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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第十四章弘光朝何以速亡

南明那些事兒 洪兵 5200 2018-03-16
在即將告別弘光朝前,我將對其做一小結,分析其為何立國僅僅一年就告滅亡。 自弘光朝建立的那一天起,其君臣上下都有一個“偏安江南的曲未終,東晉南宋的夢未醒”情結,希望自已的南明王朝也能像東晉、南宋那樣在南方的半壁河山中重新享國百年。 但是,這一情結,猶如一朵嬌弱無力的花,沒來及結果,就被來自塞北浩蕩的冷風吹散得一干二淨。 東晉、南宋何能再次立國百年,而南明,比這兩個王朝控制的地盤更廣、擁有的人口更多、經濟的規模更大,卻致速亡。這一問題,四百多年來,帶著揮之不散的哀傷,深沉地在拷問著整個漢民族內心。 今天,我也加入到對這一問題的探討之中,希望個人的一孔之見也能在南明史的研究中閃爍出一點微弱的亮光。

唯物辯證法認為:外因是事物發展變化的條件,內因是指事物發展變化的根據。下面,我就從外因、內因兩個方面來分析弘光朝速亡的原因吧! 外因:時代不同了,對手不一樣。 東晉的對手,在相當的時期內,是一個個各自為政的北方十六國。公元316年,匈奴族劉淵建立的漢國滅亡了西晉,但滅晉後的劉淵並沒有取代西晉、一統南北的能力和興趣,而是在收拾好西晉都城洛陽的金銀財寶後,又回到了生他養他的黃土高坡。其後的北方,則陷入了五胡十六國的混亂狀態,那個政權都無力揮兵南下。 東晉在公元317年建立,一直到公元383年,在前秦統一北方後南下的66年間裡,都沒有受到過來自北方實質性的危脅。這就給了東晉留出了從容建國、從容髮展的時間。

南宋的對手,是剛剛從原始社會過渡到奴隸社會的金國,金國在1127年滅亡北宋後,也和劉淵一樣,俘著徽欽二帝、帶著子女玉帛,快快樂樂地回老家上京享用去了。而在北宋原來的北方區域,金國在開始的幾年裡,則先後建立了楚、齊兩個偽政權來統冶管理,自己則只滿足於抽取“保護費”。 後來在趙構建立南宋的次年,覺得很不是滋味的金國在金兀術率領下發動了一場旨在“搜山檢海捉趙構”的戰爭,戰爭進行了最後,是金兀術的十萬得勝之師在一個小小的黃天蕩被圍困四十余天,自此斷了南下的信念。 雙方斷斷續續打了十年,這十年,對金國來說,是“逝去的十年”;對南宋來說,是“收穫的十年”,十年後,金朝正式確立了對北方的統冶,但卻不敢南下牧馬,南宋穩定了在南方的政權,但也無力北伐中原。最後的雙方只能簽訂互不侵犯條約,相互承認對方的生存權。

而南明弘光小朝廷,所面對的,卻不是這樣的一個對手,明未遼東經濟的發展已與內地等肩,佔領了此地區的十萬多女真人被二百萬的漢人所包圍,宛如一條強勁的小河匯入大湖的懷抱,在經濟、文化、政治上迅速漢化,再也不是一個僅得遼東一隅就心滿意足的富翁了。 “心有多遠,你就能走多遠。”從後金變為大清,這不僅是一個國號的變更;從、盛京遷都北京,這不僅是一個行政中心的改變,這一切,都蘊含著一個新生民族伐取中原、一統華夷的政治理想,而遼東二十多年的行政鍛造又催生了這個新生民族政治能力。 在外部碰上這樣一個對手,就會促使弘光朝只能朝兩條路上狂奔,要么在復興的路上迅速崛起,要么在衰敗的路上迅速死亡,根本沒有第三條道路可走!

說完了外因說內因,畢竟,在促進事物發展變化的因素中,起決定作用的,還是內因。促使弘光朝滅亡的內因有以下幾點: 一、社會的主要矛盾——土地兼併,依然沒有消解。 弘光朝所在的南方,是明朝土地兼併最為嚴重的區域。之所以沒有在此爆發大大規模的農民起義。一是因為南方的自然條件相對較好,佃農租種地主的地交出大量的租稅後生存的條件還是要略好於北方;二是發達的工商業吸納了大量農民的下崗再就業,成為社會的“穩壓器”;三是農民革命戰爭的烈火還沒有燒到南方,革命缺少揭竿而起的領導者。 但穩定並不代責安定,大量土地兼併造成的後果就是社會貧富差距過大,窮人過多。特別是在馬內閣宣布田地加稅後,下層民眾的生活更加貧苦,對新政府是失望X失望=絕望,南明政府的統治基層根基己嚴重崩塌。當清軍首次南下時,下層民眾大部分採取了觀望的態度,自發的抵抗寥寥無幾。

而此時,在清朝統冶的北方區域,多年的戰爭破壞使河北、河南、山東等地出現了大量的“無主荒地”,為社會轉入下一輪重建工作開創了良好的條件。在此基礎上,清廷又適時頌布了減稅、認養無主地的政策,使大部分控制的北方地區開始安定下來,下層民眾開始著眼追求安定、追求財富,社會經濟開始慢慢复芳,結果是逐漸使清廷可掌握的社會資源有所增強,為大規模的統一戰爭奠定了物質基礎。 二、國家領導人——皇帝的繼承和培養制度出現了嚴重的“安全隱患”。 朱元璋開國時制定了“有嫡立嫡、無嫡立長、兄終弟繼、近支優先”四項基本原則,這實際上是一個身份決定皇位的原則,在這四項原則下,皇帝的繼承者的數量有了保證,質量卻不保證。心理變態者、不務正業者、好吃懶作者、貪財吝嗇者等等各類持別性格的人物都有可能因身份原因登上皇帝的寶座。

在皇帝的崗前培養上,太子的培養是雖然有一套嚴密的製度,但並不科學,也不能與時俱進。 在特殊時期,如果太子的這一脈忽然中斷,近支藩王就成為未來皇帝最直接的後備人選。 但在這些藩王行政能力的提前培養上,從“造反成功人士”——朱棣那一代起,為了國家的長治,為了王朝的久安,朱棣就不動聲色地把自己的藩王兄弟們逐個趕出了政治和軍事的舞台。 作為補償,他在經濟上給予這些藩王們“高薪厚養”,讓他們一輩子在自己那塊不大不小的封地上,飽食終日、無所事事。這些失去人身自由的藩王們,思想境界高雅的,可以從事一些有利於身心健康的活動,比如向藝術界發展發展(如潞王);思想境界低俗的,則只能在吃喝玩樂中虛度人生(如福王)。

這樣的結果,就是國家一旦有事,這些大大小小的藩王們不但無力擔付國家興亡的責任,相反還會成為國家的包袱。中間身份特殊的藩王,驟登大位。雖有振興國家的雄心,卻缺乏振興國家的能力。 明王朝的國家領導人——弘光帝就是這樣的一個藩王。在時而花天酒地,時而落荒逃難中渡過了前半生,被擁立為皇帝后卻發現自己的懵懵無知,一番掙扎後就把大權付之於首輔馬士英,他則再埋下頭來,重回到以往吃喝玩樂的人生狀態。 這不僅是弘光帝個人的悲哀,而且是整個明未“藩王一族”的悲哀。在弘光帝之後的魯監國、隆武帝、永曆帝都面臨著這樣的尷尬。不是自己不努力,而是能力這個看不見、模不著的東西,實在不是跟著身份與身俱來的,需要後天慢慢的培養和磨礪。而後天的環境,卻沒有給他們這樣的機會。

同期的對手清朝,國家最高領導人的繼承製度是在局部範圍內的民主選舉制,選舉的標準就是能力最強者勝出。這樣的製度下,皇太極、多爾袞這兩個政治強人雖小經波瀾,卻從容地登上大清實際最高領導人的高位。 另外,這兩位領導人在履職前,也不是鎖在深宅大院死讀書、讀死書的,他倆不但經過了金戈鐵馬的戰爭考驗,而且經過了撫國安民的政治鍛煉,行政能力與對手崇禎、弘光完全不在一個級別上。 三、財政與軍事“雙破產” 明朝中後期,國家的財政收入70%來自南方地區。南明建立後,北方那些“燒錢”的行政區,如遼東、陝西、河南要么成為“淪陷區”,要么成為“不管區”,南明現在財政收入是“取之於南方、用之於南方”,財政應該是很充裕和瀟灑的。

但實際狀況是,1644—1645年度,南明財政收入是白銀約460萬兩,支出卻高達700萬兩,虧損240萬兩,比崇禎朝有過之而無不及。 造成這樣的窘境,雖然說官吏貪污、弘光帝的高消費(大婚、重建明故宮、發展梨園事業消耗白銀約百萬兩)兩者“功不可沒”。但大量的銀子卻被用來養兵了,尤其是來養處於國防一線的“五鎮”兵,這些兵大爺一年就花了南明420萬兩白花花的銀子。 但最讓弘光朝堂惱火的是,花錢養了兵,關鍵時刻卻沒用得上,清兵一南下,這些高價養的兵大爺在他們領導下,或者搞了“窩裡鬥”,或者來了“反戈一擊”,兩者和清兵結合起來,成為南明弘光小朝廷直接的掘墓人。 對這段歷史,我一直有一個疑惑,處於經濟發達地區的南明因為養兵拖跨了經濟、摧殘了民生,導致了弘光朝財政與軍事“雙破產”。那麼處於經濟不發達地區和欠發達地區的清朝不是也養了很多兵,為什麼就沒有拖跨經濟呢?爆發經濟和政治危機呢?

後來我研究了古代中國的幾類“養兵”制度,發現歷史上以下的三種“養兵”制度是很省錢的,而清初的八旗制就名列其中。 A:唐初的府兵制; B:明初的衛所製; C:清初的八旗制。 這三種養兵制,為何省錢?就是因為這三種軍制下,國家是不給士兵發餉的。非但不發餉,打起仗來,士兵還得自備馬匹武器(平時把馬匹武器保養不好的士兵,打起仗來,就等著丟命吧!)。和平時期,這些士兵仍回去當農民、牧民或獵戶,從事社會財富生產,自養自足。 這樣算下來,國家不但省了軍人工資,而且還省了被裝、武器、養馬等各種費用,國家要直接支出的,只是在出征期間的糧草費。 當然,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國家也不能“無償”使用這些士兵,作為交換條件,國家要拿出一塊土地來,作為“補助”發給士兵,讓士兵能夠從這塊地的收入中獲得收益,養活自己和家庭。 這三種養兵制,還有一個大大的好處,就是士兵的歸屬感強,忠誠度高。 這也很好理解,這些士兵不比募兵制下,花錢雇來的士兵,後者與國家維繫紐帶就僅僅一個“錢”字,而前者與國家維繫紐帶多了去,土地、房屋、生死病死、各種福利都要靠國家來解決,不忠於組織不行啊。 又有一個疑問,既然明朝前期搞的衛所很省錢,為什麼後來卻搞不下去了? 這個問題的答案,也恰恰是這三種養兵制的一個統一的宿命——在王朝的初期興起,在王朝的中期終結。 這是因為,王朝初期,國家通過政權可以把戰後大量的“無主荒地”掌握在手中,分配給為國浴血奮戰的士兵。 但後來戰爭結束,和平建設開始。隨著經濟的發展,士兵得來的土地作為商品進入流通領域,被“交換”“兼併”或者上級“貪污”掉了,而此時的國家,卻再也無法拿出新的土地繼續維持這種特別省錢的養兵制度了。 但軍隊是國家的柱石,士兵還得養,沒辦法,國家只能採取用財政收入來花錢養兵了。 而在一個王朝的末年,各種社會矛盾突出,盜賊、戰亂都需要國家養大量的兵來“壓場子”。於是,財政支出就越支越高,可是養的兵忠誠度不高,戰鬥力不行。於是就再多養兵。無限的軍費支出和有限的財政收入成為把這個王朝拉向死亡的深淵兩匹脫韁的烈馬(當然還有別的原因)。 這不僅是明朝走過的一個既定軌道,也是唐朝、清朝走過的一個既定軌道!南明弘光朝只是在明朝走過的軌道又行駛了一段而已,在這段已鋪設軌道中,她的滅亡,只是或早或晚的事情! 四、弘光朝的另一致命因素——三大爭,即黨派之爭、軍閥之爭、文官與軍閥之爭。 作為明朝的繼承者,南明不但繼承了她傳統的項目——黨爭。而且還繼往開來、推陳出新。 黨爭之外,又推出了軍閥與軍閥之爭,文官與軍閥之爭。把“爭”的項目推向了一個新的高度和廣度。 先說搞得最歷害的黨爭吧,南明的黨爭,不同於近現代社會中的政黨之爭。近現代社會中的政黨之爭是君主虛位下的競爭,有公開公平的規則,有透明嚴密的社會監督,雙方的競爭原則是“對事不對人”。在近現代政黨良性競爭的促進下,社會向著更公正、更合理的秩序邁進。 而明朝及南明的黨爭,完全是在一元君主專制下的門派之爭,沒有公開公平的規則,沒有透明嚴密的社會監督,雙方競爭原則是“對人不對事”,相互傾扎、黨同伐異是其最大的特色。在此黨爭惡性循環下,社會向著更混亂、更腐朽的秩序轉進。 南明弘光朝的黨爭,主要是以阮大鋮為首“閹黨”(主要由勳貴集團和閹黨殘餘組成)與群龍無首的東林復社(主要是文官集團)搞的競爭,雙方圍繞“選帝”“逆案”“順案”“弘光三大案”展開一系列的爭鬥。爭來爭去的結果是既沒有成功者、也沒有勝利者,雙方都是失敗者,得利的一方則是守在一旁看笑話的清朝。 清朝在定鼎北京後,也出現了“黨爭”,原復社領導人之一的龔鼎孳和原閹黨領導人之一馮銓再度激情上演黨爭的傳統劇,但政治嗅覺極其敏銳的多爾袞沒有接這個碴,以自己的“英明神武”當機立斷地將黨爭的苗子消滅於萌芽狀態。 非但如此,多爾袞還嚴禁清朝高當利用科舉之便搭車收取門生,一下子堵塞了黨爭的一個重要源頭。 而此時的南明,不但在搞黨爭,而且,朝堂之外,軍閥與軍閥也不團結,各方因為防區的收益利益,你爭我奪、槍口向內。上演了一出出“外戰外行、內戰內行”窩裡鬥,使南明本來就有限的國防力量更為削弱。 在軍閥與軍閥互鬥的同時,東林黨人因看不慣軍閥們的“行為方式”,參與了對軍閥們的口誅筆伐,軍閥們還之於顏色。而馬內閣與南明最大的軍閥頭子——左良玉之間,因為門派和稅收利益,爭鬥更是到了你死我活的狀態。 弘光三大爭中,千絲萬縷,盤綜錯雜,怎一個“亂”字可以寫盡! 上面的外因和內因累加下來,弘光朝“其亡也忽焉”就順理成章了。 弘光朝速亡了,但南明朝卻沒有終結。隨著以多爾袞為首的清廷一系列民族壓迫政策的實施。漢族,開始真正感受到了“亡文化、亡天下”的痛苦,救亡圖存的民族自覺為南明朝的繼續生存打開了一條縫隙,在這條縫隙中,南明朝,開始了其傳奇而艱難的十七年抗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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