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政治經濟 毛澤東文集第二卷

第87章 關於財政預算問題給林伯渠[1]的信

(一九四一年六月十三日、十五日) 林老: 預決算看了,今付還。 此類情況,以後請隨時通知我,我雖不能為你分憂,但人事調整方面可多少幫你的忙。 今日所談,系大政方針與人事政策,承你同意,以後必可辦通。 有兩點還請注意:(一)凡必不可免之錢,予以慨允,使受者得所。將來要塌台,讓他塌去(實際上不會塌的),此時不與龂斷計較。其原則就是“必不可免”四字。弱小部分,予以扶助,亦包括在此原則內。 (二)不管是中央的,軍隊的,地方的,一概包攬,為之統籌。軍隊不分國軍、地方軍(不立此名目),一概統籌。此次預算內無軍隊部分,以後請添進去。是否有當,還請卓酌。 並致謝老[2]。 毛澤東 六月十三日夜

總之發展路線是完全正確的。 又陳者:(一)追加預計,不可免的,因預先計劃不可能,例如《解放日報》經費,在決定出報前沒有人能預計者。故只能由你在預算中加重總預備費,爾後按需要(必不可免者)支用。 (二)不必肯定邊幣只維持一千萬,宜作千五百萬之打算,較不束縛手足。 (三)預計算中應把自力更生部分打進去,例如康生處[3]月用57,000元,只支12,000元,自籌45,000元,要把此數也打進去。大概公支只三分之一,自籌佔三分之二。預計算中遺落此種部分是不合實際的。因此須與黨、政、軍各部分的實際狀況密切聯繫,了解其情形,方能算計。尤其是軍。 (四)商品貨幣流通量成正比例說,亦不宜堅持,宜估計到許多新條件,還待今後研究。如持之過堅,將來不准,有損信譽。以上各點,就感想所及,書備考慮。

毛澤東 六月十五日 根據手稿刊印。 -------------------------------------------------------------------------------- 註釋 [1]林伯渠,當時任陝甘寧邊區政府主席。 [2]謝老,指謝覺哉,當時任中共中央西北局副書記、中共陝甘寧邊區政府黨團書記、陝甘寧邊區政府秘書長。 [3]指當時康生任部長的中共中央社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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