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政治經濟 個人主義與經濟秩序

第17章 第二章經濟學和知識-6

六 在我只不過強調個體計劃的相互和諧共存,與個體計劃和實際外部事實或客觀論據的和諧共存這二者之間的差別時,我當然不是要表明,主觀上的相互一致在某種程度上不是由外部事實造成的。除非不同人們的主觀論據都來自於同樣一些客觀事實的經驗,否則就沒有理由認為它們應該永遠一致。但問題在於,純粹均衡分析並不涉及產生這種一致性的方式。在描述它所提供的一個現存的均衡狀態時,人們只是簡單地假定主觀論據與客觀事實相一致。均衡關係不能僅從客觀事實中推導出來,因為分析人們將做什麼只能從他們所知的問題開始。均衡分析也不能僅從一系列既定的主觀論據開始,因為不同人們的主觀論據可能相一致,也可能不相一致,也就是說,它們已經決定了均衡是存在還是不存在。

如果我們找不出自己關心公認的虛構均衡狀態的理由,我們就不能更深入地討論這個問題。不管過份追求純粹的經濟學家們偶然說過些什麼,唯一能證明這種關心是合理的辦法,就是假定存在一種傾向於均衡的趨勢,這點似乎無可置疑。正是根據存在這樣一種趨勢的判斷,經濟學才不再是純粹邏輯的遊戲,而成為一門經驗科學。因此,現在我們必須轉向作為一門經驗科學的經濟學。 按照我們對均衡狀態意義的分析,會很容易他說出存在均衡趨勢這個判斷的真正內容。也許它幾乎不意味著任何事情,而僅僅是假定在某些條件下不同社會成員的知識與意圖越來越趨於一致,而且用更缺乏一般性和精確性而不是更加具體的術語去說明同一件事;或者是假設,人們的預期,特別是企業家們的預期將變得越來越正確。這樣,存在均衡趨勢的斷言就很明顯是一種經驗性的命題,也就是一種有關在現實世界中會發生什麼事情的斷言。這種斷言起碼在原則上能得到證明。從而它給予我們某種程度的抽像說明,即一種似乎有理的一般意義上的含義。唯一的麻煩在於,我們對下面兩點仍然是一無所知:(a)假設這種均衡趨勢存在的條件;(d)個體知識改變的過程的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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