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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傑斯和美瑞白絲

愛的進程 艾丽丝·门罗 16821 2018-03-18
高中時,我和一個叫作梅瑞貝斯·克羅克的女孩有過一段溫柔、忠誠、無趣的友誼。我完完全全地投身於它,就像夏天在美特蘭河裡投身於溫暖渾濁的淺淺河水一樣——仰浮著,手腳拍拍,任水流把我沖向下游。 這始於某天的音樂課,歌譜不夠用,我們被吩咐合用課本——當然咯,男孩和男孩,女孩和女孩。我四處尋找同樣沒有好朋友一塊兒坐的女孩,突然梅瑞貝斯就坐到身邊了。她剛轉學過來,和姐姐貝特麗絲住,姐姐在本地醫院當護士。她們的媽媽去世了,爸爸再婚了。 梅瑞貝斯個頭不高,胖嘟嘟的,不過挺優雅,一雙從榛綠色過渡到深棕色的大眼睛,一身杏仁色好皮膚,不帶一個斑點或雀斑,美麗的小嘴時常迷惘地噘著,好像想起什麼秘密的傷心事。我能聞到她用的香皂味兒。甜甜的花香味兒飄過來,穿透層層塵土味兒、消毒水味兒和汗味兒——尋常學校的味道——穿透了噩夢般的無聊和繚繞不去的焦慮感。居然挑中了我,真不可思議啊,我都有點暈了。接下來幾星期,我每天早上醒來都莫名其妙很開心。然後就會想起這一刻。

梅瑞貝斯和我經常談起它。她說滑向我身邊時,心臟怦怦跳個不停,但她告訴自己,現在就去,不然就永遠沒機會了。 在我整個童年時期讀的書裡面,女孩子們紛紛本著強烈的獻身精神,兩兩成對,結成牢固的友誼。她們發誓永遠為對方保密,永遠不向對方隱瞞任何事,也永遠不與別的女孩產生深沉持久的友情。婚姻不會改變什麼。她們會長大,戀愛,結婚,但仍在彼此心頭佔據頭號位置。她們用彼此的名字給女兒取名,時刻準備在對方得傳染病時前去照料,或者在法庭上為對方作偽證。這種不可褻玩、繁瑣複雜的忠誠,以及鄭重其事的情意綿綿,正是我現在渴望,或者覺得可以施加給梅瑞貝斯的。我們發了誓,下了保證,互相傾吐了秘密。她對一切都全盤接受。她天性溫順。每當想到什麼悲傷或可怕的事,她總喜歡貼過來依偎著你,握住你的手。

第一個秋天裡,我們沿鐵軌一直走出鎮子,互相講述我們一生中遇到過的所有疾病或事故,我們害怕什麼,我們最喜歡的顏色、首飾、花朵、電影明星、甜點、飲料和冰激凌口味。我們討論著將來要幾個孩子、男孩還是女孩,想好了他們的名字。還有我們丈夫的頭髮和眼睛顏色,希望他們幹的是哪一行。梅瑞貝斯害怕田裡的牛群和鐵軌邊沒準會有的蛇。我們手裡抓滿綻開的乳草莢果裡面的絨毛——那真是世界上最柔軟的東西了,然後又鬆開手,任它們飄到別的干草上,像一團團絨雪或小花兒。 “打仗時,他們就是用這個織降落傘的。”我告訴梅瑞貝斯。那不是真的,可我相信。 有時我們會去梅瑞貝斯和貝特麗絲住的地方,她倆住一個房間。我們坐在走廊上縫東西,或者上樓到她們的房間去。房子大而樸素,刷成黃色,看起來好像乏人打理。它坐落在大街旁。房主是一個盲人和他老婆,住房子後部的兩間屋。盲人總坐著幫他老婆削土豆,或者鉤一些小桌巾和桌旗,讓她拿到鎮上的商店設法賣掉。

房子裡的女孩會互相挑戰,看誰敢趁他老婆出門時,跑下樓去和他聊聊。她們互相挑戰只穿奶罩和內褲,或者乾脆一絲不掛地跑下去。他好像猜出正進行著什麼把戲。 “過來,”他會招呼,“湊近點,我聽不到喲。”或者,“過來讓我摸摸你的衣服。讓我瞧瞧能不能猜出它的顏色。” 梅瑞貝斯從不玩這個遊戲,聽都討厭聽它。她覺得有的女孩實在討厭。 房子裡的女孩們總是不得安生。她們拉幫結派、明爭暗鬥,動輒賭氣互相不搭理。有一次,兩個女孩為了指甲油吵起來,一個揪下了另一個的一團頭髮。 浴室藥櫃上常貼著一些直截了當、充滿威脅的紙條: 總有東西在洗:長襪啊,胸衣啊,吊襪腰帶啊,毛衣啊——當然了,還有頭髮。在浴室裡那麼一轉,你的臉必定會拍上什麼東西。

燒飯用小電爐。一心為買嫁妝或搬去大城市而省錢的女孩們都自己煮卡夫速食晚餐。其他女孩從附近餐廳帶回油膩、噴香的牛皮紙袋。薯條、漢堡、熱狗、甜甜圈。香味兒順樓梯往上飄,正在減肥的女孩們咒罵著,砰地關上門。 時不時地,梅瑞貝斯的姐姐貝特麗絲也會減肥。她靠喝醋來減輕食慾。她還喝甘油,好讓指甲長結實。 “她想找男朋友呢——真讓我噁心。”梅瑞貝斯說。 梅瑞貝斯和貝特麗絲是朋友的時候,不用打招呼就可以穿對方的衣服,在床上摟著睡,互相為對方描述她的頭髮從後面看起來是什麼樣。不是朋友的時候,就互相不說話了。梅瑞貝斯會在小電爐上燒一种红糖、奶油和椰子做成的噴香冒泡的糊糊,把香味撲鼻的平底鍋在貝特麗絲的鼻子底下晃來晃去,然後才和我用勺子舀來吃。或者她會到商店買一袋棉花糖,她相信這是貝特麗絲最喜歡的。她要當她的面吃。我不喜歡單吃棉花糖——有點討厭它們軟軟肥肥的樣子——梅瑞貝斯卻丟一顆到嘴裡,將它像個瓶塞似的叼著,把臉在貝特麗絲麵前晃來晃去。這種時候,我都有點不知所措,只好去研究衣櫃。

梅瑞貝斯的爸爸不希望她同住,不過給了她很多錢買衣服。她有一件深藍色的冬大衣,帶著一個我覺得很奢華的松鼠皮領子。她有很多抽繩上衣,當時流行這個——粉色、黃色、淡紫色、天藍色、檸檬綠色。還有一大堆令人艷羨的銀手鐲。我記得兩件百褶裙——海軍藍間白色,綠松石間櫻桃色。我打量它們時,與其說是妒忌,不如說是敬畏。我在手指尖上晃著那些沉甸甸的手鐲,研究著精緻的粉撲和眉毛鉗。我自己是不可以拔眉毛的,要化妝也只能在上學路上溜進市政大廳的洗手間。上學時,我住在鎮上恩娜姑媽家,她對我嚴加管束。我當作粉撲的只是一團粗糙的法蘭絨,看起來真是臟兮兮的。在梅瑞貝斯旁邊,我感覺自個兒就像是個粗糙的物件,雙腿粗壯、胸部肥大——強壯、多汗、衣著狼狽、微不足道、感激涕零。同時,又深深地、不由自主、難以言喻、不可思議地——這個沒法說,也不能多想——充滿優越感。

暑假裡她去了多倫多,住她爸爸和繼母家。回來後,梅瑞貝斯說我們再也不可以沿鐵軌走遠了,不然會沾上壞名聲。她說如今在頭髮上裹圍巾是時髦做法,哪怕大晴天也一樣,為此她帶了好幾條方巾回來。她讓我挑一條,我挑了粉色漸變玫紅色的那條。她欽佩地嚷道:“哎喲,這是最好看的一條啦!”我試圖還給她。我們互相推辭一番,最後還是我收下了。 她告訴我在伊頓中心和辛普森百貨都可以買到什麼,她如何差點把鞋跟卡在電動扶梯裡,繼母說的一些冷言冷語,以及看過的電影情節。她在展覽館玩過山車暈車了,街車上有個男人跟她搭話,穿一身灰西裝,戴灰色淺頂軟呢帽,提議帶她去河谷動物園玩。 現在,聽梅瑞貝斯說話,我好像時不時會走神了。我感覺思緒飄散開去,就像在學校裡聽數學演算時,或者在教堂佈道之前的大祈禱剛開始時一樣。並不是說我想走開,或者想獨處。我明白了友誼就是這麼回事。

我們決定改變名字的寫法。我從杰茜變成傑斯,她從梅瑞貝斯變成美瑞白絲。在學校裡,我們把新名字寫在考卷上。 老師晃著我的考卷。 “我沒法給這人打分,我不認識這人吶。”她說。 “傑斯是誰?”她大聲拼出這個名字,“是個男孩名。誰認識叫傑斯的男孩?” 美瑞白絲這個名字卻沒遭到任何異議。這再正常不過啦。因為她的相貌、打扮和外來者身份,也因為她柔和、討喜的聲音和禮貌的舉止,梅瑞貝斯人見人愛。粗野的女孩們和刻薄的老師們無一例外都喜歡她。男孩們自然也是,不過她說姐姐不讓她和他們約會。我從不知道是否果真如此。梅瑞貝斯擅長撒點無傷大雅的小謊,不傷人地表示拒絕。 既然我的改名沒通過,她也就不改她的了。我們互相寫便條或者夏天通信時才用這兩個新名字。

高三念到一半,恩娜姑媽給我找了一份活兒。我放學後要到辛德曼家上班,一周兩次。恩娜姑媽認識辛德曼夫婦,因為她是他們家的清潔工。我的工作是熨衣服,打掃衛生,準備晚飯用的蔬菜。 “對他們來說,那就是晚飯。”恩娜姑媽用一種無動於衷的語調解釋道,讓你沒法聽出她究竟是在譴責辛德曼夫婦裝模作樣呢,還是承認他們的地位高高在上,有特權這麼吃晚飯,還是僅僅想表明,無論他們說什麼做什麼,都完全超出她的理解範疇,對我來說也該如此就對了。 恩娜姑媽是我爸爸的姑媽,她確實有那麼老了。作為鎮上的女清潔工,她的地位獨一無二,就像鎮上的醫生就是醫生,鎮上的音樂老師就是音樂老師一樣。她受人尊重。她不接受吃剩的食物,不管有多美味,也不會把人家不要的衣服帶回家,不管有多新。趁她還沒上門,很多女主人都會事先匆忙收拾幾下,把空酒瓶丟進垃圾箱。恩娜姑媽可不好惹。

她和女兒佛羅瑞斯、兒子喬治一起,住在一道斜坡上的一幢狹小、整潔的房子裡。這條街上的房子擠擠挨挨,緊貼馬路,你從人行道上幾乎可以直接摸到走廊欄杆。我的房間在廚房後頭——從前是餐具室,裝著淺綠色的壁板牆。躺在床上時,我會試著數那些壁板,不過總是有始無終。冬天早上,我會把所有衣服拉到床上,在被子裡穿好。餐具室可沒有暖氣。 恩娜姑媽回到家時,總是精疲力竭的,因為剛在全鎮施展了一番權威。不過依舊鬥志昂揚。她對我們也施展著這種權威。她讓我們——佛羅瑞斯、喬治和我——知道,我們都很優秀,儘管,或者毋寧說正因為,我們比別人窮。她教育道,我們每天都要證明這一點,通過擦亮我們的鞋子,縫好所有鈕扣,從不說粗話,不抽煙(對女人而言),考高分(對我而言),絕不喝酒(對所有人而言)。現如今,沒人會認同這種小家子氣,這種驕傲的矜持,這種陳腐的自尊啦。比如我自己就不認同,不過當時我也沒怎麼為它煩神。我學會繞過一些規矩,和別人處得也不錯。總體而言,我覺得這種優越感,縱然倔頭倔腦的,總比毫無優越感來得強。再說我也沒打算像喬治和佛羅瑞斯一樣在這裡過一輩子。

佛羅瑞斯有過一次短暫的婚姻,可地位好像沒因此上升多少。她在鞋店打工,參加唱詩班排練,嗜好玩拼圖,那可是能攤滿一整張牌桌的大拼圖。儘管我糾纏不休,她就是不肯好好講一講她的浪漫故事、她的婚姻或者丈夫年紀輕輕就因為血液中毒死掉的事——我本打算用它來抗衡梅瑞貝斯關於她媽媽去世的真正悲慘的故事的。佛羅瑞斯長著一雙灰藍色眼睛,分得奇開,簡直像在看往不同方向。它們流露出一種恍惚、無助的神情。 喬治在學校只讀到四年級。他在鋼琴廠幹活,人稱“小飛象”,對此他沒什麼特別的討厭或不開心。他是那樣害羞、安靜,跟他一比,佛羅瑞斯那種疲憊的不耐煩簡直稱得上生機勃勃了。他會從雜誌上剪下圖片,在房間釘一滿牆——不是什麼半裸美女的照片,而是一些樣子討他喜歡的東西:一架飛機,一塊巧克力蛋糕,伯頓奶業的明星母牛艾爾茜。他會玩跳棋,有時會邀請我和他下一盤。通常我都推辭說沒空。 我把梅瑞貝斯帶回家吃晚飯時,恩娜姑媽批評那些手鐲在桌上撞出聲響,納罕這種年紀的姑娘怎麼會被允許拔眉毛。她還說——讓喬治也聽到了——我的朋友看起來沒什麼腦子。我並不奇怪。我和梅瑞貝斯都知道,與成人世界只可能展開那種最最虛偽、最最痛苦、最最刻板的交流。 辛德曼夫婦的宅邸仍被稱作斯圖爾家的房子。不久前,辛德曼夫人還是伊万傑琳·斯圖爾。房子是她父親斯圖爾博士造的。它離大街有一段距離,坐落在一個人工壘起的平台上,與鎮上任何別的房子都不一樣。事實上,它不像我見過的任何房子,它讓我想起銀行,或者別的重要公共建築。它只有一層,平頂,裝了矮矮的落地窗、古典的柱子,屋頂有一圈雕花欄杆,每個拐彎處都有一個裝飾壇。大門口的台階兩側也點綴著裝飾壇。壇子、雕花欄杆和柱子全刷成奶白色,房子本身刷的是淺粉色灰泥。現在,塗料和灰泥都開始剝落,臟兮兮的。 我從二月份開始去幹活。裝飾壇積滿雪,活像盛滿冰激凌的盤子,院裡各種灌木都像鋪著北極熊皮毯子。別人家門口都剷出寬闊乾淨的走道,這裡只有一條彎彎曲曲的小徑通向大門。 “辛德曼先生不肯鏟雪,因為他相信它留不了多久,”辛德曼夫人說,“他相信哪天早上一睜眼,就會發現它們都消失了。就像霧一樣。他對這玩意兒可沒啥了解!” 辛德曼夫人說話充滿強調,好像所說的每件事都無比重要,同時又好像一切都是笑話。這種說話方式真讓我大開眼界。 進屋後,你就再也看不到外頭了,除了透過水槽上方的廚房窗子。起居室是辛德曼夫人打發白天的地方,她躺在沙發上,周圍擺著煙灰缸、茶杯、酒杯、雜誌和墊子。她穿一件中國式晨衣,或者一件長長的深綠色拉絨羊毛袍子,或者一件黑緞子夾棉上衣——沒多久就撒滿煙灰——和一條孕婦褲。外套有時敞開,讓我瞥到一眼她的肚子,已經怪怪地鼓起。她開著燈,拉攏窗上的酒紅色窗簾,有時會在銅盤上點一團小小的錐形香。我喜歡這些錐形香,它們是灰撲撲的粉色的,像子彈一樣整整齊齊躺在美麗的盒子裡,哪怕燒成灰,形狀也絲毫不變,像有魔法似的。屋裡到處都是神奇的東西——帶雕刻的中式紅木家具,插孔雀毛和蒲葦的花瓶,鋪展在褪色紅牆上的扇子,一堆堆天鵝絨軟墊,帶金色流甦的緞面墊子。 我要做的第一件事是整理房間。撿起地上的城市報紙,把墊子擺回椅子和沙發,收走殘留著冷茶或冷咖啡的杯子、剩著發硬的食品殘渣的盤子,還有一個個杯子,裡面或許有幾片泡軟的水果和一點酒渣——甜甜的、沖淡了,仍舊隱隱散發著酒氣的混合物。在廚房裡,我會把殘餘的所有東西都喝掉,吮吸水果片,嚐一嘗陌生的酒精味道。 辛德曼夫人的寶寶預產期大約是六月底七月初。日期沒法確定,因為她的月經週期不正常。 (這是我第一次聽到人家說“月經”。我們一般都說“例假”、“那好事”或者用一些更委婉的說法。)她本人確信是在辛德曼先生生日那晚懷上的,當時她灌了一肚子香檳。九月二十九號。那是辛德曼先生三十三歲生日。辛德曼夫人四十歲了。她說最好乾脆承認了吧,她就是個啃嫩草的。正在為此付出代價呢。四十歲生寶寶可太遲了。這把年紀生第一胎,實在太老啦。真是個錯誤。 她數落著她的損失。首先是臉上脖子上的淺褐色斑點,她說它們佈滿她周身。它們讓我想起開始腐爛的梨子肉——那種軟綿綿的變色部位,那種看了難受的色淺卻根深的瘀傷。接著,她展示了腫脹的血管,為此她只好躺在沙發上。蔓越莓色的蜘蛛腳、青綠色的青筋遍布她的雙腿。她一站起來,它們就變成黑色。踏上地面之前,她不得不用長長的橡皮繃帶把腿緊緊纏住。 “聽我的話吧,趁著年輕趕緊生娃娃。”她說,“要是能的話,趕緊去懷個孩子吧。我還以為我不會幹這些事呢。哈哈!”不過她並沒真昏了頭,因為她補充道:“千萬別告訴你姑媽我這麼和你說話哦。” 辛德曼夫人還是伊万傑琳·斯圖爾小姐的時候,不住在這幢房子裡,只是經常帶朋友們來玩玩。她在鎮上的露面總是曇花一現、引人注目。我看到過她開敞篷車,娃娃頭髮型的深色頭髮上系一條橙色圍巾。我在藥店也看到過她,穿著短褲和露背背心,腿和肚子都光溜溜的,曬得黝黑,好像裹著棕色絲綢一般。她笑著,大聲承認因為宿醉犯頭痛。我看到過她在教堂裡戴著一頂黑色薄紗帽,飾有粉色絲綢蝴蝶結,一頂用於晚會的帽子。她不屬於這裡。她屬於我們在雜誌和電影上看到的那個世界——那裡有著各種光鮮玩意兒、滿嘴俏皮話卻故作嚴肅的喜劇演員、公共舞廳裡的樂聲、裝飾著傾倒的粉色酒杯圖案霓虹燈的酒吧大門。她是我們與那個世界的紐帶,是我們的一個證物,證明那個世界存在著,而且我們與它共存著,它那些鋪張的惡習和無情的奢侈都並非與我們毫無關聯。她只要待在那裡,時不時像旋風一樣回趟老家,就可以得到原諒了,或許還會被遙遙地仰慕著。就連我姑媽恩娜,儘管不得不收拾壁爐裡的碎酒杯、地毯上踩扁的烤雞塊、浴缸邊沾的鞋油,也同意伊万傑琳·斯圖爾可以享有某些邪惡的特權——儘管或許只是一些充當反面教材的特權,展示著金錢如何讓你變得無恥,無所事事如何讓你變得無用,自我放縱如何會招來各種引人注目的災難。 但是,伊万傑琳·斯圖爾現在做了啥喲?她變成某人的老婆,就像所有人一樣。她買下當地報社給老公經營。她懷孕了。她失去了功用,打亂了秩序。做一個抽煙喝酒、放肆迷人的單身女孩是一回事,做一個抽煙喝酒、放肆而再也不迷人的懷孕母親,就完全是另一回事咯。 “別盯著我瞧哦,杰茜。我以前才不會像這樣躺著。我以前老是動來動去的。那個觸霉頭的醫生,他唯一做的就是宣布說我變好之前會變得更糟。'有進就有出。五分鐘的享樂,九個月的折磨。'我問他:'你啥意思喲,才五分鐘?'” 我確實盯著她瞧。以前從未這樣大開眼界。我一五一十地統統講給梅瑞貝斯聽。我描述了起居室,辛德曼夫人的衣服,餐具櫃裡裝著金色、綠色和紅寶石色玩意兒的瓶子,廚房碗櫥裡的陌生罐頭——熏牡蠣、鳳尾魚、栗子濃湯、朝鮮薊,還有大大的罐裝火腿和水果布丁。我描述了血管、繃帶和淡斑——講得添油加醋——還講了辛德曼夫人與朋友們的長途通話。他們的名字是邦特、扑哧、趴狗和斯皮提,所以你聽不出他們到底是男人還是女人。她在他們中的名字是傑麗。她跟他們講完電話後,會給我講他們損失的錢啊,發生的事故啊,或者他們幹的惡作劇,或者他們遇到的錯綜複雜、不同尋常的浪漫故事。 恩娜姑媽注意到我沒熨多少衣服。我說不是我的錯——辛德曼夫人老拉著我在起居室聊天來著。恩娜姑媽說,要是辛德曼夫人堅持要聊天,那我大可以在起居室支起熨衣板。 “讓她說好了,”恩娜姑媽說,“你熨衣服。人家付錢就是要你幹這個的。” “我不介意你在這裡熨衣服,但是一旦辛德曼先生回來,你就得趕緊開溜。”辛德曼夫人說,“他討厭那個——在他待的地方乾任何家務。” 她告訴我辛德曼先生在澳大利亞布里斯班出生長大,住在一幢周圍全是香蕉樹的大宅子裡,他媽有幾個黑人女傭。我覺得這聽來有點混亂,就好像被搬到澳大利亞了,不過我想沒準真是那樣吧。她說,辛德曼先生離開澳大利亞,到新加坡當記者,然後隨英國軍隊到緬甸作戰,在那裡英軍被日本人打敗了。辛德曼先生從緬甸一直走到印度。 “和一小撮英國兵和幾個美國人一道,還有幾個土著女孩——是護士。不過他們可是清清白白的。那些女孩只是唱唱讚美詩。她們都皈依了基督教。'前進,基督徒士兵們!'反正,他們那會兒也搞不出什麼名堂。病怏怏的,受了傷,在可怕的熱天裡一天一天趕路。遭到野象群進攻。他打算寫一本關於這些的書。辛德曼先生打算這麼干呢。他們只好自己扎筏子,沿河向下漂流。他們得了瘧疾。步行翻過了喜馬拉雅山。他們都是英雄,可惜沒人知道這個故事。” 我覺得這聽起來也挺可疑。喜馬拉雅山哪有什麼可怕的熱天?那裡不是據說四季積雪嗎? “我告訴邦特:'艾瑞克在緬甸跟英國人一起打仗。'邦特說:'英國人根本沒在緬甸打仗——是日本人在緬甸用英國人擦了擦屁股罷了。'人可真是無知啊。邦特連央街的街頂都爬不上去。” 多年後,或許整整過了四分之一個世紀,我讀到史迪威將軍率領手下從緬甸步行到印度的記錄。他們穿過德穆山頂的山口,下到欽敦河邊。這夥人中包括一些臟兮兮的、飢腸轆轆的英國突擊隊員。沒準艾瑞克·辛德曼就是其中一員。 辛德曼先生和辛德曼夫人初次邂逅,是因為他上門要求轉租她在多倫多的公寓。他計劃在加拿大當個記者。她計劃開車和朋友們去墨西哥玩。她再也沒去成。她和辛德曼先生一碰面,事情就那麼著了。朋友們都勸她不要和他結婚。比她小七歲,離了婚——前妻和孩子還在澳大利亞某處——而且身無分文。所有人都說,他是個冒險者。可她不為所動。過了六個星期就嫁給了他,沒邀請任何朋友來參加婚禮。 我覺得也該參加一點談話,所以就問:“他們為啥因為他是個冒險者就反對他?” “哈哈!”辛德曼夫人說,“他們不是那個意思。他們的意思是說,他圖的是我的錢。其實我甚至都沒辦法說服他一邊寫他的經歷,一邊先靠這些錢過日子。他堅持要獨立,只好去報導那些愚蠢的伴娘都穿什麼衣服、嫁妝展示會,還有鎮議會的所有那些廢話,這簡直要把他逼瘋了。他是我見過的最有才華的人,總有一天,你會跟人吹噓你認識他的!” 我們一聽到辛德曼先生到門口了,我就會按照指示,抓著熨衣籃溜回廚房。辛德曼夫人換上一種又甜又傻、戲謔而激動的聲音嚷道:“是我的寶貝男孩回家了嗎?是小勳爵弗契特勒里回來了嗎?是那隻澳洲小瘋狗嗎?” 辛德曼先生在大廳一邊脫靴子,一邊回答說他是至尊神探,或者是大力水手。他走進起居室,徑直走向沙發,她躺在上面張開胳膊等著。他倆響亮地接吻,我狼狽不堪地抓著熨衣板撤退。 “他結婚是為了她的錢。”我告訴梅瑞貝斯。 梅瑞貝斯想知道他長什麼樣。 “像是沼澤地裡撈出來的玩意兒。”我回答。不過那是恩娜姑媽頭一回看到辛德曼先生之後的描述。我借用了它,因為喜歡這個說法。其實我覺得它並不准確。確實,辛德曼先生很瘦,高而瘦,面帶菜色。但他看起來並不是那種沒精打采、病怏怏的樣子。事實上,他有一副骨骼清奇、五官鮮明、清新爽利的好相貌,正符合這時的潮流。一條鉛筆線一樣的鬍子,冷靜的細眼睛,充滿嘲諷的淡淡微笑。 “像草里的蛇,”我修正道,“但她發了瘋,愛極了他。”我表演他們每天的相見,咂巴著嘴,做著摟抱的動作。 辛德曼夫人告訴辛德曼先生我博覽群書,而且是個歷史天才。這是因為我幫她搞清了她正試著讀的一本歷史小說中的幾處困惑。我解釋了彼得大帝和葉卡捷琳娜女皇的關係。 “是嗎?”辛德曼先生說。他的口音聽起來比加拿大人更溫和,也更精明。 “你最喜歡哪個作家?” “陀思妥耶夫斯基。”我說,或者以為自己是這麼說的。 “陀思托——維斯基,”辛德曼先生沉思道,“你最喜歡他的哪部作品?” 我太緊張了,都沒注意到他模仿我的發音。 “《卡拉馬佐夫兄弟》。”我說。那是我讀過的唯一一本陀思妥耶夫斯基的書。我是在夜裡,在房子後部的冰冷臥室裡讀的這書,因為匆忙和貪婪,跳過了好多關於宗教大法官的描述和其他一些我讀不下去的章節。 “你最喜歡哪個兄弟?”辛德曼先生微笑著,好像已經把我逼入死角。 “米嘉。”我答道。這會兒,我不那麼緊張了,挺願意繼續聊下去,解釋為什麼喜歡他——阿歷克塞太純潔了,伊凡又太富知性了,等等。回家路上,我想像著說出了這些,想像著隨著我的滔滔不絕,辛德曼先生的表情漸漸變得肅然起敬,還帶點隱隱的懊惱呢。旋即我意識到在發音上犯的錯。 我沒機會繼續說下去,是因為辛德曼夫人躺在沙發上嚷嚷起來:“最喜歡,最喜歡!誰是大家最喜歡的那個肥胖發脹的懷孕老女人吶?我倒想知道這個!” 不管我對梅瑞貝斯如何挖苦辛德曼夫婦,我仍想從他們那裡博取些什麼。關注、認可。我喜歡辛德曼夫人說我是個歷史天才,儘管我知道這說法夠傻的。對他的話我會更在乎。我感覺他瞧不起這鎮子和鎮上所有人。他根本不在乎他們對他不剷走道是怎麼看的。我真想在他的輕蔑上囓出一個小洞。 可是,他還是要被稱為寶貝男孩,並且屈從於那些親吻。 梅瑞貝斯也有新鮮事要告訴我。貝特麗絲有男朋友了,一心想訂婚。梅瑞貝斯說,他們正又急又累地朝那使勁兒呢。 貝特麗絲的男朋友是個理髮師學徒。他在下午過來看她,那時她正好從醫院倒班回來,理髮店也正好空閒下來。那會兒,公寓裡別的女孩還在上班,梅瑞貝斯和我呢,要是我們知趣,設法在學校逛逛,去喝杯可樂或者花點時間逛逛街的話,也不會出現在那裡。可梅瑞貝斯堅持徑直回到出租屋。 我們會發現貝特麗絲正在鋪床。她扯下所有被子,熟練地舖好床單,然後在床單上的關鍵位置橫舖一張吸水棉墊。我想起從前偶爾尿床,丟人地墊著橡皮墊睡覺的日子。 她重新鋪好被子,拉扯齊整,藏起這個秘密。她拍鬆枕頭,把被子上面的毯子掀開一個小角。我頓覺心頭襲上一陣兒時慾望造成的眩暈感,一種對於被子的親密觸感的回憶。粗糙的毯子,舒服的法蘭絨床單,那些秘密。 貝特麗絲穿過大廳走向浴室,就像收拾床舖一樣,她也要去收拾身上的相關部位。她帶著一種嚴肅、盡職的表情,一種家庭主婦般的專注。她依然沒跟我們說一個字。 “要是接下來她當著我們的面做起那個,我也不奇怪。”我們下樓經過浴室門口時,梅瑞貝斯大聲說道。水嘩嘩衝著。貝特麗絲在做什麼呢?我想大概是在用浴棉吧。 我們坐在走廊台階上。鞦韆在冬天收起來了,還沒裝回去。 “她真不知羞啊,”梅瑞貝斯說,“我還要在那張床上睡覺呢。她以為把墊子舖在床單上就沒事了。墊子是她從醫院偷來的。根本不能相信她,哪怕在她還很小的時候。有一次,我們打架了,她說:'我們和解吧,來握握手吧。'我握住她的手,可她手心裡捏著一隻小蛤蟆,是在浴室裡跳到她身上的。” 雪還沒化完,刺骨的寒風正把沼澤、小溪和潮水的味道掃進鎮上。不過理髮師學徒依然懶得穿外套。他穿著白色工作服,沿小巷匆忙趕來,一路心無旁騖地低著頭。他沒料到會撞上我們。 “你們好啊!”他招呼道,故作輕鬆地裝出一副熱情樣兒。 梅瑞貝斯沒接茬,出於忠誠,我也不能開口。我們沒站起身,只是挪了挪,讓出僅容他走上台階的空間。我豎著耳朵,卻沒聽見臥室門開關的聲音。 “他們就像兩條狗一樣,”梅瑞貝斯說,“乾著那種事的兩條狗。” 我想著此刻正在發生的事。互相問候,交換眼光,脫衣服。以什麼順序呢?伴隨以什麼樣的語言和愛撫呢?他們是陷入瘋狂呢,還是有條不紊的?他們是脫了一半就滾到床上呢,還是像在看病時一樣脫衣?我覺得後一種可能更符合他們。 脫掉那個。對的。現在躺下。打開雙腿。平靜的命令,麻木的執行。貝特麗絲目光呆滯而順從。而理髮師的學徒,那個瘦骨嶙峋、滿脖子雀斑的傢伙,變得專橫起來,準備實施他那邪惡的力量。就這樣。是的。就這樣。 “有一次,一個男孩讓我做這事,”梅瑞貝斯說,“我弄得他差點被開除。”她告訴我,七年級時,一個男孩傳了張紙條給她,上面寫著:“你想幹××嗎?”她把紙條交給了老師。 “有人想讓我做這事。”我說。這話讓我自己也大吃一驚。我垂著眼睛,沒看梅瑞貝斯。是誰?她問,他是怎麼說的?在哪裡?什麼時候?是我們班上的什麼人嗎?我為什麼沒告訴她? 她跳到下方的台階上,盯住我的臉。她把手按在我的膝蓋上。 “我們答應什麼事都不向對方保密的。”她說。 我搖搖頭。 “你居然沒告訴我,我好傷心啊。” 我咬著嘴唇,好像打算鎖住秘密。 “其實,他和我相愛了。”我說。 “杰茜!快告訴我!” 她答應把自動鉛筆給我用到學期末。我沒接茬。她說我還可以用她的鋼筆。自動鉛筆和鋼筆,全套都給我用。 我本想多逗她一會兒,然後承認這只是個玩笑。起初,我腦袋裡一個人名也想不起來。突然我想起來一個,但它太丟人了。我沒法相信我會說出它。 “杰茜,我給你一個手鐲。不是藉。是送給你。你想要隨便哪個都行,就送給你了。” “我要是說出他的名字,可不是為了手鐲哦。”我說。 “我向上帝發誓我不會說的。我保證,說了就死。” “對上帝發誓就夠啦。” “我會的。我對上帝發誓,杰茜,我對上帝發誓了。” “辛德曼先生。”我輕聲道。我感覺出奇地輕鬆,毫無撒謊的負擔。 “就是他。” 梅瑞貝斯從我的膝蓋上縮回手,坐直身子。 “他太老啦,”她說,“你說過他很醜!他結婚了!” “我從沒說過他醜啊,”我說,“他只有三十三歲。” “你根本不喜歡他!” “你戀愛的時候,有時候一開始就是那樣的。” 從前我認識一個老太太,談到自己的生活時她告訴我,她跟羅伯特·勃朗寧發生了三年私情。她根本沒老糊塗。她是個非常精幹、爽朗的老太太。她沒說熱愛勃朗寧的詩歌,或者花所有的時間讀他。她也沒說她有過幻想。 “哦,是啊,”她說,“後來我就跟羅伯特·勃朗寧發生了三年私情。”我等她笑起來,或者補充幾句解釋的話,但沒有。因此,我不得不認為,她在想像中開展的私情是如此嚴肅、投入,她不容許自己把它說成是想像。 那年春天我和辛德曼先生——在我的頭腦中,在梅瑞貝斯面前——展開的私情,或許並沒在我生命中佔據那樣重要的位置,不過它還是讓我有事可忙。我和梅瑞貝斯相處時不再走神和厭倦了。我不得不安排再安排各種情節,通過選擇要透露的信息讓它們一一到位。我安排了和他的交媾,但沒告訴她,後來不禁倍感慶幸,因為我又決定還是不要讓它發生為好。否則我沒法令人信服地想像那過程,或者事後要說些什麼話。扯謊絲毫不曾讓我為難。一旦一頭扎進了錯誤之路——說出了辛德曼先生的名字——犯錯的感覺便分外美妙起來。 我不僅通過所說的話,還通過我的模樣來演示事情的進展。我並沒有勒緊皮帶、塗脂抹粉,表現得像個年輕的誘惑者。相反,我特意把頭髮編成辮子盤在頭上,徹底放棄胭脂和口紅,只是仍舊敷著厚厚的粉,好顯得臉色蒼白。我穿著一件恩娜姑媽的鼓鼓囊囊的縐綢上衣去上學。我告訴梅瑞貝斯是辛德曼先生要我穿成這樣,把頭髮盤起來。他受不了任何人盯著我的頭髮看,或者看到我胸部的線條。他因為愛的重負而痛苦。我也一樣。我弓著肩膀,表現出受難的氣質。激情可不是什麼輕鬆的事,這就是我想給梅瑞貝斯傳達的信息。必須讓負罪感、心事重重和一種熾熱的慾望成為我的日常伴侶。 同樣也要成為辛德曼先生的。在我的想像中,他越來越不顧一切。他愛撫我,低語喃喃,然後又自責、呻吟一番,變得虔誠起來,吻我的眼皮。 那麼,真正的辛德曼先生呢?這一切是否讓我一聽到他進門便全身顫抖,對他充滿期望,希望看到什麼暗示呢?根本沒有。他在我的想像中扮演角色的時候,就從現實中隱退了。我不再期待什麼有趣的交談,或者哪怕沖我的方向點點頭。在我腦海中,我設法改善了他的相貌——給了他一種比較健康的臉色,壓制了他習慣性的微微冷笑,讓他顯出一副憂鬱溫柔的模樣。我設法不看他的真人,免得又要從頭到腳改造他。 梅瑞貝斯追問著細節,但是對一切都不滿意。她督促我永遠不要屈服。 “你不能向辛德曼夫人告發他嗎?”她說。 “那會要了她的命的。反正她生孩子時也大有可能死掉。” “要是她死掉的話,你們會結婚嗎?” “我還不夠大哦。” “他可以等嘛,要是他真像他說的那樣愛你的話。他需要有人照顧寶寶的嘛。他會繼承她的所有財產嗎?” 提到寶寶,讓我想到某件最近在辛德曼家發生的真事,也是一件讓人不舒服的窘事。辛德曼夫人招呼我去看寶寶踢她。她躺在沙發上,掀起袍子,用一個墊子遮住私處。 “在那兒,看啊!”她嚷道。我看到了,那可不是表面上的一下顫動,而是整個佈滿淡斑的山丘從底下傳出的起伏翻滾。她的肚臍眼鼓突,像一個隨時會彈出的瓶塞。冷汗從我的胳膊和額頭上直冒出來。我喉嚨裡也翻上來一團硬邦邦的噁心感覺。她笑了,墊子滑了下來。我衝進廚房。 “杰茜,你有什麼好怕的?我想他們中沒有哪個會像你反應這麼大!” 在辛德曼家的另外兩幕。 辛德曼先生早早回了家。我放學後到那裡時,他和辛德曼夫人一起待在起居室裡。辛德曼夫人仍舊整天拉著窗簾,儘管外面已經是春天了,炎熱的五月天。她說不許任何人看到屋裡,看到她這副模樣。 我從炎熱、明亮的下午走進屋子,發現拉著窗簾的悶熱房間裡點著熏香,兩個蒼白的人咯咯笑著,喝著酒。他坐在沙發上,她的腳擱在他大腿上。 “正好來參加慶祝!”辛德曼先生說,“這是我們的告別聚會!我們的告別聚會,杰茜。告別了,走嘍,再見!” “別胡扯!”辛德曼夫人說,用光腳後跟搗他的大腿,“我們還沒走呢。得等到這個可怕的寶寶出生才行。” 喝醉了,我想。我經常看到他們喝酒,不過此前從未看到他們酒後舉止上有什麼可笑的不同。 “艾瑞克要去寫他的書了。”辛德曼夫人說。 “艾瑞克要去寫他的書了。”辛德曼先生用愚蠢的尖聲說道。 “確實嘛!”辛德曼夫人說,一邊又用腳後跟搗了幾下,“等這個怪物一生下來我們就走。” “那真是個怪物嗎?”辛德曼先生說,“它有兩個腦袋嗎?我們可以用它辦個怪物展,賺一大筆錢嗎?” “我們不缺錢。” “我缺。” “給我住嘴吧。我可不知道它是不是有兩個腦袋,不過我覺得它足足有五十條腿。前幾天它把杰茜嚇壞咯。” 她告訴他我是怎麼逃開的。 “你得習慣這些事啊,杰茜。”辛德曼先生說,“世界上有些地方的女孩,在你這個年紀已經有一兩個孩子了。你在自然面前可沒法討巧。小小的棕色皮膚女孩,其實她們自己也還只是孩子,就已經有孩子了。” “哦,我敢肯定。”辛德曼夫人說,“杰茜,做個乖孩子。你知道什麼是金酒,對嗎?在這個杯子裡倒一點金酒,然後倒滿橙汁,這樣我可以補充點維生素C。” 我接過她的杯子,辛德曼先生想站起身,但她按住了他,他只好說:“香煙。我想它們在臥室裡。” 他從臥室回來後沒去起居室,而是進了廚房。我在水槽邊往冰盤裡倒冰塊。 “找到沒有?”辛德曼夫人嚷道。 “正在這裡找吶。” 他手裡抓著一盒煙,卻在水槽邊的櫃子裡動作很大地翻找。他挨到我身邊,和我肩並著肩。他把手擱在我肩膀上捏著。他把手攬到我的背上,摸我赤裸的後脖子。我手裡端著冰盤站著,盯住窗外一輛停在後巷的舊巴士,就在福音堂後頭。車身一側印著“聖體龕”字樣。 辛德曼先生只用指尖拂過我的喉部。它們的觸摸起初輕得像水滴。然後重了些。越來越重,最後用力刻著我的皮膚,好像要劃出幾道溝似的。 “找到啦。” 我給辛德曼夫人端去飲料,辛德曼先生正坐在立式煙灰缸邊的扶手椅裡。 “過來坐在剛才的地方嘛。”她用那種愚蠢甜膩的聲音說。 “我在抽煙。” 我的喉嚨刺痛著,好像剛挨了一拳。 幾天后的第二幕,在我又一次去幹活的時候。 辛德曼先生在花園裡忙碌。他只穿襯衫,仍打著領帶,在花園一角,用鋤頭清除覆蓋在一間搖搖欲墜的小涼亭上的藤條。他警告地喊了我一聲,等著我穿過沒修剪的草地走到他面前。他說辛德曼夫人不大舒服,醫生給她開了點藥讓她睡覺,讓她不要亂動,安靜下來,防止早產。他說我今天最好不要進屋。 我離他兩碼遠。突然他說:“過來。到這兒來。問你件事。” 我湊近了些,雙腿直發抖,不過他只是指著腳下一棵長勢旺盛、多葉紅莖的植物。 “這是什麼,你知道嗎?我該挖掉它嗎?我分不清這裡什麼是雜草,什麼不是。” 這是一株大黃屬植物,我向來就管它叫草,或者叫蒲公英。 “我也不知道啊。”我說,那會兒確實腦袋一片空白。 “你不知道?那你對我有什麼用呢,杰茜?這個難道不是個古怪的小窟窿嗎?”他沖涼亭揮揮手,“真不知道它是給什麼東西造的。侏儒嗎?” 他抓住一把藤蔓,扯開,命令道:“進去。” 我照做了。裡面是一個奇妙的隱身之所,陰森森的,無人打攪,起伏不平的泥地上點綴著幾叢枯萎的植物。屋頂確實很低,我倆都只能彎著腰。 “熱嗎?”辛德曼先生問。 “不熱。”事實上,我全身發寒——一陣陣虛弱感,渾身不自在。 “沒錯,你是熱。你那團頭髮下面全是汗。” 他例行公事地摸摸我的脖子,就像醫生檢查身體一樣,然後把手挪到我的臉頰和髮際線一帶。 “連額頭都出汗啦。” 我能聞到他手指上的香煙味,還有報社油墨機器的味道。我只希望能坦然面對這些。自打在廚房水槽邊,辛德曼先生摸過我的喉部之後,我就一直覺得正在親身體驗我的謊言,我的幻想的魔力。我是一個會施巫術卻手足無措的傢伙。毫無選擇,唯有屈從,屈從於其結果。我琢磨著,不知那激情的進攻是否不再有什麼鋪墊了,直接就要在這裡發生——就在此地,在涼亭的遮蔽中,在泥地上,在枯死的樹葉和刮人的小樹枝當中,裡面沒準還藏著老鼠或小鳥的屍體呢。我能確定的只有一點,那就是在我的幻想中辛德曼先生經常發出的那些癡情告白,那些美妙的請求和纏綿,是絕無可能了。 “你以為我想吻你了,杰茜?”辛德曼先生說,“我毫不懷疑你是個接吻高手。可是不行。”他說,好像是我在請求他似的。 “不,杰茜。我們坐下吧。” 涼亭裡有幾塊嵌在牆上當長凳的木板。有的斷掉了。我坐在一塊沒斷的上面,他坐在另一塊上。我們得朝前俯身,避開從格柵牆上鑽進來的硬邦邦的樹枝。 他把手按在我的膝蓋上,按住我的棉布裙。 “辛德曼夫人會怎樣呢,杰茜?你覺得她這會兒要是能看到我們,會很高興嗎?” 我覺得這不是一個提問,可他又問了一遍,我只好回答:“不會。” “因為我對她做了你可能會希望我對你做的那種事,她要生孩子啦,這可不是什麼輕鬆的事兒。” 他隔著薄棉布拍拍我的腿。 “你是個衝動的女孩吶,杰茜。你可不該男人一喊,就跟他們進了這樣的地方。你不該這麼急著讓他們吻你。我想你這人性子急,對吧?你這人性子急吶。你該學點教訓。” 事情就這麼繼續著——拍打和說教,同時沖我而來。他宣稱這都是我的錯。同時,他的手指掀起我皮膚下的騷動感,挑起一種溫和的、隱隱的痛楚。他用乾巴巴的聲音譴責我。他的手令我興奮,他的話讓我羞愧,他的聲音裡有一種東西嘲弄著,深深地嘲弄著這兩種反應。我不知道這樣不公平。至少,我沒想到抗議這不公平。我確實感到羞愧,還有困惑,還有渴望。但我羞愧並非因為他宣稱的那些我應當為之羞愧的事情。我羞愧,是因為被逮個正著,被弄得一臉蠢相,因為被如此誘惑又被如此譴責,而且我已經身不由己。 “有一件事你得學會啊,杰茜。要為別人著想。為別人設身處地著想。聽起來很簡單,但是做起來很難。對你來說,會很難吶。” 他或許是指他老婆,我沒為她著想過。不過我對這話的理解有所不同。難道不是這樣嗎:迄今為止我在世界上認識的所有人,對我而言都只是些用來填充我的美妙幻想的木偶罷了?確實如此嘛。按照恩娜姑媽喜歡的說法,他這話說得可謂一針見血。不過,在這種事情上,對個人挫敗的一針見血,並不會讓人羞愧難當、感激涕零、洗心革面。相反,錯誤被赤裸裸地揭穿,逼出的是尊嚴。我現在就是這樣。尊嚴被逼出來了,尊嚴終止了所有偷偷摸摸的甜蜜愛撫,澆熄了愉悅的希望和暗地裡的誘引念頭。對於一個可以如此洞穿我的人,我還能有什麼念想呢?事實上,要是這會兒能將他從地球上抹去,我會的。 他察覺到了變化。他收回手,站起身。他吩咐我先出去,直接回家。沒準還警告了幾句,不過我沒再聽下去。 除此之外,梅瑞貝斯宣布她不相信我。 “我一開始信。真的。後來我就開始懷疑了。” “我們分手啦,”我說,“全都結束了。” “我不相信你,”梅瑞貝斯悲痛地搖著頭,聲音顫抖地說,“我不相信你和他之間有過任何事情。我不得不告訴你。別生氣啊。我實話實說。” 我沒回答。我快步走著。我們正在上學路上。我們像往常一樣,在道明銀行的一角碰頭。她走過整整三個街區,才脫口說出剛才那些話。她只好快步小跑著跟上我。就在遇到別的幾個女孩之前——就在我友情洋溢、心情愉快地招呼她們的名字之前——我狠狠瞪了她一眼。我就像對叛徒一樣瞪了她一眼。我覺得她罪有應得。她錯了——我和辛德曼先生之間發生了好多事。當然,她也是對的。但是我狠狠地按捺住了那方面的想法。遭到譴責時,不管它是正確的還是錯誤的,你都會爆發出這種理直氣壯的怒火。 我不假思索便採取了不搭理梅瑞貝斯的策略。她在衣帽間湊上前來,溫柔地說:“我們一起回家吧,杰茜。”我沒理她。她走在我身邊,我假裝她不存在。考試開始了,我們的日程改變了,避開她變得很容易。 一封信出現了,夾在我的法語書裡。我沒把它讀完。她說我在傷害她,她吃不下飯,夜裡在床上哭泣,哭得頭痛欲裂,都沒法看清考卷上的試題了,肯定會不及格。她道了歉,希望自己沒有這麼大嘴巴。要是我再不跟她說話,那她怎麼才能跟我說道歉呢?她只知道一點——她永遠不可能像這般狠心對我。 我徑直看到末尾,看到兩顆用小小的x組成的心形,裡面寫著我倆的名字。傑斯和美瑞白絲。我沒再讀下去。 我想擺脫她。我厭倦了她的抱怨和信任,她美麗的臉蛋和溫柔的性格。我已經超越了她,不再需要她能提供的任何東西。還不止如此。她哭腫的眼睛、備受折磨的模樣隱隱令我滿足。我享受著傷害她的感覺。毫無疑問。我贏回了一點點在辛德曼家的涼亭裡失去的東西,不管那是什麼。 幾年——現在看來也沒幾年,不過當時感覺過了很久——之後,我又到讀高中時的鎮子,在大街上逛著。我已經是研究生了。我贏得了獎學金,不再會讀錯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名字。恩娜姑媽去世了。給地板打完蠟之後,她剛坐下來,就死了。佛羅瑞斯結婚了。貌似一個藥劑師秘密追了她很多年,他擁有鞋店隔壁的藥店,但是恩娜姑媽反對他:他酗酒(也就是說,會小呷幾口),而且是個天主教徒。佛羅瑞斯連生兩個男孩,她把頭髮染成褐色,晚上會和丈夫一起喝點啤酒。喬治和他們住一起。他也喝啤酒,幫助照看寶寶。佛羅瑞斯不再害羞或局促。她變得很樂意交朋友。她送給我花朵圖案的圍巾和人造珠寶,都是我用不上的,還送給我從藥店拿來的潤膚露和唇膏,這些我倒很喜歡。她邀請我一有空就去看她。我有時真去了,不過那亂糟糟的家庭生活,那些以寶寶們為中心的快樂忙碌,很快便逼著我出門散步。 我沿大街逛著,突然聽到有人叩窗。是保險公司的窗子,叩窗的是梅瑞貝斯,她在那兒上班。高中最後一年,她上了打字和簿記課。她跟貝特麗絲和她的丈夫一起生活,後者很快就開了一家自己的理髮店。在那一年裡,她沒再嘗試和我做朋友。看到對方迎面走來,我們會走到馬路對面,或者盯著櫥窗——儘管更多是出於窘迫而非真正的敵意。之後她就進了保險公司。 辛德曼夫婦在此之前就離開了。寶寶出生前,他們鎖上房子,去了多倫多。是個男孩——據大家所知非常正常。恩娜姑媽對於他們沒有正確地封上房子十分不滿。她說,裡面會生耗子的。不過他們賣掉了它,把報紙也賣了,走得徹徹底底。 梅瑞貝斯招呼我進門。 “我好久好久沒看見你了。”她說,好像我們分別時有多友愛似的。她插上電水壺,給我衝速溶咖啡。保險商不在。 她胖了點,不過依然很美麗,楚楚動人。她一如既往衣著入時,穿了件漂亮至極的粉藍色毛衣,拉絨羊毛裹著柔軟的胸部。她在桌子抽屜裡存著巧克力,在錫皮罐裡放著果醬塔。她請我吃裹著錫紙的杏仁蛋白軟糖。她問我是否還在上學,學什麼。我跟她提了一點我的學業和打算。 “太棒啦,”她誠心誠意地感嘆道,“我一直就知道你可聰明了。”她說她聽到我恩娜姑媽的事很難過,她覺得佛羅瑞斯過得不賴。她聽說佛羅瑞斯的小寶寶們可愛極了。 貝特麗絲生的都是女娃娃,也很可愛,不過都被寵壞咯。 我們都感嘆說,她居然看到了我,多幸運啊。我們發誓找個時間好好聚聚——我知道對此她和我一樣,都並非發自真心。她讚美我的安哥拉羊毛圍巾和帽子,問是不是在城裡買的。 我說是的,唯一的問題是:掉毛掉得一塌糊塗。 “把它們放進冰箱凍一夜,”她說,“我不知道原理,不過很有效。” 我打開門,寒風從街上刮進來。 “記得我們過去有多瘋嗎?”梅瑞貝斯感嘆道,聲音悲傷而驚奇。她忙著四下打轉,按住紙張。 我想起辛德曼先生和我的所有謊言,以及涼亭裡那種難以言喻的混亂感覺。 “那些日子一去不復返咯。”梅瑞貝斯說,撲到桌上按住東西。 我笑了,也發了點類似的感慨,然後趕緊關上門。我從門外揮揮手。 那會兒,我感覺到了變化——從十五歲到十七歲,從十七歲到十九歲——卻沒意識到其實一直以來,我還是我。我看到梅瑞貝斯關在辦公室裡,更甜美、更豐滿了,四周是她的點心和打字機,我看到辛德曼夫婦遠在天邊,陷在他們沒完沒了的博弈之中,可我自己卻是變幻不定的,揮卻了一個又一個夢想、謊言、誓言和錯誤。我不曾看出的是,擁抱著又決絕著的,其實是同一個我。我還以為我可以一遍遍重新來過,磕磕碰碰地走過世界而毫髮無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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