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政治經濟 毛澤東文集第六卷

第68章 停戰談判期間軍事上應採取的對策

(一九五一年七月二日) 德懷、高崗[1]同志,並金日成[2]同志: 在和敵方代表準備談判及實行談判期間,大約有十天到十四天,請你們嚴格和充分地註意下列各點:(一)爭取在十天內,用極大努力,加強第一線部隊的人員特別是武器和彈藥的補充。請高崗同志將後方應運人員、武器、彈藥等,盡這十天內外運入北朝鮮境內。必須準備著一經簽訂停戰協定,這些人員和物資就不能運輸和調動了。 (二)極力提高警惕。我第一線各軍,必須準備對付在談判前及談判期內敵軍可能對我來一次大的攻擊,在後方,則舉行大規模的空炸,以期迫我訂立城下之盟。如遇敵軍大舉進攻時,我軍必須大舉反攻,將其打敗。 (三)楊成武[3]兩個軍及五十軍,須令其迅速開到指定地點,防止敵人乘機在元山登陸,我三十八、三十九及四十二軍則應準備對付敵人可能在西邊登陸。 (四)請你們設想在停戰協定成立以後可能發生的各種情況,並預籌對策。

毛澤東 七月二日二十四時 根據手稿刊印。 -------------------------------------------------------------------------------- 註釋 [1]德懷,即彭德懷,當時任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兼政治委員。高崗,當時任中國人民解放軍東北軍區司令員兼政治委員。 [2]金日成,當時任朝鮮勞動黨中央委員會委員長、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內閣首相、朝鮮人民軍最高指揮官。 [3]楊成武,一九一四年生,福建長汀人。當時任中國人民志願軍第二十兵團司令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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