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政治經濟 毛澤東文集第五卷

第37章 關於攻打長春的幾點考慮[1]

(一九四八年六月七日) 林羅劉[2]: (一)基本上同意你們五日十九時半來電[3]的第三個方案,即用三個月至四個月時間攻克長春,並爭取殲滅援敵,待秋收後再攻承德或他處。 (二)長春是否能攻克,決定於:甲、時間。乙、攻城方法。丙、打援能力及方法。在你們的計劃中,時間問題已解決了,即不是如同你們原先計劃的半個月,而是三個月至四個月。有了這樣長的時間,兵力因經訓練而加強了,攻城亦可採用新的方法了。 (三)關於攻城方法問題,我們認為必須採取地道作戰與地面作戰相結合的方法,方能減少傷亡與保證勝利,如果單用地面攻擊方法,則傷亡必很大,而且不一定確實保證勝利。 (四)關於殲滅援敵問題,我們認為在有瀋陽、錦州這樣大的敵軍並且必然增援的條件之下(你們應以敵人必然增援為自己作戰計劃的基礎),雖有三個月至四個月時間採取地道作戰與地面作戰相結合的方法,還不能確保攻長春的勝利,必須同時在兵力部署上和作戰方法上保障取得阻止援敵及殲滅援敵的勝利,方能確保攻長春的勝利。我們認為你們應有不少於五個縱隊(最好是六個縱隊)在瀋陽、長春間援敵必經的道路上構築必要強固陣地(利用昌圖、四平、公主嶺等地敵人原來構築的陣地加以修理)先行遠距離的阻擊作戰,藉以消耗和頓挫援敵,並有能力殲滅援敵一部或大部,方能保障長春的勝利。我們認為以三個月至四個月時間採用地道與地面相結合的作戰方法是保障長春勝利的第一個條件,阻止與殲滅援敵則是保障長春勝利的第二個條件,兩個條件不可缺一。

(五)這個計劃有平分兵力之嫌。但是因為我軍採取地道與地面相結合的方法,即一方面用多數的地道向敵要塞下面攻進,一方面在地面上逐步築壘前進,使敵之反擊(敵人必然舉行多次的拼命的反擊,所以我軍前進必須逐步構築堅強堡壘)只能消耗敵人自己,而不能把我軍打出來,因此就可以節省兵力,我軍有了大約四個或五個縱隊及七個獨立師使用於攻城方面也就夠了。在作戰實施中,依據城敵與援敵兩方面有利於我不利於敵之變化,你們可以酌量調節攻城與打援兩方面的兵力,在某種時機將重點放在打援方面(這是首先重要的),在另一種時機將重點放在攻城方面。 (六)你們斷絕敵人從地面取得糧食的來源是很必要的,你們必須做到這一點。但是敵人可能從空中取得糧食,城內糧食亦可能不只維持三個月。因此你們主要應從攻城方法方面與打援的兵力配備及作戰方法方面著眼,即是說,即使敵人的糧食能維持五六個月,外面又有強大敵軍來援,我們亦有辦法在三四個月內攻克長春。

(七)長春勝利將給你們爾後南下作戰逐一攻克各個大城市開闢道路,各個大城市的攻克將從長春戰役取得經驗。希望你們精心組織這次戰役,預先估計到戰役中將要發生的各種困難,逐步總結經驗,直至完全勝利。 (八)在攻長春的三個月至四個月時間內,你們必須同時完成下一步在承德、張家口、大同區域作戰或在冀東、錦州區域作戰所必需的糧食、彈藥、被服、新兵等項補給的道路運輸準備工作。 (九)你們的及各縱隊的指揮所,必須構築鞏固的可靠的防空洞。 軍委 七日十五時 根據毛澤東手稿刊印。 --------------------------------------------------------------------------------

註釋 [1]本文提出的攻打長春的計劃,後來因有新的考慮而沒有實施(參見本卷第111—112頁《停止攻擊長春計劃,做好南進作戰準備》)。一九四八年十月十九日,長春在遼沈戰役中和平解放。 [2]林羅劉,指林彪、羅榮桓、劉亞樓,當時分別任東北野戰軍司令員兼政治委員、副政治委員和參謀長。 [3]指林彪、羅榮桓、劉亞樓一九四八年六月五日十九時半給中共中央軍委的電報。電報提出的東北我軍行動的三個方案是:一,目前即正式進攻長春,但無把握,成功的可能性較小。二,目前以少數兵力圍困長春,封鎖糧食,主力到北寧線熱河、冀東一帶作戰。但南下作戰,除可能到處撲空,或因敵人力量集中不好打外,糧食補給也極為困難,同時長春之敵又可能乘機退回瀋陽,造成兩頭都無戰果的結局。三,用二至四個月時間,對長春實行較長時間的圍城打援,然後攻城。電報認為目前以採取第三個方案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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