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政治經濟 浩蕩兩千年·中國企業公元前7世紀——1869年

第5章 第三章鐵血兵馬俑

公元前360年,正當而立之年的衛國人鞅(約前390年—前338年)西行入秦。 那是一個縱橫家盛行的時代,充滿野心的讀書人背負孤劍,行走於各國朝庭之間,憑三寸不爛之舌獵取功名富貴。不過,絕大多數的人都喜歡前往經濟較發達的齊、趙、魏等東方大國,卻絕少有願意跑到偏僻的秦國去。鞅果然碰到了好運氣,他很快得到了剛剛當上一年國君、比他還小八歲的秦孝公的賞識。這兩位血氣方剛的年輕人聯起手來,掀起了一場驚天動地的變法,這就是著名的“商鞅變法”。 在周王朝的各諸侯國里,秦原本是一個偏遠、落後的小國。秦人的始祖是一個游牧及狩獵的民族,早年的活動地盤在甘肅的天水、清水一帶,據《史記·六國年表》載,“秦始小國,僻遠,諸夏賓之,比於戎翟。”戎、翟是兩個被農耕華夏文化排斥在“正統”之外的游牧民族,因此在一些出土的銘文上,秦國人常常被蔑稱為“秦夷”。一直到公元前771年,“烽火戲諸侯”的周幽王被犬戎殺死,西周終結,周平王遷都洛邑(現在的河南洛陽附近),秦襄公出兵參加了護送的行列。平王論功行賞,晉封秦襄公為諸侯,這才正式立國。也就是說,秦立國於東周開始之際,跟齊、晉、魯等相比,秦的歷史要短三百多年。到了公元前650年前後,秦國出了一個名君秦穆公,他在位39年,東征西伐,兼併了十二個諸侯國,開拓疆土上千里,遂成西方最大的國家,秦穆公也因此被一些史家認定為“春秋五霸”之一。

不過,自秦穆公之後的兩百多年裡,秦國再要向東討伐中原,卻已是寸土難得,在它東面的晉國是一個超級大國,它像一塊鐵門一樣地橫亙眼前,兩國百年交戰不斷,秦人屢屢敗陣。進入戰國時期之後(公元前475年-公元前221年),天下更加紛亂無常,公元前403年,晉國分裂成韓、趙、魏三國,阻擋在秦人面前的鐵門終於碎裂,中原的另外兩個大國齊和楚也因內亂而國勢日衰。於是,當二十一歲的秦孝公當國之時,他的內心再次燃起了先祖秦穆公那樣的烈烈雄心,他即位當年就向天下廣發求賢詔書,內曰:“凡是天下賢人,能夠想出讓秦國強盛計策的,我就讓他當大官,還分封土地給他”。 正是在殷切的求賢召喚聲中,商鞅站在了秦孝公的面前。 商鞅得到信任的經過很有戲劇性,《史記》中是這樣記載的——

商鞅化重金買通太監,得到面見秦孝公的機會,他滔滔不絕地講了一大通“堯舜的帝道”,孝公聽得睡了過去。會後,孝公怒斥舉薦的太監。五天后第二次見面,商鞅又滔滔不絕地講了一大通,這次說的是“周公的王道”,孝公還是毫無興趣。第三次,商鞅開始說“霸道”,孝公聽得有點入神。第四次見面,兩人相談甚歡,然後一連幾日不覺厭倦。舉薦的太監目睹數次變化覺得非常神奇,商鞅告訴他,“我跟孝公說堯舜之道和周公之道,他說,這些辦法都太漫長了,需數十百年才能見效,寡人不能等待。當我說到霸道的時候,才講到他的心坎裡去。” 商鞅的霸道之術打動了秦孝公,接著,在朝堂之上,他又與群臣展開了一場大辯論,一位叫甘龍的大臣提出,“聖人不易民而教,知者不變法而治。今天如果變法,不遵循秦國原有的規矩,恐怕天下人會議論你的。”

商鞅說,“治世不一道,便國不法古。聖人只要能夠強國,就不會遵循原來的規矩,只要能夠利於百姓,就不必尊重原有的禮教。有獨立見解的人,一定不會被民眾輕易接受。因此,疑行無名,疑事無功。”孝公深以為然。 大辯論後,商鞅開始實施“霸道之術”,他的變法分為三個階段,分別是“農耕”、“軍戰”和“中央集權”,其最終的結果是把秦國變成了一個無比強大而恐怖的戰爭機器。 商鞅推出的第一個改革法令是《墾令》,其中心思想就是讓整個秦國成為一個大農場。商鞅認為,治國之要就是讓民眾“歸心於農”,大家都去耕地了,民風就樸實而純正,國力就可強大。在《墾令》中,有二十種具體的辦法鼓勵及資助農耕。 要讓國民都去種地,就必須堵住其他的出路。在歷代治國者中,商鞅也許是最仇視商人及商業流通的一位,他視之為“國害”。在《算地》一文中,他寫道,如果技藝之士(手工業者)得到重用,那麼民眾就會取巧並喜歡到處遷徙,如果商賈之士得到重用,那麼民眾就會議論紛紛並競相仿效,如此,則“田荒而兵弱”。所以,他提出了眾多限製商業的法令,其中不乏極端之舉。

比如,他嚴禁商人販賣糧食,同時禁令農民購買糧食。在他看來,只要不允許糧食買賣,商人就無從得利,“無裕利則商怯,商怯則欲農”。因為糧食不得流通,所以家家必須去種地,當家家都去種地,那麼糧食產量必然提高。 為了防止商人的活躍,他多管齊下,從工商兩端一起著力。 中國歷代思想家,無論哪一學派,一般都主張輕稅,唯有商鞅獨樹一幟,堅持重稅政策,而且非農產業的徵稅一定要多,市場貿易的租賦一定要重(“不農之徵必多,市利之租必重”)。他認為,只有“重關市之賦”――加重商品的流通稅,才能讓商人產生“疑惰之心”。秦國的租稅有多重,迄今已無完整記載,不過商鞅曾提出,大幅提高酒肉的價格,按原價徵課十倍的捐稅(“貴酒肉之價,重其租,令十倍其樸。”),由此類推,稅率之高可以想見。

商鞅還主張礦山國有化,把“山澤之利”全部收歸國家,這既可以增加國庫收入,又阻擋了一條非農的發財之道。按他的說法,把礦山收歸國有了,那些不願耕作、懶惰刁鑽、追求暴利的民眾就丟掉了飯碗,不得不重新回到田裡去種地。 (“壹山澤,則惡農、慢惰、倍欲之民無所於食,無所於食,則必農。”)由這段文字可見,商鞅把所有不願意從事農業的人統統歸類為“惡農、慢惰、倍欲之民”。他還命令所有商賈的奴僕必須服役、所有在朝的官員不得僱請傭人,這樣一來,既提高了僱工的成本又逼迫貴族子弟必須親自耕作。 商業之繁榮,關鍵在於人口流通,商鞅深諳其中奧秘,所以,他針對性的出台了幾條極其嚴苛的法令。其一,他下令在全國進行戶籍登記,命令百姓不得擅自遷居,這是中國戶口登記制度的開端,迄今仍在延用;其二,他出台法令禁止私人經營旅館業,其目的是大大減少人口的流動。

此外,商鞅還對貨幣抱持敵視的態度――這是古今中外所有計劃經濟主張者的“傳統”。他對貨幣和糧食有一種很奇特的看法,在他看來這兩者是互相排斥的,“貨幣活躍了,糧食就萎縮了,糧食豐裕了,貨幣就沒有用了(“金生而粟死,粟生而金死”)。如果有一斤銅生在國境之內,就會有十二石的粟死在境外;如果有十二石的粟生在國境之內,則一斤銅死在境外。”在他變法的二十餘年中,秦國一直是以物易物,直到他死後三年,才開始鑄幣,由此可見,秦國的商業流通在各國之中是非常落後的。 商鞅的這些變法,前不見古人,用司馬遷的說法,“卒用鞅法,百姓苦之,居三年,百姓便之。”也就是,變法實施之後,民怨沸騰,三年之後,居然大見成效。 秦孝公見變法初戰告捷,當即任命商鞅為左庶長。庶長為秦國最高行政官員,分大庶長、右庶長、左庶長和駟車庶長四職,其中只有左庶長一職可由非王族大臣擔任。

商鞅開始第二輪更為廣泛且深刻的變法。其中最重要的政策,就是建立了軍爵制度。 自夏商周以降,中國的政治體制是封建制,各諸侯分封天下,爵位世襲,形成了一個貴族世代統治的體制。進入春秋末期,平民階層已隱然崛起,幾乎成為一個開放、自由的社會。史載的諸多名將、儒士均為貧寒之士。當代史學家許倬雲曾對春秋時期的名士進行過統計,在初期,非貴族出身的寒微之士佔總人數的百分之二十,而到末期已占到百分之四十四,諸如蘇秦、張儀等人都是“特窮巷掘門桑戶卷樞之士”。到了戰國,這一趨勢更加明顯。比商鞅早二十年左右,同樣是衛國人的吳起在楚國進行改革,就提出“使封君之子孫三世而收爵祿”,王室子孫的爵祿繼承只能延續三代,然後就要把封地收歸國有,重新分配。吳起因此遭到貴族的嫉恨,終被射殺。二十年後,商鞅再提此議,並且做得更為徹底。

商鞅的政策是兩條。第一,“宗室非有軍功論,不得為屬籍”。也就是,收回貴族所有的爵秩,取消特權,重新分配,只有在戰場上立下功勞,才能夠重配爵秩,列籍貴族。第二,“有軍功者,各以率受上爵。”也就是,只要有軍功,無論貧賤都可以獲得貴族的爵秩。 商鞅設計了二十個等級的爵位,都以殺敵多少來計算。比如,作戰時殺一甲士,憑其首級可賜爵一級,並賜田一頃,宅九畝。殺得兩個首級,可當“百石之官”。殺得三十三個首級,可成為“屯長”。如果率軍殺兩千到八千顆首級,就可升任到大將。有獎當然有罰,作戰之時以五人為一屯,百人為一將,如果作戰結束,“一屯”或“一將”居然沒有殺得一顆首級,那就要處死為首的“屯長”和“百將”。

除了誘以利、懼以刑之外,商鞅還尊之以身後之名,他出台法令規定,秦國民眾從小夫到大夫,爵級一等,就可在死後的墓地上種樹一棵,也就是軍功越大,墓上植樹越多,樹木繁茂,足以光耀子孫。 這一軍爵制度可謂開天闢地,它徹底抹煞了貴族與賤民的界限,人人可以通過戰爭而獲取功名富貴。在世界各文明古國中,中國是最早打破貴族制度的國家,這其中,商鞅的作用可謂最大。 以國史論之,到了隋唐時期,政府又發明出科舉制度,為底層的知識分子打通了另外一條獵取名利的通道。由此,“王侯將相寧有種乎”,軍爵制(武士)與科舉制(文士)互為勾連,構成了延續千年的平民社會的穩定性。這兩個制度的形成,再加上政權對商業的道德蔑視及製度打壓,最終構築了中華文明的重要特質,千百年來,全中國有才能的中國人,無一能經受住名利的誘惑,紛紛投身於軍爵和科舉的“遊戲”之中,從商自然成了不得已的末流之選。因此,法國史學家費爾南·布羅代爾在《文明史綱》中評論說,“這至少是中國社會為何沒有像西方社會那樣發展成為一種資本主義制度的原因之一。它仍然停留在父家長制和傳統制度的階段。”

商鞅的這一變法宣布後,秦國上下大為震撼。貴族恨之入骨,平民將信將疑。 為了立信,他演出了一折“徙木戲”。他把一根三丈之高的大木柱立在都城櫟陽的南門,發佈告說,能夠把它遷置到北門的,可獲得十金的獎勵。民眾不信,沒有動手。商鞅再出佈告,宣布能遷置的人可得五十金的獎勵。終於,有一個大膽的人把木柱從南門遷到了北門,商鞅當即兌現承諾。這一戲劇性的舉措,很快傳遍全國,使人對變法產生信心。 對於反對的人,商鞅則不假顏色。變法啟動後,太子觸犯了法規,商鞅沒有辦法處罰“君嗣”,就拿他的兩個師傅――貴族虔和賈開刀,一個抓起來關進監牢,一個判處黥刑,在臉上刻字以示懲罰。四年後,虔又犯法,商鞅削掉了他的鼻子。 商鞅當國,極其殘酷,可謂是“酷吏之祖”。有一次,他在渭河邊論法,一口氣就殺死了七百餘人,導致“渭水盡赤,號哭之聲動於天地。”他不喜歡反對他的人,甚至也討厭讚美他的人,在當初的朝堂大辯論時,他就說,“拘禮之人不足與言事,制法之人不足與論變”,也就是不允許爭論,不允許辯駁。司馬遷還記載了這樣一件事情:變法過半,一些先前反對的人跑到商鞅跟前讚美變法,商鞅說,這些都是“亂化之民”,於是全部流放到偏僻的邊城,從此,再也沒有人敢於議論國事了。 為了嚴格管制國民,商鞅還推行了恐怖的連坐制度。他以五家為一伍,十家為一什,如果一家犯罪,那麼就要五什——也就是五十戶家庭連坐。軍隊也是如此,以五人為一組,如果一人逃跑,其餘四人則會被砍頭。他還鼓勵民眾之間互相告發,知姦而能告發者,“與斬敵首同賞”,可賜一爵,如果不告發,會被處以腰斬之刑,如果藏匿姦者,不但自己被殺,還要抄家沒籍。 恐怖專制的力量是強大的。變法啟動到第十個年頭,秦國出現了“道不拾遺,山無盜賊”、民眾“勇於公戰,怯於私鬥”的局面,整個國家儼然變成了一個紀律嚴明、高效好鬥的戰爭機器。秦孝公升商鞅為大良造,是為國家最高行政官職,統掌軍政大權。商鞅親自率兵擊敗魏國,然後把都城遷到了咸陽,劍鋒直指東方各國。 在確立了“農戰”國策之後,商鞅開始第三輪變法,目的是要全面加強中央集權,其重要政策有三項,分別是土地改革、統一度量衡和推廣郡縣制度,其對後世的影響非常之大。 土地改革的核心是“廢井田,開阡陌”。井田制是一種土地國有製度,自商時就有文字記載,西周盛行。後世史家對之解釋不一,按《孟子·滕文公上》中的記載,國家以九百畝為一個計算單位,把土地分隔成方塊,形狀像“井”字,周邊為私田,中間為公田,各家分得百畝私田,同養公田。耕作之時,先要把公田的農活干完,才能各治私事。由此,春播秋割,守望相助。這一制度頗類似原始人民公社制。 到戰國中期,隨著人口的增加,井田制度已經敗壞,公地私有化成普遍事實。商鞅宣布廢除井田制,允許民眾開荒耕作、買賣土地,這自然大大激發了民眾的生產積極性,使變法的“農本思想”更加得以光大。很顯然,在先秦時期,糧食是最為重要的戰略物資,商鞅的一切變法都以此為根本,這可以說是典型的“唯生產力論”。 “廢井田,開阡陌”是中國土地史上的重大變革。從此以後,土地私有化成為中國歷史上最主要的土地所有製度。各朝代也有各種形式的公有土地,但是數量都遠不及私有土地多。 第二個重要政策,是統一度量衡。 當時各國割據,從衡器到貨幣都極其混亂,即便在一國之內,也是標準不一,這對經濟發展和國家治理當然非常不利。商鞅提出“平鬥桶、權衡、丈尺。”鬥桶指計算容積的衡器,權衡指計算重量的衡器,丈尺指計算長度的衡器。也就是說,他統一了全國的容積、重量、長度的度量標準。在今天的上海博物館,仍可見到當年的青銅製“商鞅方升”,它鑄造於秦孝公十八年(公元前344年),是商鞅散發給全國各地作標準的衡器。 第三個重要政策,是確立並推廣郡縣制度。 西周建立之時,分封諸侯,一共有上千個國家,幾乎一個城池為一國。春秋初期,諸侯兼併劇烈,剩下160多國,到了戰國年代,天下滔滔,只餘十餘國,最後成七雄爭霸之局。國君為了統治及征戰的需要,紛紛加強中央集權,兼併進來的土地不再分封出去,而是建立新的地方治理制度。春秋後期,縣制開始推行,縣令為一縣之長,由國君直接任免,他們不再是世襲貴族,而是一批沒有血緣關係的職業官僚。郡的設置較縣為晚,秦國在秦穆公時期已有記載。 商鞅是一人獨裁制度的擁躉者,在《修權》一文中,他認為,治理國家有三個要素,一是法,二是信,三是權。法律是君臣一起來擬定的,它的推行要靠信,而要法令通行,就必須保證國君的獨裁。 為了達到這一目的,商鞅完善並推廣了郡縣制的地方管理體系。他把小鄉、邑合聚為縣,設立縣令、縣丞、縣尉等職務,組成縣署,全國共分三十一個縣,後來每征伐下一塊土地,就增設一縣。與分封制最大的不同是,郡守和縣令都由皇帝直接任免,不得世襲。各地方長官於每年秋冬向中央朝廷申報一年的治狀,中央據此對其進行考核,獎功罰過。 郡縣製成為秦國的治國基礎。這一制度有效地加強了中央集權,是中國官僚制度的根本。明末清初的思想家王夫之在《讀通鑑論》中就說,“郡縣之製垂二千年而弗能改矣,合古今上下皆安之,勢之所趨,豈非理而能然哉?”當代史學家唐德剛從國家管理模式角度分析認為,中國三千年可分為部落制、封建制和郡縣制三個階段,商鞅之後,幾無大變。甚至,一直到今天,中國的省市縣治理模式仍然沒有跳出其藩籬。 商鞅的三輪變法,前後長達十餘年,循序漸進,絲環相扣。他的強國之術堪稱中國歷史――乃至世界史上最殘酷和嚴厲的一種,是一次激進的國家主義試驗,在經濟模式上則體現為“命令型的計劃經濟”。在他的治下,秦國成為了一個讓人望而生畏的“虎狼之國”,舉國上下蔓延著極端功利主義的進取氛圍,每個秦國人其實都成了國家的工具,宛若後世出土的那些兵馬俑,人人面無表情而無比強悍。 商鞅的治國思想中有強烈的反智、愚民和好戰的特徵。 跟曾經當過商人的管仲及經商致富的范蠡等人相比,商鞅對商人階層不但毫無感情,而且視之為仇讎。在他當國之時,國家管制了“山澤之利”(礦山開發)、糧食買賣和旅店經營,自由商人幾乎被消滅。同時,他對知識分子也非常仇視,他認為國有“五害”,分別是儒家學者、商賈、隱士、手工業者和勇士,在《農戰》一文中,他毫不客氣地說,“有這些人存在,敵人來到,一定打敗仗,敵人不來,則一定很貧窮。把這些人趕走,敵人不敢來,來了也會被打敗。去討伐別國,一定能戰勝,不去討伐,則一定能富足。”他更形像地說,“有一千個農戰之民,而只要有一個讀《詩》和的文士在,那千人就會懈怠。有一百個農戰之民,而只要有一個有技藝的人在,那百人就會懈怠。”所以,這些文人和有技藝者必須徹底清除,“重刑而連其罪”。在《戰國策·秦策》中還記載,商鞅曾向秦孝公提出要“焚書”,雖然不知有沒有執行,不過一百多年之後,他的思想繼承者還是完成了這個工作。 在商鞅的經濟思想中,“強國”與“富民”似乎是對立的。他極端地認為,人民不但不應該有思考的能力,而且絕對不能夠富足。 自古以來,如何解決分配問題,緩和貧富對立,是歷代思想家和理財家所共同關注的“第一命題”,早在《晏子春秋·內篇》中就出現了“權有無,均貧富”的觀點。諸子百家對此各有分析。 儒家的孔子提出“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貧而患不安”,他認為最好的狀態是“均無貧”――類似於福利社會,他還主張“藏富於民”,認為“百姓足,君孰與不足;百姓不足,君孰與足”(《論語·顏淵》),但這些理想如何實現,他沒有具體的辦法。老莊的道家也主張均貧富,其實現方式是“損有餘以補不足。” 與儒、道不同,墨子則承認富貴貧賤的適當差別的存在,惟要求可以相互轉化,其轉化方式取決於一個人的賢與不肖,他不同意儒家“藏富於民”的觀點,主張應該先讓國家富起來,所謂“官府實而財不散。” 上述幾位經典思想家對貧富問題的分析比較抽象,那些真正掌握國綱的理財家則提出了具體的辦法,比如,管仲主張用價格政策為工具來縮短貧富分配不均的差距。到了商鞅,走到了“強國貧民”的極端。 商鞅也反對貧富懸殊,認為“治國之舉,貴令貧者富,富者貧”,不過在他看來,理想的狀態是讓人民始終處在同樣的貧窮線上,最好的狀態是家裡沒有一點多餘的糧食(“家不積粟”),以保持飢餓進取的精神面貌。強兵就必須使民弱、民怯和民愚,這樣的人民通過重刑或重賞即可變成為勇敢而兇猛的戰士。而一旦社會出現貧富差距變大的情況,就應該動用國家機器,用行政剝奪的方式來實現均衡,這就是所謂的“貧者益之以刑則富,富者損之以賞則貧。”很顯然,商鞅把人民的貧困與無知看成是國家兵源和社會穩定的必要條件。 商鞅的這種極端主義思想,在後世已成絕響。不過必須指出的是,後來的治國者們,儘管再不敢象商鞅如此說的直白、幹的決絕,卻也並非沒有效尤者,至少有兩個理念頑強地留存了下來。第一,不能讓民眾太富足、太有思想的潛意識卻一直存在了下來,最終變成了一種系統化的愚民政策。第二,絕大多數的治國者把國家強大遠遠放在民眾富足之前,強調“國強民安”,而不是“國強民富”,所謂“安”者,年份好的時候,有口飯吃,飢荒到來的時候,不餓死,這已是最大的善政。 在商鞅的強國之術中,打仗是第一要義,這是檢驗變法成功的唯一標準。 其實在他的治國邏輯中,戰爭是起點,也是終點,並且循環往復不應該停止:民眾都去耕作了,糧食就會迅猛增加,打仗就有了物資,然後用軍爵制度激發人民戰鬥的熱情,攻城掠地之後,土地和人口又增加了,就可以擴大農耕,繼續發動下一場戰爭。如此,國家就成了一台強大而無比恐怖的戰爭機器,人民則成了無知無畏的殺戮之士。 在他看來,戰爭是讓國家強大和穩定的最好辦法。在《靳令》一文中,他說,“國家貧窮就要去打仗,可以把毒氣輸送到敵人那裡,就沒有像文士、商人那樣的國害,一定會強大。國家富足而不發動戰爭,就會懶惰懈怠,出現文士、商人那樣的國害,一定會羸弱下去。”總之,窮了要打,富了更要打。 正是在這種“備戰備荒為打仗”、“把戰爭進行到底”的戰略支配下,秦國成為戰國列強中最可怕的國家,“兵革大強,諸侯畏懼”。到秦孝公十九年(公元前343年),週天子封賞秦孝公,授予他有“興兵約盟,以信義矯世”的權力,第二年,諸侯都前來祝賀,然後由秦國率領,一起去朝拜週天子。這一儀式表明,在商鞅的輔佐下,秦孝公終成戰國霸主,重現了先祖秦穆公當年的盛況。 後世將商鞅歸為法家。縱觀戰國時期,法家並非顯學,孟子曾說,“楊朱、墨翟之言盛天下,天下之言,不歸楊則歸墨。” 孟子(公元前372年-公元前289年)是自孔子之後的第二個重要儒學思想家,號稱“亞聖”,他比商鞅小18歲,是同時代人。當商鞅在秦國大行變法之時,孟子正在東方各國遊說,而商鞅被處死後,孟子還在齊國和梁國之間奔波,他很可能耳聞了商鞅的整個變法過程。比較兩人治國及經濟思想,可以看到截然的差異。 在《孟子·梁惠王》中,齊宣王向孟子求教“王政之道”,孟子給出的答案是“耕者九一,仕者世祿”,也就是說,他堅持恢復井田制,並擁護貴族世襲體制。孟子特別欣賞那種各守其職、疾病相扶的公社生活,在另外一次與滕文公的交談中,他還特別設計了一套混合的土地制度:給每農戶五畝宅、百畝田,使民“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樂歲終身飽”。稅賦政策上,孟子提倡實施富民政策和減輕賦稅,“易其田疇,薄其稅斂,民可使富也。”他的“薄稅斂”包括:商捨不徵稅,也不徵貨物稅、房地稅和無職業者的人頭稅,只徵單一的農業稅,即相當農民收穫九分之一的勞動地租。很顯然,商鞅的“廢井田,開阡陌”以及廢除世襲、實施軍爵的政策與孟子的主張背道而馳,並在生產力的激發上更為高效。 孟子常年在東方各國遊走,那裡的政治文明呈現百花齊放的自由化狀態,與西北的鐵血秦國形成鮮明的對比。相對於商鞅的嚴苛管制和強調中央集權,孟子則強調仁義治國,“國君好仁,天下無敵焉”。他更提出民眾比國君更為重要的民本思想,“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這些在商鞅聽來,肯定是可笑的無稽之談、禍國妖言。 商鞅與孟子的思想迥異,是思想史上一個特別值得研究的景象,這兩人實際對歷史的影響也耐人尋味。 孟子終其一生,鬱鬱不得志,對時局衍變幾無作用,但是他所主張的儒家學說在戰國末期漸成主流,在秦以外的六國地位被廣為傳播和接受,商鞅之後的法家集大成者韓非子就說,“世之顯學,儒、墨也。” 相對比,商鞅長期被視為“異端”,在知識階層,以談論商鞅為恥。但是,他徹底改變了戰國乃至後來中國的政治和經濟生態,甚至,以兩千年的歷史跨度而論,商鞅的基本治國理念被頑強地延續了下來,他的核心理念被眾多的獨裁者所沿襲,在很多朝代,實際上呈現出“半法半儒”、“儒表法裡”的景象,所謂“百代都行秦政法”,“商鞅主義”的幽靈從來沒有從中國消失過。 若以治國理念而論,從管仲對中央集權的最初試驗,到商鞅將之演繹到恐怖的極權主義,可以說,影響中國千年曆史的治國模式到此已基本定型。管仲與商鞅,赫然如鐘擺的兩端,後來的治國者無非在兩者之間徬徨選擇,竟從來沒有逃出他們設定的邏輯。 就在當上霸主的四年後,公元前338年,秦孝公駕崩,商鞅隨之被處以車裂的極刑,並誅滅全家。 在過去的二十二年裡,秦孝公與商鞅鐵腕變法,固然讓國家強盛,卻也結怨無數。商鞅每次出門都如臨大敵,需有十多輛兵車保護,重甲持矛的士兵同車護衛。據《戰國策》記載,秦孝公病重時曾萌生了把王位傳給商鞅的念頭,鞅“辭不受”。孝公一亡,繼位的秦惠公及宗室貴族當即群起攻之。商鞅舉家逃亡,來到一個叫關下的地方,想投靠旅舍,旅舍的主事不認識商鞅,說,“我不能接待你,商君的法令規定,讓人投宿而沒有驗明身份的,會遭受連坐之罪。”商鞅仰天哀嘆道,“嗟乎,為法之弊,一至此哉。” 這則典故出現在司馬遷的《史記·商君列傳》中。司馬公對商鞅的厭惡之情溢於言辭之間,說“惠王把商鞅車裂了,秦國沒有一個人同情他。”(“惠王車裂之,而秦人不憐”)。不過,商鞅是否真的發出過“為法之弊,一至此哉”的哀嘆,是值得懷疑的。因為有兩點,其一,商鞅未必認為他的變法有什麼弊端,就在孝公去世前的五個月,他還與一位叫趙良的策士侃侃而談,以輔佐秦穆公的一代名臣五羖大夫百里奚自詡,深為自己的治秦業績自傲(“子觀我治秦也,孰與五羖大夫賢?”);其二,秦惠公車裂了商鞅並滅其全家,然而僅至於此,並沒有株連到其他大臣。他的所有主要法規都被全數繼承下來,並無“除弊”之舉。連司馬遷也在《太史公自序》中承認,“後世遵其法”。 這意味著,商鞅身死之後,秦國在他既定的政策軌道上繼續暴烈地前行。它的重農戰略及國有專營體制為財政充沛提供了保障,而獨有的軍爵制度更是激勵了軍事上的野心和凶悍。此外,還有一項必須提及的是,秦國的兵工廠顯然是當時七國中規模最大和技術水平最高的。 後世發掘始皇陵,在兵馬俑坑中發現了4萬多支三棱箭頭,其製造水準之高讓人驚詫。它們都極其規整,箭頭底邊寬度的平均誤差只有正負0.83毫米,它們的金屬配比基本相同。這就是說,數以萬計的箭頭是按照同一技術標準鑄造而成,不論在漠北江南的各個戰場,秦軍射向對手的所有箭頭,都具有同樣的作戰質量。標準化,是現代工業的基礎,它使不同的供應商生產的零部件可以組裝在一起,也使大規模的生產成為可能。儘管按今天的工業標準看,這些兵器的標準化仍舊是比較粗糙和初步的,但是,在兩千多年前,秦人執著於統一標準,肯定已是當時最優秀的兵器。 在某種意義上,秦的兵工廠已是一個具備了標準工業化特徵的製造型企業,而且肯定是當時世界上規模最大的工廠。 根據司馬遷的記載,秦軍的數量在極盛之時超過百萬。在同一時期的歐洲,馬其頓的亞歷山大大帝的軍隊是5萬人左右,最為強盛時的羅馬軍團也不過二十萬人。為一支百萬大軍提供兵器,是一個可怕的任務,在多年的統一戰爭裡,秦國的兵工廠不但規模龐大,而且形成了一套能夠保證高質量、批量化生產的管理制度。在呂不韋主編的《呂氏春秋》一書中,有“物勒工名”的記載,意思是,器物的製造者要把自己的名字刻在上面。在兵馬俑出土的兵器中確實也有很多名字銘刻在上。 據此,後世學者研究推斷,秦國的軍工管理制度分為四級。國家的相幫是兵器生產的最高監管人,他的下邊是工師,就是各兵工廠的廠長,在工師的下邊是丞,類似車間主任,而親手製作兵器的則為匠。各級人員的名字都被一一刻在每一件兵器上,於是,形成了從相幫、工師、丞到一個個工匠的、金字塔式的四級管理制度,任何一個質量問題都可以通過兵器上刻的名字查到相關的責任人。秦以刑治國,動輒殺頭滅族,在這種制度的保障下,產品質量顯然可以得到百分之百的保證。 從戰國中期之後的一百多年裡,秦國成為最主要的戰爭發動者。據楊寬在《戰國史》中的統計,秦孝公在位24年,發動戰爭6次,惠公在位27年,發動17次,武王在位4年,發動2次,昭王在位56年,發動48次,莊襄王在位3年,發動4次,嬴政在位26年,發動戰爭31次。總計一下,從商鞅變法開始到完成統一大業,凡前後141年,秦人共發動戰爭108次。公元前221年,秦王嬴政終於統一六國,自稱始皇帝,一個偏僻落後的西域小國,終而用萬千白骨堆成了“千古一帝”的堂皇功業,這幾乎可以被看成是“商鞅主義”的勝利。 大秦是中華大地上的第一個集權帝國。按美國歷史學家威廉·弗格森的定義,“帝國是因一個國家對其他國家進行統治而形成的一種國家。”縱觀人類文明史,古代歷史發展的普遍規律,乃是從城邦化走向帝國化。一個神秘的現像是,在毫無任何關聯的前提下,正是從公元前三世紀開始,在亞洲和歐洲幾乎同時發生了完全類似的這一變化。 如果把開始於公元前360年的商鞅變法看成是中華帝國胚胎初成的時刻,那麼,就在四年之後――公元前356年,歐洲的一個小國馬其頓誕生了偉大的亞歷山大大帝,在他短暫的33年生命中,南征北戰,不但成為了希臘聯盟的共主,更是征服了波斯和埃及兩大王國,建立了史上第一個橫跨歐亞大陸的亞歷山大帝國。早期的馬其頓位於希臘北部,相比於南部的、實行民主共和製度的希臘人,是一個落後的城邦國家,其形勢非常類似於戰國時期的秦國。在這個意義上,亞里山大對希臘的征服,近似秦對六國的戰勝,因此威廉·弗格森在《希臘帝國主義》一書中很有感慨地說,“擁有高度文明的古代希臘人不但沒有建立一個統一的大帝國,反而被來自北方的、在許多希臘人眼中完全是蠻族的馬其頓人給征服了。” 在漫長的農耕年代,高度專制集權、以軍事為治國優先的政權往往能夠取得對外戰爭的勝利――在中國歷史上曾多次發生,譬如公元五世紀時匈奴對東晉王朝的戰勝、公元十三世紀時蒙古對宋王朝的戰勝、公元十七世紀時滿清對明王朝的戰勝。不過同時,如果它不進行及時的變革,其統治又是極其脆弱的。亞歷山大建立起來的偌大帝國在他意外身亡之後,迅速地被肢解。而強大的秦帝國竟也落入同樣的歷史邏輯之中。 嬴政統一天下後,並沒有適時地改變商鞅的政治和經濟政策,國家仍然處在緊張的、高度管制的“戰爭機器”狀態。就在統一六國的當年,秦始皇下令沒收天下兵器,全部銷毀,鑄成十二個巨大的“金人”,同時,把天下富豪統統遷徙到都城咸陽,共有十二萬戶之多,這在以土地為最重要資本的農耕年代無異於把民間財富連根拔起。 當這頭龐大、嗜血的戰爭怪物突然失去了亟待征服的“假想敵”之後,它的高消耗和低效率變得非常驚人。為了讓“機器”繼續運轉,秦始皇只好展開移山倒海般的浩大工程,他徵用70萬人修建自己的陵墓,動用40餘萬人北築長城,派50餘萬人南戍五嶺,用70萬人修建阿房宮。同時,徵用民力修建“馳道”,他以首都咸陽為中心,東至齊、燕,南通吳、楚,北達九原(今內蒙古包頭市附近),其路,“道廣五十步,三丈而樹,厚築其外,隱以金椎,樹以青松”,以當時情況而言,實在不比今天的高速公路遜色。他還在西南邊疆修建“五尺道”,在今天的湖南、江西、廣東和廣西之間修建連接各地的“新道”。 在這些基礎工程中,最為後世津津樂道的無疑是萬里長城。它的出現在北方劃出了一條界限,自此中國成為一個“單獨的大陸”――東邊是整個太平洋西海岸,北邊是長城,西邊是沙漠與喜馬拉雅山脈,南邊是從海南島到廣西的亞熱帶叢林,這樣,中國就被“設定”在一個四邊形裡。長城是實體性的,同時又是心理性的,在之後的兩千多年裡,它保證了帝國不受外來族群的侵略,即便在若干個時段內,外族成功地入侵並實現了統治,可是,卻從來沒有一個政權衝破過“心理上的長城”,那些外來者很快被漢化、被“吞噬”——最顯著而成功的例子是十七世紀的滿清政權。 如此眾多的基礎建設項目的投資,在中短期內幾乎沒有任何的經濟產出,國力之消耗可以想見,同時,權力高度集中的皇權專制制度,必定深陷於自己的政權機構癱瘓和工作效率喪失。公元前210年,秦始皇在東巡途中駕崩於沙丘(今河北省邢台市),中央權威迅速瓦解。第二年七月,陳勝、吳廣在蘄縣(今安徽省宿縣)揭竿而起,天下紛亂,群雄再度蜂起逐鹿。到公元前202年,劉邦建立漢朝,定都長安(今陝西省西安市)。 這是一個威名赫赫的帝國,以至於後來的華夏人氏以“漢族”、“漢人”自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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