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戰爭軍事 決戰昆明:解放戰爭檔案

第7章 第07章黨在臨時軍政委員會公安處的工作

1849年12月9日,雲南地方當局宣布起義,成立了“雲南人民臨時軍政委員會”,是為起義當局的最高軍政指揮機關。盧漢要求地下黨派員參加該委員會,但當時雲南地下黨尚未公開,亦未得到黨中央指示,故暫不參加該委員會。地下黨領導考慮到昆明地區敵情比較嚴重,要鞏固革命成果,維護昆明社會安定,必須及時肅清暗藏敵特,黨組織應積極領導這一場肅反斗爭,並爭取掌握公開專政機關。乃通過聯絡員與盧漢商定:成立臨時軍政委員會公安處,建議委派宋一痕為處長,實際工作,由我黨派人主持;下面的工作人員,亦由我黨調配。 12月11日,市委副書記賴衛民傳達上級指示:決定原市委對敵工作領導小組一分為二,成立昆明市委臨時軍隊工作委員會及市委保衛部。保衛部的任務是鎮反肅特及維護昆明社會治安,由市委副書記賴衛民領導,田秉熙、朱人傑、田培寬為部委,朱、田二人進入公安處主持工作。 1950年元月初,又調來原對敵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吉星明,補為保衛部部委。

12月13日,公安處正式成立,一場由我黨領導的大規模搜捕敵特的鬥爭,拉開了帷幕。 保衛部根據敵工工作幾年來調查整理彙編成冊的敵特名單,以及各條戰線黨盟組織轉來的大量群眾檢舉揭發材料,每天由公安處開出逮捕名單,經賴衛民批准,由公安處派專人分批率領從學委抽調來的黨盟員約200人參加逮捕,16日以後,義勇自衛總隊調武裝配合各警察分局“警盟”成員,連夜進行搜捕。經過11個晝夜的大規模搜捕,面上的敵特已大部分落網,從而保障了昆明保衛戰時的城內安定局面。搜捕工作一直進行到2月底,共捕獲敵特反革命分子1290人(包括起義當局10~12日逮捕的),對解放後昆明的社會治安,起到了積極的作用。公安處並進行了監獄管理及審訊工作,到3月初,全部被捕人員及檔案材料完整移交軍管會公安部接管。

回顧這一場肅反斗爭,雲南地下黨從雲南的實際條件出發,不失時機地將臨時軍政委員會公安處,作為昆明市委直接領導的公開肅反機關,實行了黨統一領導下的專門機關和群眾運動相結合的方針,這無疑是黨組織的重大的正確決策。在解放大軍尚未進城接管之前,地下黨第一次行使了無產階級專政的職能,這在全國城市解放中尚無先例,是昆明地區肅反斗爭的一大特點。 調查掌握敵特組織的人員情況,歷來是我黨城工工作的重要任務之一。早在1948年,在高志遠領導下,敵情工作小組就動手調查掌握了一部分敵特組織人員名單、照片和住址。 “七·一五”事件後,我們曾向敵特兩次指名投遞警告信,引起敵特的震動。隨著敵工工作的開展,我們在敵人軍、警、憲、特中,廣泛開展爭取、分化、瓦解工作,建立了我黨領導下的秘密外圍組織“救盟”、“軍盟”、“警盟”。敵特組織系統、人員情況正逐步為我所掌握。高志遠指定由田培寬專門進行匯集整理。 1949年6月,全國解放已成定局,賴衛民接替高志遠領導敵工工作,提出進一步彙編敵特名單,作為解放昆明時鎮反肅特的依據,此項任務仍由田培寬負責,內容包括組織系統、姓名(及化名)、年齡、籍貫、住址、職務、罪惡事實、來往關係、像貌特徵等,並儘可能取得照片。為了便於保管和攜帶,採用32開小筆記本,蠅頭小楷書寫,一式三份,共匯集了300餘名敵特人員情況,計劃在解放軍進入雲南時,派田培寬攜帶該冊潛出昆明,交解放軍領導隨軍進入昆明,執行搜捕任務。後因雲南和平起義,該名冊就成為我保衛部執行鎮反肅特的重要依據。

材料的來源,主要從敵工工作所屬的“救盟”、“軍盟”、“警盟”成員中取得,也有地下黨各條戰線轉來的情報。如刑警大隊附潘少卿,與我黨建立工作關係後,即提供在昆洪職的“特警班”一至五期集體照片一張,還有部分個人照片及中美合作所訓練班一、二期的個人照片,並標出姓名及單位。 1947年被軍統開除的程燦章,加入“軍盟”後,提供中、軍統特務共300餘人的名單(主要是全國各地特務)。 “民青”成員周映邦(後入黨)等,機智地從警察總局會計室工資名冊中,抄在警察系統及刑警隊的特務名單。省警務處管理檔案的“新聯”成員李佐臣,抄出在雲南警宮中“特警班”畢業的軍統人員名單。因此,警察系統特務的情況,基本為我黨所掌握。此外,還有一些成員提供了不少單個的或零星的材料;各條戰線組織也按市委統一部署將各單位特務及反動骨幹的名冊材料轉來。在昆明起義前夕,市委敵情工作小組已基本掌握國民黨保密局滇站各公開秘密組織的大部分人員名單,以及部分外地潛逃來昆特務人員名單及住址。這就給我黨鎮反肅特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礎。昆明地下黨預見性強,動手早,除依靠專門工作外還廣泛動員各條戰線黨組織調查匯報特務組織材料並由專人彙編成冊,是其成功的經驗。同時,這也證明了我黨主要採取拉出來的方針,在敵人陣營發展外圍組織,建立關係的做法是正確的,也只有從敵人內部,甚至是一些中上層人員中,才能獲取較多的可靠情報。

12月12日,根據市委決定,朱人傑、田培寬二人在崇仁街經我黨與起義當局的聯絡員楊青田介紹給臨時軍政委員會委員楊文清及宋一痕。 13日下午,由宋一痕主持,在太和街100號原王巍住宅正式成立公安處,宋一痕宣佈公安處工作由地下黨派來之李華(朱人傑)及方少山(田培寬)主持。此後,宋在五華山辦公,只是有時來處過問一下總務等一般事務,一切業務,均由朱、田二人秉承市委賴衛民指示辦理。 隨著工作開展,組織上又陸續從警察界及學校調來一批黨盟員進入公安處,總數約40多人,1950年元月初,市委保衛部吉星明,也化名艾光卿調進公安處加強領導。此時公安處共有黨員6人,成立了黨的支部,由田培寬任支部書記。另有“民青”、“新聯”、“警盟”、“軍盟”成員40餘人,在黨支部領導下進行工作。故公安處實際工作人員,皆為我黨盟組織骨幹力量所組成,分設秘書組、行動組、審訊組、總務組。

根據市委決定,公安處中心任務是搜捕和管押,對任何人均無權處理,俟接管後移交公安部門處理。為了徹底肅情敵特,分化瓦解敵人,公安處採取了一些有力措施:公安處加強了審訊工作及監獄管理,號召被捕敵特立功自贖,坦白交待,從而擴大線索,捕獲一批漏網敵特,並繳獲了電台2部,槍支30餘支。 為了分化瓦解敵人,昆明保衛戰一結束,便張貼佈告,在原警察二分局門口設立自首登記站,對前來登記的國民黨特工人員,不抓不判,令其立功自贖。如滇站昆明組長李瑞蜂、軍統電台台長陳瓊、刑警隊一名組長以及該隊其他一些特務,都前來進行自首登記。 一組長帶鋪蓋前來登記,準備坐監,但登記站讓他回家,其對此感激涕零。有此先例,一時間不少隱藏的敵特,紛紛露面前來登記。為了進一步肅清漏網敵特,公安處還領導開展了一部分社會偵察情報工作。有以“新聯”成員周自榮,“民青”成員褚伯偉、劉步雲、李丕原為首的三個情報小組;有以“救盟”成員郭蔭南、週時敬、段葵,“民青”成員張應武,情報關係謝金碧等人組成的情報小組;有在服務行業由黨員郭繼先領導的三個反特小組;還有自首登記特務組成的一、二、三組,定期向公安處匯報情況。

這些偵察情報小組共60餘人,分佈在昆明各地區各階層,再與監獄中特務的坦白檢舉結合,形成在市委保衛部和公安處領導下的情報網。這充分體現了專門機關與群眾運動相結合,公開與秘密相結合的肅反方針,執行了嚴厲鎮壓與分化瓦解立功自贖相結合的政策,便這次鎮反肅特工作收到了良好效果。 這次鎮反肅特工作,沒有出現什麼大的失誤和混亂現象,主要歸功於黨的正確領導。市委直接領導了保衛部,公安處實質上就是保衛部的公開機構。保衛部同時領導了起義的昆明市警察局。即使是盧漢的保安司令部的情報組主要人員,也系我黨派入的黨的外圍組織成員,因此,也屬保衛部領導。在起義初期由警備司令部派出的軍警聯合行動組,主要是情報組中我方人員根據保衛部提供的材料,執行了部分搜捕任務。黨組織對敵情工作,一貫重視,動手早,材料準備充分,故公安處開出逮捕名單,一般比較準確;又經過賴衛民的批准手續,從13日即統一在公安處領導下執行,防止了亂捕亂放情況的出現。公安處及時清理了起義時警察局系統的在押人員,將特務及重大特嫌轉移到昆明監獄分別管理,總的說來,這次鎮反肅特,基本上做到了不枉不縱。

公安處在太和街奮戰了六天六夜,因昆明保衛戰而遷到圓通山,隨即遷往三合營25號,直到1950年3月初軍管會公安部成立,合併入公安部。大部分工作人員,陸續分配到公安戰線上繼續工作,部分人員調回原單位。昆明監獄及全部在押人員,連同預審檔案材料等,全部移交公安部。全部敵情人員,交公安部繼續掌握使用。臨時軍政委員會公安處,完成了其所擔負的歷史使命。 搜捕敵特工作,從12月9日深夜開始,至13日公安處成立,是根據起義當局命令執行,但與我保衛部有密切關係。在1949年9月盧漢成立保安司令部情報組時,地下黨組織因勢利導,設法派“軍盟”成員程燦章、陶毅,“民青”成員廖蔚榮、張應武等人打入該情報組,由敵情工作小組田培寬直接聯繫。在起義前夕,田培寬已將彙編之敵特名冊之大部分內容,交給了程燦章,成為警備司令佴曉清領導的軍警聯合行動組執行任務的重要依據。事實上該組織也是執行了我黨交給的任務。警察總局長李志正,在起義前已參加了“警盟”組織,起義後第二天,交由朱人傑聯繫,朱交給李一份敵特彙編名冊,下達了“照單請客”的逮捕任務。

12月9日下午,盧漢通過市長曾恕懷,命令當夜逮捕刑警大隊(軍統滇站第四公開組)特務。李配合九十三軍張中漢師逮捕了刑警隊特務多人。 12月9日夜,“軍盟”成員程燦章奉命率領張中漢師一團團長王紹堯部,包圍鳳凰村保防處(軍統滇站機關),警察八分局“警盟”人員配合,以檢查為名,幾經周折才進入保防處,逮捕特務數十人,收繳全部檔案、文件、美式槍械器材、電台、刑具等交警備司令部,摧毀了軍統在昆明的老巢。該站副站長胥光輔等三人翻牆外逃,後也在警察及群眾的協助下逮捕歸案。 軍統滇站站長沈醉,已於9日晚在盧漢公館被扣留。經過做工作,本人表示願隨盧漢起義,並於10日親自擬了號召軍統人員停止活動、聽候處置的指令。沈醉還向盧漢提供了軍統西南區區長徐選舉等四人9日路過昆朗之下榻住址。盧漢當即命令李志正務必緝拿歸案。李等機智地逮捕了徐選舉、週養浩、郭旭、成希超等四人。罪惡累累的軍統“四大金剛”,終於在昆明落網。

在我打入情報組人員的帶領下,以“軍警聯合行動組”名義,逮捕了第六編練司令部政工處特務數人,搜捕了國防部政工總隊、憲兵特高組、國民黨去南省黨部調統室、中統西南辦事處、國防部二廳在昆特務數十人。逮捕了潛居皇后飯店之國防部二廳副廳長沈蘊薦及其所屬特務8人、國防部二廳駐土耳其少將武官戴光明、總統府侍從室上校組長趙秉鈺,以及蔣經國的“勘亂”救國大隊武裝特務數十人。還逮捕了幾個軍統、中統骨幹組長級特務,如張連清、餘鳴浩、方永順等。 10日晚,曾逮捕昆明人民痛恨已極的刑警大隊長周伯先,周越牆逃脫,潛逃朱家才(軍統)家躲藏。盧漢曾爭取周伯先、朱家才等人自首,令其出面移交刑警隊檔案,器材,但周、朱二人卻趁機潛逃緬甸。

此外:盧漢親令佴曉清,逮捕了保安司令部副司令柏天民及綏靖公署少將政工處長羅春波。 13日公安處成立,在公安處統一部署下,立即開展搜捕工作。學委派來的學生黨盟員和警察及義勇自衛隊武裝配合,在全市展開行動,嚴厲地打擊了面上的敵特,移送昆明監獄管押。使得在昆明保衛戰中,雖然城外槍聲大作,城內仍秩序井然,粉碎了敵人里外策應的陰謀。 23日以後至2月底,偵察情報工作、審訊工作與黨組織發動群眾揭發相結合,轉入對重點單位及主要漏網敵特的偵捕工作。公安處共逮捕敵特約400餘人,其中突出的有以下幾件: 捕獲了滇站(即保防處》工運組解放前夕組織發展準備派入工廠潛伏以備後用的義務通訊小組組長、老牌特務張子彬;“一二·一”、“七·一五”事件中的主要打手,也在群眾檢舉揭發下,逮捕歸案;其中特務蔡春圃潛逃,經多方偵察,終於在1950年3~4月間在武定捕獲。 昆明市委廣泛發動群眾,統一部署指揮兵工、鐵路、工廠、企業、機關、學校等各基層單位的黨組織及護產隊、義勇自衛隊,紛紛將各基層單位中的特務及反革命骨幹分子逮捕扭送專政機關。革命人民織成的天羅地網,使特務無處躲藏。 中統調查處處長孫秉禮、副處長李宏澤,也被公安處偵捕,中統內政部調統室西南辦事處特務數十人,11月由貴陽遷昆,住北門街四川會館,也全部落網,同時搜得文件、電台及部分武器。國民黨雲南省黨部書記長高雲棠及王正柩等,也在昆明被捕。 根據沈醉的交待,公安處及時逮捕了軍統貴州站副站長葉劍英、軍統香港站站長國民黨兩廣監察使邢森洲、滇站行動組長王漢文、二十六軍諜報科長張宜川、軍統昆明潛伏一組組員林子華(省府收發)、鄭玉和(一組:組長丁翔已潛逃),昆明潛伏二組組員馬濟雲(醫生)、任紹武等,也被公安處偵捕。 根據公安處偵察材料,逮捕了國防部二廳派來昆明督建潛伏電台的西南電訊督察長馮溪、國防部偵測台台長戴章、中美氣象總站雲南站站長朱定邦、國民黨外交部特派員李國清、大東亞反共大同盟主席陸某某等。此外如白崇禧的副官長木向東、貴州田賦處處長謝百元、國民黨高級軍政要員李果明等人,上海、廣州等外省流竄來昆部分特務多人,也被公安處偵察捕獲。 公安處曾有計劃地兩次搜捕了鐵路系統潛藏特務,均由鐵路局黨盟組織提供材料,佈置好監視,並在其密切配合下進行。一次主要在鐵路局搜捕兩路警務處(軍統公開組)特務,一次是到小石壩鐵路機車廠搜捕軍統中統在鐵路系統的主要頭目。先後被捕的有中統兩路調查處處長刁寄萍、曾任過軍統填站站長的兩路警務稽查組長蘇子鴿、鐵路局長唐宇縱等特務數十人。公安處還專門在黑林鋪逮捕了公路局第四運輸處警衛稽查組(軍統公開組)以李家傑為首的特務多人。 還有海口五十三兵工廠稽查組(軍統公開組)的特務,系在市委指示下,由該廠我黨組織的工人糾察隊武裝,加以逮捕,押送昆明監獄。 從上述情況可知,軍統西南區、滇站、黔站及國防部二廳系統主要頭目,皆已被捕,滇站機關、各公開組、內勤組、潛伏組絕大部分特務已落網。在昆的軍統系統,摧毀得比較徹底。中統及國防部二廳的一些主要頭目已抓獲。起義前夕從外地搬來及流竄來昆的特務,也大部分被捕。僅軍統少將級以上其他系統省級以上屬於戰犯級的大特務,在接管初期按中央公安部通知轉送中央處理的,就有徐遠舉、週養浩、沈醉、郭旭、成希超、刁寄萍、溫天和、隆曙明、孫秉禮等十餘人。敵人在應變計劃中準備對機場、工廠、倉庫等的破壞活動,還沒有來得及實觀,就已成了階下囚。這次鎮反肅特工作,成績是很大的。對昆明的完整接管,以及當時和以後的社會安定,都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由於當時的歷史條件所限,也有漏網的。如周伯先、朱家才潛逃緬甸;潛伏組長丁翔未捕獲;老牌中統特務裴存藩隨張群被放走等;接管後仍發現有漏網電台;特務系統在外縣的力量當時無法破獲,所以還說不上徹底肅清。 起義初期;監獄看守人員仍為原班人馬。在押敵特有的就是他們的上級,有替這些人傳遞信件或收受物品賄賂等情節,為了防止看守私放人犯,也為了便於審訊和擴大線索,市委提出昆明監獄應由公安處全權掌管。經與盧漢交涉,得到同意。首先由省警衛營找“軍盟”力量較強的韓永祥連,加強監獄外的警衛,並由公安處直接掌管監獄管理工作,未經公安處同意,任何部門或個人無權釋放在押犯人。並且調整了監房,將此次逮捕之敵特,集中關押於東西監,與原有犯人分開。並按主次分門別類的安排了108間監房的人員,組成學習小組及“立功自贖”小組,每天定時學習報紙,進行形勢和政策教育,號召檢舉和坦白交待,立功自贖,寫交待材料。並派專人管理伙食,改善生活條件。故監獄內秩序井然。 為避免在肅特工作中政出多門,黨組織建議盧漢停止原保安司令部情報組活動。盧漢採納我黨意見,撤消情報組,並將情報組中有軍統身份的人員,其中包括組長李世榮及黨的外圍組織成員程燦章,還有廖蔚榮等人收監管押。保衛部為了掌握監內敵特思想動態及活動,將我黨的外圍組織人員,利用其原有身份的有利條件,有意識地編到各學習小組,了解情況,開展監獄偵察工作,以後逐漸公開為管理人員。這些人除程、廖外,尚有林昌德、郭長林、段永清、楊秉福、李存寬等人。他們忍辱負重,為監獄偵察及監獄管理作出了應有的貢獻,他們出獄後,有的參加了偵察情報工作。但必須指出的是,這段經歷也為他們在以後的歷次政治運動中帶來了不少麻煩。 在保衛戰期間,監內有的特務及反革命分子聽見槍聲後喜形於色,有的蠢蠢欲動,有的甚至公開煽動說國民黨第八軍、二十六軍會打進來解救他們。在此情況下,賴衛民決定,全面加強監獄警戒,並將其中的大特務銬押到瓦倉莊管押,調來機槍射手,加強警戒,如遇緊急情況,採取必要措施。敵人反撲昆明失敗後,又將他們銬回昆明監獄。 公安處接管監獄後立即開展審訊工作,經市委抽調具有一定審訊經驗的“警盟”成員,及大中學校中講師、教員中的黨盟員參加,由田培寬分管,及時清理可能查獲的漏網分子。經審訊工作,擴大了線索,方便了監獄管理,方便了移交接管及以後的處理工作。 審訊組對全部在押人員,均初步進行了審訊,建立了案犯檔案,初步弄清案情,並區分為錯捕、一般、特嫌及重要案犯,以及軍統、中統、二廳及雜特等,分類歸檔,分別管理。這就為軍事接管後的處理,奠定了基礎。 審訊組著重審訊了在昆特務系統頭目,如沈醉等人,為的是擴大線索,及時追捕。如上述沈醉交待的行動組長王漢文及潛伏組人員等十餘人,除潘映炎是以後在外縣捕獲外,基本上都是在昆捕獲的。審訊組在擴大戰果方面,取得了不少成績。如1949年在昆冒充中共華南局特派員的張鏗(張伯堅),曾矇騙了盧漢等人。他在審訊中非常狡猾,言詞囂張,聲稱審他的是“土八路”,後終於查清他國民黨總參政治處特派員的特務身份。此外,審訊組還查明瞭如李聞案、“一二·一”、“七·一五”等歷史事件的兇手。 總之,審訊工作既密切配合了偵察情報和搜捕工作,又為接管和處理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3月初,即完整地移交給公安接管部。 昆明的鎮反肅特鬥爭,取得了重大的勝利,但也存在著疏漏與不足。主要表現在:在斗爭中我們只盯住了戰壕對面,而忽視了戰壕內部。公安處接管監獄後,只注重了加強警戒崗哨,為此還專門選調了“民青”成員為連長、黨員為指導員、士兵中有眾多“軍盟”成員及武工隊員的省府警衛營第四連擔任警戒,並由公安處掌握了捕放人犯的權力,循情私放的漏洞是堵死了,但監獄原管理人員上自典獄長下到牢卒仍為原班人馬,一個未換,這就給獄內外互通音訊留下了漏洞。在公安處正式接管監獄之前,沈醉正是通過這個漏洞向外傳遞信件,密使一個特務逃脫的。當時應全部撤換原監獄管理人員而未撤換,此疏漏之一。其次,也曾出現過一名自首特務向我們提供漏網特務的假線索,一時擾亂了我們的工作視線。這是由於我們經驗不足才上當的。這些疏漏無疑是深刻的教訓。 昆明地下黨在雲南地方當局起義的條件下,在解放大軍尚遠離雲南,第二十六軍、第八軍進攻昆明的險惡形勢下,毅然決然爭取了鎮反肅特的領導權,利用臨時軍政委員會公安處為我黨領導的公開肅反機關,執行了專門機關與群眾運動相結合,公開與秘密相結合,堅決鎮壓與分化瓦解相結合的方針政策;實行了偵察情報,武裝鎮壓與監獄管理、審訊工作的全面領導;摧毀了敵特務系統組織,嚴厲的鎮壓了在昆敵特,取得了鎮反肅特的重大勝利;粉碎了敵人破壞昆明的陰謀,維護了昆明的社會治安,對昆明的完整接管,起到了重要的作用。這無疑是黨的重大決策和堅強領導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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