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雜文隨筆 漩渦貓的找法·村上朝日堂日記

第3章 吃人的美洲獅和變態電影和作家湯姆·瓊斯

近來看報,有篇報導說一個可憐的散步者給美洲獅吃了。事件發生在加利福尼亞州薩克拉門托西北一個度假區,遇害者是一位名叫芭芭拉·舒娜的四十歲女士。吃她的是一隻三四歲的母獅。它把沒吃完的舒娜屍體用樹葉蓋了,第二天又來接著吃(這大約是美洲獅的一般習性,原先我不知道的)。正吃著,被發現屍體後埋伏在那裡的獵手們開槍打死。 報紙上刊登了那頭死獅的圖片。小豹般大小,牙齒一看就很銳利。一段時間裡因其數量發生全國性減少而被指定為“瀕臨滅絕危機的獸種(endangered species)”,但由於保護政策的關係,近來數量略有增多。在紐約中央公園跑步的女性即使大白天也必須小心遭人強暴(這個動輒發生),而稍一離開城市,這回又要提防被美洲獅或灰熊吃掉。更有甚者,用來福槍狙擊跑步中的總統都在計劃之中。看來美國的跑步者全然輕鬆不起來。

我在希臘跑步時也常有狗撲來,嚇得我一身冷汗。那裡的狗幾乎全是牧羊犬或其後裔,被訓練得惟以保護羊群驅逐異己為天職,撲過來是要動真格的。雖說比不上美洲獅,卻也相當可怕,馬虎不得。再說當地一般沒有閒得跑步之人,所以一瞧見有人跑步,狗們就一致認為“正有異常事態發生”,愈發群情激憤。這麼著,我遭遇了好幾次險情。 在土耳其旅行期間,狗比希臘還多還兇,以致一次也沒敢跑。如此看來,可以讓一個老大不小的漢子一大清早就閒來無事而特意跑上十多公里的國度,在世界範圍內想必是例外的存在。按理,即使不故意那麼折騰也能在日常生活中自然保持足夠的運動量、保持營養平衡的狀態當然再好不過,問題是很難那麼如願以償(尤其小說家怕是很難)。

而且在美洲獅眼裡,獨自在山里邊屁顛屁顛奔跑的人只能是其正中下懷的餌料,撲上來吃了恐怕也是作為美洲獅的“通常營業行為”。所以,事情從好壞的觀點去看是說不大清楚的,畢竟在山里給美洲獅突然撲來大口小口吃了不算是快意的死法(但若你問我哪種死法快意,我也不好回答)。往後注意盡可能別在美國的山里亂跑。 同跑步這一健康行為大約處於正相反位置的(雖然我偷偷心想實際上並不盡然),乃是那個約翰·沃特茲的超級變態電影。他的新片《系列媽媽》在美國評價還過得去,放映的電影院雖然不多,但放映期間相當長,在文藝界也算是不屈不撓的。當然,畢竟是卡斯林·特納主演的娛樂影片,沒有過去那種勢不可擋的惡劣趣味、下流和變態。雖然玩笑開得帶有鄉下味兒,溫吞水似的,但作為近來已變得不甚尖酸苛刻的美國影片,優雅的部分仍然很見功力,看得我相當開心。不錯!沃特茲基本娛樂化之後的《哭叫的嬰兒》(Cry Baby)、《噴霧髮膠》(Hair Spray)等作品也十分引人入勝,但《系列媽媽》沒有像以往那樣逃入塑料的人工世界,而是與現代打擂台,這種地方十分令人敬佩。

可是,最近在附近一家電影院第一次看的沃特茲舊作《女人風波》(Female Trouble。一九七四年。迪貝因主演)實在出乎意料地一塌糊塗。這個也好,他的《粉紅色的火烈鳥》(Pink Flamingo)也好,居然有閒工夫拍攝這麼無可救藥荒誕不經的影片,腦袋裡到底想的什麼?喜歡倒是喜歡。 那家電影院一不做二不休,索性搞了個“約翰·沃特茲電影週”,上映他的所有作品。波士頓近郊的Sick(是Sick而非Chic)男女從大白天可是就雲集此處,一齊捧腹大笑。好事。同樣變態的肯·拉塞爾近來已乏善可陳,務請另一位梟雄約翰·沃特茲以後也大張旗鼓——有如此想法的恐怕不限於我和所謂“變態電影迷”的“拜領小姐”。

這家電影院名叫“布拉多爾·西雅塔”,位於劍橋的哈佛廣場。也許因為觀眾大部分是哈佛大學吵吵嚷嚷的大學生,所以經常上映相當晦澀的電影,例如《年輕時候的羅伯特·米查姆特集》之類放個沒完沒了,然而還真有人看。每個月發行一本名叫《本月上映電影預告》的小冊子。不過這東西做得相當精美,一看就讓人歡喜。電影專家齋藤英治來玩過一次,看了這家電影院,深有感觸地說:“厲害呀,春樹,我真想住在這裡!” 五月十八日去紐約。目的是為《紐約客》雜誌文藝特別號拍照片。指定的賓館是四十二號街《紐約客》編輯部附近的“羅亞爾頓”或“阿爾貢金”。 “阿爾貢金”未免文藝味兒太濃,遂住進據說是菲利浦·斯塔爾克設計的“羅亞爾頓”(這裡頗有約翰·沃特茲風格,令人不快而又令人不厭,但餐廳從點菜到上菜極花時間。早餐點的法式煎蛋等了一個鐘頭也沒上來)。前來拍照的作家有約翰·厄普代克、安·比蒂、鮑比·安·梅森、查梅卡·金凱德、邁克爾·謝伊邦、尼克爾森·貝克、羅伯特·麥克斯韋等人,都是在《紐約客》上見識過的作家(一共十人左右)。

為我們拍照的是理查德·阿布唐,此人到底別有風格。類似畫框那樣的東西事先已設計準確,拍照本身非常迅速。 “好了,都請站這邊來,頭稍往這邊歪一歪……好好,就那樣別動!”轉眼拍完。據我的經驗,一般來說攝影師技術越好,速度也越快。拍照前後有個類似晚會的聚餐,前來拍照的作家們都參加了,我得以一邊喝葡萄酒吃零食一邊同他們交談。美國幅員遼闊,作家相聚的機會不多,幾乎所有人互相之間都像是初次見面。 很多作家聚在一起,終究表現出了不同的個性。查梅卡·金凱德最為高深莫測風流倜儻,尼克爾松·貝克個頭鶴立雞群且最為平易近人(近作《休止符》·麥卡錫等我所喜歡的作家名字時,他斬釘截鐵地斷言:“那麼,你絕對會喜歡我的書。”

這麼說是不大合適——湯姆·瓊斯一看就知是個怪人。從遠處掃上一眼,心里便嘀咕“這傢伙怕不地道”。事後問編輯,編輯說“是個出色的作家,可惜不正常。”果然如此。不過人決不難接觸。年齡同我相仿,經歷相當奇特。他說:“在越南陷得很深,弄得腦袋出了點問題。跑去法國東遊西逛,最後在廣告公司找到事做,在那里幹到四十來歲。我有手段,錢賺得太多了,多到無聊的地步(我一直開'美洲虎','美洲虎'喲),就當了學校的勤雜員,當了五年。那期間看了很多很多書,心想那麼我也能寫東西。於是打算先重返廣告行當重操舊業。不料人家不許我回去,說我不地道——離開賺錢的廣告代理公司特意半路出家去小學當勤雜員,且一當五年,這樣的傢伙不地道(※對方的心情不難理解)。這麼著,我就想當作家,寫了篇小說寄給《紐約客》,結果被採用了,於是成了作家。頭一炮就在《紐約客》,夠出格的吧?”

因為他是喝著葡萄酒連珠炮似的講述的,可能有點誤差,但大體是這麼個線條。我相當中意這類人。湯姆也在分別時說:“我跟作家交談從沒怎麼覺得有趣,可是和你交談非常有意思(※未必不是外交辭令,但他的神情十分認真,絕非講外交辭令的神情)。另外要看奈保爾的×××。要是沒意思,書款我付,記住了?”我見他席間當寶貝似的拿著一個臟紙袋走來走去,遂問那是什麼,他說:“啊,這個麼,是糖尿病的藥。”什麼時候還想見他一次。分手後在書店買他的短篇集《拳擊手的休假》(The Pugilist atRest)看了,的確有衝擊力,有深度,又引人入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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