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政治經濟 毛澤東文集第二卷

第7章 南方游擊區談判改編時應堅持的方針

(一九三七年九月十四日) 博、葉、週[1]並告林、董、朱、彭、任[2]: 關於各邊區統一戰線問題: 甲、湘鄂贛邊區傅秋濤[3]等派至武漢談判代表,承認武漢行營派軍需主任、副官主任等許多人到部隊中去及其他許多不利條件,完全錯誤。已電伯渠、必武,通知談判代表停止談判,即速回去,由傅秋濤另派代表,否認原定條件,重定辦法,堅持下列各點: (一)國民黨不得插進一個人來; (二)一定的軍餉; (三)駐地依靠有險可守之山地,嚴防暗襲及破壞,不要求駐大地方。 乙、鄭位三[4]到南京已見博、葉否?請轉博嚴囑鄭位三依照上述三點進行鄂豫皖談判,嗣後豫等不得蹈湘鄂贛及閩粵邊之覆轍。 丙、要求南京責令余漢謀[5]退回何鳴部[6]人槍,不得缺少一人一槍,博、葉交涉情況如何?

丁、統一戰線中,地方黨容易陷入右傾機會主義,這已成黨的主要危險,請嚴密注意。 洛甫[7]、澤東 九月十四日 根據中央檔案館保存的抄件刊印。 -------------------------------------------------------------------------------- 註釋 [1]博、葉、週,指博古(秦邦憲)、葉劍英、周恩來,當時均為中共中央長江沿岸委員會委員,周恩來為書記。該委員會負責同國民黨武漢行營的交涉、談判事宜。 [2]林,指林伯渠,當時任陝甘寧邊區政府主席、中共中央長江沿岸委員會委員,具體負責西安方面的統一戰線和對外聯絡工作。董,指董必武(一八八六——一九七五),湖北黃安(今紅安從,當時任中共中央長江沿岸委員會委員,具體負責武漢方面的統一戰線和對外聯絡工作。朱,指朱德。彭,指彭德懷,當時任八路軍副總司令。任,指任弼時,當時任八路軍政治部主任。

[3]傅秋濤(一九○七——一九八一),湖南平江人。當時任中共湘鄂贛特委書記。 [4]鄭位三(一九○二——一九七五),湖北黃安(今紅安)人。當時任中共鄂東北特委書記。 [5]余漢謀(一八九七——一九八一),廣東高要人。當時任國民黨軍第四戰區副司令長官兼第十二集團軍總司令。 [6]何鳴(一九一○——一一九三九),廣東萬寧(今屬海南省)人。當時任中共閩粵邊特委代理書記、中國工農紅軍閩南獨立第三團團長兼政治委員。一九三七年七月,由於他對國民黨借談判消滅閩粵邊區紅軍的陰謀毫無察覺,使所率獨立第三團近千人被包圍繳械。 [7]洛甫,即張聞天,當時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在中央負總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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