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雜文隨筆 大江大海騙了你:李敖秘密談話錄

第123章 一二三、龔德柏親歷的黑獄

■龔德柏的黑獄坐了七年,他抗戰有功,得過勝利勳章的。 □有功又怎樣?李鴻他們有功到國際去了,英國給過他們勳章呢,還不照關不誤。 ■龔德柏和李鴻他們,都被關在欽定的“錦衣衛”,龔德柏是能文之士,他追憶出許多細部黑暗,一定都寫出來了。 □真的,都寫出來了,像他寫《保密局的酷刑》: 我須將保密局的酷刑先行敘述。蓋以後每一案件,幾與酷刑均有關係也。他們第一件酷刑叫“老虎凳”,即一很堅固之長板凳。每捕來一人,若覺其重要,或有證據證明其重要,則先上“老虎凳”。其法將受刑者之頭用帶緊緊束住,再綁在“老虎凳”之將軍柱上,使其不能動搖。其次將腿部平放在凳子上,兩腳向前。若這樣綁後,尚未使他們獲得所需要的供詞,則用磚一塊,放在腳下,使腳向上,而腳後之筋為之延長,使人非常痛苦。若仍不招供,則再加一磚。至此,任何人均無法忍受,非招供不可。若再不招,則用大棒重打腿部前方(從前官家打屁股,系用小板打後方,與保密局所打處完全相反)。不論任何鐵漢,只要一棒,無不鬼哭狼號。但有被打數十棒而不招供者。被打過的人,兩腿均成黑色,不但不能行路,即解小便亦非常費力,因為身體上的機關均發生障礙而失靈了。我在最初數月內,親眼看見這種被打的人在百人左右。或系同號,或見其由門前抬過。與我同號而被打最慘的一人,則為台灣電力公司總經理劉晉鈺,劉被打七小時(中間當然有停打的時候),三十九年五月二號晚九時上老虎凳,至次日上午四時,始抬至我住的四號。看守將門打開,劉即倒入室內,動彈不得。他佔了我的地位,我只得坐以待旦,由次早起,劉大小便均是我同一共黨施姓,抬之出入。劉之狼狽情形,使人為之可憐。

劉是福建人,上海震旦大學畢業,法國留學生,為電機工程專家。他之被捕,系他兒子由匪區來函,囑他保留台灣電力公司的一切財產,不要破壞,以便共黨攻下台灣後接收。這函被檢查人員檢得了,為之照相,仍將原信交劉,看劉如何處置。劉得函後,並未呈報政府,保密局認他通匪,遂將劉逮捕。 在南所大約四五天工夫,劉出了南所。我們以為他獲釋了,為之慶幸。但他並非獲釋,而是轉至武昌街一段八十八號,即台北市警察局對面監獄(現已廢止)拘禁,六月十三日即槍斃。較吳石之槍斃僅後數天。劉可說是無妄之災。 另一被打得最慘的,則為前長春警備司令新七軍軍長李鴻,李住三號,與四號正對面,故我目擊得很清楚。其餘如吳石案中被牽連之陸軍中將陳寶蒼,雖被打得最厲害,但不如劉李二人之狼狽,則為次等了。

上老虎凳後,又被打數十或二三百,尚不肯招供之人,則連老虎凳在身,一齊吊在空中,這叫“坐飛機”。受到這種刑法的人,比較少些。我問過房間之人,只有警官學校教官吳星全(發音如此),他坐過飛機後兩隻手完全不能動彈,吃飯、大小便都要別人幫忙。經過月餘,左手漸漸能動作,於是用左手吃飯,把飯碗擺在地板上,人俯在地上,照狗那樣吃。不過多一隻左手,能把飯送入口中而已。 龔德柏追憶提到李鴻等人的案子,他寫道: 李鴻、陳鳴人、彭克立、曾長云四人,迄五十一年十月我記述此事時止,仍在桃園監獄,既不判刑,亦不釋放,仍坐無罪之牢。因為李等四人,既不是匪諜,也不犯他種罪過,保密局已完全清楚。因為酷刑逼供無效,誘騙與嚴刑逼其部屬,使誣供李等是匪諜亦無效;甚至保密局同志潘德輝、吳頌陽二人,係由保密局派至李鴻軍中做情報者,亦不肯誣供李鴻等是匪諜。保密局曾調潘吳兩人至南所,派人與他們情商說:“請你幫幫忙,供述李等是匪諜,局方也好結束該案,你也有升賞。”但潘吳二人(不同時審問)則一致答稱:“我憑良心,實在不知李等是匪諜。若昧良心說話,天理難容。”於是誘供騙供,方法用盡,仍無結果。

直到一九七五年蔣介石死了,蔣經國宣布減刑,李鴻等四人列入開釋名單,要放人了,總要有個罪名、有個刑期,這時才發給他們判決書。罪名是“陰謀顛覆、進行策反”,判處無期徒刑。但因他們已經坐了二十五年牢,又獲減刑,所以,才活出牢門。而不肯誣攀他們的潘德輝、吳頌陽各判七年,罪名是“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早巳出獄。潘德輝出獄後還來拜訪過我,他說他太太受到拶指的刑求,也被關了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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