿出一本書和一大塊黃布來,和藹地對我說:"你給我在黃布上畫一條龍,"又翻開書來,繼續說:"照這條龍一樣。"原來這是體操時用的國旗。我接受了這命令,只得又去向大姊商量;再用老法子把龍放大,然後描線,塗色。但這回的顏料不是從染坊店裡拿來,是由先生買來的鉛粉、牛皮膠和紅、黃、藍各種顏料。我把牛皮膠煮溶了,加入鉛粉,調製各種不透明的顏料,塗到黃布上,同西洋中世紀的fresco①畫法相似。龍旗畫成了,就被高高地張在竹竿上,引導學生通過市鎮,到野外去體操。此後我的"畫家"名譽更高;而老媽子的畫像也催促得更緊了。

我再向大姊商量。她說二姊丈會畫肖像,叫我到他家去"偷關子"。我到二姊丈家,果然看見他們有種種特別的畫具: 玻璃九宮格、擦筆、米突尺、三角板。我向二姊丈請教了些畫法,借了些畫具,又藉了一色照片來,作為練習的範本。因為那時我們家鄉地方沒有照相館,我家裡沒有可用玻璃格子放大的四寸半身照片。回家以後,我每天一放學就埋頭在擦筆照相畫中。這是為了老媽子的要求而"抱佛腳"的;可是她沒有照相,只有一個人。我的玻璃格子不能罩到她的臉上去,沒有辦法給她畫像。天下事有會巧妙地解決的。大姊在我借來的一包樣本中選出某老婦人的一張照片來,說:"把這個人的下巴改尖些,就活像我們的老媽子了。"我依計而行,果然畫了一幅八九分象的肖像畫,外加在擦筆上面塗以漂亮的淡彩:粉紅色的肌肉,翠藍色的上衣,花帶鑲邊;耳朵上外加掛上一雙金黃色的珠耳環。老媽子看見珠耳環,心花盛開,即使完全不像,也說"象"了。自此以後,親戚家死了人我就有差使--畫容像。活著的親戚也拿一張小照來叫我放大,掛在廂房裡;預備將來可現成地移掛在靈前。我十七歲出外求學,年假、暑假回家時還常常接受這種義務生意。直到我十九歲時,從先生學了木炭寫生畫,讀了美術的論著,方才把此業拋棄。到現在,在故鄉的幾位老伯伯和老太太之間,我的擦筆肖像畫家的名譽依舊健在;不過他們大都以為我近來"不肯"畫了,不再來請教我。前年還有一位老太太把她的新死了的丈夫的四寸照片寄到我上海的寓所來,哀求地託我寫照。此道我久已生疏,早已沒有畫具,況且又沒有時間和興味。但無法對她說明,就把照片送到照相館裡,託他們放大為二十四寸的,寄了去。後遂無問津者。

假如我早得學木炭寫生畫,早得受美術論著的指導,我的學畫不會走這條崎嶇的小徑。唉,可笑的回憶,可恥的回憶,寫在這裡,給學畫的人作借鏡罷。 夢痕 我的左額上有一條同眉毛一般長短的疤。這是我兒時遊戲中在門檻上跌破了頭顱而結成的。相面先生說這是破相,這是缺陷。但我自己美其名曰"夢痕"。因為這是我的夢一般的兒童時代所遺留下來的唯一的痕跡。由這痕跡可以探尋我的兒童時代的美麗的夢。 我四五歲時,有一天,我家為了"打送"(吾鄉風俗,親戚家的孩子第一次上門來作客,辭去時,主人家必做幾盤包子送他,名曰"打送")某家的小客人,母親、姑母、嬸母和諸姊們都在做米粉包子。廳屋的中間放一隻大匾,匾的中央放一隻大盤,盤內盛著一大堆粘土一般的米粉,和一大碗做餡用的甜甜的豆沙。母親們大家圍坐在大匾的四周。各人捲起衣袖,向盤內摘取一塊米粉來,捏做一隻碗的形狀;夾取一筷豆沙來藏在這碗內;然後把碗口收攏來,做成一個圓子。

再用手法把圓子捏成三角形,扭出三條絞絲花紋的脊梁來;最後在脊梁湊合的中心點上打一個紅色的"壽"字印子,包子便做成。一圈一圈地陳列在大匾內,樣子很是好看。大家一邊做,一邊興高采烈地說笑。有時說誰的做得太小,誰的做得太大;有時盛稱姑母的做得太玲瓏,有時笑指母親的做得像個餅。笑語之聲,充滿一堂。這是年中難得的全家歡笑的日子。而在我,做孩子們的,在這種日子更有無上的歡樂;在準備做包子時,我得先吃一碗甜甜的豆沙。做的時候,我只要噪鬧一下子,母親們會另做一隻小包子來給我當場就吃。 新鮮的米粉和新鮮的豆沙,熱熱地做出來就吃,味道是好不過的。我往往吃一隻不夠,再噪鬧一下子就得吃第二隻。倘然吃第二隻還不夠,我可嚷著要替她們打壽字印子。這印子是不容易打的:蘸的水太多了,打出來一塌糊塗,看不出壽字;蘸的水太少了,打出來又不清楚;況且位置要擺得正,歪了就難看;打壞了又不能揩抹塗改。所以我嚷著要打印子,是母親們所最怕的事。她們便會和我商量,把做圓子收口時摘下來的一小粒米粉給我,叫我"自己做來自己吃。"這正是我所盼望的主目的!開了這個例之後,各人做圓子收口時摘下來的米粉,就都得照例歸我所有。再不夠時還得要求向大盤中扭一把米粉來,自由捏造各種粘土手工:捏一個人,團攏了,改捏一個狗;再團攏了,再改捏一隻水煙管……捏到手上的齷齪都混入其中,而雪白的米粉變成了灰色的時候,我再向她們要一朵豆沙來,裹成各種三不像的東西,吃下肚子裡去。這一天因為我噪得特別厲害些,姑母做了兩隻小巧玲瓏的包子給我吃,母親又外加摘一團米粉給我玩。為求自由,我不在那場上吃弄,拿了到店堂裡,和五哥哥一同玩弄。五哥哥者,後來我知道是我們店裡的學徒,但在當時我只知道他是我兒時的最親愛的伴侶。他的年紀比我長,智力比我高,膽量比我大,他常做出種種我所意想不到的玩意兒來,使得我驚奇。這一天我把包子和米粉拿出去同他共玩,他就尋出幾個印泥菩薩的小形的紅泥印子來,教我印米粉菩薩。

後來我們爭執起來,他拿了他的米粉菩薩逃,我就拿了我的米粉菩薩追。追到排門旁邊,我跌了一交,額骨磕在排門檻上,磕了眼睛大小的一個洞,便暈迷不省。等到知覺的時候,我已被抱在母親手裡,外科郎中蔡德本先生,正在用布條向我的頭上重重疊疊地包裹。 自從我跌傷以後,五哥哥每天乘店裡空閒的時候到樓上來省問我。來時必然偷偷地從衣袖裡摸出些我所愛玩的東西來--例如關在自來火匣子裡的幾隻叩頭蟲,洋皮紙人頭,老菱殼做成的小腳,順治銅鈿磨成的小刀等--送給我玩,直到我額上結成這個疤。 講起我額上的疤的來由,我的回想中印象最清楚的人物,莫如五哥哥。而五哥哥的種種可驚可喜的行狀,與我的兒童時代的歡樂,也便跟了這回想而歷歷地浮出到眼前來。

他的行為的頑皮,我現在想起了還覺吃驚。但這種行為對於當時的我,有莫大的吸引力,使我時時刻刻追隨他,自願地做他的從者。他用手捉住一條大蜈蚣,摘去了它的有毒的鉤爪,而藏在衣袖裡,走到各處,隨時拿出來嚇人。我跟了他走,欣賞他的把戲。他有時偷偷地把這條蜈蚣放在別人的瓜皮帽子上,讓它沿著那人的額骨爬下去,嚇得那人直跳起來。有時懷著這條蜈蚣去登坑,等候鄰席的登坑者正在拉糞的時候,把蜈蚣丟在他的褲子上,使得那人扭著褲子亂跳,累了滿身的糞。又有時當眾人面前他偷把這條蜈蚣放在自己的額上,假裝被咬的樣子而號淘大哭起來,使得滿座的人驚惶失措,七手八腳地為他營救。正在危急存亡的時候,他伸起手來收拾了這條蜈蚣,忽然破涕為笑,一縷煙逃走了。後來這套戲法漸漸做穿,有的人警告他說,若是再拿出蜈蚣來,要打頭頸拳了。於是他換出別種花頭來:他躲在門口,等候警告打頭頸拳的人將走出門,突然大叫一聲,倒身在門檻邊的地上,亂滾亂撞,哭著嚷著,說是踐踏了一條臂膀粗的大蛇,但蛇是已經攢進榻底下去了。走出門來的人被他這一嚇,實在魂飛魄散;但見他的受難比他更深,也無可奈何他,只怪自己的運氣不好。他看見一群人蹲在岸邊釣魚,便參加進去,和蹲著的人閒談。同時偷偷地把其中相接近的兩人的辮子梢頭結住了,自己就走開,躲到遠處去作壁上觀。被結住的兩人中若有一人起身欲去,滑稽劇就演出來給他看了。諸如此類的惡戲,不勝枚舉。 現在回想他這種玩耍,實在近於為虐的戲謔。但當時他熱心地創作,而熱心地欣賞的孩子,也不止我一個。世間的嚴正的教育者,請稍稍原諒他的頑皮!我們的兒時,在私塾裡偷偷地玩了一個摺紙手工,是要遭先生用銅筆套管在額骨上猛釘幾下,外加在至聖先師孔子之神位面前跪一支香的! 況且我們的五哥哥也曾用他的智力和技術來發明種種富有趣味的玩意,我現在想起了還可以神往。暮春的時候,他領我到田野去偷新蠶豆。把嫩的生吃了,而用老的來做"蠶豆水龍"。其做法,用煤頭紙火把老蠶豆莢熏得半熟,剪去其下端,用手一捏,莢裡的兩粒豆就從下端滑出,再將莢的頂端稍稍剪去一點,使成一個小孔。然後把豆莢放在水里,待它裝滿了水,以一手的指捏住其下端而取出來,再以另一手的指用力壓榨豆莢,一條細長的水帶便從豆莢的頂端的小孔內射出。制法精巧的,射水可達一二丈之遠。他又教我"豆梗笛"的做法:摘取豌豆的嫩梗長約寸許,以一端塞入口中輕輕咬嚼,吹時便發喈喈之音。再摘取蠶豆梗的下段,長約四五寸,用指爪在梗上均勻地開幾個洞,作成豆的樣子。然後把豌豆梗插入這笛的一端,用兩手的指隨意啟閉各洞而吹奏起來,其音宛如無腔之短笛。他又教我用洋蠟燭的油作種種的澆造和塑造。用芋艿或番薯鐫刻種種的印版,大類現今的木版畫。 ……諸如此類的玩意,亦復不勝枚舉。 現在我對這些兒時的樂事久已緣遠了。但在說起我額上的疤的來由時,還能熱烈地回憶神情活躍的五哥哥和這種興致蓬勃的玩意兒。誰言我左額上的疤痕是缺陷?這是我的兒時歡樂的佐證,我的黃金時代的遺跡。過去的事,一切都同夢幻一般地消滅,沒有痕跡留存了。只有這個疤,好像是"脊杖二十,刺配軍州"時打在臉上的金印,永久地明顯地錄著過去的事實,一說起就可使我歷歷地回憶前塵。彷彿我是在兒童世界的本貫地方犯了罪,被刺配到這成人社會的"遠惡軍州"來的。這無期的流刑雖然使我永無還鄉之望,但憑這臉上的金印,還可回溯往昔,追尋故鄉的美麗的夢啊! 憶兒時 一 我回憶兒時,有三件不能忘卻的事。 第一件是養蠶。那是我五六歲時,我祖母在日的事。我祖母是一個豪爽而善於享樂的人。不但良辰佳節不肯輕輕放過,就是養蠶,也每年大規模地舉行。其實,我長大後才曉得,祖母的養蠶並非專為圖利,葉貴的年頭常要蝕本,然而她歡喜這暮春的點綴,故每年大規模地舉行。我所歡喜的,最初是蠶落地舖。那時我們的三開間的廳上,地上統是蠶,架著經緯的跳板,以便通行及飼葉。蔣五伯挑了擔到地裡去采葉,我與諸姊跟了去,去吃桑葚。蠶落地舖的時候,桑葚已很紫而甜了,比楊梅好吃得多。我們吃飽之後,又用一張大葉做一隻碗,采了一碗桑葚,跟了蔣五伯回來。蔣五伯飼蠶,我就以走跳板為戲樂,常常失足翻落地舖裡,壓死許多蠶寶寶。祖母忙喊蔣五伯抱我起來,不許我再走。然而這滿屋的跳板,像棋盤街一樣,又很低,走起來一點也不怕,真是有趣。這真是一年一度的難得的樂事!所以雖然祖母禁止,我總是每天要去走。 蠶上山之後,全家靜默守護,那時不許小孩子們噪了,我暫時感到沉悶。然過了幾天要採繭,做絲,熱鬧的空氣又濃起來了。我們每年照例請牛橋頭七娘娘來做絲。蔣五伯每天買枇杷和軟糕來給採繭、做絲、燒火的人吃。大家似乎以為現在是辛苦而有希望的時候,應該享受這點心,都不客氣地取食。我也無功受祿地天天吃多量的枇杷與軟糕,這又是樂事。 七娘娘做絲休息的時候,捧了水煙筒,伸出她左手上的短少半段的小指給我看,對我說:做絲的時候,絲車後面是萬萬不可走近去的,她的小指,便是小時候不留心被絲車軸棒軋脫的。她又說:"小囝囝不可走近絲車後面去,只管坐在我身旁,吃枇杷,吃軟糕。還有做絲做出來的蠶蛹,叫媽媽油炒一炒,真好吃哩!"然而我始終不要吃蠶蛹,大概是我爸爸和諸姊不要吃的原故。我所樂的,只是那時候家裡的非常的空氣。日常固定不動的堂窗、長台、八仙椅子,都並壘起,而變成不常見的絲車、匾、缸,又不斷地公然地可以吃小食。 絲做好後,蔣五伯口中唱著"要吃枇杷,來年蠶罷",收拾絲車,恢復一切陳設。我感到一種興盡的寂寥。然而對於這種變換,倒也覺得新奇而有趣。 現在我回憶這兒時的事,真是常常使我神往!祖母、蔣五伯、七娘娘、和諸姊,都像童話裡的人物了。且在我看來,他們當時這劇的主人公便是我。何等甜美的回憶!只是這劇的題材,現在我仔細想想覺得不好:養蠶做絲,在生計上原是幸福的,然其本身是數万的生靈的殺虐!所謂飼蠶,是養犯人;所謂繅絲,是施炮烙!原來當時這種歡樂與幸福的背景,是生靈的虐殺!早知如此,我決計不要吃他們的桑葚,枇杷,和軟糕了。近來讀《西青散記》,看到裡面有兩句仙人的詩句:"自織藕絲衫子嫩,可憐辛苦赦春蠶。"安得人間也發明織藕絲的絲車,而盡赦天下的春蠶的性命! 我七歲上祖母死了,我家不復養蠶。不久父親與諸姊弟相繼死亡,家道衰落了,我的幸福的兒時也過去了。因此這件回憶,一面使我永遠神往,一面又使我永遠懺悔。 二 第二件不能忘卻的事,是父親的中秋賞月,而賞月之樂的中心,在於吃蟹。 我的父親中了舉人之後,科舉就廢,他無事在家,每天吃酒、看書。他不要吃羊牛豬肉,而歡喜用魚蝦之類。而對於蟹,尤其歡喜。自七八月起直到冬天,父親平日的晚酌規定吃一隻蟹,一碗隔壁豆腐店裡買來的開鍋熱豆腐乾。他的晚酌,時間總在黃昏。八仙桌上一盞洋油燈,一把紫砂酒壺,一隻盛熱豆腐乾的碎器蓋碗,一把水煙筒,一本書,桌子角上一隻端坐的老貓,這印像在我腦中非常深,到現在還可以清楚地浮現出來。我在旁邊看,有時他給我一隻蟹腳或半塊豆腐乾。然我歡喜蟹腳。蟹的味道真好,我們五六個姊妹兄弟,都歡喜吃,也是為了父親歡喜吃的原故。只有母親與我們相反,歡喜吃肉,而不歡喜又不會吃蟹,吃的時候常常被蟹螯上刺刺開手指,出血,而且抉剔得很不干淨,父親常常說她是外行。父親說:吃蟹是風雅的事,吃法也要內行才懂得。先折蟹腳,後開蟹斗……腳上的拳頭(即關節)裡的肉怎樣可以吃乾淨,臍裡的肉怎樣可以剔出……腳爪可以當作剔肉的針……蟹上的骨可以拼成一隻很好的蝴蝶……父親吃蟹真是內行,吃得非常乾淨。所以陳媽媽說:"老爺吃下來的蟹殼,真是蟹殼。" 蟹的儲藏所,就在天井角里的缸裡。經常總養著五六隻。 到了七夕,七月半,中秋,重陽等節候上,缸裡的蟹就滿了,那時我們都有得吃,而且每人得吃一大隻,或一隻半。尤其是中秋一天,興致更濃。在深黃昏,移桌子到隔壁的白場上的月光下面去吃。更深人靜,明月底下只有我們一家的人,恰好圍成一桌,此外只有一個供差使的紅英坐在旁邊。談笑,看月,他們--父親和諸姊--直到月落時光,我則半途睡去,與父親和諸姊不分而散。 這原是為了父親嗜蟹,以吃蟹為中心而舉行的。故這種夜宴,不僅限於中秋,有蟹的節季裡的月夜,無端也要舉行數次。不過不是良辰佳節,我們少吃一點,有時兩人分吃一隻。我們都學父親,剝得很精細,剝出來的肉不是立刻吃的,都積受在蟹斗裡,剝完之後,放一點薑醋,拌一拌,就作為下飯的菜,此外沒有別的菜了。因為父親吃菜是很省的,且他說蟹是至味。吃蟹時混吃別的菜餚,是乏味的。我們也學他,半蟹斗的蟹肉,過兩碗飯還有馀,就可得父親的稱讚,又可以白口吃下馀多的蟹肉,所以大家都勉勵節省。現在回想那時候,半條蟹腿肉要過兩大口飯,這滋味真是好!自父親死了以後,我不曾再嘗這種好滋味。現在,我已經自己做父親,況且已茹素,當然永遠不會再嘗這滋味了。唉!兒時歡樂,何等使我神往! 然而這一劇的題材,仍是生靈的殺虐!當時我們一家團欒之樂的背景,是殺生。我曾經做了殺生者的一分子,以承父親的歡娛。血食,原是數千年來一般人的習慣,然而殘殺生靈,尤其是殘殺生靈來養自己的生命,快自己的口腹,反求諸人類的初心,總是不自然的,不應該的。文人有贊詠吃蟹的,例如甚麼"右手持螯,左手持杯",甚麼"秋深蟹正肥",作者讀者,均囚於習慣,讚歎其風雅。倘質諸初心,殺蟹而持其螯,見蟹肥而起殺心,有甚麼美,而值得在詩文中讚詠呢? 因此這件回憶,一面使我永遠神往,一面又使我永遠懺悔。 三 第三件不能忘卻的事,是與隔壁豆腐店裡的王囝囝的交遊,而這交遊的中心,在於釣魚。 那是我十二三歲時的事。隔壁豆腐店裡的王囝囝是當時我的小伴侶中的大阿哥。他是獨子,他的母親,祖母,和大伯,都很疼愛,他給他很多的錢和玩具,而且每天放任他在外遊玩。他家與我家貼鄰而居。我家的人們每天赴市,必須經過他家的豆腐店的門口,兩家的人們朝夕相見,互相來往。 小孩子們也朝夕相見,互相來往。此外他家對於我家似乎還有一種鄰人以上的深切的交誼,故他家的人對於我家特別要好,他的祖母常常拿自產的豆腐乾、豆腐衣等來送給我父親下酒。同時在小伴侶中,王囝囝也特別對我要好,他的年紀比我大,氣力比我好,生活比我豐富,我們一道遊玩的時候,他時時引導我,照顧我,猶似長兄對於幼弟。我們有時就在我家的染坊店裡的榻上談笑,有時相偕出遊。他的祖母每次看見我倆一同玩耍,必叮囑囝囝好好看侍我,勿要相罵。我聽人說,他家似乎曾經患難,而我父親曾經幫他們忙,所以他家大人們吩咐王囝囝照應我。 我起初不會釣魚,是王囝囝教我的。他叫他大伯買兩副釣竿,一副送我,一副他自己用。他到米桶裡去捉許多米蟲,浸在盛水的罐頭里,領了我到木場橋頭去釣魚。他教給我看,先捉起一個米蟲來,把釣鉤由蟲尾穿進,直穿到頭部。然後放下水去。他又說:"浮珠一動,你要立刻拉,那麼鉤子拉住魚的顎,魚就逃不脫。"我照他所教的試驗,果然第一天釣了十幾頭白條,然而都是他幫我拉釣竿的。 第二天,他手裡拿了半罐頭撲殺的蒼蠅。又來約我去釣魚。途中他對我說:"不一定是米蟲,用蒼蠅釣魚更好。魚歡喜吃蒼蠅!"這一天我們釣了一小桶各種的魚。回家的時候他把魚桶送到我家裡,說他不要。我母親就叫紅英去煎一煎,給我下晚飯。 自此以後,我只管歡喜釣魚。不一定要王囝囝陪去,自己一人也去釣,又學得了掘蚯蚓來釣魚的方法。而且釣來的魚,不僅夠自己下晚飯,還可送給店里人吃,或給貓吃。我記得這時候我的熱心釣魚,不僅出於遊戲欲,又有幾分功利的興味在內。有三四個夏季,我熱心於釣魚,給母親省了不少的菜蔬錢。 後來我長大了,赴他鄉入學,不復有釣魚的工夫。但在書中常常讀到贊詠釣魚的文句,例如甚麼"獨釣寒江雪",甚麼"羊裘釣叟",甚麼"漁樵度此身",才知道釣魚原來是很高雅的事。後來又曉得有所謂"遊釣之地"的美名稱,是形容人的故鄉的。我大受其煽惑,為之大發牢騷:我想,"釣確是雅的,我的故鄉,確是我的遊釣之地,確是可懷的故鄉。" 但是現在想想,不幸而這題材也是生靈的殺虐!王囝囝所照應我的,是教我殺米蟲,殺蒼蠅,以誘殺許多的魚。所謂"羊裘釣叟",其實是一個穿羊裘的魚的誘殺者;所謂"遊釣之地",其實就是小時候謀殺魚的地方,想起了應使人寒栗,還有甚麼高雅,甚麼可戀呢? "殺",不拘殺甚麼,總是不祥的。我相信,人的吃暈腥,都是掩耳盜鈴。如果眼看見豬的受屠,一定咽不下一筷肉絲。 殺人的五卅事件足以動人的公憤,而殺蠶,殺蟹,殺魚反可有助人的歡娛,同為生靈的人與蠶蟹魚的生命的價值相去何遠呢? 我的黃金時代很短,可懷念的又只有這三件事。不幸而都是殺生取樂,都使我永遠懺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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