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政治經濟 毛澤東文集第五卷

第72章 殲滅強敵必須用強攻方法

(一九四八年十二月四日) 劉陳鄧[1],並告粟陳張,譚王李,韋吉[2]: 江亥電[3]悉。 (一)黃維[4]實力被殲已近半數,據黃維自己表示,三十三個團中被殲已達十六個團,尚餘十七個團。目前數目是過坳時機,只要你們再殲其三四個團,敵即處於數量上完全劣勢地位,全殲該敵就較易了。 (二)打黃百韜[5]和打黃維兩次經驗均證明:對於戰鬥力頑強之敵,依靠急襲手段是不能殲滅的,必須採取割裂、偵察、近迫作業、集中兵力火力和步炮協同諸項手段,才能殲滅。 (三)對於殲滅邱李孫[6]之作戰,目前最重要的是乘其運動之際,我各縱大膽插入敵人各軍(共九個軍)之間,務必不使敵人結成一團,然後各個殲滅之。其中對於十二軍、四十一軍、四十七軍、七十二軍等部,或者可以採用急襲方法解決;對於其他各軍,則必須用強攻方法(即大分割、小分割、偵察、近迫作業、集中兵力火力、步炮協同等)方能解決。東北我軍在遼西打廖兵團[7]之所以能迅速解決,是因為我各縱大膽插入敵各軍之間,而敵又指揮錯亂(先向西遇挫,又向東南遇挫,又向東北),故能迅速解決。華野此次對邱李孫亦可能遇到此種情形,假定如此,那就可能迅速解決。但你們主觀上必須準備在迅速解決各戰鬥力不強之敵以後,用較長時間用強攻方法去解決之。

(四)李延年部[8]已渡淝河向包家集進,你們如何對付該敵,望劉陳鄧電告。 軍委 四日十六時 根據毛澤東手稿刊印。 -------------------------------------------------------------------------------- 註釋 [1]劉陳鄧,指劉伯承、陳毅、鄧小平,當時任中原野戰軍司令員、第一副司令員和政治委員。 [2]粟陳張,指粟裕、陳士榘、張震,當時分別任華東野戰軍代司令員兼代政治委員、參謀長和副參謀長。譚王,指譚震林、王建安,當時分別任華東野戰軍山東兵團政治委員和副司令員。李,指李迎希(一九○二——一九八一),河南商城人,當時任華東野戰軍山東兵團參謀長。韋吉,指韋國清、吉洛(即姬鵬飛),當時分別任華東野戰軍蘇北兵團司令員和副政治委員。

[3]指劉伯承、陳毅、鄧小平一九四八年十二月三日亥時給中共中央軍委並鄧子恢、李達的電報。電報報告了近日我軍同國民黨軍黃維兵團的作戰情況,提出:“我們決定立即使用華野之七縱、十三縱(預備隊)加入進攻,其戰法仍採用碾莊經驗,即有重點地多面攻擊。因敵緊縮頑抗,尚須時日才能全殲該敵。” [4]指黃維任司令官的國民黨軍第十二兵團。 [5]指黃百韜任司令官的國民黨軍第七兵團。 [6]指邱清泉、李彌、孫元良分別任司令官的國民黨軍第二兵團、第十三兵團和第十六兵團。 [7]廖兵團,指廖耀湘任司令官的原國民黨軍第九兵團。該兵團一九四八年十月二十六日被東北野戰軍包圍於遼寧黑山、打虎山、新民地區,隨後被全殲。

[8]李延年部,指李延年任司令官的國民黨軍第六兵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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