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政治經濟 毛澤東文集第五卷

第33章 對知識分子應避免唯成分論的偏向

(一九四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恩來,喬木[1]: 一九三三年兩個文件[2],今上午已交通訊員送還你們。現在覺得關於知識分子部分,說得不完全,是不妥的。原件說地主出身者是地主,富農出身者是富農,中農出身者是中農,這是說社會出身,這是對的。但必須補充說,根據知識分子所從事的職業,例如參加軍隊者是軍人,參加政府工作者是政府職員,參加生產企業者是工人、職員、技師或工程師,參加文化工作者是教員、記者、文藝家等,並將著重點不放在社會出身方面,而放在社會職業方面,方可避免唯成分論的偏向。以上請斟酌修改後發出。 毛澤東 二十一日十五時半 根據中央檔案館保存的抄件刊印。 --------------------------------------------------------------------------------

註釋 [1]喬木,即胡喬木(一九一二——一九九二),江蘇鹽城人。當時任新華通訊社社長、毛澤東的秘書。 [2]指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中央政府一九三三年十月為糾正土地革命中的“左”傾錯誤、正確解決土地問題而頒發的《怎樣分析農村階級》和《關於土地鬥爭中一些問題的決定》。這兩個文件提出了劃分農村階級的標準,並對劃分階級成分的一些具體問題作了規定。中共中央將這兩個文件作若干修改後,於一九四八年五月二十五日重新發給各級黨委遵照實施。毛澤東在本文提出的關於知識分子的社會出身和社會職業應有區別的意見,用“說明”的形式加在了《關於土地鬥爭中一些問題的決定》的知識分子部分中。 《怎樣分析農村階級》,已收入《毛澤東選集》第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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