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社會心理 潛規則·中國歷史中的真實遊戲

第21章 代後記官場傳統的心傳

我讀過幾本清朝人寫的筆記,恰好知道一些百年前福建官場的情況。今年1月中旬,我在《南方周末》(2000年1月14日)上讀到兩篇描寫當代福建官場的文章,題目是《貧困縣的“紅包書記”》和《另一起“紅包醜聞”》。古今對比,迢迢暗遞的傳統浮現眼前。 報上說,“紅包書記”丁仰寧在福建省政和縣當政2年,收受紅包100多萬元。當地向領導幹部送紅包已經形成風氣,層層都在送,層層都在收。另一篇談到福建寧德地區官場的文章也說,紅包的大小與官員的級別成正比,紅包是權力運作的潤滑劑,個人、單位、黨政機關全都大送紅包。 在紅包的大小、作用和普及程度方面,今日福建官場與清朝官場沒有明顯區別,但在名稱和遞送技巧方面,區別卻很顯著,讓人感覺到傳統斷裂的痕跡。紅包書記親自介紹了幾種送紅包的花樣,他使用的語言很貧乏,翻來覆去就是“紅包”、“送禮”這兩個詞,而他列舉的那些花樣,還有另外一篇文章以同樣貧乏的語言提到的花樣,在清朝官場都有很確切的名字。

紅包書記說的逢年過節送紅包,還有利用生日送禮,在清朝的術語叫“三節兩壽”。這個詞通行全國。 “三節”是指春節、端午和中秋,“兩壽”是指官員自己和官員夫人的生日。現在領導幹部出差收受的紅包,在清朝叫“程儀”。請官吏辦事送的紅包,在清朝叫“使費”。請中央各部批准什麼東西,遞上去的紅包叫“部費”。還有幾十種名目,譬如告別送別敬,冬天送炭敬,夏天送冰敬或瓜敬,向領導的秘書跟班送門敬或跟敬等等。我不熟悉情況,對應不好,就不一一列舉了。以三節兩壽為首的所有這些花樣,明清時統稱為“官場陋規”,現在則寬泛且模糊地稱為“不正之風”,全然不顧其規則性的作用。在明朝和清朝,這些術語是延續使用的。經過五六百年的積累和充實,詞彙像官場規矩一樣變得豐富細膩,體現了官場“潛文化”積澱的豐厚。

我在這里杜撰了一個“潛文化”的詞,目的是與官場上正式的“紅頭文件”劃清界限。 “潛文化”的東西是很少形諸文字的,積累和發展的道路自然不那麼順暢,紅頭文件則不然。歷代的行政法規按中央六部的分類歸為“六典”,清朝的閻鎮珩僅僅梳理了一遍就花了十三年,寫了部《六典通考》,竟用了二百卷的篇幅。這些紅頭文件大體都說得很漂亮,勤政愛民云云,規定也越來越具體細緻。假如當真行得通,我們的文明肯定有資格征服世界——無須花那些冤枉錢搞大選、維持議會和最高法院,統治集團就像人民的父母一樣慈愛,像聖賢一樣英明。奈何這些漂亮東西不太中用,倒是那些只做不說的“潛文化”生命力極強,大有“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的勁頭。打算學習研究這種東西的人,最好潛入官場生活之中,在實踐中摸索總結。如果想研究前朝,就要紮到小說筆記和原始檔案之中翻檢搜尋。

談到小說,我想起了高陽先生在《胡雪巖》一書中寫到的行賄辦法。清朝官員到北京行賄,先要按規矩到琉璃廠的字畫古董店問路。講明想進某大官多少兩銀子之後,字畫店老闆就會很內行地告訴他,應該送一張某畫家的畫。收下銀子後,字畫店的老闆會到那位大官的家裡,用這筆銀子買下那位官員收藏的這位畫家的畫,再將這張畫交給行賄者。行賄者只要捧著這張很雅緻的毫無銅臭的禮物登門拜訪,完璧歸趙,行賄就高雅地完成了。這裡的一切都是合法的,字畫價格的模糊性提供了安全性。字畫店的老闆也非常可靠,他只按規矩收一筆手續費。我想,這些門道和規矩,都凝結著我們祖先千百年的智慧和知識,相形之下,現在的官員真是太俗太蠢太無知了。紅包書記說現在的人送禮,經常在香煙、酒盒、果箱裡藏錢,還送一些空調和微波爐之類的夯貨。這再次表明了潛文化傳統的斷裂,似乎一切都要從頭摸索。從好的方面說,技巧的笨拙表明行賄發生的次數不多或時間不長。從壞的方面說,又表明官員的臉皮更厚,無須精巧打扮。

紅包書記是1976年高中畢業的,恰好我也是那一年的高中畢業生。作為同齡人,我深知他所受的教育是多麼乾淨。所有染上“封資修”色彩的讀物一概查禁,即使在大規模的批孔運動中也讀不到孔夫子的原著。領導們怕我們抵抗力不強,中了孔老二的毒。毛澤東主席想把我們培養為一代無私的共產主義新人,我們整天讀到的都是雷鋒式的思想和行為。我估計,這一場持續了二十多年的清洗和建設,在切斷傳統的意義上比焚書坑儒徹底得多。頗有理想主義色彩的典籍尚且讀不到,更何況關於官場潛規則的腐朽知識。這些年“沉渣泛起”,繼承傳統受到了鼓勵,但我又不敢指望現在的官吏有那份能力或耐心去翻檢古籍了。 令人拍案叫絕的是,前面提到的政和縣官場根本就用不著翻檢什麼古籍,他們無師自通,與明清官場患上了一模一樣的病症,就連“三節”也和明清一樣選在春節、端午和中秋,繞開了官定地位遠高於端午的元旦、五一和國慶節。這真是莫名其妙,妙不可言。持續數十年的決裂傳統和培育新人的凶狠努力,居然只造就了一點行賄名稱和技巧上的差距。

在《另一起“紅包醜聞”》中提到:“林(福建省福鼎市點頭鎮原黨委書記林亞寧)透露,紅包主要送給上級領導和省、地、市有關部門。給上級領導送紅包是為了聯絡感情,給上級有關部門送是為了爭取資金、項目。” 這裡提到了兩個目的。第一個目的是聯絡感情,說明白點就是為了升官,這與明清官場是一樣的。如今官員的升遷仍然取決於與上級的關係,層層遞升上去,每一層的成功與否都取決於爭當“接班人”的技巧,而整個過程中都像明清一樣沒有老百姓插手的份。第二個目的是爭取資金項目。在傳統上這本來是民間的事情,現在也收歸政府了。難道政府官員那麼願意辛辛苦苦給國有企業爭資金上項目嗎?真正重要的是,這些錢到手後不用操心去還。所謂“吃完了財政吃銀行,吃完了銀行吃股民”,一路吃下來,官員們的肚子就肥胖飽滿了。如此成熟完善的國有企業和國有銀行的債務軟約束體系,如此巧妙地避開了直接反抗的吞噬民間財產的體系,屬於當代國人的新創造,明清時代只存在一點不值一提的苗頭。如此看來,我們的“潛知識”傳統在“許多方面還加強了”。

與上級領導和部門聯絡感情的利益如此巨大,送紅包便勢在必行了。有了這種根基,沒有名詞可以發明名詞,沒有經驗可以摸索經驗,沒有傳統可以創造傳統,斷裂個二三十年乃至百八十年,無非是一次冬眠。所謂“野火燒不盡”,就是因為燒掉的只是表面的幾個名詞,地表下的草根還活得好好的,沃土也沒有變成沙漠:人心還是那顆“食色性也”的心。一旦春風吹拂,不綠滿中華才叫見鬼。如此比喻並沒有貶低“潛知識”傳統的意思。這就好比摸著石頭過河,河一定要過,此乃升官發財的必由之路。如果祖先告訴我們石頭在哪裡,就可以少淹死幾個人,少弄濕幾次鞋。如果祖先的知識沒有傳下來,就難免付出血的代價,前仆後繼地摸索和積累。 其實,現代人如果肯下功夫,關於官場運作實況的潛規則的知識還是可以找到的,明清野史中甚至還有如何走私,如何收買“海關”和“水師”,如何處理不同走私團伙的利益衝突的知識。走私者和受賄者學習好了,可以少犯“遠華”案中的錯誤。監察者學習好了,可以更有效地揚湯止沸。為中國的前途命運操心的領導人學習好了,更可以來個釜底抽薪,徹底改良土壤,免蹈從秦漢到明清歷代王朝都繞不開的覆轍。我想,這就是我寫本書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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