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雜文隨筆 其實你蒙蔽世人

第24章 13、濁清

其實你蒙蔽世人 海岩 690 2018-03-18
近日有網友再次問到關於我是否有槍手的問題,這個懷疑在文學圈內外已經持續很久,論據似乎不無道理:海岩畢竟在一個擁有萬名職工的大型企業擔任主要負責人,每日工作十個小時以上,居然還能在近十年的時間裡,以平均每年八十餘萬字的產量發表作品,成為中國平均年發表字數最多的作家,這幾乎是不可能完成之任務。於是捉刀代筆之說自然不脛而走,關於海岩背後有一個創作班子的傳聞極獲認同。也常有人告訴我某某寫手在外公開宣稱在替我寫作,替我寫、替我寫《拿什麼拯救你我的愛人》……這個猜疑我已經回答多次,早就懶得再做辯白。在這最後一次向關心我的朋友做個交代:我從八二年寫作至迄今為止最後一部作品,每個字都是我親筆所寫,修改校對也無人代勞。所幸我不會打字,因而保留了八百萬字的手稿。這些手稿的影印件在作家出版社出版的《海岩作品繪圖本》中已經刊出,以示清白。

我知道有不少作家和編劇確有“助手”,掛名而不命筆的現象並不鮮見。還有不少藝術家的作品其實是他所謂的“工作室”創作的,大腕儿們通常並不事必躬親,一向倒也無人追究。不知道怎麼我這個業餘作家反倒成了眾矢之的,沾上一身嫌疑。我也有“工作室”,但“工作室”成員僅我一人,徒有虛名而已。想當初我也試圖學過一陣電腦,可惜半途而廢,誰料換“筆”未成竟因“禍”得福,試想我若現在拿不出一字“手跡”,怕真是跳進黃河也洗不清了。 我過去當警察時,法院對公安機關做出的筆跡鑑定有個認可標準:認定一個人的筆跡時,需要收集他的其他字跡進行比較,而收集他的其他字跡必須達到七十字以上。也就是說,有七十個字的鑑別比較,鑑定的結論就可以成為合法證據,用於定案了。

各位朋友,所幸,我有八百萬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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