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政治經濟 浩蕩兩千年·中國企業公元前7世紀——1869年

第17章 第十章走到盡頭的變法

1068年8月,大宋熙寧元年,在首都汴樑的延和殿上,當世知名度最高的兩位學者、政治家當著皇帝和滿朝文武之面,展開了一場不留情面的舌戰。這是繼公元前81年的那場鹽鐵會議之後,又一次記錄在案的、關於國營化政策的大辯論。 上一年的1月,宋英宗駕崩,長子趙頊登上皇位,是為宋神宗,他年方二十,血氣方剛。此時的宋王朝已開國一百一十餘年,農耕社會的“太平病”又犯作了起來――土地兼併大量增加,權貴及豪強商人佔有了全國一半以上的土地,他們還控制了重要的產業經濟,貧富差距顯著拉大,國內社會矛盾突出,更糟糕的是,中央財政雖然比立國之初增加了四倍,但還是出不敷入,發生重大危機。宋神宗立志於“富國強兵”,他對宰相文彥博說:“天下的弊端實在太多,不改革不行了。現在最首要的事情是增加收入。”——一個耐人尋味的事實是,歷代推行激進主義變革的皇帝大多都是年輕人,如秦孝公、漢武帝、唐德宗、宋神宗以及晚清的光緒帝等等。當時朝中重臣都是所謂的“大儒名士,文雅君子”,神宗一個也看不上眼,他選中了地方官出身的王安石(1021—1086)。

王安石是一個官場“另類”。他的文采極好,與韓愈、柳宗元、蘇軾等人並稱“唐宋八大家”。他常年在基層當官,歷任淮南判官、鄞縣知縣、舒州通判、常州知州、提點江東刑獄等,對行政關節十分嫻熟。而平日里,他不修邊幅,獨來獨往,個性十分孤傲,在註重享樂和禮數的士人中顯得格格不入,時人譏笑他不通人情世故,戲稱之為“相公”。 開放-管制-半衰-崩潰,循環往復,輪迴重現,這是中國歷代治亂的宿命,而每當經濟出現重大危機之際,必會出現一位重量級的理財大師,他成為那個朝代的轉折點。在宋代,這個人正是王安石,他對宋神宗建言說,要“富國強兵”,就必須“摧抑兼併,均濟貧乏”,而惟一可行的辦法是仿效偉大的漢武帝,執行國家主義模式,由政府全面管制所有重要的產業領域。

王安石的政策建議遭到朝中眾多大臣的反對,延和殿的廷辨就發生在這一時期。與他面對面地交鋒的是翰林侍讀學士、文壇領袖司馬光(1019-1086)。因為宋朝對文士非常寬鬆,所以大家的言論就十分放肆,雙方的辨鋒非常犀利。 這場辯論是從要不要“辭賞”引起的。神宗登基後,帶領眾大臣去天壇祭祀,按慣例,皇帝賞賜了大臣們。而大臣們也按例上書辭讓賞賜。 司馬光請神宗接受大臣們的“辭賞”,他說:“當今國用不足、災害頻繁,首要之舉,正是削減政府支出。” 王安石大大的不以為然,他說,“國家富有四海,大臣們的收入有限,靠節省開支,實在起不了大的作用,不是當今的急務。” 司馬光反問說,“那你說說什麼是當今的急務?”

王安石說,“國家財政不足,主要的原因是沒有找到善於理財的人。”言下之意,站在對面的司馬光等人都是空口儒生,只知“省錢”,不懂開源。 司馬光反諷說,“所謂善於理財的人,不過是把頭屑都收集起來,用簸箕掃聚細碎,盡力地搜刮民財。如此下來,老百姓困苦不堪,流離成盜寇,這難道是治國之道嗎?” 王安石說,“這當然不是善於理財的人,真正高明的人,不在老百姓身上徵稅而國庫卻無比充足――民不加賦而國用饒。” 在熟讀史書的司馬光聽來,這一句“民不加賦而國用饒”非常刺耳,他當即反駁說,“這是當年桑弘羊欺騙漢武帝的話,司馬遷把它記錄下來,譏諷武帝被蒙蔽了。天地之間所能生產的種種貨物,只有那麼一個數量,不在民間,就在政府,桑弘羊說他能夠讓國庫充沛起來,不從民間獲取,哪是從哪裡得來的?如果真的像他所說的那樣,那麼,武帝晚年怎麼會出現盜寇蜂起的情況?難道不是人民因為窮困而造反的嗎?這樣的話怎麼可以拿來作為國策討論呢?”

以司馬光之見,桑弘羊和王安石所標榜的“不加賦”其實比“加賦”還要壞,因為,“所謂不加稅賦而國庫充足,不過是想辦法偷偷的奪取民間財富,它的害處更甚於公開的徵稅。” 雙方你來我往,辯論了很長時間——“爭論久之”。在這場火藥味甚濃的大論戰中,朝中重臣大多站在司馬光一邊,神宗徘徊其間,無比為難,在延和殿上,他對司馬光說,“我覺得你說的有道理。”轉過頭去,又同意王安石的主張,“不允”辭賞。為了堅定皇帝的決心,王安石就對他講了一句日後非常著名的話——“天變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卹。”此言與一千多年前商鞅對秦孝公所說的那句“治世不一道,便國不法古”,前後呼應,如出一轍。 有關延和殿廷辯的記錄出現在司馬光的文集中,因而看上去,似乎是反對派佔了上風,而實際上,這些質疑的聲音一點也沒有影響到宋神宗和王安石的決心。六個月後,宋神宗正式任命王安石為參知政事(副宰相),全面負責變法事宜。王安石迅速地提出了一個整體配套改革方案,相繼頒布十餘條法令,其中,最重要的三大經濟政策如下:

均輸法——全面壟斷重要資源的生產和銷售,一改實行多年的“買撲”、“鈔引”等通商制度,朝廷專設發運使一職,財政撥劃專項採購周轉資金,統購統銷,國營專賣,; 市易法——全面壟斷城市的商品零售,在各地設立市易司,由政府撥出本錢,負責平價購買“滯銷商品”,到市場缺貨時出售,商品價格由市易司劃定; 青苗法——在每年夏秋兩收前,農戶可到當地官府借貸現錢或糧穀,以補助耕作。每筆貸款的利息為20%,一年可貸兩次,利息總計為40%。 這三大政策,前兩者是“桑弘羊版本”的複活,青苗法是王安石的獨創。就跟所有的計劃經濟大師一樣,王安石的初衷其實就是兩個:第一,盡可能多地增加中央財政收入,第二,打擊富豪,縮小貧富差距。而其結果也是同樣的兩個:前者的目標在短期內會迅速地實現,長遠看卻注定失敗,後者的目標則從來不會實現。

為了強力推行變法,王安石還對現有的財政官僚體制進行了變革,宋代財政已實行分權管理,分別由戶部司、鹽鐵司、度支司掌管宏觀經濟政策、國營事業和財稅事務,王安石打破分工,特別成立了一個主持變法的新機構――制置三司條例司,將財政權力重新歸於一人。 變法實施之後,國庫果然為之一飽,僅僅市易司獲得的收入就相當於全年夏秋兩稅總收入的三成,政府因青苗法而得到的利息也十分驚人,因為徵繳上來的錢糧綢帛實在太多了,以致於不得不新建52個大倉庫。國家主義所具有的“集中力量辦大事”的效應也充分發揮了出來,王安石通過推行農田水利法,興建了大量的水利灌溉工程,僅熙寧二年到九年的七年中,就修建了36·3萬頃的農田,糧食產量較前期大有增加。

可是很快,弊端也呈現了出來。 均輸法讓發運使衙門成了一個權力空前膨脹的“政府型公司”,它到處與民爭利,官方的採購價格與市場波動背馳,要么大大低於市場價格幾近搶劫,要么大大高於市場價格收受回扣,發運使把大米運到一些缺糧地區,銷售價格比之前增加一倍,正常的市場運行被完全地打亂了。宋朝官員本來就樂於經商,均輸法正好給了他們一個中飽私囊的好機會。 市易法“盡收天下之貨”,讓政府成了最大的商店、銀行和物流中心,它的經營範圍越來越廣,連水果、芝麻都被壟斷了起來,城市商業秩序被徹底破壞。 以首都汴梁為例,多年以來,這裡的商品交易被大行會所控制,外來商人飽受欺負,1072年,王安石就曾向神宗報告說,“如今汴樑的茶行被十來個大戶壟斷,外來茶商到京,必須先要給他們送禮物,乞求定價,把茶葉賣給這十來個大戶,都不能有利潤。只有這樣,才可能被定下較高的價格,然後再從零售環節中把錢賺回來。其他的行業,大多是這樣的狀況。”在王安石看來,這當然是非常不合理、不公平的狀況,於是,他決心通過推行市易法,打破大戶的壟斷。然而,當政府替代大戶成為新的市場壟斷者之後,情況竟變得更加的糟糕。宋代學者鄭俠在《西塘集》中記載說,自從實行了市易法之後,商人們都不肯到汴梁來做生意,大家都繞開都城而行,因為只要一進城門,貨物就可能被全數押送到市易司。後來,這些情況被反映到宋神宗那裡,連皇帝本人也覺得太過分了,有一次,他小心翼翼地對王安石說,“市易司連水果都要壟斷起來銷售,實在太瑣碎了,能不能把這一條給罷廢了?”安石正色說,“制訂法律的關鍵是,是否有害於人民,不應該因為它的瑣碎就罷廢了。”

對普通農戶來說,傷害最大的當然是青苗法,此法的本意是國家拿出一定的款項在地方上放債,以免窮人受富人高利貸的剝削。可是一到執行階段,就完全地變味了。各級官員把陳舊的黴糧放給農戶,收回的卻必須是新糧,放的時候斤兩不足,收的時候卻故意壓秤,一來一回,實際利息竟比向富人借貸還要高。中央為了把錢放出去,就下達貸款指標,地方官只好搞攤派,民間苦不堪言,如果發生水災旱災,政府為了收回本息,就到處抓人,農民只好賣地賣兒女。 種種新政的實施,讓寬鬆的經濟環境不復存在,自由工商業者遭到毀滅性的打擊,民國學者王孝通在《中國商業史》中一言以敝之曰,自王安石變法之後,“商業早入於衰頹之境矣”。 王安石治理下的國家,又進入到了一個“極端的年代”。激烈的變法對民眾財富觀念造成巨大的衝擊,其景象頗與漢武帝發動的“告緡運動”先後呼應。中國商人階層在財富積累上的不安全感和幻滅感,並非一日生成的,它幾乎是一種歷史性的強制記憶,在不同的朝代被一次次地強化和喚醒。

王安石所發動的這場變革,史稱“王安石變法”。他的政策實在過於剛烈,在後來的數年中遭到反對派的群起攻擊。司馬光被外放洛陽長達十五年之久,在那裡,他一邊編撰,一邊與同道者聲氣相通,多次發表《與介甫書》,以公開信的方式批評變法。司馬陣營非常強大,其中包括蘇洵、蘇軾父子以及歐陽修等著名人士。 司馬光首先反對的是政府機構的改革,他認為,財政該由三司管理,三司失職,可以換人,不該設立制置三司條例司,專斷職權。王安石則反駁說,漢唐兩代都是有宰相親自兼領鹽鐵或度支司(如唐代劉晏),如此才能對財政問題進行最直接的管理。 在具體的變法措施上,雙方的分歧更為巨大。在一份反對變法的《革弊劄子》中,司馬光對多項變法進行了逐一的批評,他寫道,“設立市易司之後,國家強行壟斷貿易,連蔬菜瓜果都不放過,導致商賈無利可圖。搞青苗法後,導致不善經營的家庭紛紛破產。還增加茶葉和食鹽的國營比例,賤買貴賣,老百姓大吃其苦。”當世文豪蘇軾在另外一份也是批評變法的奏摺《應詔論四事狀》中更是驚呼,“自從變法之後,民間所有的生財之道,都被公家收走了,所有的利益全部都歸於常平使這些官府衙門。”

面對朝野的洶洶反對,固執的王安石當然不甘示弱,他公開發表《答司馬諫議書》予以駁斥,同時對質疑人士實行了毫不留情的打壓,在他的主導下,幾乎所有反對變法的大臣都被貶斥,要么被驅趕出決策層,要么被流放到京城之外,要么被迫辭職或稱病不出。當時朝中的主政大臣有五位,時人戲稱他們是“生老病死苦”,除了王安石是“生”之外,其他四位則分別是“老病死苦”。 “王安石變法”前後執行了十七年,神宗從即位開始,絕大多數時間裡都是變法的堅定支持者。 1085年4月,神宗駕崩,哲宗即位,司馬光執政,盡廢新法。 然而,反對變法的人奪得權力後,卻又提不出任何有創新的製度建議。晁說之在《晁氏客語》中記載了一個十分耐人尋味的細節:司馬光執政後,任命毫無財政經驗的李公擇為戶部尚書,很多人非常驚詫,司馬光解釋說,“現在天下人都認定朝廷急於斂財,我任命李公擇,就是讓大家知道政策已經改變了。”從國家治理的角度來看,這樣的說詞當然是非常的荒唐,它最生動地表明,經典儒家只知道抱守“重義不重利”的道德原則,在經濟變革上卻無任何建設性主張可言。 在司馬光執政的一年後,1086年5月,王安石鬱鬱而終,四個月後,司馬光隨他而去。 反對派的“無能”以及財政狀況的現實需求,使得王安石的變法之道並沒有隨著他的去世和眾多朝臣的反對而徹底中止,它竟餘波蕩漾,一直衍續到北宋的滅亡。哲宗執政九年後,突然又宣布重新恢復所有新法,他啟用的變革大臣正是王安石的女婿蔡卞及其狀元哥哥蔡京。 1100年,哲宗駕崩,傳位給他的弟弟宋徽宗,此人當了二十五年皇帝,聲色犬馬,以書畫為樂,朝政全部交給了蔡京。蔡京是史上出了名的貪黷人物和獨裁權臣,王安石的國家主義在他手上被推向極致,並毫無懸念地轉型為權貴經濟。他將鹽、茶兩業完全地實施國家壟斷,不與民間分利,卻成為少數利益集團的獨享之物。江淮一帶是全國最主要的產茶區,蔡京將之全部變成官市,不許民間經營,有一年,他覺得現行的鹽鈔制度讓民間鹽商分到了太多的利潤,於是就悍然下令,廢止現行的鹽鈔,那些手中握有舊鹽鈔的商人在一夜之間變成赤貧,上吊跳河者不乏其人。 從王安石開始變法的1069年,到蔡京被罷官的1126年(靖康元年),極端的國有專營製度的實施前後長達五十七年,而這又正是北宋帝國由半衰走向滅亡的五十七年。 1127年,北方的金軍攻破汴梁,擄走徽、欽二宗,史稱“靖康之難”。 蔡京的結局如下:徽宗禪讓給欽宗後,蔡京被罷官流放嶺南,他的金銀珠寶裝滿一大船,然而沿途百姓憎恨此人,竟不肯賣給他“食飲之物”,以致於“腹與背貼”,餓極而亡,死前終於感嘆說,“京失人心,何至於此”,此句讓人不由聯想起商鞅在流亡期間所說的那句――“嗟乎,為法之弊,一至此哉。” 在中國歷史上,王安石是一個最具爭議性的人物,而他所實施的變法則是本部企業史中的一個轉折型事件。 王安石對國家治理的思考是非教條的和非道德的,是一個徹底的功利主義者,這與西方世界裡的馬基雅維利非常相似。他才華橫溢,飽讀儒家詩書,自稱“無書不讀”,在為自己的變法做辯護時,他常常引用《周禮》為理論依據,當世的儒學大家沒有一個能佔半點便宜。與一般的儒生不同,他沒有“恥言理財”的腐朽觀念,公開宣稱“管理國家就是要理財,理財就是所謂的義”――“政事所以理財,理財乃所謂義也”,在這一點上,他比桑弘羊說得更直接。在道德操守上,他勤於國事,節儉清廉,視富貴如浮雲,每次發官餉,總是拎了一袋子錢回家,數也不數就上繳給妻子,這又很像唐代的劉晏。即便如司馬光、蘇軾等人,儘管對王安石的政見深惡痛覺,可是在個人操守和詩文才華上,卻無不內心敬佩。 象王安石、劉晏這樣的人物,在中國歷史上雖然鳳毛麟角,卻也並非僅見。他們為官清正,工作操勞,辦事雷厲風行,行政效率極高,而且不以私利參雜於國事。他們力主國家主義,不惜以犧牲民間工商自由為代價,換得中央集權制度的恢復與穩定。他們提出的行政口號往往是“均貧富”,可是最終的結果一定是將民間的富人和窮人一起剝奪。從經濟歷史角度來觀察,這些“理財大師”往往是中國式的“治亂循環”的轉折點。 中國人在評價一位政治人物時,常常將個人操守與治國理念混為一談,正因為如此,王安石式的人物往往得到非常兩極的評價,他的死後名聲,起伏十分奇特。 有宋一代的史家就已經不知道該如何評價王安石了,不知該把他放進“良臣傳”還是“佞臣傳”――他所信任和提拔的眾多弟子、部屬,如呂惠卿、蔡氏兄弟、章惇、林希等人無一例外地被歸入佞臣之列,當代史家鄧廣銘在創作《王安石》時便感慨說,“找不到一篇記述王安石生平的行狀、墓誌和神道碑之類的文字,不但見不到全篇,連片段的甚至三言兩語的引證也看不到。”明、清兩朝,學者對王安石也往往視而不見,最多說說他的詩詞,卻很少論其政事。 到了晚清,王安石突然“鹹魚大翻身”。錢穆說:“至晚清而主變法者,爭言荊公政術(王安石封荊國公,世稱荊公)。”1908年,維新派主將梁啟超撰寫《王安石傳》,充分肯定其變法,宣稱要“翻中國歷史上第一大冤案”。進入民國乃至1949年之後,王的聲望越來越高,郭沫若認為,秦漢之後第一個大政治家就屬王安石。梁啟超的弟子、通史學者黎東方則說,王安石變法是整個中國歷史上最具誘惑力的、歷久彌新的大題目。 面對這樣一個充滿爭議的人物和歷史事件,若我們將之放在中央集權制度的兩千年演進史中進行觀察,也許會得出一些稍稍清晰的結論。 “王安石變法”,與之前的“管仲變法”、“商鞅變法”、“桑弘羊變法”、“王莽變法”乃至“劉晏變法”一脈相聯,是歷代治國者在經濟集權政策上的一次大試驗。就如同桑弘羊欣賞商鞅,劉晏鍾情桑弘羊一樣,王安石對桑、劉兩人也十分推崇,他在與司馬光的論戰中認定,用國有專營政策來抑制兼併、均和貧富是古代賢君的治國之正道,後世只有桑、劉“粗合此意”。由此可見,歷代“變法”衍續的是同一邏輯。 王安石的激進程度與王莽頗為接近,他們前後相隔約千年,是兩次分別向兩極挑戰的變革運動,前者試圖回到“周禮”和“井田制”,後者則試圖用“計劃之手”把每個經濟元素都管理起來,他們都同樣的激烈和充滿了理想主義的氣質,可是都同樣遭遇慘敗,並直接或間接地導致了一個帝國的滅亡。 從制度創新的層面來看,“王安石變法”的重要性甚至超越之前的任何一次。 在中國這塊土地上,中央集權、大一統的帝國模式並非一日建成,它經歷了一個漫長、血腥和充滿探索的歷程,對於專制者來說,想要維持集權統治,必須在四個方面完成製度建設,它們包括:中央與地方的權力分配模式、全民思想的控制模式、社會精英的控制模式以及與之相配套的宏觀經濟制度模式。 可以說,發生在歷史上的種種“變法”無非是對這些制度建設的不斷探尋與優化,從秦朝的郡縣制度、到漢初的“獨尊儒術”,再到隋唐的科舉制度等等,帝國的治理體係不斷得以完善,到了宋代,以上製度均趨精緻,唯獨“不如人意”的是經濟制度。歷經一千多年的探索,中國人始終沒有找到一個與“惟我獨尊”的大一統中央集權政體相適應的、能夠維持長久持續發展的經濟發展模式。 在這個意義上,“王安石變法”是最後一次建設性探險,是整體配套性體制改革的“終結之作”,它的失敗可以說是歷史性的。王安石的激進與司馬光的“無能”,表明基礎於法家戰略和儒家倫理的治國手段在經濟改革領域已經無路可走,進不可得,退亦不可得。 胡寄窗在《中國經濟思想史》中對這一事實有過精彩的論述。他認為,到北宋中期之後,多次的、中央集權下的經濟制度改革已經一再證明,無論怎樣的“變法”都無法避免社會矛盾的激化,當體制內創新沒有出路的時候,以暴易暴的“革命”就成了惟一的選擇,“從宋代到鴉片戰爭的九百年中的無數次農民起義,剝奪富人財富以濟貧窮的革命行動乃是司空見慣的”,與之相對應的是,治國者也放棄了製度創新,開始用更加嚴酷的管制方式來維持統治,其經濟策略越來越謹小慎微、趨向保守,最終走進了閉關鎖國的死胡同。這種停滯同樣體現在科學技術和企業製度的創新上,自宋之後的一千年裡,再無重大的、革命性的創新。 就在王安石變法的同時,在遙遠的西方世界也正在發生一場重大的社會變革。 1085年,宋神宗駕崩的那一年,在意大利北部出現了中世紀之後的第一個由市民選舉執行官的城市――比薩城,這意味著自由城市的誕生。 與汴梁、臨安(今浙江杭州)這些人口超百萬的中國城市相比,同時期的歐洲城市要小得多,一般只有數千人,規模最大的威尼斯、那不勒斯和巴黎等,也不過數万人口而已。可是,其誕生的基因和運轉模式卻大異其趣。 從十一世紀開始,大量失地的歐洲農奴紛紛逃離封建領主所控制的城堡莊園,來到沒有人身管制的城市,根據當時的歐洲法律,他們只要在城市里居住滿一年零一天,就可以自動地成為“自由民”,德國因而有諺語說,“城市空氣使人自由。”亞當·斯密在《國民財富的性質和原因的研究》一書中對這一景象進行了描述:“在賤奴狀態下受領主箝制的貧窮農民,稍有儲蓄,必掩藏唯謹,免得領主看見,攫為己有,而且一有機會,即逃往都市。農民只要逃往都市,一年不為領主所獲,即可永享自由。因此鄉村勤勞居民,一有蓄積,自然會逃到都市來,把都市看作他們惟一安全的避難所。秩序、好政府以及個人的自由安全,就在這種狀態下,在各都市確立了。” 城市自治是商業自由的土壤,自由成為新生的市民階級的合法身份,他們在這裡經商,並嘗試著建立自治機關,比薩城的自由選舉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下發生的,從此,意大利全境逐級進入城市分治的時期。在這些獨立的城市裡,工商業者作為新興成長的階層順理成章地控制了城市經濟,進而逐漸掌握了管理市政的政治權力。到十二世紀時,舊的世襲貴族已經失去了政治勢力。 具備了契約關係的城市自治權的確立,是歐洲走向現代社會的根本性路徑,這在中國的製度環境下是不可思議的。梁啟超在《中國文化史》中就一針見血地指出,“歐洲各國,多從自由市擴展而成,及國土既恢,而市政常得保持其獨立,故制度可紀者多。中國都市,向隸屬於國家行政之下,其特載可徵者希焉。” 1215年6月,英國國王與代表工商業利益的貴族們簽訂了《大憲章》。這張書寫在羊皮紙捲上的文件在人類歷史上第一次限制了君主的權力,根據《大憲章》第六十一條的規定,由二十五名貴族組成的委員會有權隨時召開會議,具有否決國王命令的權力,並且可以使用武力。這是一個標誌性的法律事件,從此,“權力被關進了籠子”。 1267年,佛羅倫薩的自治政府當局第一次把貴族頭銜自由地贈予富有的市民階級。在十四世紀之末,倫敦商人已經完全控制了城市的運轉,市長只可由十二個大行會裡選出。 相對於歐洲的這些新變化,宋代中國儘管擁有當時世界上規模最大、人口最多、商業也最繁榮的城市集群,建立了大大先進於同時期歐洲的經營模式和工商文明,但是,在法治建設上卻開始落後了,在歐洲所出現的“自由民”、“自治城市”、“私人財產的合法性原則”、“對君主權力的限制”等法權思想,對於強調中央集權的中國而言,根本沒有萌芽的土壤。相反,王安石的變法運動更強化了政府的管制能力,逼得商人不得不“繞城而走”。 因此,認為宋代已經出現了“中國近代曙光”的法國學者謝和耐,在自己的著作中寫道:“這種在歐洲和遠東同時表現出來的突如其來的經濟活力的增大,卻導致了不同的結果。在歐洲,由於劃分成了眾多的轄區和政權,商人階級便足以自我維護,使自身的權益受到承認,並行程了自己的實體。凡此種種都對西方世界的未來命運產生了重大影響。而在中國,儘管有瞭如此規模巨大的發展,但除去商人賺足了錢以外,卻什麼都沒有發生。”接著,謝和耐提出了自己的問題,“世界的這兩個部分有如此不同的演進過程,這該如何解釋呢?” 他的答案是:“在中國,從一開始就有一個中央集權政府,任何看上去會威脅到國家至上權威的變化,都是不可想像的。尤有甚者,國家本身還會利用此一時期的活躍經濟增長來為自己謀取利益,同時,它還會搖身變成商人,通過專賣制度和對私人交易課稅,來獲得其大部分歲收。” 北宋滅亡之後,趙宋政權偏安於江南,又勉強支撐了一百多年。在這期間,儘管工商業有所恢復,甚至首都臨安的繁榮一度堪比汴梁,可是,在製度進步上已乏善可陳,“多數漢學家認為,大約到公元1200年,中國已出現制度化的停滯和帝國的'改朝換代的循環',而沒有任何動力。” 在意識形態上,南宋出現了程朱理學的興起,提倡“存天理、滅人欲”,它與科舉制度相呼應,把人們的思想創新徹底納入到專制統治的體系之內,最終使得知識階層挑戰集權制度的能力大大減弱。因此,黃仁宇認為,程朱理學“這種拘謹閉塞的作風,與今後七百年中國社會之保守與桎梏的性格有密切關係。” 南宋百年,最富有的人竟然是那些帶兵打仗的將帥們,其經商規模之大及生活之豪奢,更是超越前代。 從現有的史料看,南宋“首富”很可能是名將張俊。他私營海外貿易、開設酒肆及經營田地成一時巨富,每年收入的田租就有六十四萬斛。皇帝到張府參觀,張俊進獻的古玩珠寶,每一件都價值巨萬。張府的園林聲色之美甲於天下,每次宴請客人,都以十位絕色歌妓為一隊,表演歌舞,一共要輪換十隊之後,才算結束。客人走的時候,上百位佳人列隊歡送,燭燈引路,香霧繚繞,好比遊歷仙窟。此情此景,宛如石崇重生。 有人羨慕張俊的豪富,他卻謙虛地說自己算不了什麼,另外一位名將劉光世更善理財,因為他曾經動用八千士兵從事自己的販運事業,還非常得意地自詡為“當代陶朱公”。 這樣的帝國不亡,僅僅是因為它的敵人懶得讓它滅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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