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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第二章畸胎之七十年代

真歷史在民間 梁晓声 3076 2018-03-18
他是一個青年。一個“文革”年代的青年。小縣城文藝團裡年齡最小的一個成員,剛過十八歲。說是孩子已不是孩子,說是大人還不算大人,正處在青澀的年齡。 不管在任何年代,人類之青春期的特徵都有相同之處——生理上開始分泌最初的荷爾蒙,而心理上思情慕美。 但是他極能壓抑自己。 因為,他原本是一個農村青年。形象好而又嗓子好,才有幸被挑選到小縣城的文藝團裡。一個農村青年居然有如此好命運,這使他誠惶誠恐。 報到那一天,領導對他說:“五年後你才二十三歲,五年內不許鬧戀愛!五年後再戀愛也不遲。” 他諾諾連聲。 領導又說:“你現在已經是一名革命的文藝工作者了,怎麼才算是一名革命的文藝工作者你懂不懂?” 他吞吐不能即答。

領導教誨道:“第一,政治思想要過硬。對於你,那就得積極參加一切政治學習活動。第二,生活作風要過硬,千萬不能小小年齡就搞出什麼男女關係的花花事兒來。一旦出了花花事兒,那你就拎上行李走人吧!” 他連說:“不敢,不敢……” 多虧有領導的教誨在先,兩年內,這小青年時時處處言行緊束,中規中矩。尤其是對於周圍的漂亮女性,迴避得很,自拘得很。多一句話也不說,一說話就臉紅。 那文藝團裡的人,年齡最大的也不過三十幾歲。再就都是二十五六歲、二十七八歲的已婚的未婚的男女。他們和她們,倒是不被太嚴格地加以要求的。平素裡,打情罵俏,相互挑逗,尋常事也。蝶引蜂約,偷香竊玉,紅杏出牆,投怀入抱,秘密幽歡,婚外雲雨之類的勾當,不足為奇。連第一位領導本身,背地裡也荷爾蒙過剩,不甘寂寞,閒不大住的。

那實際上是一個風氣不良的文藝團。沒幾個人在男女關係上是清清白白乾乾淨淨的。要論那方面的清白,那方面的干淨純潔,真是非他莫屬了。正因為風氣不良,領導們才動輒大講生活作風要過硬的話。講歸講,領導們自己先就不過硬。硬也是硬在別的地方。 兩年中,他是都看在眼裡了。他已經二十歲了,自我壓抑了兩年了。越壓抑,越敏感。越敏感,看在眼裡的男女故事越多。團裡的一男一女迎面走去,擦肩而過時彼此交換了一種什麼樣的眼波,只要是在他的視線裡,其細節就逃不過他那敏感的目光。 然而他似乎依然是兩年前那個青澀的他,似乎不曾有半點兒改變。 因了他的不曾改變,領導們時常表揚他。 同志們也都誇他小小年齡竟有難能可貴的作風操守。

有的人還利用他的“無知”傳情遞意,覬成好事。 在他二十歲就要過去那一年,全中國都開始響應一種“偉大”的政治號召,叫作“鬥私批修”,叫作“狠斗私字一閃念”,叫作“革自己的命”,叫作“靈魂深處,刺刀見紅”。號召來號召去,學習來學習去,革來革去鬥來鬥去的,那“私”,已不再是字義上與“公”相對而言的利益層面的內容了,泛指一切“非無產階級的,不符合革命道德”的思想意識了。 這青年對政治一向是特別虔誠的。 政治一號召,他便赤心應召。 於是某日集體進行照例的政治學習的時候,一向少言寡語的他,展開了幾頁寫著密密麻麻的字蹟的紙,作了他人生最鄭重也最虔誠的一次學習發言。 用當年的話說,他對自己“動真格的”了。他果然自己跟自己“刺刀見紅”了。

他說,其實他是根本不配領導表揚的。 他說,他留給同志們的老實印象,是他偽裝出來的假象。 他說,他的靈魂深處,其實存在著許多骯髒的、可恥下流的、見不得人的醜陋的思想意識。 他說,他經過一夜失眠,決定將它們抖落出來,暴露於同志們和領導們面前,暴露於光天化日之下。 他說,抖落了,暴露了,骯髒外排了,自己的靈魂深處不是從此就乾淨了嗎? 他坦白地承認他多次夢到過樣板戲中的某某女演員,在夢中還和她幹過那種說不出口的事; 承認自己多次偷看過本團的某某女演員沖澡; 偷看過另外一名女演員換衣服; 和第三個自己喜歡的女演員排練節目時,曾產生過希望能和她通奸的罪大惡極的念頭; 他還有根有據有時間有地點有情節有細節地指出,其實本團男女演員之間、領導們和女演員們之間通姦之事每每發生;因為那些情形也是他懷著很骯髒的思想意識偷看到的。

他希望領導們同志們也能像他一樣,自己對自己“動真格”的,自己跟自己“刺刀見紅”,把自己們幹過的那些見不得人的勾當,自己們徹底地抖落抖落,徹底地暴露暴露。 他說作為一次學習發言,他不願太多地佔用大家的時間。為了證明自己虔誠的、認真的態度,他可以將自己的一本秘密日記交給領導;關於他自己的更多的下流意識,以及他所親眼看到的別人們的種種可恥勾當,全部一一記在日記中了…… 有一點顯然需要指出——當年,他所偷窺到的事,卻也並非皆屬可恥。以欲給欲的勾當有之,而秘密的真情真愛,恐怕也是有的。 他樁樁件件“刺刀見紅”地訴說時,會議室裡一片死寂。似乎所有的人都屏住了呼吸,不再喘氣了。 當他終於閉上了他的嘴巴,那死寂又延續了幾秒鐘之後,凡是被他說到的人,不論男女,剎那間幾乎全都撲向了他……

他們恨不得將他活活撕巴了…… 而這是他決然沒有料到的。 在他,那是懺悔。是以神聖的革命的名義當眾進行的一次懺悔。無比虔誠的也是鼓足了從來不曾有過的大勇氣所進行的一次懺悔。他原本以為自己懺悔了之後靈魂就會變得極其聖潔了,並且會感動別人的。 但是他遭到了一陣咒罵和毆打。 如果事情到此為止倒還算他幸運;然而這並不是最終的結果,這只不過是另一情節的開始…… 簡單地說,他在領導們同志們的眼裡,成了一個小流氓。不,豈止是小流氓,是小小年紀的大大的流氓呀! 他的日記,遂成為他是“大”流氓的物證。 真是白紙黑字,鐵證如山! 凡是被他說到和在日記裡寫到的人,都極端憤慨地抗議他的造謠誹謗,詆毀了他們的人格。

是可忍,孰不可忍? ! 那日記被交到了縣公安機關——由於事件不僅涉及縣文藝團裡的人,還涉及對革命樣板戲中幾位女演員的人格的文字侮辱,流氓行為的性質頗為嚴重,於是又被呈送到省公安機關…… 在“文革”的年代,公檢法由造反派們控制,一切判處過程從簡。 流氓罪成立。 誹謗罪成立。 侮辱他人之人格罪成立。 再加一條“文革”年代才有的罪名——敗壞革命樣板戲罪——也成立。 於是他像下篇寫到的那一個老農一樣,也被戴上亮鋥鋥的手銬,推上呼嘯而至的警車,拉到省城監獄去了…… 他並不和我的朋友馬雲龍同一監號。但是馬雲龍入獄不久就听說有關他的事情了。在每天兩次的放風時間,馬雲龍每次都能看到他。據馬雲龍講,他確是一個形象挺不錯的青年。用今天時尚的話說,是一個帥哥。然而,他的精神已經有些不正常了。他在獄中學會了吸煙。他的農民父母,嫌他犯的罪太丟人了,一次都沒到監獄來看過他。根本沒有一個人給他往監獄里送煙。在放風的時間裡,他唯一必做的事情就是低三下四可憐兮兮地向別的犯人乞討一支煙,或大瞪著一雙目光呆滯的眼,在監獄的院子里四處尋找煙頭。倘乞討不到煙,也撿不到煙頭,那麼他有時會搶別的犯人正吸著的煙。那時候他具有攻擊性。結果可想而知,肯定會遭到一頓拳打腳踢。有時候是被搶去了煙的犯人打他,有時候是看管人員打他。

不管打他的是誰,都會同時這麼罵他:“臭流氓!” 馬雲龍可憐他,只要自己有煙,放風時總是會帶著兩三支,在院子裡偷偷塞給他。 他,就會雙臂肅垂,一臉虔誠,煞有介事地為馬雲龍背一段《紀念白求恩》中的語錄,讚美馬雲龍是“一個高尚的人,一個純粹的人,一個有道德的人,一個脫離了低級趣味的人……” 貪婪地過了幾口煙癮之後,往往又會以思想家般的口吻對馬雲龍說出一句話:“其實,人是沒有靈魂的……” 言罷,幽幽地,莫測高深地笑…… 世上之事,往事便是往事。大抵,總是要成煙的。 所謂並不成煙的,無非那留給我們的思考——前事不忘,後事之師。 然老百姓們明擺著都是弱勢的,能從荒誕中汲取的,只不過是明哲保身的狡黠而已。人世間狡黠太多,就沒什麼意思了。

倒是那些強勢的人們,該從依稀的煙氣中看到禁忌,和黑色的不幽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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