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政治經濟 浩蕩兩千年·中國企業公元前7世紀——1869年

第24章 第十五章寄生動物

滿洲人入關,以數十萬鐵騎征服上億人口的帝國,看上去很像是一個“小概率事件”。所以在長達幾十年的時間裡,對反抗勢力的暴力征服是壓倒一切的任務。滿洲人在江南和廣東地區遭到的抵抗尤其激烈,因此屠殺也最是慘酷,“揚州十日”、“嘉定三屠”、“血洗嶺南”,從這些名詞中分明可以嗅出當時的血腥,繁華百年的工商經濟再度遭到毀滅性打擊。 政權初建時,滿人對漢人極端不信任,在商業上只肯依賴和扶持與自己有特別關係的人,因此也出現了類似於元代斡脫集團那樣的商人群體。不過,這些人不是其他少數民族,而是漢族中的早期歸順者,他們被稱為皇商,當時共有八姓家族,分別是范永鬥、王登庫、靳良玉、王大宇、梁嘉賓、田生蘭、翟堂、黃雲發,史稱“皇商八大家”。

山西介休的范家是八大皇商之首,當家人名叫范永鬥。 明崇禎年間,范永斗在張家口開設商號,從事馬匹買賣,他與王登庫等八個來自山西的商人家族控制了當地的馬市貿易。往來商客之中,來自東北的滿人是最大買家,他們用皮毛、人參等特產換回馬匹、鐵器、鹽和糧食,范永鬥做生意,非常講求信譽,“與遼左通貨財,久著信義”,在這過程中,他與滿族上層建立了友好的關係。滿人攻入中原後,馬匹、軍械等需用大增,范永斗等人便成了最重要的採購商之一。 清王朝建立之後,厚賞八大家,順治專門在紫禁城設宴款待,並許以官職,范永斗等人竭力推辭。於是,順治封他們為“皇商”,也就是專門為皇家服務的商人,籍隸內務府。清政府把張家口附近的五百里地賜給他們開墾,義務是“每年辦進皮張,交內務府廣儲司庫”,以供皇家專用。其中,最大的得益者是范永鬥,他受命主持貿易事務,還壟斷了東北烏蘇里、綏芬等地人參等貴重藥材的市場,由此,范家又被民間稱為“皇家參商”。

“戰爭是造就超級富豪的重要路徑”,介休范家是這條定律的重要實踐者。范永鬥靠依附滿人,成為家產百萬級的富豪,而到了他孫子一輩,則靠發戰爭財成了千萬級富豪,也是實際上的清初首富。 康熙執政時期,多次出兵平定新疆叛亂,由於路途遙遠,且經沙漠地帶,運送軍糧成了一個突出的困難,每石米運到軍中需120兩白銀。 1720年(康熙五十九年),準噶爾部再次叛亂。范永鬥的兩個孫子范毓賓(香賓)與范毓奇(香奇)根據自己從小隨父在塞外經商、熟悉道路的有利條件,認真核計,聯名呈請當朝,自願以低於朝廷運糧三分之一的費用運送軍糧。康熙聞奏,立即批准。 從此,康熙、雍正、乾隆三朝,范家成為最重要的軍糧運輸商,他們多次“力任挽輸,輾轉沙漠萬里,不勞官吏,不擾閭閻”,所運軍糧都是“剋期必至”。軍糧的價格――包括糧價和運雜費在內,開始時每石為40兩白銀,以後主動降為25兩、19兩。不僅如此,范家還承擔了運糧的風險,《清史稿》記載,1732年(雍正九年),因敵寇侵襲,軍糧在運輸過程中損失十三餘萬石,范家“斥私財補運”,為此花費144萬兩白銀。在康雍乾三朝,范氏總計運輸軍糧百萬餘石,為政府節省費用600餘萬兩。

范家對朝廷的報效當然也得到了政治和經濟上的補償。 1729年,雍正特賜范毓賓(香賓)為正二品的太僕寺卿銜,成為名符其實的“紅頂商人”――後世另外一個更出名的“紅頂商人”胡雪巖被授從二品的布政使銜江西候補道,在官銜上尚不及范家。范毓奇(香奇)考上了武舉,從千總幹起,當過天津鎮總兵,累官至廣東提督,1750年(乾隆十五年)去世,在《清史稿》中有一段500來字的小傳。 據山西籍的經濟學家梁小民考證,范毓奇(香奇)也是惟一一位被寫進了《清史稿》的晉商。換一個角度來說,煌煌《清史稿》凡536卷,只留了區區500個字給清朝最重要的商幫集團――而且還因他是總兵、提督之故,不得不說是商人階層被正統史家邊緣化的一個佐證。

除了政治上的表彰之外,范家在經濟上的實惠當然更大,最重要的一項是,獲得了北方中國最主要的兩大鹽場――河東與長蘆的引鹽經營權,范家搖身而成鹽商之首。僅在長蘆一地,范家就持有鹽引10718道,按每道引200斤計,就控制了食鹽214.36萬斤。而且,限定的銷鹽地區條件十分優越,靠鹽場近,人口稠密。范氏在潞安、澤州、直隸、河南建立了龐大的銷售網。 1732年(雍正九年),原來在大興等八州縣承辦鹽業的皇商李天馥積欠30多萬兩鹽課銀,面臨破產,范氏收購之。最興盛時,范氏供給1000多萬人口的食用鹽。 范家還進入了當時獲利甚豐的銅業貿易。清初以白銀為本位貨幣,但民間交易多用銅錢。國內原銅缺乏,康熙年間起從日本進口銅。最初由沿海民商承辦,用國內的絲綢、茶葉、電器、藥材及其他雜貨換取日本的銅,利潤極高,據記載,“大抵內地價一,至倭可得五,及回貨,則又以一得十。”范氏聯絡張家口的五家皇商,要求承辦對日銅貿易。從乾隆三年到乾隆二十九年,范氏販銅每年60萬斤,佔進口量的1/5,乾隆三十一年後,年販銅140萬斤,佔進口量的三分之一強。

作為清朝早期最出名的皇商家族,范家極盛之時,家產遍布南北各地,在山西、直隸、河南有鹽店近千家;在天津滄州有圍積鹽的倉庫;在蘇州有管理赴日船隻的船局,洋船6艘;在北京有商店3座,張家口有商店6座,歸化城有商店4座;在河南彰德府有當舖1家,在張家口有地106頃,各地房產達千餘間。此外,范氏還從事木材、馬、皮毛、人參等貿易,並與英商進行玻璃貿易,開採鉛礦。范氏家族有五十多人被授予官職,行走政商兩道。范毓賓(香賓)在老家介休張原村修築范家大院,極盡奢華,被當地人尊稱為“小金鑾殿”。 范家因官而興,所做生意也大多與政府有關,所以,其命運的把柄也自然握在官家手中。雍正晚年,北方軍情動盪,運糧業務遭遇損失,戶部追繳262萬兩銀子,范家一時拿不出那麼多白銀,約定分五期償還,由此種下衰敗的禍根。到了乾隆後期,四海安定,范家的利用價值已然耗盡,就成了被圍獵的對象。 1782年(乾隆四十六年)前後,日本幕府政權以銅礦開採殆盡為理由限制出口,曾經暴利的銅業突然變得無利可圖,以皇商身份承包銅進口貿易的范家一時間進退失措,朝廷的官員們乘機催討官銅,范家只好到市場上去高價收購,由此欠下巨額債務。

兩年後,朝廷以欠款340萬兩白銀為由,抄辦范家。至此,“狐兔死,走狗烹”,風光無二的皇商模式走到了淒慘的盡頭。在這一部企業史上,介休范家的興衰史似乎已經成為了一個標本,“看它起高樓,看它宴賓客,看它樓塌了”,這樣的故事一再重演,並且情節相近,結局類似,從來沒有什麼新意,這是最讓後人沮喪的地方。 大清帝國前後延續了268年,總共有十個皇帝。位居二、三、四位的康熙在位61年、雍正在位13年、乾隆在位60年(實際執政64年),從1661年到1799年,凡138年,佔了清朝的一半,這段時期被稱為“康乾盛世”。 盛世的標誌有三,一是人口的迅猛增加,清朝初建時全國人口約在1億到1·2億之間,乾隆晚年時已超過了3億;二是中央財政日漸豐腴,康熙去世時,國庫盈餘有800萬兩白銀,雍正留下了2400萬兩,乾隆留下了7000萬兩。三是百年太平造成民間生活的安逸,商人階層由儉入奢,工商繁榮。

然而在社會進步的意義上,“康乾盛世”其實是大一統中央集權制度下的周期性複蘇,中國社會仍然在超穩定的狀態下平鋪式地演進,在經濟制度、政治制度和科學技術上沒有發生任何本質性的突破。民國學者傅斯年曾對此有深入研究,根據他的觀察,中國祇要有70年穩定期,必定重獲繁榮,從秦末大亂到文景之治,從隋文帝統一到唐太宗的貞觀之治,從宋太祖結束五代十國到范仲淹一代的中興,期間均不過兩三代人,“康乾盛世”無非是這一周期的再次重演。 如果站在人類發展史的角度上,我們更會發現,這所謂的“盛世”實在是一個莫大的諷刺。 在西方史上,17世紀是一個智力大爆發的時代,英國哲學家阿爾弗雷德·懷特海稱之為“天才的世紀”,在這一百年裡,出現了開普勒(德國)、伽利略(意大利)、笛卡爾(法國)、牛頓(英國)、費馬爾(法國)、萊布尼茨(德國)、帕斯卡爾(法國)等天才級大師,他們在天文學、物理學、數學、社會學、哲學等多個領域進行了開創性的工作,並集體地奠定了現代科學殿堂的基石。

在科學啟蒙的推動下,歷史開始跑步前進,速度達到了令人頭昏目眩的程度。其後的一百多年,正好是英國經歷了產業革命的全過程,新的生產力像地下的火山,猛然噴湧出來,洗盪天地,工農業產量成百倍地增加。與此同時,政治文明的進步同樣迅猛,西方各國人民通過立憲制和“代議制”實現了對統治者的馴化,把他們關到了法律的籠子裡。 在清帝國的北方,一個叫俄羅斯的國家也開始了自己的近代化之旅。 1703年,比康熙皇帝小十二歲、年輕的沙皇彼得一世力排眾議,決定將首都從莫斯科遷移到芬蘭灣和波羅的海邊的一塊沼澤地上,日後證明這是一個偉大的決定,它使得落後的俄羅斯由一個內陸國家變成了面向大海的帝國。彼得幾乎把全歐洲最時髦的建築都搬到了這座被命名為聖彼得堡的新城市中,在那個馬車年代,聖彼得堡的街寬已達20多米。彼得日後以“大帝”名垂歷史,他以及他的子孫們讓俄羅斯成為了一個新崛起的大國。

與西方相比,東方的情景則恰成對比。 清代的皇權專制尤勝於明代。明王朝取締了宰相制度,集獨裁於皇帝一身,不過它還有內閣制,大臣尚能公開議政,而到清代,則以軍機處取代內閣,將一國政事全然包攬在皇室之內,皇家私權壓抑行政公權,無復於此。 對於社會精英,清代初期的政策是全面壓制,入關不久的1648年(順治五年),清廷就下令在全國的府學、縣學都樹立一塊臥碑,上面銘刻三大禁令:第一,生員不得言事,第二,不得立盟結社,第三,不得刊刻文字,違犯三令者,殺無赦。而這三條,恰好是現代人所要爭取的言論自由、結社自由和出版自由。有清一代,皇帝多次大興“文字獄”,使得天下文人戰戰兢兢,無所適從,《清稗類鈔》記載的一則故事最為生動:某次,雍正皇帝微服出遊,在一家書店裡翻閱書籍,當時“微風拂拂,吹書頁上下不已”,有個書生見狀順口高吟:“清風不識字,何必來翻書”。雍正“旋下詔殺之”。在“文字獄”的高壓恐嚇下,清人在工商思想上的開放遠不如明人,類似丘濬、顧憲成這樣的人物竟無出現,知識分子愈來愈蜷縮在狹隘的“學術羊圈”之中,窮首皓經於訓詁之學,格局和胸襟越來越小,大多成了尋章摘句的老雕蟲。

如果說,在十五世紀的明代中期,徐光啟與利瑪竇還能在科技知識上平等對話,那麼,到了康乾年間,中國學者已經無法與西方分庭抗禮,雙方完全處在兩個無法溝通的知識和話語體系之中。金觀濤和劉青峰在《興盛與危機:論中國社會超穩定結構》一書中對這一現象進行過研究,他們分別繪製了中國與西方的“科學技術水平累加增長曲線”,從這兩張圖中可以清晰地看出,到了十五世紀之後,中國的增長曲線呈現長波段的水平停滯狀態,而西方則進入爆發性增長階段。金觀濤和劉青峰因此得出了一個十分重要的結論:無論對於西方還是中國來說,科學技術結構和社會結構之間都存在著適應性。也就是說,制度大於技術,中國的經濟和科技落後首先體現在政治體制和社會制度的不思進取。 當然,上述的分析都是後人站在歷史高地上的俯瞰,那些生活在17世紀的中國人是根本感覺不到那份焦慮和超越的。在余英時看來,“就朝代的興替而言,1644年滿族征服中國固然是一個重要的事件,但是若因此而說其完全改變了中國的發展進程也是太過誇張。”據他的觀察,自晚明到清代,中國社會的基本衍變軌跡是緩慢、持續、並且一以貫之的,只是“活在這兩個世紀的大多數中國人都未察覺到自身已經歷了中國歷史上最重要的社會與文化變遷時期之一。” 就經濟而言,隨著人口的倍增,邊貿和內需市場龐大而旺盛,促進了工商業的繁榮。經濟重心繼續向長江中下游和珠江流域傾斜,東南的權重越來越大,形成了北、東、南三大商幫,分別是晉商、徽商和廣東十三行。 家底雄厚的晉商仍然強悍。屬暴發戶性質的“皇商八大家”全數是山西人,其餘世家的財力也不容小窺,他們控制了北方邊貿和京城商貿,還推動了長江中游地區的繁榮。 祁縣喬貴發是靠邊貿發家的典型案例。他出身在一個貧困家庭,從小父母雙亡,雍正初年,出走到塞外的歸化城(今呼和浩特市)謀生闖蕩,先是在一家店鋪當伙計,常年趕著駱駝往返於大漠戈壁之中,稍有積蓄後,就跑到山西商人眾多的包頭城自立門戶,賣蔬菜、磨豆腐、開草料鋪,十餘年後獨資開設廣盛公雜貨店,漸漸又兼營錢莊。當舖,成了一個小有名氣的商人。 喬貴發的真正發家靠的是做糧食期貨,時稱“買樹梢”。當時包頭湧入大量開荒農民,種糧缺少本錢,而這一地區靠近黃河,常有水澇之災,糧食收成很不穩定。喬貴發發揮晉商在糧食貿易和錢莊經營上的雙重優勢,做起了冒險生意,他在春耕時節發放貸款,與農民簽訂收購合同,秋後結算,這種做法很像後來的訂單農業,喬貴發算過賬,只要五年之中有兩年豐收,他就會有幾倍之利。這種“買樹梢”的做法被學界認定是中國最早的糧食期貨。自喬家之後,山西商人在北方邊疆地區大做買空賣空的糧食期貨交易,據山西籍的大學士祁雋藻在《馬首農言》一書中記載,“更有甚者,買者不必出錢,賣者不必有米,謂之空斂。因現在之米價,定將來之貴賤,任意增長。此所謂買空賣空。” 喬貴發一世而興,是眾多晉商故事中的一個典範,他在老家祁縣建造了一座富麗精緻的喬家大院,1991年,電影導演張藝謀在此處拍攝《大紅燈籠高高掛》,喬家名聲因此大隆,成為知名度最高的清代晉商。有清一代,與喬家一樣靠邊貿致富的,還有榆次的常家、太谷的曹家、祁縣的佢家和汾陽的牛家等等,他們各自組建了龐大的、集貿易與金融於一體的家族集團,控制了清朝與蒙古、俄羅斯的雙邊貿易。 以邊貿為基礎,晉商進而在北方一些中心城市建立了自己的貨物集散網絡,最重要的有恰克圖、天津、張家口和漢口等,其中漢口是深入到內地的一個後方基地,在十六世紀中期的明嘉靖年間,漢口還僅僅是一個人口不過2·5萬的小鎮,而到十八世紀初期的康熙年間,漢口周圍已有“戶口二十餘萬”,號稱“九省通衢”,山西商人在這裡販糧運茶,頗為活躍。 即便在長江中下游地區,晉商的踪影仍然四處可覓。 1689年,喜歡南下游歷江南的康熙皇帝發現,在商業繁榮的蘇州、杭州和紹興一帶,從事市井商貿的人,大多是山西籍人士,當地人經商得富的反而較少。他分析原因說,“可能是山西民風儉樸,喜歡積蓄而致富,南方人個性奢靡,所以存不了多少錢。”若康熙的觀察真是一個普遍現象,倒是出乎後人一般的印象。 儘管從清朝開國之後,晉商就一直非常風光,然而它的大輝煌時期竟還沒有到來。 康乾年間,帝國的金融中心不在京城,而在南方的揚州,這當然與鹽業和徽商有關。 自明代葉淇變革鹽法之後,兩淮鹽場就成了全國最大的鹽業產地和交易中心,壟斷的鹽利之高讓人咋舌,康熙時期的大臣郭起元就統計說,一包鹽在江南一帶的收購價為二三文,到了江西、湖廣,零售價就抬高到一二十文,即有七、八倍的利潤。康乾年間,淮鹽每年行銷190萬引,每引平均為300斤,銷鹽一斤就可獲利三十文,一引即可得白銀九兩,以此推算,兩淮鹽商每年的利潤為1200萬兩之巨,累以時日,其財富之大無以復加,據地方志記載,大鹽商的家產均在千萬兩以上,百萬兩以下的,都只能算是“小商”――“百萬以下,皆謂之小商。”當代史家估算,清代兩淮鹽商的資本約為7000萬兩左右,相當於乾隆年間國庫存銀的總額。因此連乾隆帝都嘆息說,“富哉商乎,朕不及也。”正因如此,作為鹽商的大本營,揚州就成了天下最大的銷金窟,康熙、乾隆多次下江南,均以揚州為目的地。 為了更加有效率地管理鹽商,清政府推出了“首總制度”,即從二十多位總商中選拔出一位首總,三年為一任期,由他來協調官商關係,此人就成了最顯赫的鹽商領袖。在歷任首總中,最出名的是江春(1721-1789)。 江春祖籍歙縣江村,他的鹽行名叫江廣達。江春的曾祖父江國茂是一個晚明秀才,清初時放棄舉業而成為揚州的鹽商,到了兒子江演一輩,積少成多,漸有積累。江演生有二子,江承玠因為怡親王的舉薦而成為嘉興知府,江承瑜――也就是江春的父親則成了有名的總商之一。江春二十歲就因父親早逝而繼承了總商一職,因才幹出眾,很快嶄露頭角。 1751年(乾隆十六年),乾隆帝第一次下江南,在揚州城北郊的蜀岡禦碼頭接駕的有四位大鹽商,他們都是徽州歙縣人,領頭者正是時年三十歲的江春。此後幾十餘年間,江春縱橫官商兩場,成揚州城里首屈一指的風雲人物,時人稱他“身係兩淮盛衰垂五十年。” 江春熟悉鹽法,為人幹練,行事公道而能協調各方關係,據說每次只要他發言,或提出一個策略,一眾商人只有拱手贊成的份兒——“每發一言,畫一策,群商拱手稱諾而已。”更重要的是,他特別善於巴結官員和皇帝。 《揚州畫舫錄》記載一事:兩淮鹽運使盧見曾好文善詩,有一年春天,他突發雅興,仿效王羲之“蘭亭修禊”,召集一幫騷客聚會飲唱,他當場做了四首七律詩,在江春等一干鹽商的“運作”下,竟然有七千多人“和修禊韻者”,成揚州文壇一大盛事,哄得盧大人眉逐顏開。 《清稗類鈔》記錄的另外一則故事更加出名:乾隆南巡到揚州,江春作為鹽商代表承辦一切接待事務。某日,乾隆到大虹園遊覽,行至一處,隨口對左右說,這裡的風景很像京城南海,可惜沒有一座白塔。江春聽到了,當即賄賂內官,把南海白塔的模樣畫了出來。當夜,組織工匠建造。第二天,乾隆又來園中,遠遠看到一塔巍然而立,無比驚詫,以為是錯覺,上前細看,果然是磚石所造,乾隆嘆息說,“鹽商之財力偉哉!” 因善於奉承、辦事利落,江春深得乾隆歡心,先後六次南巡,都要接見他,到他的家裡做客,有一次還面賜給他的七歲幼兒一個“金絲荷包”。每當有兩淮巡鹽御史上任,乾隆總會在奏章中提及:“江廣達人老成,可與諮商。”江春在鹽商中的威望也因此樹立。 鹽商與各級官府——從中央到地方,表面上看一團和氣,其實利害關係非常微妙,江春居中斡旋,很是吃力。康乾年間,鹽商對主管衙門的進貢已成製度,僅補貼鹽運司衙門的飯食銀和筆墨紙張雜費就達每年4·3萬兩之多,這些還是記錄在冊的,其餘的孝敬和賄賂不在話下。 1768年(乾隆三十三年),一起轟動全國的“兩淮提引案”可生動地呈現出當時的官商局勢。 乾隆登基以來,因人口猛增而導致用鹽需求旺盛,朝廷規定的官鹽銷售指標不夠用,因此每年都會預提下一年的“鹽引”,也因用鹽日巨,鹽商大賺其錢。 1768年,江蘇巡撫彰寶上書朝廷稱:從乾隆十一年到三十二年,兩淮鹽商共多引了綱鹽共442萬餘道,除了正常的納稅和獲利之外,另得“餘利”1092萬兩,這部分利益應該全數上繳朝廷。 “兩淮提引案”是一起公開的政府勒索事件,中國官商之間從來缺乏平等契約,以此最為典型。彰寶的奏章獲得批復後,鹽商們叫苦連連,聯名上書乞求減免,他們也算了一筆賬,在過去的二十餘年間,商人交納的辛力膏火銀、歷任鹽政購辦器物用銀、各商辦差用銀總計927萬兩,其餘替歷任鹽政官員代購的物品費用近百萬兩――其中便包括為盧見曾代購了上萬兩的古玩,合計下來,與彰寶所算出來的“餘利”基本相當。 鹽商的陳請,當然不被採納,多位總商的職銜被革掉,有人還被逮到京城審訊,時任首總黃源德“老疾不能言”,其他鹽商惶惶不可終日。 《橙陽散志》記錄了江春在當時的表現:“當提引案爆發的時候,鹽商人人自危,江春作為代表前往京城對質,在朝堂之上,他說明實情,把責任都攬在自己身上,皇帝了解他的誠信,不再追究其他鹽商,大家得以保全。” 這段文字所呈現的事實其實是:鹽商們害怕乾隆帝以漢武帝式的“暴力清算”來重新分配財富,江春在當時起到了居中斡旋、緩解的作用。經雙方談判,鹽商答應在當年度繳納127萬白銀,其餘800多萬兩分為八年繳清。兩年後,乾隆利用一次慶祝場合,把鹽商們被革掉的職銜又還給了他們,大家“謝主隆恩”,不快的一頁算是就此揭過。 “兩淮提引案”是清代官商博弈的生動案例。在強勢而毫無契約觀念的政府面前,因特權而寄生的鹽商集團毫無話語權,在乾隆、嘉慶兩朝,鹽商因“軍事需要”而被勒令上繳的“納捐”就將近三千萬兩,相當於他們所擁有財富的一半左右,其他名目的“捐納”更不可勝數。更耐人尋味的是,中國的有產者從來沒有在法理和製度層面上確立私人財產所有權不容統治權力侵犯的權利,相反,從統治階層到知識界均認為,對富有者的剝奪是帶有天然的合法性與道德威勢,是維持社會穩定、“均貧富”的必然要求,清代大儒錢大昕就曾明確地說,“吾取諸於商賈,非取諸民也。”在這裡,“商”不在“民”的範疇之內,並與“民”儼然構成為對立的利益集群。這一景象與中世紀之後的歐洲社會進步恰成鮮明的對比,後者開始重視私人財產的神聖不可侵犯,並在法理和製度上進行保證,由此推動了資本主義的發生以及現代化轉型。 在各類筆記野史中,有關江春的記載不在少數,比如在《揚州畫舫錄》中,提及江春的地方就達18處之多,他去世之後,著名文人袁枚還專門為他寫了一篇極盡讚美之詞的墓誌銘。但是,特別耐人尋味的是,如此多的文字中,竟然沒有一處與經營管理有關,甚至連“江廣達”這個鹽號也幾乎不被提及。從記錄中可見,江春每天主要的工作是:邀賓宴客、大造園林、應酬官員、接待皇帝、修橋建廟做慈善。 江春的錢賺得很輕鬆,花得也很慷慨,史書形容他,“雅愛交遊,四方詞人墨客,必招致館其家,家有廳事,容百人坐,坐常滿暇。”他最擅長的嗜好是箭術與鬥蟋蟀,曾以萬兩白銀的高價收購一隻蟋蟀,還用昂貴的宋代瓷缸來飼養牠。他在揚州的私家園林多達八處,每處都以精緻宏大而著稱,江家養了兩個徽戲班子,晝夜歌弦不斷,每年僅此一項開銷就要三萬餘兩白銀。江家子弟大多沉迷於文化,起碼有十五人成為詩人、藝術家與藝品行家等。 據《兩淮鹽法志》載,從乾隆三十八年至四十九年的十一年中,江春與他人“急公報效”、“輸將巨款”達1120萬兩之多。到了晚年,江廣達鹽行竟已奄奄一息,他的“老朋友”乾隆帝實在看不下去,只好藉給他“帑銀”25萬兩以維持營運,為了支撐龐大的日常開銷,江春不得不靠變賣金玉古玩來應付,到去世的時候,幾乎沒有留下什麼家產,其子孫“生計艱窘”。當代學者何炳棣在研究揚州鹽商時,曾很感慨地發現,“雖然江春風風光光地高居總商一職,但是他似乎羞於讓後代知道他行鹽的旗號——江廣達,除了袁枚為他所寫的墓誌銘中曾提到此名之外,其它的地方都見不到他的這個名字。” 江春的“速富急衰”,只是鹽商集團的一個戲劇性縮影。他的財富因壟斷授權而得到,終其一生也在為維持這一授權而陪人歡笑,在半個世紀的歲月中,我們看到的是一個虛浮變形和全然扭曲的商人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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