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雜文隨筆 李敖有話說

第42章 用你的規則出你的洋相(2)

李敖有話說 李敖 1329 2018-03-18
在這個官司以前,台中市政府被我打敗以前,我告過高雄市政府。高雄市政府也是我的書一出就查禁,每次都查禁,所以,警察在書攤上看習慣了,每個月都出書,都查禁,都沒收。有一次,我的一本書出了上冊、下冊,先出上冊查禁了,下冊又出來了,警察就沒收了,沒收了以後被我告,為什麼呢?你命令裡面只查禁上冊,下冊你忘了,所以我告你,你不該沒收。我的書被沒收了,我告了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請我去,叫我坐在那裡,擺了茶點給我吃,把那個查禁我書的警察叫到面前,給李先生道歉。那個警察就向我鞠躬——三鞠躬。然後他們就問我,說:“李先生可以原諒他嗎?”我說:“他可以原諒,可是我問問看,你們怎麼處分他的?” 他說:“我們把他從一個高雄市很肥的地區,就是換句話說,可以拿油水的地區,把他調開,調到我們現在這個警察局門口看門站崗,站崗拿不到紅包了,所以,這個處分李先生滿意嗎?”我說:“滿意。”他們說:“那李先生跟我們和解啊?”我說:“政府還沒有處分,只處分了警察。”他說:“怎麼樣處分政府?”我說:“要賠我一塊錢。”旁邊的警察局副局長說:“這個太容易了。”就掏錢要給我。我說:“這個不行。”他說:“為什麼不行?” 我說:“有一個法律叫公庫法,公庫法裡面規定,政府給人民的錢都要開'國庫支票',所以,你要開一張支票,上面是一塊錢,要開給我。”他說:“這個好嗎?”我說:“不然就不好。”他說:“我們給你錢,就是三千塊錢以下,高雄市政府都方便你,給現金。”我說:“不行,我要你合法。”就是要他的支票,最後沒辦法就開出來。大家看,高雄市政府市庫支票,給李敖的,壹元整,就是歷史上從來沒有的,開了一張。當然,這張支票我不會去兌現,為什麼?數目太少了,所以,到現在我還保留著。高雄市政府一連三年裡面每年登報求我來兌現,為什麼?他們不能報銷,不能銷賬。支票開出去都會兌現,為什麼你不兌現?我就不兌現。為什麼?這是我的戰利品,所以,大家看到,這個二百三十多萬的我會兌現,因為數目太大了就兌現,我把它影印下來,兌現了,這個呢是戰利品,現在還在我家裡,幹什麼?為什麼要一塊錢?我到高雄市打官司來來去去都不止一塊錢,坐車都不止一塊錢,可是為什麼?

大家曉不曉得清朝有一個有名的學者叫方苞,桐城派的學者,他給戴名世的《南山集》寫了一部序,結果這個書是禁書,乾隆皇帝就下令把他關起來。關起來以後是懲罰的。因為他很有名,他在牢裡就很受優待,大家覺得過兩天你就會出獄了,就沒讓他坐在押房裡面,在外面可以走動,大的範圍是監獄的牆,裡邊就讓他活動。他在裡面看啊,就看到:凡是新來的囚犯,這牢頭(獄吏)就要修理他,就是要刑求他。幹什麼?要錢。有一次,抓了一個乞丐(叫花子)進來,叫花子沒有錢,他們就修理他,害得叫花子哇哇叫——疼。他就管閒事了,方苞說:“他沒有錢啊,你們修理他幹什麼?”那些禁子牢頭(獄吏)說:“我們幹什麼你怎麼會懂呢?你是書呆子啊。我們幹什麼?這是我們的哲學。什麼哲學啊?我們的規矩就是有錢就不整你,沒錢就要整你,就要修理你,就要刑求你。我們知道他是叫花子,要飯的,沒錢,可是沒錢的不修理的話,有錢的人怎麼樣?有錢的人會裝窮,我們拿不到有錢人的錢了,你懂嗎?你這個書呆子不懂,修理窮人是給有錢人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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