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政治經濟 毛澤東文集第二卷

第2章 關於紅軍作戰的原則

(一九三七年八月一日) 週、博、林[1]: 關於紅軍作戰,依當前敵我情況,我們認為須堅持下列兩原則: 甲、在整個戰略方針下執行獨立自主的分散作戰的游擊戰爭,而不是陣地戰,也不是集中作戰,因此不能在戰役戰術上受束縛。只有如此才能發揮紅軍特長,給日寇以相當打擊。 乙、依上述原則,在開始階段,紅軍以出三分之一的兵力為適宜,兵力過大,不能發揮游擊戰,而易受敵人的集中打擊。其餘兵力依戰爭發展,逐漸使用之。 以上原則,請與各同志[2]商定,並準備攜告國民黨。 洛[3]、毛 東酉 根據中央檔案館保存的抄件刊印。 --------------------------------------------------------------------------------

註釋 [1]週,指周恩來。博.指博古,即秦邦憲(一九○七——一九四六),江蘇無錫人。林,指林伯渠(一八八六——一九六○),湖南臨澧人。他們當時是中共中央委派的同國民黨進行談判的代表。 [2]指當時在陝西涇陽縣雲陽鎮的朱德、彭德懷等紅軍總部領導人。 [3]洛,指洛甫,即張聞天(一九○○——一九七六),江蘇南匯(今屬上海市)人。當時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在中央負總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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