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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第一部 5

我不是教你詐 刘墉 3768 2018-03-18
牛馬逃亡記 這個世界上,很難說有永久的朋友,和永久的敵人。 當原來的"互利"變成"互害",在利益上有了衝突,則原來的朋友可以變成敵人。 當原來的"敵對",變成"共榮"在利益上可以結合,則原先的敵人可以成為朋友。 你在批評任何人之前,都應該想想,是他這個"人"與你對立,還是因為他今天的職位和立場,使他不得不與你對立。進一步想,如果有一天,他卸下這個工作,是不是問題就解決了。 這就是所謂"對事不對人"! 要知道,每個人都有良知,每個人也都有眼睛會看、耳朵會聽。一個人似乎沒有良知,也似乎不看不聽,很可能不是"他"的原因,而是因為他處的"位置"。

一個成熟的人一定要知道--在看別人立場的時候不可忽略那個"人"。絕對不要用立場否定"人",或否定"人性"。 因為有一天,你也可能換成對方的立場。如同前面故事中的小牛和小草,你原來的朋友,一下成了敵人;你原來的敵人,又一下子成為了朋友。 等到這麼一天 你絕不要以為站在今天職位上,所獲得的推崇,當你換了職位,依然能夠保有。當你在大公司工作順意,似乎外面廠商、客戶都對你奉承有加、形同兄弟的時候,你千萬不可樂昏了頭。甚至想,如果我跟老闆鬧翻了,自己出去另立門戶,大家都會跟著我走。 據統計,客戶跟業務跳槽的比例是非常低的。因為: "第一,原來的廠,已經合作很久,既然沒出問題,何必自找麻煩換地方。

第二,原廠的老闆也是老交情,甚至交情遠在那跳槽的業務之上,何必為個部屬得罪老朋友。 第三,許多人認廠不認人。如同貓常常認屋子不認主人一般。這是一種人性。 第四,做老闆的常向著做老闆的。他下意識也不會願意跟著對方老闆的叛徒跑。何況這樣做,會給自己手下,留下壞榜樣。所謂"已所不欲,勿施於人"。何必呢? 第五,當有人跳槽另起爐灶時,原廠為了留住老客戶,並打擊新對方,常會加強服務、降低價錢。既然已經在這"矛盾之間"獲利,也就不必換廠了。 由此可知,除非你自立門戶之後,條件遠優於原來的東主,你是很難在短期獲勝的,即使獲勝,也常會兩敗俱傷。所以,不論跳槽或自立門戶,都得好好策劃,而不能因為自己"狐假虎威"地得到些掌聲,而錯估真正的形勢。否則,你會敗得很慘,甚至慘到在原來的圈子呆不下去。

---------------------------------------------- 用非常的手段,應付非常的對手,這是千古不易的道理。 高人出手擋不住 "這小子最近有筆大生意過我手上,我不打算放水,所以今兒準沒好事,你講話小心,什麼都不能答應,就算幫忙也辦不到,更絕對別佔他便宜,他給什麼都不能拿!"臨下計程車,他還叮囑老婆:"三請、四請,面子上不能不去,我可是真不願意,所以他要開車來接,我都回了,我說你要是來這一套,我就不去!咱們這包禮也不輕,只得他一頓飯,兩不欠嘛!好聚好散,老同學一場。"又轉身捅了捅兒子: "你也聽著,別拿人家東西,事關老子的操守,不是開玩笑的!"

有錢人就是有錢人,院子大得像個小公園,還帶荷花池呢!池邊木蓮樹,正開著一朵碗大的白花。 "在台北,這已經是稀有的植物。"他感慨地說:"小時候,我家院裡有一棵,公家改建挖掉,十幾年不見了。" "挖起來送你,如何?" "笑話!我哪兒有院子種?"心裡一驚,他馬上把臉掛了下來,回頭看老婆,正在那兒讚賞女主人的衣服: "這名家款式的衣服,只有你這高個兒穿起來漂亮!" "這哪兒叫款式?沒腰沒身的,誰穿都一樣,不信換給你穿穿看!"說著就把他老婆往屋拉,卻被他及時吼住了。

紅木大圓桌,薄胎米瓷,外加銀托銀蓋,菜更不用說了。 "桑島的海鮮,尋香園的排翅,福壽齊的小點心……"主人一樣樣地介紹:"你堅持不上館子,我只好出去打點了,要是再來個你老家的名產汾酒。就更妙了!對不對?哈哈哈………" 他支吾地點頭,心裡卻在計算一桌菜的價錢。 拍!主人一擊掌:"您老哥這一點頭,我還真想起,多年前有位高人送過這麼一瓶酒,沒捨得喝。"說著打開酒櫃。 他趕緊衝過去阻止:"已經開了一瓶XO,不要拿別的了。" "哈哈!你慢了一步。"砰地一聲,主人已經打開了瓶蓋。 "不成!不成!放回去。"他脹紅著臉堅持。

"已經開了嘛!老同學,不要這樣嘛!你不喝,我喝行了吧!" 正巧那邊兒子打翻了果汁,太太急著拿餐巾擦桌子。 "桌子沒關係,應該先照顧小孩兒嘛!"倒是女主人掏出白手帕,跪在地上為孩子擦拭,跟著自己進去換了衣服,想必身上也被弄髒了。 "都十六歲,明年考大學了,還跟小孩子一樣冒冒失失的。"他皺著眉對孩子說:"快點吃完;自己坐車去補習。" "我們送他。" "不用!他認得路,每次到附近打電玩,都自己坐公車。" "打電玩?" "可不是嗎?非要玩那種叫什麼火鳥的進口機器,動不動就是幾十塊錢!"老婆拍著兒子,還笑呢!

餐後四個大人坐在荷花池邊聊天,木蓮的香,讓他有些陶然,卻又不得不隨時提高警覺,所幸男主人居然沒再提那筆生意。 告辭已是近黃昏了,女主人提個小袋子出來,拉著他的老婆的手: "你老公說什麼禮也不准送,我們女人例外,而且是舊的,我原來穿的那件,剛才已經叫傭人送出去改過,下襟剪短,一定正合適!" 他老婆嚇了一跳,近乎尖叫地喊:"不行!不行!聲音直發抖。"唉!剪都剪了,我也不能穿了,又不是新衣服,你怎麼這樣呢? " 老婆回頭看他,兩眼惶恐。他點了頭。 "這才對嘛!"男主人拍拍老同學的肩膀:"你不准我送東西,一根小樹枝總成吧!"舉手便折下那朵木蓮花,遞到他手上:"童年!童年!回憶一下。"

他的臉又脹紅了,倒退著往大門移動,豎直食指: "君於一諾啊!不推開車送。" "當然!當然!"男主人舉起雙手作成投降的樣子:"而且車子送令郎去上課了,等在補習班門口,說不定正送令郎回家呢!" 七天之後,他的孩子再不用老遠到天母打"火鳥"了,因為有人運了一台到門口。他一生不曾見過孩子那副興奮的樣子,東西又沒處退,只好留了下來。 十天之後,他又看到那個案子。猶豫了一整天,臨下班,批了"可"。 "想一想" "他"為什麼會簽原本不打算批准的公文?

因為接受了對方的盛情的款待,並收了禮物! 但是讓我們回想一下,"他"得到了什麼? 不過是一餐豐盛的午飯、兩瓶酒、一件衣服、一朵花、孩子上下補習班的一趟私家車接送,和一個電玩。全部加起來,也值不了什麼錢! "他"不是原先堅持不接受對方的饋贈嗎?為什麼還會接受? 這就是故事的重點了-- 因為那都是無法拒絕的東西,當他要拒絕時,已經來不及了! 那不是一百萬塊錢,一輛車,一隻都彭打火機或一隻勞力士金表,那些具有有形價值,又可以退還、拒收的東西! 菜是由各大餐館叫的,你能退嗎? 酒已經"砰"地一聲打開了,你能再密封得跟以前一樣嗎?

白手帕為孩子擦身體,你能讓手帕不髒嗎? 衣服已經剪短了,你能再把布接回去嗎? 唯一一朵木蓮花已經折了下來,你能使它長回去嗎? 孩子已經送了,你能叫時光倒流,車子退回嗎? 電玩已經放在你的門前,你能運回給不知名的發貨人嗎? (雖然你猜到是誰送的,但無法證明) 送禮人的高明,就在這兒了!他知道你不會接受,所以送出你不得不接受的東西。 有一種人敬酒,你非喝不可,因為他說: "如果您看得起小弟,就一定喝了這杯,我先乾為敬!" 一仰頭乾了杯,你能不喝嗎?不喝就是看不起他。 更狠的人,是當他把酒倒人口中,酒杯先不離嘴,兩眼圓瞪瞪地盯著你,看你喝不喝,如果你還是不喝,他一低頭,原來"含"在口裡的酒,又吐回了杯子! 真臟!也真狠! 問題是,世上多少英雄、豪傑,堅守原則的人,就這樣不得不妥協了下來! 日本幫會的人犯了大錯,常自己切下一截小指,呈給幫會的長老或被虧欠的人、對方如果接受那用白布包著的血淋淋的手指,就表示原諒犯錯的人。 有幾個人看到這種場面,會不接受呢? 手指已經切下,再也接不回去,你忍心不接受嗎? 當禪宗大師慧可,拜達摩為師的時候,達摩本來不想收,但是後來為什麼收了呢! 因為慧可砍下自己的手臂呈上去! 連達摩祖師這樣"定"的人,都不得不改變初衷啊! 再往前想吧! 公元前二二七年,燕太子丹用什麼方法?使荊軻願意赴那"壯士一去不復還"的死亡約會--刺秦王! 很簡單,也很簡單! 當荊軻跟太子丹出遊,撿地上瓦片丟著玩的時候,太子立刻捧上金塊,來替代瓦片。 當他們一起騎千里馬出去,荊柯無意中說了一句"千里馬肝美",太子立刻殺了千里馬,把馬肝奉上。 當荊柯看到彈琴的美女,讚賞一句"好巧的一雙手"時,太子立刻把美女的雙手剁下,用玉盤盛來送給荊柯…… 好狠的燕太子丹!又是多麼懂得"送禮之道"的燕太子丹哪!因為他知道,最毒的禮.是當對方想拒絕時,已經來不及的東西。儘管"千里馬的肝"和"美女的雙手",都是那麼不合情理地被犧牲,卻如同"慧可的手臂"一般,叫你無法"不領這份情"! 怪不得荊柯要感嘆他說:"太子對我大厚了!" 總而言之,這世上送"有形禮物"給你的人,並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那以一種莫明其妙、毫不合理的方式,捧上禮物,又使你不得不接。即使不接,也不得不百分之百領情的人! 如果真碰上這種人怎麼辦? 一、你要保持高度警戒,在他開酒、折花,掏手帕之前,先一步擋住他! 二、你用苦肉計對苦肉計。將那電玩放在門口,任它日照雨淋,或捐給公益團體。 把那名貴的衣服捐去慈善義賣,再送一個大紅包,給帶孩子上下課的司機! 用非常的手段,應付非常的對手!這是千古不易的道理! --------------------------------------- 情歸情,理歸理,好話醜話最好都說在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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