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政治經濟 毛澤東文集第六卷

第26章 省以上各級黨委必須經常討論財經工作[1]

(一九五○年五月二十日) 饒漱石同志並告子恢,小平,德懷,高崗[2]: 一、你托廖魯言[3]帶回的口頭意見已收到,都是對的。其中說中央及中財委的政策方案都是正確的,但中央的業務機關分配給地方的具體任務與工作佈置有很多太重行不通,是指一些什麼事,請列舉具體內容電告以便糾正。三、嗣後凡有中央業務機關規定任務方案在地方上窒礙難行者,請各區負責同志一經發現立即電告以便改正。四、各中央局主要負責同志必須親自抓緊財政、金融、經濟工作,各中央局會議必須經常討論財經工作,不得以為只是財經業務機關的工作而稍有放鬆,各分局、大市委、省委、區黨委亦是如此。中央政治局現在幾乎每次會議都要討論財經工作。五、此電請轉分局,各大市委、省委、區黨委。

毛澤東 五月二十日 根據手稿刊印。 -------------------------------------------------------------------------------- 註釋 [1]毛澤東給中共中央華東局第一書記饒漱石等的這個電報共五點,收入本書時略去第二點。 [2]子恢,即鄧子恢,當時任中共中央中南局第三書記。小平,即鄧小平,當時任中共中央西南局第一書記。德懷,即彭德懷,當時任中共中央西北局第一書記。高崗,當時任中共中央東北局書記。 [3]廖魯言(一九一三——一九七二),江蘇南京人。當時任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兼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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