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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第四十六章地方政協官員“落馬”探源

中國隱性權力調查 李松 3620 2018-03-18
杜絕“官員搞腐敗,政協挨板子”的現象,關鍵是要激活政協的職能,健全和完善政協官員選拔機制,讓政協充分發揮其應有的作用。 2009年12月17日下午,政協山東省第十屆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召開第九次會議,決定免去孫淑義山東省政協主席職務,並撤銷其省政協委員資格。 新華社當日發布的消息中,並未披露孫淑義被免職的具體原因。隨後,記者登錄山東省政協官方網站發現,涉及孫淑義的相關信息已被關閉。 1945年11月出生的孫淑義,如果按正部級幹部工作到65歲才退休的原則,還有一年時間;按政協一屆5年的規定,也還有三年任期。 多種跡象表明,孫淑義被免職,不排除是組織對“問題官員”所採取的常規措施。孫淑義成為新中國建國以來山東省落馬的最高級別官員,也成為2009年內第三個落馬的省政協主席。

此前,2009年4月,原廣東省政協主席陳紹基因涉嫌嚴重違紀被查,同月被免職並撤銷其委員資格;11月,原貴州省政協主席黃瑤因嚴重違反黨的紀律,被免去貴州省政協主席職務並撤銷委員資格。 近年來,一些地方政協官員因腐敗落馬,被視為政壇的一道新景觀。 在一般人看來,我國地方政協就是一個清談機構,任職官員又多為接近退休的官員,與書記、省長、市長、縣長相比,政協官員擁有的公權力和資源甚微。但是,為何還見那麼多政協官員因腐敗落馬呢? 在地方黨政機關“四大領導班子”中,政協排名第四,不被人作為權力中心,政協主席也並非權力核心人物。政協給人的印像是參政議政機構,具體工作就是在一年一度的例會上“建言獻策”。

但記者調查發現,就是這樣的一個機構,近年來落馬的地方政協官員人數卻日趨上升,職務也越來越高,政協官員似乎成為了一種“高危職業”。 據不完全統計,以往落馬的省級政協官員,除陳紹基、黃瑤、孫淑義外,還有原黑龍江省政協主席韓桂芝、原天津市政協主席宋平順、原陝西省政協副主席龐家鈺、原河南省政協副主席孫善武、原山東省政協副主席潘廣田、原安徽省政協副主席王昭耀、原廣東省政協副主席劉維明等。 在各地市縣級別的政協官員中,也不乏出現震驚全國的腐敗案例。比如原吉林省白山市政協副主席李鐵成,在任靖宇縣委書記時大肆批發“官帽”被判15年;原湖南省常德市政協主席彭晉鏞因犯受賄罪、貪污罪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6年等。

“政協作為權力監督機構,卻不斷有官員腐敗落馬,不但給政協聲譽造成巨大損害,也會給公眾加劇一種'無官不貪'的錯覺,影響公眾對反腐敗的信心。”中國人民大學政治學系張鳴教授接受記者採訪時指出,“從反腐的角度來看,這無疑是一個值得深思的問題。” “根據以往發生的案件分析,政協官員落馬多數屬於東窗事發,真正導致他們下台的,大多與其主政政協期間無關,而是在之前領導崗位上的違法亂紀行為。”張鳴認為。 在記者的採訪過程中,大多受訪者持有張鳴這樣的觀點。而這種觀點的形成,來源於大量觸目驚心的事實。 據有關資料顯示,黃瑤被揭染指扶貧項目,是與其十年前曾任貴州黔西南州委書記有關;韓桂芝是擔任黑龍江省省委組織部長、省委副書記時大肆賣官而獲罪;王昭耀是在擔任安徽省省委常委、副省長位置上成為巨貪;龐家鈺是在擔任陝西省寶雞市市長、市委書記位置上涉貪獲刑。

據了解,這些因腐敗而落馬的省級政協官員有一個顯著的特點:在到政協任職前,大多曾任省(市)委副書記、副省長,而各地區市縣落馬的政協官員,獲罪前也是一些權力部門或地方一把手。 這些官員到政協任職前不但權傾一方,而且大多長期處於不受實質性監督的失控狀態。有個別官員轉任政協後,甚至還不離原位或仍兼低一級的實權職務,使自己餘威猶存,繼續搞腐敗。在這樣有腐敗“慣性”的政協官員中,宋平順可謂典型,其官升到正省級,還把住副省級政法委書記、廳局級公安局長、市委副書記的職務緊抓不放。雖然名為天津市政協主席,但實是天津市政法系統的“大哥大”。 “大多數政協官員在之前顯赫的崗位上犯事,卻在政協任職後才被查處,與政協官員身份相關聯的政協,不應為此負責。”張鳴表示,“當然也不排除這種可能,就是有關部門已發現官員有腐敗跡象,但為了排除乾擾調查的各種因素,才把其轉任政協崗位當作一種權宜之計。”

政協北京十屆委員會副秘書長、中國民主建國會北京市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曾廣宇接受記者採訪時分析認為:“很多官員大權在握時,因為人脈關係很深,監察部門一般不敢查,也沒法查。這些官員到政協任職後,其擁有的權力小了。隨著問題的相繼暴露,這時再調查,自然就容易得多了。” 多種信息顯示,這些官員大權在握時,儘管已經劣跡斑斑,並被屢次舉報,可他們憑藉自身權力關係網,不但能擺平上下左右的關係,而且還能在保住官位的同時又在政協新崗位上獲得升遷,能量總是超乎常人想像。 不可否認,目前公眾對有些地方政協官員頗有微辭。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這類政協官員非但不能反映民意民聲,高質量地參政議政,推進社會民主進程,還搞腐敗,在社會上造成惡劣的影響。

據記者調查了解,地方政協官員頻繁落馬,與近年來有些地方在政協官員選拔任用工作中降低標準有關——有些因年齡、政績、口碑等原因,不能繼續留任或提拔到黨委、政府任職的官員,往往會被安排到政協崗位上。 多位受訪的地方組織部門工作人員也坦言,目前不少地方對政協在我國政治體制中的地位認識並不到位,政協往往被認為是一個“無權、無為、無用”的“陪襯”機構。 “隨著官員退休的製度化,近年有大批官員退居'二線',如果不重視政協工作,就很容易把政協變成官員安置場所。如果選人用人把關不嚴格,會導致一些官員被'帶病提拔',使政協淪為腐敗官員的藏身之地。”北京市委組織部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年輕幹部認為。

記者調查發現,由於對政協工作重要性缺乏正確認識,有些地方把政協職位當作一種榮譽或獎品隨意亂送,在降低了政協成員基本標準的同時,也降低了參政議政質量。更嚴重的是,也給了一些腐敗分子可乘之機。 “有些地方的企業家或富人,只要做了一點公益事業,在社會上博得一些名聲,通過一些關係就可進入政協當政協委員。”曾廣宇告訴記者,“如果運作得好的話,有些還可直接成為地方政協常委。” “一些地方政協官員落馬人數急增,其中還與官商勾結、利益輸送和地方黑惡勢力作祟有關。”南開大學博士生導師齊善鴻教授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有些地方為了經濟增長,熱衷從政治上拉攏利稅大戶,以至一些道德低下、富而不仁的私營企業主或富商老闆混入政協成為委員,甚至政協常委,而這些頭銜,又為他們從事非法活動提供了保護傘。”

據報導,在重慶“打黑風暴”中,不少黑幫人物就在政協任職。比如重慶渝強實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黎強,有一個顯赫的頭銜——巴南區政協常委;重慶今普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長王天倫,任重慶市大渡口區政協委員;重慶市華廈建築公司總經理賀倫江,任渝北區政協委員。 多位受訪專家都認為,政協不僅是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和參政議政的重要渠道,而且還是公眾利益表達和利益協調的政治舞台。因此,要像把好重要部門、關鍵崗位一樣,把好政協“入口關”,這應當引起自下而上的高度重視。 “要加大整個社會查辦案件的力度,繼續保持反腐敗的高壓態勢,一旦發現官員搞腐敗,不管在哪個職位,不管職務多高,功勞有多大,都要排除一切阻力,堅決查處,不能讓問題官員'邊腐邊遷'轉任到政協崗位上。”中國社會科學院尹韻公研究員接受記者採訪時直言。

中央一向重視官員選拔的“入口關”。 2009年5月,中央政治局委員、中組部部長李源潮在全國干部監督工作會議上指出,以最堅決的態度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風,防止幹部“帶病上崗”“帶病提拔”。 “要加大對政協官員的反腐倡廉力度,也很有必要把反腐重心繼續前移。”針對地方政協官員紛紛落馬的現象,曾廣宇強調了自己的看法。 “應在黨政領導幹部轉任政協官員前加強審計,進行嚴格的離任審查,不把有問題的干部提拔或轉任到政協崗位上去。”曾廣宇建議,“審查的內容除經濟審查外,要按照幹部管理制度進行民主測評等,包括述職、群眾鑑定和公示,整個過程重點考察幹部的德能勤廉;建議採用無記名方式,這樣更容易得出客觀、真實的結果。”

“關鍵是要激活地方政協的職能,避免政協成為一個閒衙門。”張鳴認為,“這種制度性的設計,必須對官員的素質有嚴格要求,不能隨便安排一個現任官員就進政協任職,更不能把政協當作安排官員半退休的一個台階。既然有政協這個機構,就應賦予其相應職能,讓其真正發揮出應有的作用。” “作為政協自身,平時要加強對政協委員和機關幹部的教育、管理和監督。”中國政法大學楊帆教授接受記者採訪時認為,“既要讓各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充分醞釀,把那些有民主思想、有參政議政能力、高素質的人士選配進政協,也要對那些不合格的委員或政協領導幹部建立明晰的考核退出機制。” “具有公共傳播責任的媒體,在對地方政協官員腐敗案件的報導上,應更加嚴謹,力求表達更加準確,更加客觀公正。”齊善鴻認為,“如果有政協的官員案發,應在報導上標明犯案時所任職務,媒體的報導不應為了噱頭而不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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