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政治經濟 歷代經濟變革得失

第33章 民間工商資本的五條出路

歷代經濟變革得失 吴晓波 1154 2018-03-18
到了中唐之後,經濟治理重現了兩個週期性的大毛病: 第一是土地的需求非常之大,土地兼併不可遏制,成為貧富差距拉大的“變壓器”; 第二是中央乃至地方財政對資源管制的依賴度越來越高,終而造成對民間資本的壓抑和剝奪,經濟活力漸趨衰竭。 兩者相加,如果再遇上飢荒、洪澇,就會引發財政總破產前提下的社會大動盪。 相對於國營資本和官僚資本的強勢霸道,民間資本的流動也出現了日漸惡化的趨勢。劉玉峰在《唐代工商業形態論稿》中具體陳述了中唐之後民間工商資本的五條出路: 其一,奢侈消費。揮霍於衣食住行等日常生活,許多富商大賈衣必文采,食必粱肉,奢靡無度,表現出窮奢極侈的突出特點。晚唐時期,許多商人“恣其乘騎,雕鞍銀鐙,裝飾煥爛,從以童騎,聘以康莊”。

其二,交通權貴。以錢鋪路,鑽營為官。許多富商大賈“高貲比封君,奇貨通幸卿”,積極謀取政治利益。元稹在長詩《估客樂》中描述富商大賈們竭力經營官場:“經遊天下遍,卻到長安城。城中東西市,聞客次第迎。迎客兼說客,多財為勢傾。客心本明黠,聞語心已驚。先問十常侍,次求百公卿。侯家與主第,點綴無不精。歸來始安坐,富與王者勅。”到唐末懿宗時,用錢買官已是司空見慣。 其三,購買土地。與漢代相俾,靠工商致富的唐代富商大賈將大量資金用於購買土地,進行土地積聚,仍走著“以末匯財,用本守之”的傳統路子。代宗年間,大臣李翱在一道策問中說,在三十年裡,天下田畝被豪商兼併了三分之一。到懿宗朝,已是“富者有連阡之田,貧者無立錐之地”。土地兼併愈演愈烈,使得社會財富的分配極端不平衡。

其四,放高利貸。從唐太宗搞“公廨錢”之後,政府參與高利貸活動,私營高利貸也一直十分猖獗,富商大賈與貴族官僚紛紛以此謀求暴利,晚唐之後趨於劇烈。武宗在一則赦詔中指出,“如聞朝列衣冠,或代承華冑,或在清途,私置質庫樓店,與人爭利”。懿宗在即位赦文中也指出,“京城內富饒之徒,不守公法,厚利放債,損陷飢貧”。 其五,囤積錢幣。 “安史之亂”後,富人的財富安全感越來越差,於是將大量錢幣財富貯藏起來,造成社會貨幣流通的嚴重不足,朝廷多次下達“禁蓄錢令”,卻成效不大。德宗時的陸贄就箅過一筆賬:過去一匹絹,可以換銅錢3200文, 而現在一匹只能換1600文,絹貶值了一倍,這不是因為稅賦增加了,而是因為銅錢被囤積了起來。這種“錢重物輕”的現象,妨礙了商品經濟的順利發展。

從劉玉峰列出的上述五條出路可見,工商業利潤基本上沒有向產業資本轉化,不存在積累放大的社會機制,而是進入了消費市場、土地和高利貸領域,其影響當然是負面的。若我們放眼於整部經濟史,甚至可以看到,中晚唐民間資本的這五條出路幾乎是高壓下的民間資本的共同出路。因此,若在某一時期,出現奢侈品消費劇增、文物價格上漲以及土地房產購買熱潮,並不代表經濟的複蘇,而更可能是資本從實業溢出的惡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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