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政治經濟 浩蕩兩千年·中國企業公元前7世紀——1869年

第2章 第一章商人出身的“千古一相”

公元前686年,一位叫管仲(?—公元前645)的失意商人拉弓滿弦,向公子小白射出兇猛的一箭,鏃羽響處,只見小白應聲落馬。 這一年,地處山東半島的齊國發生內亂,齊襄公被弒,朝政一時空虛。他的兩個兄弟――公子糾和公子小白此時都被流放在外地,誰先趕回到都城臨淄,誰就最有可能登基。糾和小白的身邊各有一位商人出身的謀士,一個叫管仲,一個叫鮑叔牙。 小白接受鮑叔牙的計策,向莒國借了兵車,日夜兼程回國。輔佐糾的管仲見此情景,就自告奮勇率三十乘兵車到半途中去截擊小白。在即墨城附近,管仲一箭將小白射下馬。然而,這一箭只射中了戰袍上的帶鉤,死裡逃生的小白及時歸國掌權,是為齊桓公。 當了國君的小白行功論賞,想拜鮑叔牙為相,同時當然還要殺了管仲。誰知鮑叔牙卻對他說,“我的才能只能讓齊國平安,如果您要稱霸天下,一定得拜管仲為相。”

鮑叔牙與管仲其實是一對常年合夥做生意的好朋友。 管仲名夷吾,字仲,出生於穎上(今安徽穎上縣)一個沒落貴族家庭。他在哪一年出生頗多爭論,分別有公元前716年、前723年、前725年及前730年之說,不過無論如何,他在當時算是長壽之人。他少年時替人牧過馬,後來結識了年長於他、家境頗好的鮑叔牙,兩人合夥做皮毛生意,有地方史志載,他們遊走於燕、趙、齊三國之間,曾在現今河北省的蠡縣一帶規劃過三十個大小不等的皮毛集市(時稱墟),一直到今天,那裡仍是北方最大的皮毛市場之一。 管仲早年的名聲似乎不太好,是一個愛佔小便宜和貪生怕死的傢伙。他與鮑叔牙合夥做生意,本錢大多是鮑出的,可是賺了錢以後,管仲卻要分大頭,鮑的僕人們很不忿,鮑叔牙卻說:“這沒什麼,管仲家裡窮又要奉養母親,多拿一點沒有關係。”他們的生意後來破產了,西漢劉向在《說苑》一書中說管仲“三辱於市”,也就是說他多次經商失敗,不是一個特別成功的商人。管仲還十分熱衷於功名,曾到處去求官,可都乾不了幾天就被辭退了。他和鮑叔牙一起去當兵,每次打仗總是逃跑在前,大家就罵管仲是一個膽小鬼,鮑叔牙又站出來替他說話:“你們誤會管仲了,他不是怕死,他得留著他的命去照顧老母親呀!”到了後來,他們就分別投靠了公子糾和公子小白。

鮑叔牙向齊桓公舉薦這樣一個人,實在是奇怪的事情,不過更奇怪的是,齊桓公居然言聽計從,真的把管仲拜為國相。 在中國歷史上,第一個具有完備的經濟思想的人正是管仲,他輔佐齊桓公成就了春秋時期的第一個霸業。 管仲當國的公元前七世紀,正是“禮崩樂壞”的年代。 華夏文明是地球上歷史最為悠久的文明之一。大約在公元前21世紀,在黃河上游產生了第一個國家政權――夏王朝,約六百年後,商湯滅夏,在黃河下游建立了商王朝,又過了約六百年,在公元前1046年,周武王滅商,建立周王朝。 周王朝實行的是封建制,即“封土建國”,週天子將土地及居民分封給親戚及功臣,各諸侯有權管理封地內的一切資源,並擁有軍隊。諸侯對天子定期進行朝貢。周朝建立之初,分封了一千多個諸侯國。

民國學者錢穆在《國史大綱》一書中稱,“中國為世界上歷史最完備之國家”。以史書記載論,從公元前841年開始,中國就明確有年可以考據。當時的天子是周王朝的第十代周厲王,他任用佞臣,導致國人暴亂,厲王被迫出逃,朝政由大臣召穆公、周定公同行政,號為共和。公元前771年,“烽火戲諸侯”的周幽王被犬戎殺死,西周終結,周平王遷都洛邑(現在的河南洛陽附近),是為東周。 從遷都的公元前770年起,到公元前476年,史稱春秋時代。在這二百九十多年間,週天子的權威日漸喪失,社會風雷激盪,戰火連天。僅據《春秋》記載的軍事行動就有四百八十餘次。司馬遷在《史記》中稱,春秋時期,被殺的國君有三十六位,被滅亡的國家有五十二個,很多諸侯四處奔走而不能保全自己的國家。在這期間,一些諸侯國脫穎而出,先後稱霸,最著名者有“五霸”,齊桓公正是五霸之首。

齊國在眾諸侯國中並不是最顯赫的一個,它的祖先不是周王后裔,而是輔佐武王滅商的薑尚,齊國的疆界“東至海(黃海),西至河(黃河),南至穆陵(今山東省臨朐縣),北至無棣(今山東省無棣縣)”,所以司馬遷稱之為“區區之齊在海濱”。 管仲興齊,靠的並不是兵戈征伐,司馬遷如此評論他的當國之道:“其為政也,善因禍為福,轉敗而為功,貴輕重,慎權衡。”也就是說,管仲最擅長的是配置資源,提高效率,以妥協和謹慎的方式重建各種秩序。這些特徵無疑很有點“企業家的精神”。 這位在商場上滾過“爛泥”、在戰場上當過逃兵的政治家不喜歡開天闢地式的創新,而是往往以“循古制”的名義來進行改革,他注重秩序和政策的延續,是一個天生的保守主義者。他在經濟上的創新很多,其中最值得記載的是三項:四民分業、貿易興國和鹽鐵專營。

管仲主張把國民分成士、農、工、商四個階層,按各自專業聚居在固定的地區,是為“四民分業”。把社會各階層按職業來劃分管理,管仲是歷史上的第一人,這種專業化的商品經濟模式,兩漢以來都被尊奉為基本形態及指導原則。與現在稍有不同的是,管仲當時所謂的士,主要指軍士。 職業化的分工及其成熟,是一個社會進步的標誌。在殷周時期,就已有專業的工匠出現,文獻記載為“百工”,這些人都是被政府直接管理的奴隸,沒有獨立的人身自由,所謂“工商食官”,他們的職業世代相傳,不允許改變。 《左傳》記載:“在禮……民不遷,農不移,工賈不變。”職業的世代相傳,自然有利於工藝的傳承和進步――在沒有公司製度的年代裡,家庭無疑是最具有組織形態的經濟基礎單位。很多工匠最終以職業為姓,流傳至今,如陶氏是製陶的工匠、施氏是旗工、繁氏是馬纓工、樊氏是籬笆工、終葵氏是錐工等等。

進入周朝後,職業化分工的趨勢越來越明顯,範文瀾在《中國通史簡編》中斷定,“商亡國後,週分商遺民六族給魯,分七族給衛,十三族中至少有九族是工。”另據我國第一部有關製造科技的著作《考工記》記載,西周的官營手工業達30種之多,僅專業的木匠(“攻木之工”)就分為七種,分別是輪、輿、弓、廬、匠、車、梓。細緻的職業化分工及其世代相傳的製度安排,是中國早期文明領先於世界的重要原因之一。台灣學者趙岡認為,“中國的社會職能分工比歐洲早了至少一千年,主要的傳統生產技術(工業革命前的非機器生產技術)在中國出現的時間也比歐洲早八百年至一千年。” 管仲認為,四民分業有四個好處,一是“相語以事,相示以巧”,同一行業的人聚居在一起,易於交流經驗,提高技藝;二是“相語以利,相示以時”、“相陳以知價”,對促進商品生產和流通有很大作用;三是養成專業氣氛,人人安於本業,不至於“見異物而遷焉”,從而造成職業的不穩定性;四是無形中造成良好的社會教育環境,從小就耳濡目染,父兄的教導不須嚴厲督促也能教好。

專業分工、父子相襲的製度讓齊國的製造業技術領先於其他國家,《考工記》對齊國手工業作坊有很多記錄,以絲綢為例,我國最早出現的絲織中心就在齊國首都臨淄,當時,臨淄生產的“冰紈、綺繡、純麗”等高檔絲織品,不僅國內供給充分,還大量暢銷到周邊各國,乃至“天下之人冠帶衣履皆仰齊地”。 按《國語·齊語》中的記載,齊國有士鄉十五個,工商之鄉六個,每鄉有兩千戶,以此計算,全國有專業軍士三萬人,職業的工商臣民一萬兩千人(均以一戶一人計算)。此外,在野的農戶有四十五萬戶。管仲認為,這些人構成了“國之石民”,他說,“齊國百姓,公之本也”。 “四民分業”表面上看是對殷周古制的繼承,其實卻有很大的差別,其根本性的不同是,把“工商”與“士農”並列,同視為“國之石民”。

古人對工商的態度有過數度戲劇性的轉變。 遠古的中國人似乎並不輕商。早在殷商時期,人們是樂於和善於經商及從事手工製造業的,這從近世出土的、精美絕倫的商代青銅器可見一斑。武王滅商之後,把商朝的舊貴族遷聚於洛邑(今河南省洛陽),該地很快成為全國商業最發達的地方,“富冠海內”(語出《鹽鐵論·通有》)。司馬遷在評論洛陽人時說,“週人的習俗是,致力賺錢的產業,投身於工商業,以追逐百分之二十的利潤為目標。” 不過,周朝的建國者們在反思商朝滅亡的教訓時認為,殷商之亡就是因為民眾熱衷工商而荒蕪了農業,造成民心浮躁,國基不穩。因此,轉而推行鄙視工商的重農政策。在周制中,工商業者的地位變得非常低賤,金文中“百工”常與處於奴隸地位的臣妾並列。從有限的文字記載中常常可見類似記載,《易·恆卦》曰,“君子以遠小人,不惡而嚴”。 《逸周書·程典》曰,“士人夫不雜於工商”。 《禮記·王制》曰,工商“出鄉不與士齒。”也就是說,士大夫必須遠離商人,絕對不能與工商業者混居在一起的,工商業者離開居住地則不得與士大夫交談。在《周禮·地官·司市》中還規定,貴族們不能進入市場進行交易,否則就會受到懲罰。

到了春秋時期以後,好商之風再起――這也被一些道學家看成是“禮崩樂壞”的一部分。在史料中出現了大量、專業的自由商人,他們往來於各國之間,近購遠販,獲取利潤,年輕時的管仲和鮑叔牙無疑正屬於此類。胡寄窗在《中國經濟思想史》中認為,西周時期的工商業,都是為貴族階層服務的,民間商品都是農民以剩餘生產物進行交換,如中所吟詠的“抱布貿絲”、“如賈三倍”,從事交換的人不是嚴格意義上的商人,到了春秋年代,專業的自由商人開始大量湧現,其工商業發展的特點表現在許多“金車其車,交錯其服”的富商大賈在中國歷史上第一次出現了,這意味著商業資本的出現,一個新興的階級誕生了。 然而,把工商業者抬升到與“士農”並列的地位,在當時的士大夫階層並非共識,《國策》中記載姚賈與秦王的一段對話時,就說“管仲其鄙之賈人也。”對管仲的商人經歷頗為鄙視。管仲之所以能在齊國推行重商政策,除了他自身的經歷及有超越當代的見識之外,還與該國的傳統有關。 《史記》記載姜尚建國之時,齊國土地貧瘠,人口稀少(“地瀉鹵,人民寡”),但是卻有近海之利(“帶山海”),於是,姜尚就根據當地的習俗,簡化禮數,扶持工商,發展捕魚和煮鹽業。因此,當代史家李劍農依據《史記》、《國語》和《左傳》中的記載斷定,中國商業之開化,當以齊為最早。

四民並列的另外一個重要意義在於,管仲從國家戰略的層面上發現了工商業的盈利性,在西周時期,“工商食官”制度是從生產的角度來設計的,官屬工匠的職責是製造大型祭祀器皿和貴族專用器具,所以,可以做到美崙美奐,卻沒有成本的概念。而到春秋,工商業為民間服務的趨勢已然生成,而其贏利能力又大於農業,管仲顯然敏銳地發現了這一點。 除了四民分業和抬舉商人地位之外,管仲還是一個自由貿易主義者。 齊國地處海濱,漁業和煮鹽業從來發達,管仲規定,魚鹽可以自由出口,關隘只登記而不予徵稅,以便利諸侯各國。其他的出口商品也實行單一稅制,在關隘徵過了的,在市場上就不再徵了,反之亦然。 對於前來齊國做生意的商人,他更是大開國門,無盡歡迎,提出“空車來的不要去索取稅費,徒步背東西來的不要去征稅,這樣來的人就會越來越多。”他還專門設立了招待外國商人的客舍,每三十里有一處,來一乘車的外商供給本人飯食,來兩乘車者供給馬的食料,來三乘車者更要供給僕人的飯食。從此,“天下之商賈歸齊若流水。” 為了活躍市井,管仲甚至首開國營色情業。他在都城臨淄辦了七間官辦的妓院(時稱“女市”),每一間有妓女(時稱“女閭”)一百人,共700人,後來又增加到2000人。管仲以此吸引國際商旅,並大收其稅。後來的色情業者因此奉管仲為保佑平安的“產業始祖”,清代紀曉嵐在中便稱,“娼族祀管仲,以女閭三百也。” 如果從管仲的自由貿易政策進而推斷認為他是一個自由主義經濟學的信奉者,那就大錯特錯。事實上,管仲是中國最早的中央集權主義實踐者,在放活微觀的同時,他十分強調政府對經濟的宏觀管制,而其手段則是從財政、稅收和價格三方面入手。在這個意義上,管仲實行了中國歷史上的第一次經濟大變法。 管仲對後世影響最大的製度創新是鹽鐵專營,它幾乎成為中國式中央集權制度的經濟保障。 齊桓公與管仲多次切磋富國之策,齊桓公建議對房屋樓台、樹木、六畜、人口徵稅,管仲一一否定,在他看來,稅收是有形的,直接向人民收取財物,自然會招致人民的不滿。最好、最理想的辦法是取之於無形,使人不怒。據此,管仲提出了“寓稅於價”的辦法,把稅收隱蔽在商品裡,實行間接徵收,使納稅者看不見、摸不著,在不知不覺中就納了稅,而且不致於造成心理上的對抗。在具體的辦法上,管仲給出了簡單的七個字:“唯官山海為可耳”――只要把山、海的資源壟斷起來就可以了,山上出鐵礦,海裡產海鹽,是為鹽鐵專賣制度。 在農耕時期,鹽和鐵是最為重要的兩大支柱性產業,無一民眾可以須臾離開。更重要的是,這是唯一的工商合營產業,其原料得自天然,有壟斷經營的優勢,從業者一面自製商品,一面自行販售,商業資本與產業資本展轉變化,繁殖累積,其財勢不可阻擋,古往今來,中西各國,它都是產生巨富的產業領域。自西周以來,就有一些諸侯國將鹽鐵經營收歸國有,然而從來沒有人將之視為國策,絕大多數的治國者仍然以徵稅――特別是農業稅為國家最主要的收入,其區別僅僅在於,是按人頭徵收還是按土地面積徵收。管仲最大的創新在於,他在稅賦收入之外增加了專營收入,並將之製度化。 管仲以鹽和鐵的專賣收入做過舉例說明。 他說,萬乘之國的人口約為千萬,如按成人徵人頭稅,應繳納者約為一百萬人,每人每月徵三十錢,為三千萬錢。如果進行鹽的專賣,每升鹽酌量提價出售,每月可能得到六千萬錢,就可望得到一倍於徵人頭稅的收入。而在表面上,政府確乎不曾徵稅,不致引起人民的“囂號”反對。不僅在國內如此,還可運鹽出口而獲取重利,這等於煮沸取之不盡的海水就可以迫使天下人向齊國納稅,即“煮沸水以籍天下。” 鐵的專賣也是一樣。管仲說,大凡一個農戶,無論是從事耕作還是做女工,都需要針、刀、耒、耜、銚、鋸、錐、鑿等等鐵製工具,只要在一根針上加價一錢,三十根針就可收三十錢,即等於一人應繳的人頭稅了,由此類推,則全國收入總數亦不下於人頭稅的徵收總額。表面上,國家並沒徵稅,實際是“無不服籍者。” 管仲提倡鹽鐵專營,但不是主張政府親自下場,創辦國營鹽場或國營鐵廠——後世之人學管仲,認為專營就是國營,多入歧途。 比如鹽業。齊國濱海,是產鹽大國,食鹽是最有競爭力和價格話語權的戰略商品。管仲實行的是專賣政策,開放鹽池讓民間自由生產,然後由國家統一收購。 《管子·戒第》和《管子·輕重甲》中記載了當時的景象:鹽池開放後,煮鹽之人紛至沓來,四個月內就得鹽三萬六千鍾,為了維持國家對鹽的壟斷權,防止鹽價因生產過度而大跌,管仲隨之下令,對煮鹽的時節進行控制,只准在頭年的十月到第二年的正月這四個月的農閒季節煮鹽,到了孟春二月,農事開始,就不許聚眾煮鹽。由於控制了鹽業的銷售和產量,進而控制了價格,齊國的鹽銷售到國外去,可以抬高到成本的四十倍,國家和商賈都得利頗豐。 在冶鐵業上,管仲實行的是國有民營。他首先嚴厲地強調了國家對所有礦山資源的壟斷,所謂“澤立三虞,山立三衡”,他出台法令宣布,只要一發現礦苗,就馬上要由國家保護和封存起來,有敢於擅自開採者,左腳伸進去的,砍左腳,右腳伸進去的,砍右腳。 在壟斷了資源之後,管仲又控制了鐵器的定價權,並對所生產出來的鐵器進行統購統銷。在這些前提之下,管仲開放冶鐵作坊業,允許由民間商人自主經營,其增值部分,民商得七成,政府得三成。管仲反對國家自行冶鐵的理由是,“如果派服刑的犯人去冶鐵,一定會逃亡而管不住,如果派平民去,就會抱怨政府,到時候邊境有難,誰也不願意為國家打仗。所以,不能為了冶鐵而造成國民的分裂。”由政府控制專營權,然後把經營權下放給民間商人,以一定比例分配利潤,這就是後世非常流行的“資產國有、承包經營”的雛形。 鹽鐵專營的做法並非始自管仲,卻是在他那裡形成了製度化並取得顯著成效,它對後世政權的影響產生了重大且根本性的影響。我們將在日後的敘述中一再涉及這一話題。它形成一種獨特的中國式經濟制度――國家通過控制關鍵性生產資料以增加收入,以此形成一種與稅賦收入並行的專營收入,從而擴大收入、增強管制經濟的能力。從管仲的論述中可見,他事實上是將鹽鐵的專賣看成為“間接稅”,或者說是“變相的人頭稅”――因為鹽鐵的不可或缺性,國家通過對之的控制,實際對每一個人變相地徵收了“稅賦”,而在表面上,民眾似乎沒有納稅。這種“巧妙”曲折的治國理念一直延續數千年,其實正是中國與西方諸國在經濟制度上的最大差異所在。 在西方的經濟理論中,國家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甚至唯一來源是稅賦,如卡爾·馬克思所言:“賦稅是政府機器的經濟基礎,而不是其他任何東西。”、“國家存在的經濟體現就是捐稅”,即便在當代的製度經濟學理論中,這一定義也未有改變,1993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道格拉斯·諾斯便論述說,政府是“一種提供保護和公正而收取稅金作為回報的組織,即我們僱政府建立和實施所有權。” 然而從“管仲變法”之後,中國的政府收入則由稅賦收入和專營收入兩項構成,後者的實現,正是通過控制戰略性的、民生必需之物資,以壟斷專賣的方式來達成的。在這種體制內,政府其實變成了一個有贏利任務的“經濟組織”,從而也衍生出一個根深蒂固的治理思想,即――國家必須控制“關係到國計民生的支柱性產業”,國有企業應當在這些產業中“處於主導地位”。 在這種經濟環境中,國有企業是那種“看上去象企業的政府”,而政府則是那種“看上去象政府的企業”。當它們從各自的利益訴求出發,成為微觀經濟領域中的逐利集團時,民營企業集群則被間夾其中,進退失措。這一中國式經濟體制延續千年,迄今未變,而管仲,正是“始作俑者”。 由於在鹽鐵專營中獲得了巨大利益,相對的,管仲在其他產業的稅收上就表現得非常寬厚。 在重要的農業稅上,兩年徵稅一次,大豐收之年,每年徵百分之十五,中等之年,每年徵百分之十,下等之年,每年徵百分之五,如遇飢荒,則免稅。這一稅率,日後也成為很多朝代的稅賦計算方式。此外,管仲還建立了國儲糧制度,國家採購囤積了大量糧食,其數量足以控制市場糧價的波動,以達到豐飢平衡的功效。管仲對糧食十分重視,他不容許任何人操縱糧價,嚴禁在飢荒之年利用糧食買賣“兼併”農民,糧價波動必須由國家掌握,在農耕年代,這一見解無疑非常重要。 在進出口貿易上,除了魚鹽出口免稅之外,其他商品的關市之徵,僅為百分之一到百分之二的稅率。齊國強盛起來之後,管仲甚至以霸主身份統一各國的關貿稅賦,公元前679年(齊桓公七年),齊國會盟各國諸侯,達成關稅協定,市場交易的稅賦為百分之二,進出口關稅為百分之一。 (“市賦百取其二,關賦百取其一”)第二年,再度會盟諸侯,規定與會各國要修建道路,偕同度量標準,統一斤兩稱數。 (“修道路,偕度量,一稱數。”)管仲的這些做法,好比是在創建一個區域經濟的關稅同盟體,在兩千多年後的今天看來,仍然是國際貿易的遊戲慣例,毫無落後之感。 管仲還是一個運用價格來調劑經濟和增加國家收入的高手。他曾舉例說,如果國家掌握了大量的布,即不必再徵布稅,而要徵於原材料麻,麻價因課稅漲十倍,布價就可能因此而上漲至五十倍;同樣道理,如果國家掌握了大量的織帛,就可徵課原材料絲的稅,這樣又可使織帛的價格上漲十倍。在國際貿易上,他主張根據不同的情況來對待國際價格水平,所謂“因天下以製天下”,如果國際商品的質量高過本國,他主張提高該商品在本國的銷售價格,這樣就可以引導外貨的輸入。如果要獎勵出口,就要壓低出售價格,“天下高而我下”。 管仲的經濟思想中,最為奇特的一項是鼓勵消費,他甚至倡導奢侈,這在古往今來的治國者中可謂僅見,在《管子》一書中就有一篇奇文《侈糜篇》。 中國歷代的治國思想向來以倡導節儉為正途,這顯然是長期短缺經濟的必然產物。然而管仲卻提出“儉則傷事”的觀點,在他看來,大家都不消費,就會造成商品流通的減少,從而妨礙生產營利的活動,故曰“傷事”。要如何才能推動消費,他的答案是,多多消費,甚至無比奢侈地去消費。 管仲的這一論述曾經迷惑了此後數千年的中國學者,很多他的信奉者言及於此,要么視而不見,要么顧左右而言它,要么百般替管仲聲辨。直到近世,歷史學家郭沫若才給予了比較合理的解釋。郭氏認為――“他是肯定享樂而反對節約的,他是重視流通而反對輕視商業的,他是主張全面就業而反對消極賑濟的,為了能夠全面就業,他主張大量消費,甚至主張厚葬。他的重點是放在大量消費可以促進大量生產這一面。因而在生產方面該如何進行,如何改進技術之類的話,他就說得很少,幾乎可以說沒有。” 管仲倡導奢侈的理由是,“丹沙之穴不塞,則商賈不處”、“富者靡之,貧者為之”。就是說,只要不人為地堵塞利源,商賈就會日夜不息地從事營運而不知休息,而富裕的人只有不斷的消費,貧窮的人才有工作可做。為了強化自己的觀點,管仲甚至做過極端的比喻,他建議在煮蛋之前應先加雕繪,在燒柴之前要先加雕刻——“雕卵然後淪之,雕橑然後爨之。” 管仲本人就是一個富足的享樂主義者。孔子說他的奢侈堪比國君,“其侈逼上”,《史記》說他“富擬於公室”。 《韓非子》和等書還記載,齊桓公把齊國市租的十分之三賜歸於管仲。 當然,作為一個成熟的政治家,管仲對侈糜的推崇,並不僅僅為了自己的享樂。在《管子·乘馬數篇》中,他談及了一個非常先進的觀點。他說,每當年歲兇歉的時候,人民沒有本業可作,國家就應該進行宮室臺榭的修建,以增加人民的就業,尤其要雇傭那些喪失了家產的赤貧者。這時候修築宮室,不是為了享樂,而是為了增加就業,平衡經濟。 這種通過政府的固定資產投資來刺激經濟復甦、增加就業的做法,在當今之世並不罕見,可是在兩千多年前就有這樣的智慧,確實是讓人驚嘆的。據美籍華人學者楊聯陛的考據,在漫長的中國經濟史上,除了管仲,只有宋代的范仲淹(989-1052)曾經有過類似的思想。 管仲有很強烈的民本思想。他說,“政之所興,在順民心。”他不主張用嚴酷的刑罰來威懾百姓,因為“刑罰不足以畏其意,殺戮不足以服其心”。 那麼如何才能做到“順民心”?管仲的答案是要“從其四欲”,即“百姓厭惡勞苦憂患,我就要使他們安逸快樂,百姓厭惡貧困低賤,我就要使他們富足顯貴,百姓厭惡危險災禍,我就要使他們生存安定,百姓厭惡滅種絕後,我就要使他們生養繁衍。”(“民惡憂勞,我佚樂之;民惡貧賤,我富貴之;民惡危墜,我存安之;民惡滅絕,我生育之”)他以為,為政者只要懂得這些道理,把給予看成是取得,就是從政的法寶了。 (“故知予之為取者,政之寶也”) 管仲治齊,很快就成為最強盛的國家,齊桓公曾多次召集諸侯會盟,儼然成為諸國的盟主,《史記》說他“九合諸侯,一匡天下”。在整個春秋時期,齊桓公是第一個霸主。 然而,無論是齊桓公還是管仲,都沒有取周而代之的雄心,也沒有兼併各國的想法。他們理想中的霸業,就是成為列強中的老大,當一個“國際警察”。因此在國際事務中,管仲提出的口號是“尊王攘夷”。齊國有三萬裝備精良的軍士,是當時無人敢於爭鋒的兵力,管仲卻沒有用它去征伐四野,而是“方行於天下,以誅無道,以屏周室。”終齊桓公一代,只滅過譚、 遂兩個小國,甚至當宋、鄭等鄰國發生了內亂之後,管仲還設法幫助其君主復國。在國際公共關係上,管仲也顯得大手大腳,他派遊士駕著高頭大馬,載滿珍貴的服飾和珠寶,到各國去訪問(“奉之以車馬衣裘,多其資幣,使周遊於四方”)。當其他國家的使節到齊國來時,管仲則讓他們空囊而來,滿載而歸(“垂囊而入,稛載而歸。”)。 管仲是一個和平主義者,他似乎更樂於用商戰的辦法來削弱其他國家的勢力。在《管子·輕重戍》中便記載了兩則十分精彩的案例。 齊國旁邊有兩個小國,莒國和萊國,多年以來與齊摩擦不斷。齊桓公即位後問計於管仲,“莒、萊兩國又有農田,又特產紫草(一種染料作物),國力不弱,如何對付?”管仲說“這兩個國家出產紫草,而我們卻出產銅,您就派遣一些沒有作戰經驗的士兵在去採礦冶銅,鑄成貨幣,再用它高價購買兩國的紫草。” 莒、萊兩國的國君聽說齊國高價收購紫草,當然大喜過望,在他們看來,銅幣是人們所珍重的,而紫草則是我國特產,用我們的特產換取齊國所有的銅幣,這樣一來,齊國終將被我們兼併。於是,兩國民眾在政府的號召下紛紛放棄了糧食生產,而去種植獲利更高的紫草。第二年,管仲突然命令所有採礦冶銅的士兵全部回去種糧。然後,停止向莒、萊兩國進口紫草。如此一來,兩國糧價頓時大漲,每鐘糧食竟高達370錢,而齊國的糧價只有每鐘10錢,莒、萊之民紛紛投靠齊國。經此一役,兩國國力大減,不得不歸附齊國。 另外一場商戰發生在齊和魯、梁之間。魯國和梁國都是東方的大國,特別是魯國,向來與齊國並稱“齊魯”。 魯、梁兩國的民眾擅長織綈,這是一種色彩光亮、質地絲滑的絲織品,用以裁剪而成的衣服是當時最高檔的服裝。管仲就懇請齊桓公帶頭穿綈衣,還讓他的左右侍從也同樣跟隨。很快,穿綈織的衣服成了齊國上下的時尚。雖然綈的需求量猛增,供不應求,管仲卻不允許本國人生產綈織品,而是一律從魯、梁國進口。為了大張聲勢,他還特意安排齊桓公穿著綈衣到齊國與魯、梁交界的泰山南面去炫耀了十來天。管仲召集這兩國的商人,對他們說,“你們為我織綈十匹,我給你們三百斤銅,如果織了百匹,我就給三千斤銅。這樣一來,你們兩國即使不向人民徵收賦稅,財用也足夠了。” 魯、梁兩國如同莒、萊一樣,果然中計,在政府的鼓動下,民眾紛紛從事綈的紡織,農事因此荒廢。一年多下來,糧價果然暴漲。到了這時,管仲如法炮製,下令關閉與魯、樑的通商關口,不再進口一匹綈布。兩國經濟頓時崩潰,難民紛紛湧入齊國,管仲順勢讓他們去開拓齊國的很多荒地,反而促進了農業的生產。魯、梁從此一蹶不振,魯國的國君不得不親自到齊國去納幣修好。 管仲用不起眼的紫草和綈布,不戰而屈四國,是中國古代史上罕見的商戰案例,他無疑利用了國際貿易中的供求關係,其手段之高妙和狠辣,迄今仍讓人嘆服。 管仲治齊四十年,國強民富。都城臨淄成為最繁華富足的城市,據計算其居民達30萬人之多,在當時世界上是最大規模的城市,與其同時的雅典城人口不到5萬。 《國策·齊策》如此記載它的不可一世的繁榮景象――“臨淄甚富而實,其民無不吹竽鼓瑟,彈琴擊筑,鬥雞走狗,六博蹋鞠者。臨淄之途,車轂擊,人肩摩,連衽成帷,舉袂成幕,揮汗成雨,家殷人足,志高氣揚。” 在漫長的二千年動盪國史上,生活在這四十年的齊國人應該是最幸福、平和的人民之一。一位失意商人、膽小逃兵竟然有如此早慧和高超的治國才能,只能說是一個異數。 管仲流傳下來的文字很多,思想龐雜,幾乎是道家、儒家及法家的淵源,到西漢初期,劉向蒐集到了564篇署名為“管仲”的文章,他比勘審定,定著86篇為《管子敘錄》,這成為流傳後世的《管子》母本。然而可嘆的是,管子的思想在相當長的時間裡並不被重視,他的人品及某些做法早在春秋戰國時期就受到了學者的爭議,在《論語·憲問》中就記載了這樣一個對話,子貢說,“管仲怎麼能算是仁者呢?齊桓公殺了公子糾,管仲非但不能跟著死,還去當了仇人的相國。”倒是孔子說了一句公道話,他說,“管仲一匡天下,人民到今天還受到他的恩賜,如果沒有管仲,我可能披著頭髮成了一個異族人。” 儘管如此,後世的儒家――特別是宋代之後,對管仲一直頗有微詞。除了崇尚奢靡、鼓勵消費的做法與他們格格不入之外,管仲的“霸主之道”,在某些治國者看來也是“迂腐”的。 就在齊桓公晚期,中原的晉國和南面的楚國紛紛併吞小國,疆域不斷擴大,它們的軍事冒險無疑得到了更大的好處。齊國坐擁最強國力,卻採取了不擴軍和不兼併的“和平稱霸”戰略,沒有“及時”地開疆拓土。管仲那些維持國際秩序的行動,似乎並沒有起到太大的作用。齊桓公九次會盟諸侯,每次都是形式大於內容,各國表面上服從於齊國,實際上各懷鬼胎,互相戈伐,而齊桓公和管仲對此也無可奈何。 公元前645年,管仲去世,兩年後,齊桓公竟然餓死宮中,齊國迅速讓出了霸主權柄。 跟管仲一樣,齊桓公是一個縱情享樂的人――《管子·小匡》就說他有“好田”、“好酒”和“好色”之“三大邪”,在他的身邊圍繞著一群無聊的弄臣,其中一位叫易牙,有一次,齊桓公自言自語說,他吃遍了天下的美味,就是沒有吃過人肉。第二天,易牙就把自己的兒子煮了,端著肉獻給齊桓公。管仲臨終之前,再三告誡齊桓公遠離易牙等人。可是,讓一個統治者戒掉佞臣比戒掉毒品還難,公元前643年冬天,齊桓公臥病不起,立嗣之爭頓起,易牙把齊桓公關在宮內,將門窗全部封死,還在外面築起圍牆。一代霸王就此活活餓死。 自齊桓公以降,相繼稱霸的諸侯還有四個,分別是晉文公、楚莊王、吳王闔閭和越王勾踐,是為“春秋五霸”。後四位諸侯均以開疆拓土而威懾天下,“尊王攘夷”異化成了“挾天子以令諸侯”,管仲之道不復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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