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政治經濟 毛澤東文集第一卷

第46章 鄉蘇怎樣工作?

(一九三四年四月十日) 鄉蘇維埃(與市[1]蘇維埃)是蘇維埃的基本組織,是蘇維埃最接近群眾的一級,是直接領導群眾執行蘇維埃各種革命任務的機關。在國內戰爭環境內,戰爭動員工作十分緊張,群眾生活需要更加改善,因此極力改善鄉蘇(與市蘇)的工作,健全鄉甦的組織與領導,使它能夠完全適合發展革命戰爭與改善群眾生活的要求,是非常重要的事。改善鄉蘇工作的方向,應該朝著最能夠接近廣大群眾,最能夠發揮群眾的積極性與創造性,最能夠動員群眾執行蘇維埃任務,並且最能夠爭取任務完成的速度,使蘇維埃工作與革命戰爭、群眾生活的需要完全配合起來,這是蘇維埃工作的原則。現在我們的蘇區,已經有許多鄉蘇工作能夠適合這樣的原則,創造出許多好的組織形式與工作方法了。但還有許多鄉甦的工作違反這樣的原則或者沒有完全適合這樣的原則。因此根據這種原則明白具體地規定鄉蘇怎樣工作,使每個鄉蘇工作人員有一個一般的標準去進行他們的工作,是十分必要的了。

鄉蘇究竟應該怎樣進行他們的工作呢?應該依照下面的規定。 (一)鄉蘇主席團的工作 (1)主席團人數大鄉七人,小鄉五人,他們是代表會議選舉出來的,應該選舉出最積極最有工作能力的分子。 (2)主席團是代表會議閉會後的全鄉最高政權機關,它應該堅決執行代表會議和上級蘇維埃的決議與指示,它應該積極領導全鄉的工作。 (3)主席團要懂得抓緊每一時期內的中心工作,把這些工作提到代表會議上去討論,而不應該只忙一些零碎事務,把中心工作丟掉了。 (4)主席團會議要開得好,常駐人員的工作要很緊張很切實地做,鬆懈懶惰的現像是不應該有的,強迫命令主義要完全廢掉。 (5)主席團要明白各村的情形,要了解各村的特點,要注意各村群眾中間的困難問題,根據各村的實際情形與特點去推動各村的工作,解決各村群眾的困難問題。

(6)要使各村的工作很快進步,就要注意推動各村正副主任注意各村的代表會議、群眾大會與各個代表領導之下的小單位群眾會,都能夠按時開,開得好。 (7)主席團要注意團結全體代表、各種委員會、各個群眾團體於自己的周圍,推動代表、委員會與群眾團體去動員全鄉群眾執行各種工作。而不應該離開代表、委員會與群眾團體,只是少數人忙著幹。 (8)主席團要極力注意代表會議時的領導,每次代表會議事先都要有好的準備。 (9)主席團會議應該五天有一次,即在前後兩次代表會議的中間主席團要開兩次會。村主任可以要他來參加會議。 會議上討論的問題。頭一次,主要是討論督促各村的主任副主任及代表同志們怎樣執行上一次及以前代表會議的決定,最好在上一次代表會議之後兩三天內開。第二次,主要收集近幾天各個村里的工作經驗,準備下一次代表會議的議題,最好在下一次代表會之前兩三天內開。

主席團會議還要解決一些比較小的問題,不要把這些小問題都提到代表會議去。還要解決那些有時間性急於要解決的問題,不要把這些緊急問題拖延到下次代表會議才討論。 主席團會議最好在吃晚飯後,開會時間不要多過兩點鐘。 (10)主席團要有一種分工,要給不常駐的那幾個主席團同志一些工作做,比如要他們督促某些村里的某幾項工作。 主席自然是主持全鄉工作,主席團會議上當主席,出席上級召集的會議,處理日常事務。他應該抓住每一個時期中上級指示的幾件中心工作(如擴大紅軍,查田運動,選舉,修路,收土地稅,推銷公債,發展合作社,春耕運動等),應該注意那些經常的工作(如赤少隊訓練,赤色戒嚴,糧食,教育,衛生,優待紅軍家屬等),還應該注意本鄉發生的特殊問題(如飢荒,瘟疫,水災,反革命活動等)。他應該把這些工作或問題時常地想一想,看這些工作在各個村里怎麼樣做的,哪一村的工作比較落後要加緊對哪個村里的突擊和幫助。他應該與副主席、文書分工,出席各村的會議,收集各村每一件工作上好的經驗和壞的現象,提到主席團會議上或代表會議上作報告,供給會議討論的材料(當著討論那個問題的時候)。主席還應與別人分工,擔任出席幾個委員會及群眾團體的會議,出席各村的群眾大會。

副主席要與主席、文書分工出席各村的會議,對於自己擔任一個村或兩個村的工作,要能夠切實督促,收集材料,回來作報告。對全鄉工作,也要求得明白,以便主席不在時代理主席處理工作。副主席常駐的要幫助主席處理日常事務,並且經常擔任出席幾個委員會及群眾團體的會議。 文書的工作是辦理人口冊、土地冊、婚姻生死登記、各種調查表,寫對區甦的報告,派交通,下通知於各村,經手打路條,幫助紅軍家屬寫信,主席副主席不識字的讀上級的文件給他們聽,在主席團及代表會議上讀文件中的重要地方,會議時寫記錄,主席副主席沒有註意到的事情告訴主席副主席。文書也應該擔任出席幾個委員會及群眾團體的會議。文書如果是代表,應該參加主席團。

(11)主席團應該注意於代表的考察與教育。如果代表中有些是積極工作的,又有些是消極怠工的,那便要將積極分子的模範工作表揚出來,給那些消極分子看樣。對於消極分子要有批評,有些要在代表會議上提出他們的名字來引起大家向他們鬥爭,這樣來教育全體代表,使消極分子積極起來。有些是初次當選為代表不知道工作怎麼樣做的,那便要好生告訴他工作的做法。那些經過了幾次的批評鬥爭教育還不改變不進步的,如像經過一兩個月全不能完成交代的工作,或者簡直連會也不到,接連五六次故意不到代表會議,那就應該提到代表會議通過開除他出去,把候補代表補上來。如果對於這種壞得很的代表還不開除不補充,那是不對的。調動了工作的代表,也要即刻補充。

還要考察有無地主富農及反革命分子混當代表來破壞我們的蘇維埃,如果有,應該即刻開除他。如果是反革命,更要即刻捉起來懲辦。 (12)鄉甦的交通與哨口檢查員可在下列三個辦法中選擇一個:或者找人經常擔任,吃自己的飯,但免除他們的各種勤務,並派人幫助他家耕田。或者是從少先隊中輪流派出,先日下午通知他們,次日來做工作,飯回家裡吃,但不派人幫他耕田。或者是由居民出錢米供給伙食,經常住在鄉蘇。這三個辦法由各地自己決定,但以第一個辦法為最好。交通與哨口檢查員都須選用青年同志,哨口檢查員更要精幹分子,並要認得字。他們的工作須加以訓練。 (二)代表會議的工作 (1)鄉代表會議是全鄉最高政權機關,經過代表會議的討論,實行蘇維埃的一切法令政策,完成蘇維埃的各種任務,所以對於代表會議的領導是十分要緊的。

(2)代表會議通常是十天開一次。農忙時候應在晚上開。開會時間通常以兩點鐘為好,最多不要超過三點鐘。 每次會只分報告與討論兩項,主席與區蘇參加人各報告十分鐘,多的話到討論時再講。在討論每個曾經在本鄉進行過的工作問題時,各村主任可以每人報告幾分鐘,多的話也在討論時再講。其餘都是討論的時間。但在專門檢查工作的會議上,各村主任報告的時間要多些。報告的內容要有切實的材料與意見,只講空話的報告要取消。 (3)每次代表會議只應有一個主要的問題,此外,可以有一個兩個次要的問題。討論主要問題的時間要多些,討論次要問題的時間要少些。倘若每次提出好幾個大問題來討論,就會使會議得不到結果。 (4)討論的問題要實際化。比如討論春耕問題,要分出“發展勞動互助社”,“發展犁牛合作社”,“耕田隊怎樣優待紅軍家屬”,“增加肥料”,“多犁多耙”,“開荒田荒山”,“修理陂圳池塘水車”,“種棉”,“多種黏谷少種糯穀”,“多種雜糧蔬菜”等項。要按照各村的實際情形來討論。每項要規定切實辦法,比如“發展勞動互助社”一項,要估計全鄉現時還可以發展多少人,定出一個總數,然後按各村的實際情形定出每村要發展多少,再交代各村主任副主任回去按照各代表管轄居民的情形去作更實際的分配,並要規定完成的時間。討論時要一項一項討論,第一項得了結果,再討論第二項。討論的結果成為決議,寫在記錄簿上,下次好考查,主席團好督促。討論不完的下次再討論。第二次討論春耕,要按照上次的決議逐項加以檢查。檢查某一項時應由各村主任報告實行情形,完成與未完成的原因,主要是找出經驗教訓來供給代表和群眾的學習。檢查之後再討論春耕中新發生的問題。在檢查時對於沒有完成任務的代表與村主任,要按情形給以適當的批評,喚起他們的注意。以上舉一個例子,討論其他問題,都仿這個辦法。

許多鄉代表會議討論問題不切實,不分出大問題中的小項目。或者把許多項攏總討論一頓,不是一項完了再來二項,使人帶不到一個明白的結論回去。討論時不按照各村的實際情形與特點,又不規定各村應該完成的數目(指那些應該規定數目的問題說),又不規定完成的日子,又不責成村主任回去再行分配與督促各個代表去完成他們一定的任務。或者對於按照某村特點規定的任務(如規定某村要開幾眼塘,而別村則不須開),又不特別提出來問某村的代表們一聲“你們覺得這樣規定好不好”,使他們切實負責,而只是一般的通過。有些鄉蘇則只有討論決定,不在以後相隔不久的會議上提出來檢查,即檢查也不能指出各村各屋的特點,成功或者失敗的原因,又不對於怠工的代表與村主任加以批評。那末這樣的討論與檢查有什麼用處呢?這種討論檢查是空洞的,官僚主義的,白費去時間,不能完成蘇維埃的任務。對於消極怠工的人採取和平主義,代表會議就缺乏生氣,不能激發落後村子、屋子(小村子)的代表們,領導群眾努力工作,趕上先進的村子、屋子。這些都是不對的。

(5)要使代表會議開得好,一定要主席團準備得好,所以前頭說的主席團要在代表會議之前開一次會,好好準備下次會議的報告與議題,是必不可少的。這種準備工作,特別是主席要負責任,副主席、文書要幫助主席。 (6)代表會議開會時會場上的主席,許多地方是臨時推舉,有些地方還規定不要推舉主席團裡頭的人,這是不好的。會場主席一定要是常駐的工作人員,最好就是鄉蘇主席充當,因為只有他們才熟悉全鄉的情形,明白前後的經過。 (7)代表會議開會每次都要點名,沒有到會的在他的名字上打個記號。主席團要有一張代表名單,分村分屋寫出各個代表的姓名、性別、年齡與成分。 (三)村的組織與工作 (1)鄉的工作重心在村,所以村的組織與領導,鄉蘇主席團應該極力注意。

(2)一切沒有分村的鄉,都要實行劃分,有些鄉可只分兩村,有些鄉可分三村,有些大鄉則可分為四村五村,按照實際情形劃定。但一般以劃得小為好,村劃大了不便領導工作。 (3)村設主任一人,副主任一人,由鄉代表會議在代表中推舉出來,要推舉各村代表們中間最積極最有工作能力的人充當。在有幾個屋子的村,主任副主任不要選在同一個屋子裡頭。 村主任擔負督促全村工作之責,副主任幫助主任督促全村工作。 (注)村主任副主任如果是家中缺乏勞動力的,當農忙時候,可由鄉蘇規定發動群眾酌量幫助他們一些工,以補充他們因努力蘇維埃工作而費去的(比較別的代表要多些的)工作時間。如果得到群眾同意,可以完全優待一個村主任,使他能把全部時間用在蘇維埃工作上,為全村群眾謀利益。 (4)村主任通常每十天召集全村代表開會一次(比如某村有代表十五人,即召集此十五人開會),工作忙時可以五天開一次,檢查各代表的工作,按照各屋子各人家的特點,討論怎樣完成鄉代表會議交給本村的任務,解決本村居民中間互相救濟問題及小的爭執問題,準備開村群眾大會時的報告,推動村的委員會工作。 (5)這種村代表會議的日子,由鄉蘇主席團排定,最好在前後兩次代表會議中間而比較接近後一次代表會議的日子開會。比如某鄉有三村,鄉代表會議是逢五開會,便可將第一村排在逢一,第二村排在逢二,第三村排在逢三開會,以便鄉蘇常駐人員特別是主席到各村去參加會議。如果是五天開一次,便可一次排在上次鄉代表會議之後幾天,一次排在下次鄉代表會議之前幾天。這種會議主要是檢查與督促工作,並將檢查的結果由村主任到下次鄉代表會議上做報告。 (6)實行每個代表分工領導居民群眾的製度。比如某村有代表十五人,有居民五百人,即將此五百人按家屋接近劃分為十五個單位,分配每個代表管一個單位的群眾,但不應該平均分配,而應該按照家屋的位置,代表能力的強弱,適當的分配人數,多的可以管至五十人六十人,少的可以只管三十人四十人。 這個代表分工的辦法,是使全體代表都負起責任來,每個代表要在一定範圍內去領導居民群眾執行蘇維埃工作(例如督促所管的幾十個人努力春耕,宣傳幾十個人中間的積極分子當紅軍,宣傳各人加入合作社,督促兒童進日學,督促大人進夜學,督促各家掃屋通溝講究衛生,帶領幾十個人去開群眾大會,監視地主富農的活動等等),很快吸收群眾的意見提到村代表會議及鄉代表會議上來,很快去解決群眾中間的困難問題,真正有莫大的利益。但現在還有很多地方沒有實行這個代表分工製度,一定要立即實行起來。 (注)村主任手裡要有一本簿子,上面登記本村人口數,土地數,赤少隊數,糧食數(共有幾多,幾家有餘,幾家不足),以及其他必要事項。每個代表也要有一張開列所管幾十個人的名單。 (7)每個代表要召集所管的幾十個人開會,檢查各家執行蘇維埃工作的情形,討論現在要做的工作,報告競賽條約,報告鄉甦的決議,徵集群眾的意見向村鄉代表會議做報告。這種會議用談話的方式,代表就是會議的主席。時間有一個鐘頭就夠了。要在大家得閒的時候開。 這種會議應該規定每十天開一次,全村各代表所管的單位,可以在同一天內開。如果某個代表因為有事而未開會的,責成他另日補開。由鄉蘇主席召集各村主任排定日子,使他不同鄉的村的其他會議時間相衝突。在這種會議上,要引導群眾發展相互間的批評,例如某家收留逃兵不歸隊,某家春耕不努力,某家幫助紅軍家屬耕田不上緊,某家孤老應該幫助而大家不注意,某家不督促子女讀書,某家不講衛生等等。經過這種會議能夠使蘇維埃的決定很快傳達到群眾中去,使蘇維埃工作爭取更快的速度,使群眾生活迅速改良,使群眾鬥爭情緒很快提高。 每個代表在這種會議以外,還要拿出一些時間到所管的個人家去訪問,看他們有什麼需要解決的問題沒有,看他們實行了蘇維埃的決定沒有,首先是到紅軍家屬與最貧苦人民家中去訪問,地主富農家裡也要去看一看,看他們有什麼不對的行為沒有。 各代表的小單位會議與按家訪問,村主任負了督促之責,各代表工作的好壞,可以在這些上頭考察出來。 (8)村的群眾大會,是極能夠教育群眾、動員群眾執行蘇維埃任務,提高群眾鬥爭情緒的,應該把它看作一種重要的動員與教育群眾的方法。許多地方不注意開這種群眾大會,那是不對的。 在這種村的群眾大會上報告鄉甦的決議,報告本村與別村、本屋與別屋的革命競賽項目,解釋上級蘇維埃提出來的革命任務,使群眾在完全明白之後努力迅速地執行起來。 這種群眾大會,應該每半個月開一次,由鄉蘇主席團排定各村開會日期,通知村主任,不要與別的會議相衝突。各村群眾大會日期不要同在一天內開,以便鄉蘇派人去參加。 這種群眾大會,在人口集中只有一個屋子的村,自然全村作一個單位開,村主任即是會場的主席。但在目前蘇區多數村是有兩個以上屋子的,這些村里就應該分成兩個單位開,使男女老幼大多數都能到會,村主任與副主任各在一個會場作主席。對於這種群眾大會,事前應該好生準備。怎樣推動各代表邀集大多數群眾到會,會場上報告些什麼,怎樣引導群眾發表意見,都要在村的代表會議上預先商量好。開會時間不要超過兩點鐘。要在多數群眾得閒的時候開。 至於全鄉群眾大會,沒有重要問題,不是紀念節日,不應隨便召集。主要要利用村的群眾大會與每個代表的小單位群眾會去進行動員與教育工作。 (四)鄉與村的委員會 (1)鄉甦之下,應該組織各種輔助鄉蘇管理各種專門工作的委員會。吸收群眾中的積極分子為委員,每個鄉代表都要加入一個或者兩個委員會,在裡面起領導作用。要把委員會制度看作聯繫廣大群眾推進蘇維埃工作的一種重要方法,沒有組織委員會的要很快組織起來。 (2)有些委員會是經常組織的,如像擴大紅軍、優待紅軍、慰勞紅軍、赤色戒嚴、防空防毒、農業生產(春耕、夏耕、秋收秋耕、冬耕)、生產教育、山林、水利、調查登記、教育、衛生、橋路、糧食、國有財產(有國有財產的鄉)、工農檢察這些委員會,它們都有經常的工作。 有些委員會是臨時組織的,如像查田、沒收徵發、土地稅、公債、開荒、選舉這些委員會是臨時性質,工作做完了委員會就不要了,等到下次再做這些工作時再去臨時組織起來。查田與沒收徵發委員會在土地問題徹底解決後也就不要了。 (3)有些委員會只有鄉的就夠了,但有些委員會村還應該有組織。如像擴大紅軍、優待紅軍、生產教育、春耕、山林、水利、教育、衛生這些委員會,村里有了組織,工作才更容易普遍深入。 (4)委員會人數,按它們的性質,少的五個人,多的七個或者九個人,不要太多了。凡是鄉、村都有的(春耕委員會等),鄉的村的各有五個委員就夠了。村委員會的主任,即可以作鄉委員會的委員。 (5)委員會的主任及委員,鄉一級的,由主席團準備名單提在鄉代表會議通過。村一級的由村主任準備名單提在村代表會議通過。 (6)各委員會都要找得一個最積極的同志當主任。主席團要教育各主任怎樣去做工作,要督促各主任按時召集他們自己的會議,要檢查各主任的工作。主任怠工的要撤銷他,換過一個新主任。 (7)主任對於自己委員會的開會,事先要有準備,才使每次會議都能得到結果。會後要分配每個委員一份工作,告訴他們如何做法,下次會議要他們做工作報告。怠工的委員要撤銷他,換過新的。 (8)委員會通常六個月改選一次,改選時留下積極分子,去掉消極怠工分子。 (9)鄉蘇主席團要分工參加鄉一級的各個委員會的會議。這種分工最好在一個時期內固定起來,每個人分管幾個委員會。例如主席管軍事、財政方面(擴大紅軍,慰勞紅軍,赤色戒嚴,防空防毒,土地稅,公債,沒收徵發,國有財產等),副主席管生產、經濟方面(優待紅軍,春耕,山林,水利,糧食,橋路,生產教育等),文書可管其他方面(教育,衛生,工農檢察,調查登記等)。在主席團會議上商量分定,各有專責,收集材料,好到主席團及代表會議上做報告。 村的委員會開會,鄉委員會主任各要出席自己的下級那個委員會(例如鄉教育委員會的主任出席村教育委員會的會議),村的代表主任與副主任也要分工參加。 (10)鄉的村的各個委員開會日期,由鄉蘇主席團按照各個時期各項工作的緩急去規定,例如春天,春耕委員會開會要多些,但到冬天,冬耕委員會開會就可以比較少一些。每次開會時間不要多過兩點半鐘。 (五)鄉蘇與群眾團體的聯繫 (1)鄉的各種群眾團體(工會,貧農團,女工農婦代表會,反帝擁蘇同盟,互濟會,兒童團,勞動互助社,犁牛合作社,消費、生產、糧食、信用各合作社,托兒所,消滅文盲協會,識字運動委員會,俱樂部等),要加緊對於他們的注意與幫助,依靠他們的努力去動員廣大群眾完成各種革命工作。 那些沒有上級組織的團體,如像貧農團,女工農婦代表會,勞動互助社,犁牛合作社,托兒所等,鄉蘇更負了完全領導的責任。要按期檢查他們的工作,如果發生了不好情形,要趕快討論改正,不論什麼群眾團體,如果他們發生了困難問題,鄉蘇要幫助他們解決。 (2)當著主席團及代表會議討論同某個群眾團體有關係的工作時,應該邀那個團體的負責人來參加。各團體開會時,鄉蘇也應派人去參加。村代表會議與村群眾團體的關係也是這樣。鄉蘇主席團應同各群眾團體的負責人商量,排定他們的會期,使不同鄉的村的其他會議時間相衝突。 (3)鄉甦應該注意對於赤衛軍少先隊的領導,要使全體男女青年成年都加入赤衛軍少先隊,要使他們的村操鄉操都有大多數人到操,使他們的訓練天天進步。他們的干部會議要派人去參加。 (六)革命競賽與突擊隊 (1)為了爭取蘇維埃工作的質量與速度,使工作做得好又做得快,革命競賽的方法與突擊隊的組織,應該在各鄉各村實行起來。 (2)每一項革命工作的競賽,不管是上級指示的或本鄉發起的,都要經過鄉代表會議的討論,村群眾大會上與各代表小單位群眾會上的報告。同某個群眾團體有關係的還要提到那個團體的會議去報告,得到每個代表每個民眾的明白與承認,只有在大家完全明白了承認了之後,才能使大家負起責任來,才能激發大家的革命熱情努力去做,才能使工作做得好又做得快,按期或更提早完成競賽的要求。在這個上面,要廢除一切強迫命令的方法。 (3)每一件工作的競賽,不只是討論了報告了就可以完事,還要緊緊跟著去檢查。每個代表檢查各家,村主任副主任檢查各代表,鄉蘇主席團及代表會議檢查各個村主任與副主任。沒有這種檢查,有些人家,有些代表,有些村屋,就會馬虎過去,到期不能完成要求,或者數目上有了而工作內容不好。檢查制度是爭取蘇維埃工作質量速度極其要緊的辦法,只有決定,沒有檢查,就是官僚主義的領導,它同強迫命令主義是一樣有害的。 (4)每一工作的競賽,到了期滿,一定要在村的鄉的代表會議上做出結論,分出優劣,對優勝者給以獎勵,劣敗者給以批評。 (5)為了爭取蘇維埃工作的質量、速度,可以每村組織一個五個人至七個人的突擊隊,在代表中群眾中,依照自願的原則,挑選最積極會做工作的同志充當,每村一個隊長,隊員不要選在同一個屋子裡頭。 突擊隊工作的方法分兩種:一種是在村內,各個屋子的隊員互相到別個屋子去突擊(甲屋的到乙屋,乙屋的到甲屋),但主要是使先進屋子的隊員到落後屋子去突擊。一種是在鄉內,各村的突擊隊互相到別個村里去突擊(甲村的到乙村,乙村的到甲村),但主要是先進村里的突擊隊到落後村里去突擊。去突擊不是去罵人,而是去幫助那裡的工作,把好方法告訴那裡的同志們,使那裡的工作很快進步,使那裡學到先進村子屋子裡頭的工作方法。 在鄉蘇主席團之下設一個管理全鄉突擊隊的隊長,他有權調動各村的突擊隊。主席團要按時召集鄉隊長村隊長開會,檢查他們的工作,告訴他們的工作方法,隊長再去召集隊員開會訓練隊員。主席團還應該每半月或每月召集全體突擊隊員開一次大會訓練他們。 (七)區蘇對鄉的領導 區蘇要按照前面所說各項切實指導鄉蘇完全實行起來,要把前說各項好生解釋給鄉蘇同志們聽,使他們完全明白,要隨時檢查各鄉蘇是不是都照著前說各項實行了,特別對工作落後的鄉蘇要給與多次的解釋和幫助。上級政府檢查區甦的工作,就看區蘇是不是切實指導所屬各鄉都實行了前說各項辦法,爭取了各種蘇維埃工作的最快速度與最好成績。 (注)本文件一般適用於市、區蘇維埃。 根據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人民委員會出版的《區鄉蘇維埃怎樣工作》單行本刊印。 -------------------------------------------------------------------------------- 註釋 [1]本篇中的“市”,指市鎮。
按“左鍵←”返回上一章節; 按“右鍵→”進入下一章節; 按“空格鍵”向下滾動。
章節數
章節數
設置
設置
添加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