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中國歷史 帝國的終結

第25章 五、龍爭虎鬥

帝國的終結 易中天 3861 2018-03-16
其實,腐敗的根子就是帝國製度,正如集權社會的敵人就是集權。前已說過,要在一個幅員遼闊的國度維持中央集權的統治,就必須實行官員代理的製度,而且必須分級管理,這就必然會形成一個官僚集團或官僚階層。如果這個集團或階層人數不多,規模不大,而且高效、廉潔、自律,倒也不失為一種低成本的管理方式。可惜這並不可能。王朝的開國之初倒是做得到的,但在度過了短暫的蜜月期後,官僚集團就會不可避免地迅速地走向自我膨脹和集體腐敗,將整個帝國腐蝕一空,然後和王朝一併垮台。 這當然並非官員的願望,更非帝國的初衷,因此不能在主觀上找原因,只能從制度中找結論。結論就在於帝國設計的這個官員代理制度,其實本身是有內在矛盾的;而矛盾的焦點,則在於官員作為皇權的代理人,是應該竭力維護帝國的利益,還是利用代理人的身份為自己謀取利益。

理論上的答案不言而喻,實際上的情況卻南轅北轍。究其所以,其因有三。 第一,所謂帝國,其實是一個抽象的符號。它的所謂"根本利益",也是抽象的。官員卻是一個個活生生的、具體的人。他們的利益,也是實際的、具體的。當抽象的理論遇到實際的問題時,常常是理論為實際所化解。官員們要吃飯穿衣,要養家糊口,要升官發財,這是他們不能不做的事,也是他們的切身利益。如果這些問題和所謂"帝國的根本利益"發生矛盾,也就只好將後者暫時束之高閣,或者高高舉起,輕輕放下。 第二,帝國在設計其製度時,並沒能很好地處理它與代理人之間的關係。照理說,代理人與被代理人,是利益的雙方。他們的關係,應該是雙贏的合作。然而作為授權方,帝國顯然從來就沒有考慮過這個問題,或者沒有明確過。它既未能讓代理人佔有一定的股份,又未能規定代理人依據業績來提成的比例。帝國獎勵官員的唯一辦法是提升他們的官職、品級、爵位。然而官員的升遷卻實際上往往不是根據政績,而是由別的因素來決定的,晉升職務未必真正能夠起到激勵官員為帝國效勞的作用。這就產生了一個無法迴避的問題,即代理人並不能從其代理中得到相應的利益,除非他以權謀私。

第三個原因,則是自從帝國製度建立以後,官員就逐漸職業化了。大體上說,歷代官制,春秋用貴族(世襲),戰國用士人(客卿),秦漢靠推薦(舉察),魏晉看出身(門閥),隋唐以後則通過科舉進行選拔,平民和庶族大量進人官僚階層。這在帝國,也許是出於"天下為公"的考慮,即越是與皇家、與權勢集團沒有關係,就越是可能秉公執法,也越不可能篡位謀逆。這當然並不錯,但也會同時帶來另一個問題,即由於帝國的產業不是官員們的,帝國的興亡與他們沒有直接關係,因此他們也不會為所謂"帝國的根本利益"犧牲自己的利益。如果不是因為儒家道德信條的約束,他們就連改朝換代也不會十分在意。事實上也有真不在乎的,比如五代時的馮道,便歷事四朝,三入中書。不管皇帝是沙陀人、西夷人,還是漢人,他都坦然而怡然地做他的宰相,長袖善舞,左右逢源。這其實是一種典型的代理人心態,即只管代理皇權,而不問那皇權來自何處。

儘管馮道的做法頗為清流正派所不齒,但並不意味著其他人就沒有代理人心態。所謂"代理人心態",也就是"非主人翁心態",或"打工仔心態"。這些"代理人"或"打工仔"心裡很清楚:羊群不是他們的,他們也用不著為了牧場長遠利益的最大化約束自己。相反,如果不利用這一可乘之機順手牽羊,一旦失去代理權就將一無所有。因此,儘管他們明明知道對百姓的過度盤剝終將導致王朝的滅亡,也不會稍稍延緩或減少一下這種盤剝。 實行"家臣制"的邦國時代就不大會這樣,因為那時的"官"不是職業官僚。卿也好,大夫也好,都有自己的采邑。他們的"家"和諸侯的"國"是連為一體,休戚與共,至少也是唇亡齒寒的。他們的"出仕"也不是為了謀生,而真正是"從政",即實現自己的政治抱負和理想。帝國時代當然也有這樣的官員,但這是少數。大多數人是以做官為謀生手段的,即所謂"千里做官只為財"。帝國時代後期甚至出現了這樣的"投資項目":錢商看準某人"前程遠大",便在其貧困時主動借貸與他,然後在其就任後加倍索還,以此牟取暴利。可想而知,這樣的官員在成為"一方父母"時,不刮地三尺那才是怪事!

所謂"官僚集團"便正是由這樣一些人組成的。他們之間,有個人恩怨,有宦海情仇,有門戶之見,有朋黨之爭,但也有共同的利益,這就是"代理人階層"的利益。正因為這種利益不是哪一個人的,而是整個官僚集團的,因此一旦改革或變法觸及這一利益,官僚集團就會暫時停止他們之間的黨爭,群起而攻之。甚至對某個貪官污吏的整治,也會引起他們的兔死狐悲之感,如果這個貪官不是"太不像話"的話。這也正是歷朝歷代的改革變法和反腐鬥爭屢遭失敗,改革者(如王安石)反倒被目為"小人"、"國賊"的原因之一。 的確,由於在漫長的歷史過程中,帝國的官員已職業化,於是便形成了一個特殊的"職業代理人階層"。他們是既不同於皇親國戚,又不同於一般民眾的一群人,有著自己獨特的行為規範、關係稱謂、習俗禮儀,甚至僅屬於這一階層的語言符號,即"官場規則"。當然,他們也有著作為一個階層和集團的共同利益。當帝國的利益和他們的集團利益相一致時,他們是支撐帝國大廈的中堅力量和中流砥柱。一旦利益相衝突,則很可能集體地與最高統治者相抗爭(明代就曾如此),或集體地消極怠工(清代就曾這樣)。帝國對於這個集團是無可奈何的——既不能不依靠他們,又不能不防範他們,最後則不得不與之妥協,達成彼此一致心照不宣的某種默契。因為帝國的最高統治者可以撤換和懲治其中的某一個人,卻無法端掉整個官僚集團。唯一能做的,也許就是和他們鬥智斗勇,反復周旋。

這是一場不對稱的鬥爭。表明上看,皇帝是強勢的一方,官僚集團則處於弱勢,因為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的皇帝握有最高仲裁權。但是皇帝權力雖大,人數卻少,也就是他自己和極個別幾個親信,而且這些親信還往往是太監之類的"閹豎"。官僚卻是一個龐大的集團。他們人數眾多,勢力極大,關係複雜,消息靈通。皇帝要和他們作鬥爭(比如要整頓吏治肅清腐敗),注定了只能是孤軍奮戰,而且往往沒有好名聲(如雍正)。 更何況,這個集團實際上壟斷了帝國所有的資源,包括權力和信息。在中國傳統社會中,處於下層的民眾是與政治絕緣的。皇帝既想不到,也不可能利用他們來對抗和製約官僚集團。至於高高在上的皇帝本人,尤其是那些後世"守成之主",則養在深宮人未識。他們既不了解實際情況,又不熟悉操作過程。除了被官員們哄騙,不會有別的結果。

事實上欺上瞞下是官員們的慣用手法,官官相護和偷梁換柱則是他們的生存策略和看家本領。所謂"欺上瞞下",通常又有兩種情況。一種是"報喜不報憂",一種是"叫苦不叫累"。報喜不報憂,政績就顯赫;叫苦不叫累,經費就充足。反正要官時就報喜,要錢時就哭窮。如何匯報情況,全視其需要而定。甚至打了敗仗,也可以報捷;吃了大虧,也可以慶功(請參看拙撰《 鴉片的戰爭與戰爭的鴉片》 )。最高統治者聽到的,不是"皇上聖明",就是"天下太平",官僚集團一點都不困難地就能把皇帝變成冤大頭。 這又是一場注定沒有好結果的鬥爭。一邊是握有絕對權力的帝國元首,另一邊是積弊已久盤根錯節的官僚集團。一方是龍,一方是虎,龍爭虎鬥,只能是兩敗俱傷。如果是雍正那樣的"雄猜之主",則雙方受害。如果是萬曆那樣的"罷工皇帝",則都沒好處。事實上天子雖然大權獨攬乾綱獨斷,其實手裡只有一張王牌,那就是"罷官"。但這是無損於整個官場的。恰恰相反,官場的規律或者說規則之一,就是要不停地洗牌。必須經常有人下台,其他人才可能上去。同樣,必須不斷有人上上下下,不斷吐故納新,官場才有活力。因此,如果皇帝用罷官的辦法來和整個官僚集團作對,那麼,最終的失敗者只能是皇帝自己。

於是,在屢戰屢敗之後,帝國的最高統治者不得不承認官僚集團作為一種相對獨立力量的存在,承認官場中官員們自己制定的一系列不成文"遊戲規則"(比如官場陋規)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甚至部分地出讓自己的權力,比如將低級官吏的選拔任命交由官僚集團處理。更極端一點,則如明代自宣宗(宣德皇帝)以後,皇帝乾脆不理朝政,國家政權實際上掌握在文官集團手裡,幾近於"虛君共和"。這於帝國似乎也並無不妥。宣宗以後,大明王朝又有英、代、憲、孝、武、世、穆、神、光、熹、思,共十一任皇帝,延續了二百年之久。官僚集團的作用,確實不可小看。 然而這對於民眾來說,卻等於是把羊群交給狼群來放牧了。單個的官員或許不大可能是狼,官僚集團卻一定會是狼群。因為他們擁有的權力極大,維護自身利益(包括官員個人利益和官僚集團利益)的運作成本又高,不可能不利用職權橫徵暴斂巧取豪奪。也就是說,作為集團,他們一天不吸血,就一天也無法生存。再加上最高統治者既無法監督,弱小的民眾又無力反抗,久而久之,官僚集團就勢必逐漸由一群牧羊犬,集體地變成一群大灰狼,直到十羊九牧、無羊可吃為止。

吳思先生在談到帝國的惡政時說:"惡政可以培育出一個自我膨脹的具有獨立生命的利益集團。"(《 潛規則》 )其實"善政"也一樣。只要是在非民主的前提下實行官員代理制,這樣一個集團是遲早都要出現的。更可怕的是,這個集團具有自我複制和自我修復的功能,因此它並不害怕個體的消滅和剔除。也就是說,對個別貪官污吏的處罰(包括罷官和殺頭)並無損於整個集團,因為立即就會有同樣的人來填補空白。它甚至不怕"肢體"的切除(比如撤銷某個機構,或將某個班子一鍋端)。因為你切除一個,它馬上就會再复制一個,而任何新設機構用不了多久就一定是舊機構的拷貝或克隆。看來,對於帝國來說,"剪不斷,理還亂"的,不是"離愁",而是官僚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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