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政治經濟 人權論

第2章 編者①前言

人權論 托马斯·潘恩 1136 2018-03-18
托馬斯·潘恩的著作問世已有一百多年,只要人們始終熱愛自由和誠摯坦率的語言,托馬斯·潘恩的言論就將一直為人們所傳誦。 本版的編纂工作並非輕而易舉,因為將近代各種版本同年的版本對照時,我發現前者錯誤百出。漏掉了許多字,對的變成錯的,整段整段(總共達好幾頁)地略去,有時甚至莫名其妙插進一句話。插入的文句顯然原來是用作腳註的,可是在付印時卻載入了正文。這樣, 1791年講的話,擺的地方就顯得非常不合適了。將一些早期的版本相對照時,我發現它們之間也有所出入,這些出入在某些情況下是由潘恩本人的修改造成的。 為了盡可能提供一部最佳讀物,我曾經參閱了這個著作的初版(1791年約翰遜公司版)、再版、三版、六版、七版和八版(1791年和1792 年喬丹公司版),西蒙茲公司的普及版(1792年)——據MD康維相告,此版經過潘恩本人仔細修訂——在都柏林出版(1791 年P.伯恩公司版),法文版第二版(1793年比松公司版),卡萊爾版(1819年),紐約版(1830 年),格拉斯版(1833年),庫新版(1837年),愛德華·將羅勒夫版,詹姆士·華生版(由華生本人編,霍利奧克——弗雷德里克·法勒公司出版),自由思想出版公司版(1883年),JM韋勒公司版(1891年)和MD康維公司版(年)。我曾逐字逐句校對了這些版本中的十四種,還非常仔細地通讀了其餘的版本。我發現詞句有改動的最早版本是華生版(多半是由於校對粗心所致);其後出版的版本(不包括未註明出版日期的特羅勒夫先生和康維先生的版本),不但具有華生版的錯誤,而且還有它們本身所特有的一些變動,其中最顯著的就是略去了極大部分的腳註和正文的若干段落。我已經註意到那些版本中更為重要的變動,但又發現“此段〔或'此註'〕已從新版中略去”等字樣非常刺眼,因此在一百零二頁以後所有這些刪節都只用一個星號標明。

本版是以約翰生、喬丹和西蒙茲三種版本為依據的。我還適當注意了潘恩本人的訂正,但是對那些經過改動看來反而失去而不是增加文章氣勢的地方,我還是按作者的靈感而不是按他的見解沿用了原文。為了盡可能使以它在1791年出版時的面貌呈現在今天的讀者面前,恢復了原來的拼法、獨具一格的標點以及字母有時大寫有時不大寫的做法。句子的結構是不可使之現代化的,否則就會破壞原著的力量,而把十八世紀的遣字造句同十丸世紀的拼法相結合則不能使全書協調一致。恢復原來的拼法和原來的語法,就徹底加強了總的效果,並使讀者同本書的寫作時代更加接近。 我在“第二部分”指出了1792年潘恩據以受審的首席檢察官起訴書中的所有段落。據我所知,這是以前任何版本都不曾有過的。

我要感謝約翰·M,羅怕遜和其他各位,他們藉給我的一些珍本。 海帕提亞·布雷德洛·邦納 ①係原書編者。 ——譯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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