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政治經濟 毛澤東文集第六卷

第54章 土地改革要有秩序分階段進行

(一九五一年二月七日) 中南局,華南分局,並告華東局及福建省委,西南局,西北局: 一月二十六日中南局轉來杜潤生[1]同志一月十九日電已收到,我們同意杜潤生所提的方法,即首先在各縣普遍發動群眾,進行減租、退押、反霸及鎮壓反革命的鬥爭,整頓基層組織,將此作為一個階段,接著轉入分田階段。這樣做是完全必要的,而且也是最迅速的。土地改革的正確秩序,本來應當如此。華東、中南許多地方,凡土改工作做得最好的,都是經過了這樣的秩序。過去華北、東北及山東的土改經驗也是如此。我們所說廣東土改工作應當加快進行,並不是要求廣東同志違反這樣的秩序,群眾還沒有起來,基層組織還不可靠,就要生硬地不成熟地進行分配土地的工作,而是要加快發動群眾,整頓基層組織,接著進行分田。廣東在過去一年多的時間內,沒有抓緊發動群眾、整頓基層這一個最基本的環節,所以現在一提到分田就感覺吃力,但現在這樣去做還不算遲,還應該這樣去做。

中央 二月七日 根據毛澤東手稿刊印。 -------------------------------------------------------------------------------- 註釋 [1]杜潤生,一九一三年生,山西太谷人。當時任中共中央中南局秘書長、中南土地改革委員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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