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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第十五章從“中國”走向中國

三國十八扯 老谭 10413 2018-03-16
三國時期的“中國”並非現代民族國家形態的中國。魏、蜀、吳分峙割據,卻都把一統天下當作立國目標,因而迥別於古往今來專事分裂的政治實體。三國歷史特出的文化價值,不在提供了多少史鑒範本,而在對於中華民族國家的最終打造成型,階段性地發揮出了超越秦、漢的催化作用。 讀三國歷史,總體性地會遇到兩個潛在問題:其一為,孫、劉聯合抗曹,假若實現了滅曹目標,相互之間又將如何?其二為,曹操東征烏桓,諸葛亮南征七擒孟獲,孫權多次派兵鎮壓山越人,都關涉到民族問題,對之又該怎麼看?這兩個問題,都緊扣著中華民族國家的前世今生,因而還牽出了第三個問題:三國時期所說的“中國”,與大一統的中華民族國家到底存在什麼關係? 第一個問題誠然是假設。實際的歷史演變早已彰然揭示,不是魏、蜀、吳,而是司馬氏的晉結束三國紛爭,實現天下一統。那個一統卻相當短暫,就被更加四分五裂的南北朝另行取代,其間並未顯示什麼“合久必分”。然而曹操、劉備、孫權全都不是星相家或預言家,他們及其繼承人在世之日,從來都未料到會是那種走向。

相反地,如今假設出來的問題,在孫、劉兩方的的確確實際存在著。蜀章武三年(223)劉備病逝未久,諸葛亮派遣鄧芝“修好於權”,孫權就作過試探:“若天下太平,二主分治,不亦樂乎?”鄧芝當即開誠佈公地答道:“夫天無二日,土無二主,如並魏之後,大王未深識天命者也,君各茂其德,臣各盡其忠,將提枹鼓,則戰爭方始耳。”孫權開懷大笑:“君之誠款,乃當爾邪!”這一番外交對答表明,一旦假設變成為現實,聯合抗曹的兩個戰略合作夥伴就不再是合作關係,而是敵對關係,必然將兵戎相見,通過戰爭解決問題。同時意味著,孫、劉兩方的裂土割據,決非他們分別立國的終極目標,他們的終極目標都是要一統天下。在這個終極目標上,他們的共同敵人曹魏方面,從來就是十分明確的。因此,曹、劉、孫都不同於袁術、劉表、公孫淵那樣的地方軍閥割據勢力,專事分裂而不思統一。兩種“分”,形似同而實迥異,根本區別就在是否依歸於“合”。無論古往今來,對於中華民族國家的根本利益來說,是否以追求“合”、維護“合”為終極目標,都是鑑別從政者和為政者的政治態度前進還是倒退的一條基準分界線。正因為如此,才不宜簡單地著眼於三國分峙之形,認為是對秦、漢統一的悖逆和倒退。

如何看三國,無疑有多重審視維度,民族問題即為其一。現今由56個民族結合而成的中華民族,並非從來就有的,而是經由數千年的社會變遷、人口流動和種族混合,逐步演進產生的。作為這個民族大家庭裡最大族群的漢族,亦非從來就有的,而是經由從遠古到夏、商、週、秦的歷次大規模民族衝突、民族同化和民族融合,到西漢時期才雜交形成的。這其間以及爾後長時期內,漢族佔據著黃河、長江之間開發程度相對最高的廣袤土地,相繼建立起了秦、漢那種睥睨天下的中央王朝,在中華文明發展和中國歷史進程當中居於舉足輕重的地位。但在現今中國版圖的其他地區,歷來還居住著眾多的其他民族。那些民族或部族也建立過若干自為地域中心、區域中心的國家形態或準國家形態的政治實體,在相互之間,尤其與中央王朝之間,歷來都保持著臣服、依附、衝突甚或敵對的錯綜複雜關係。魏、蜀、吳三國雖非中央王朝,卻都承續著中央王朝衣缽,要面對和處理與各自周邊的其他民族,乃至各自境內的少數民族的非恆定關係。無所正視或處理不善,就會危及他們自身的國家安全,這就演生出了不少歷史故事。

北方的曹魏國境線最長,所面臨的民族問題也最複雜。其東的遼河以至黑龍江、鴨綠江流域,居住著烏桓(或作烏丸)、夫馀、挹婁、高句麗等民族和部族,烏桓勢力較強,當時與鮮卑同稱“東胡”。東漢末年,烏桓分化為遼東、遼西、右北平三郡三大部族,遼西烏桓大人(領袖名號)蹋頓“總攝三王部,眾皆從其教令”。袁紹與公孫瓚爭奪幽州的時候,蹋頓遣使見袁紹要求“和親”,並派兵“助紹擊瓚,破之”。袁紹死後,袁尚、袁熙率殘部逃奔三郡烏桓,“欲憑其兵力,复圖中國”(《後漢書·烏桓傳》)。烏桓勢力坐大,對曹操南下以圖荊州、江東形成後顧之憂,便採取征服政策,於建安十二年(207)親自率軍東征。大戰於柳城(今遼東朝陽),“斬蹋頓及名王已下,胡、漢降者二十餘萬口”。繼之以強迫遷徙分散政策,將降者“及幽州、并州柔所統烏丸萬餘落,悉徙其旅居中國”,以加速其強制同化。還從中抽取驃壯將士補充兵力,“帥從其侯王大人種眾與征伐”,從此,三郡烏桓兵成為曹魏軍中的“天下名騎”。到建安二十三年(218),徙入并州代郡的烏桓人造反,曹操派其四子曹彰率軍征討,“大破之,斬首獲生以千數”,“北方悉平”。

長城以北的匈奴民族,先秦時期就是燕、趙等國的強大對手,西漢政權長期交替運用武力征討和“和親”安撫兩手,與之周旋共存。東漢年間南匈奴內附,徙居於西河、北地、朔方、五原、雲中、定襄、雁門、代郡等地,即今寧夏、陝北、晉北一帶。到東漢末年,并州境內的匈奴人有三萬餘落,十餘萬眾,趁中原大亂不時進擾河內諸郡,漢末女詩人蔡文姬就是那時候被擄掠去的。初平三年(192),曹操在內黃(今河南內黃縣西北)打敗了於扶羅單于率領的匈奴人。興平二年(195)於扶羅死,其弟呼廚泉繼任單于,曾出兵幫助袁紹逐鹿中原。一直到建安七年(202),曹操派鍾繇率軍討平,呼廚泉單于才歸附曹操。建安十一年(206)曹操吞滅袁紹的外甥高幹,委任梁習作并州刺史,梁習剿撫兼用,加強了對南匈奴的控制。一是“禮召其豪右”,讓其在地方政府供職,誘使他們脫離部眾。二是強徵身強力壯的匈奴人作“義從”、“勇力”,替曹魏出征打仗。三是安置“降附者萬計”,“同於編戶”,“勤勸農桑”,逐步習慣農耕生活。四是“稍移其家”,先後把上萬口匈奴人遷往鄴城,既扣作人質,又促其漢化。五是“其不從者,興兵致討”,前後“斬首千數”,形成威懾效應。到建安二十一年(216),連呼廚泉單于也在朝見時被扣留在鄴城,而讓左賢王去卑回去監領其部眾。隨後又實行分而治之政策,曹操將南匈奴切割為五部,每部各遴選一名匈奴貴族擔任大帥,並派去一名漢人擔任司馬,實地監督。各部帥的家屬統令聚居於晉陽(今屬山西),侯王以下的部眾一律降為編戶齊民(見《晉書·北狄匈奴傳》),強使融入漢人生活。到魏末,匈奴人部帥稱都尉,連職官稱號也改變了原有的符號。其實施結果,極大地淡化了匈奴民族的文化傳統,加速了群體漢化的進程。

鮮卑族也是“東胡”一支,漢末逐漸取代匈奴的地位,成為北方塞外最大一個民族。曹魏政權對這個新興強大民族,採取了既不同於對烏桓,又不同於對匈奴的兩手並用政策,即分化利用和懷柔招撫。其部族大人如步度根、軻比能、素利、彌加、厥機等多有矛盾,互有爭鬥,但依附曹魏之後,均加封為王,令他們一併接受漢官持節護烏桓校尉節制。建安十七年(212)曹操西征關中,河間郡的田銀、蘇伯趁機造反,時任烏桓校尉閻柔叫軻比能率部參與鎮壓,軻比能立即率領三千鮮卑騎兵投入戰鬥,幫助曹魏政權很快平息了這場叛亂。軻比能啟用漢人作為謀主,傳習漢字,教作兵器,駕馭部眾,使其部族日漸強盛,發展“控弦十餘萬騎”,於是尾大不掉,時叛時附。曹丕稱帝后,任用田豫為烏桓校尉,田豫就扶弱抑強,縱容和支持步度根、素利與軻比能“三部爭鬥,更相攻擊”,以期坐收漁人之利。後來幽州刺史王雄領烏桓校尉,於青龍三年(235)派勇士韓龍刺殺了軻比能,改立其弟統領部族。曹魏政權還注重漢化教育,雁門太守牽招的治下“庠序大興”,從鮮卑等族中挑選有才識者入太學“還相教授”,收效相當顯著。

西部的氐、羌民族,西漢時期也相當強大。氐人主要居住在武都(郡治在今甘肅徽縣)、汧隴(今陝西千陽)一帶;羌人主要居住在青海高原,東漢年間一部分內附,大多居住在涼州東部諸郡,史稱“東羌”。再向西,在今新疆和帕米爾高原上,還分佈著西域諸民族。當年董卓從一介行武升至將軍,就憑藉“數討羌、胡,前後百餘戰”,戰功卓著。董卓依靠的西涼軍中,也有許多氐、羌人,特別勇猛善戰。另外兩家西涼大軍閥———馬騰、馬超父子和韓遂,基干將士也多氐、羌人,所以屢次東向爭鋒,曹操討平他們頗費了些工夫。建安十九年(214)曹操親自率軍西征,好不容易靠離間分化和武力征伐除掉韓遂、趕走馬超後,即“徙氐五萬餘落出居扶風、天水界”。正始元年(240)齊王曹芳上台後,又命令雍州刺史郭淮,把三千餘落氐人強行遷入關中。先武力征服,再強行遷徙,曹魏政權對於較近的羌、氐兩族,採取的基本政策與對烏桓人相似,目的也一樣。而對於較遠的西域諸民族,則維持兩漢既定格局,“其大國龜茲、于闐、康居、烏孫、疏勒、月氏、鄯善、車師之屬,無年不奉朝貢”。在今新疆和青海北部,乃至更大範圍內,仍由西域長史駐海頭(今新疆羅布泊西北樓蘭遺址)領護西域諸國,並在高昌置戊己校尉屯田駐防。這就意味著,西漢逐步開拓的西北疆界,並沒有因為三國分峙而分離出去。

蜀漢政權割據的益州地盤,統治中心為今之四川盆地,當時已稱“天府之國”。盆地的周邊卻是險峻山地,雖有漢族人,但主要住民卻是被稱為“蠻夷”的少數民族。東邊的巴郡地區,包括今重慶市主城區和四川東北部嘉陵江、渠江流域部分地區,從夏、商、週、秦以來,便世居著濮、賨、苴、奴、夷、獽、蜒七個土著民族,統稱“板楯蠻”(或謂只有賨人才稱為“板楯蠻”,待考)。建安二十年(215)曹操入漢中時,“巴七姓夷王朴胡、賨邑侯杜護舉巴夷、賨民來附”,即叛蜀附魏,曹操曾經象徵性地“分巴郡,以胡為巴東太守,護為巴西太守,皆封列侯”。時在劉備佔據益州第二年,算是一次小波折,以後再未發生動盪。再向東南去,在益州與荊州的交接地帶,即今渝東南、黔東北、湘西和鄂西地區,自古就是“百蠻”之地,主要是指巴蠻和荊蠻,統稱“五溪蠻”;那一地區多屬秦之武陵郡,故爾又稱“武陵蠻”。章武二年(222)劉備伐吳,曾派馬良“招納五溪蠻夷,蠻夷帥皆受印號”,“咸相率響應”,表明他們已歸附蜀漢,願意為之出兵打仗。但夷陵一戰蜀軍慘敗,包括“五溪蠻”首領沙摩柯等人在內,都充當了殉葬品。在益州以南,即今四川南部、雲南北部和貴州西北部廣大地區,史稱“南中”,雜居著羌、叟、護、僚、濮等少數民族,統稱“西南夷”,依附程度就差些了。而在益州以西和以北,今之四川與甘肅、陝西接壤地帶,少數民族也為氐、羌,合稱“西夷”。早在隆中對策時,諸葛亮便主張要“西和諸戎,南撫夷越”。諸葛亮當政,自然就把“和”、“撫”當成了既定政策,並且身體力行。

蜀後主建興元年(223),“南中”夷人豪帥與漢族大姓勾結起來,反對蜀漢,為首的是牂柯郡(今貴州六盤水一帶)太守朱褒,越雋郡(今四川西昌)夷王高定,建寧郡(今雲南晉寧)大姓雍闓和夷王孟獲。諸葛亮經過兩年充分準備,於建興三年(225)親率大軍南征,兵分三路“五月渡瀘,深入不毛”,所在戰捷。聽說孟獲威望高,“為夷、漢所服,募生致之”。他採納馬謖“攻心為上,攻城為下,心戰為上,兵戰為下”的作戰謀劃,對孟獲七擒七縱,終於使他心服口服,稱言“公,天威也,南人不復反矣”。蜀軍會師於滇池,至七月“南中”悉平。平定“南中”後,諸葛亮“即其渠帥而用之”,實行地方自治,以夷制夷。這樣不留兵,不運糧,而綱紀粗定,有利於夷、漢粗安。同時也採取了削弱夷帥、大姓勢力的四項措施:一是徙“南中勁卒青羌萬餘家於蜀”,充實蜀軍的兵力;二是把“羸弱”分給八家大姓作部曲,設置五都尉加以統管;三是選拔其中的人才到蜀漢政權中做官,如夷王孟穫後來隨軍北伐,官至御史中丞;四是派廉正幹練的漢族官員承擔和、撫重任,如李恢、馬忠等人後來都得到了夷人信賴。在此基礎上,努力促進“南中”的生產,藉以充實軍資。實行和、撫的直接效益,在於大略穩定了蜀漢的大後方,有利於投入北伐的運作。三年後(228)諸葛亮首出祁山,揮師北進,旌指隴右,得到南安、天水、安定三郡的叛魏響應。其原因之一,就在當地的氐人、羌人聽聞“南中”的和、撫事例,對比曹魏的征討高壓,轉而傾心蜀漢。

當時的降將,後來成為蜀漢鎮西大將軍而繼承北伐事業的薑維,便是西羌支系之一的薑族中的一位人傑,只不過漢化程度較高罷了。 孫吳政權佔據的荊州、揚州、交州之地,涵蓋了今之兩湖、兩廣、贛、浙、閩、滬以及淮南、蘇南,範圍相當廣。境內的少數民族,除了荊州西部的“武陵蠻”,主要是先秦“百越”後裔。自秦始皇實現大一統,遷徙中原50萬秦民到嶺南與越人雜處,漢武帝平越,又在越人聚居區設置郡縣以來,“百越”後裔日趨於部分漢化。江淮、浙閩地區的越人分作東越、閩越,統稱“山越”,東漢年間已經半漢化。兩廣地區的越人分作南越、駱越,統稱“南越”,漢化程度略次於“山越”,超過“武陵蠻”。其中的“武陵蠻”和“南越”都在邊遠地區,唯有“山越”在腹心地帶,動向如何關係大局。長時期以來,山越人保持著氏族制遺俗,聚宗而居,“白首於林莽”,部伍稱為“宗伍”,民眾稱為“宗民”、“宗部”,豪首稱為“宗帥”、“大帥”。平時過著農耕為主的生活,不入平地,不進市邑,不輸租稅,不服徭役,頗具與世隔絕的色彩。也能用銅、鐵製造兵器,加之“俗好武習戰”,在漢末戰亂中,便是一支不可忽視的武裝力量。綜合諸因素,史稱他們為“山越”、“山夷”、“山民”、“山寇”、“山賊”,不一而足。

孫吳政權“立郡縣以鎮山越”,自始至終,都實行了高壓征服加強制掠奪的政策,比曹魏政權硬的一手更加一以貫之。 從孫權主政初期開始,基本的策略便是分割、新置若干郡縣,委派高級將領去擔任郡縣守令,先勒兵征討壓平,再驅略山越山民從軍或者屯墾。先還試行過“鎮撫”結合,收效不大,即改為武力高壓,進剿征服為主,鎮壓住再用強制性手段肆行掠奪。建安年間的所作所為,《生子當如孫仲謀》一章業已大體羅列,毋庸贅述。當時黃蓋“凡守九縣,所在平定”。賀齊討平丹楊郡黟、歙兩縣山越人後,孫權將歙縣分為始新、新定、黎陽、休陽、歙五縣,加上黟縣共六縣,新設新都郡,由賀齊任太守,軍政一體威臨一郡。經孫權、孫亮、孫皓三世沿例分割、新置,原江東六郡變成了十四郡,即丹楊、吳、會稽、吳興、新都、東陽、臨海、建安、豫章、鄱陽、臨川、安成、廬陵和廬陵南郡。郡縣的增多,有利於切割山越固有結構,更有效地加以控制。舉凡壓服的地方,都強行解散了山越人原有的氏族性組織,迫使山民下山,強者補兵,弱者補戶。凌統看準山越“人多”且“壯悍”,“可以威恩誘”,曾經“得精兵萬餘人”。黃蓋也說過,“顧天下事有大勢,用江東六郡山越之人,以當中國百萬之眾”,山越人成為東吳軍隊主要兵力補充源之一。吳軍士兵中,山越人占到一半左右,大有利於抗曹禦蜀。驅略山越人下山屯田,還給東吳軍隊增加了軍糧供給,或徵或搶,無施不可。三國後期諸葛恪駐守丹楊,就對山越人圍而不打,“候其穀稼將熟,輒縱兵芟刈,使無遺種”。 山越人對於孫吳政權如此對待他們,自然是反抗不斷,歷年暴動波及江東諸郡,多達60餘縣。這也給孫吳政權造成壓力,形成牽制,使其不得不長期兩面作戰,既要面對曹魏的進攻,又要面對山越的反抗。特別是與劉備集團爭奪荊州,孫、劉聯盟一度解體時期,這種壓力和牽製作用更大。如陳壽評語所說,“山越好為叛亂,難安易動,是以孫權不遑外禦,卑詞魏氏”,好幾年間不得不改抗曹為媚曹,向其稱臣納貢。夷陵之戰後,孫、劉重新修復戰略合作夥伴關係時,吳使張溫對諸葛亮打開窗戶說亮話:“若山越都除,便欲大構於(曹)丕”。足見討平山越,對孫吳政權安定內部,確實處於頭等大事的重要地位,這比補充兵員、掠取軍糧更加關係命脈。這樣的內政需求表明,民族矛盾並非單一的漢族壓迫、鎮服少數民族問題,而是關係到社會穩定,不安內勢必難以傾力攘外。 非唯此也,外部的頭號敵人曹魏集團滲透策反,亦構成了不容忽視的顛覆危險。早在建安二年(197)曹操表封孫策討逆將軍、吳侯、領會稽太守,令其渡江北上進攻袁術的同時,就曾表封時任吳郡太守陳瑀為安東將軍,令其趁孫策渡江偷襲會稽。當時陳瑀派遣都尉萬演等攜帶官印30餘紐,四處遊說,挑起了山越豪首如丹楊的祖郎、焦幾,烏程的嚴白虎等聚眾造反,頗給孫策製造出一些麻煩。孫權繼兄主政後,曹操又給山越豪首如鄱陽的尤突,丹楊的費棧等人送去印綬,繼續麻煩不斷。內部動盪加外部顛覆兩重威脅交相作用,加大了孫吳政權鎮壓山越人的必要性和劇烈度,因而不宜只歸為民族壓迫。事實上,直到黃龍元年(229)孫權稱帝以後,山越人方才基本順服,從而使吳國社會相對穩定,更有實力與曹魏政權對抗。 魏、蜀、吳三國所施行的民族政策不盡相同,甚至差異明顯,但都是從各自的國情實際出發,並且行之有效。相比較而言,蜀漢的和、撫為主比較溫和,即時性地穩定大後方效果亦頗可觀。不過,對“西南夷”的固有社會組織結構和風俗習慣基本上不觸動,從歷時性看,卻阻滯和延緩了民族融合進程,遠不及魏、吳對此促進作用大。這種狀態延續了一千多年,直到明、清時期在西南地區實行“改土歸流”政策,西南地區的少數民族才完全地融入中華民族大家庭,歷史後話可資驗證。孫吳的強硬政策當時最為徹底,儘管較之蜀漢,霸權性的壓服和掠取過於血腥,卻在客觀上加快了山越人與漢族人在生產方式、生活習慣、語言文字方面的溝通、交彙和同化。江南地區經濟、文化、社會發展能提速升級,不能說與此無關。曹魏的剿、撫兩手交相並用,手法最靈活,內容也最豐實,剿和撫各兼有吳與蜀民族政策的長短、得失和功過。其間特別突出的地方,在於持續性地、大批量地強制遷徙北方各族與漢人雜處,既在當時有利於安定魏國邊境,增強魏國國力,又長遠性地推進了以游牧文化為主的北方民族,同以農耕文化為主的中原漢族繼秦、漢之後進一步融合。可以說,爾後不久出現“五胡十六國”局面,無論從正面看,從負面看,都是由此播種、生根、發芽、開花。 這其間,決不能迴避戰爭,主要是三國漢族統治者所發動的具有征服性和掠奪性的戰爭。戰爭天生具備兩面性:一方面,它是惡的極端的形式,在介入的當下時空對於人的生命、財產和社會的物質文明、精神文明成果造成破壞和毀滅;另一方面,又是善的潛在的助手,它可以充當文明進步的暴力催生婆,在短時期內做出人們在和平常態下長時期才可能做到或難以做到的若干事情,從而促成歷史的演進。在大中華民族家庭和大中華民族國家逐漸生成的歷史長河中,無論是一個族群內部,還是若干族群之間,從來就未曾只有和平,沒有戰爭。現今中華民族共認的人文先祖炎帝、黃帝兩大部族之間,就曾進行過涿鹿之戰、阪泉之戰,先民之間相互攻殺得天昏地黑,血流漂杵。然後炎、黃兩族合起來形成華夏民族,從黃河流域向長江流域發展,又同共工或者蚩尤為首的“三苗”民族多次血戰。儘管都只是神話傳說而非信史,但與夏、商、週以降的戰爭史實相對勘,足以說明民族間的大規模衝突,包括大規模戰爭,歷來就是民族大融合的不可或缺的暴力催生婆。 由此考察魏、蜀、吳三國那些民族戰爭,在不掩飾它們的霸權性、征服性和破壞性的前提下,理當毫不遲疑地承認,它們不但滿足了當時三國的國家利益,而且起到了助推大中華民族家庭和大中華民族國家逐漸生成的積極作用。 《三國志》裡反復出現的“中國”,並非大中華民族國家形態的中國。作為一個漢語語詞和歷史概念,所謂“中國”,蘊藏著多重涵義。 《書·召誥》說的“王來紹上帝,自服於土中”,孔穎達釋為“於地勢正中”,即方位中央。上古時代華夏民族在黃河流域建立早期國家,以為居天下中央,因而稱為中國,以與周邊四方(東夷、南蠻、西戎、北狄)相對。 《禮·中庸》說的“聲名洋溢乎中國”,就是指的中央之國。 《漢書·陸賈傳》寫到,劉氏皇帝“繼五帝三王之業,統天下,理中國。中國之人以億計,地方萬里,居天下之膏腴,人眾車輿,萬物殷富,政由一家,自天地剖判未始有也”,宣揚漢代的中央之國空前強大。從中傳遞出一個信息,這樣的“中國”不是國號概念,而是地理概念。上自夏、商、週、秦、漢,下至唐、宋、元、明、清,分別有其國號,而又同為中央之國。英語CHINA,就是由“秦”譯音而成的,足見歐美人更重國號之國,所以用秦國國號來統稱歷代中國。但在中國人的心目中,歷代的所有那些國號一概只是朝代符號,無論哪朝哪代由哪個民族為主所建立的中央王朝,無不代表中央之國。在這樣一個歷史大系統裡,地理概念的中央之國渾如母體,國號概念的歷代之國形同子體,源遠流長,歷數千年而傳承不衰。直到1912年中華民國成立,方才有了國號概念的現代中國,卻絲毫不影響既成的大格局。正是基於這種系統同一性和歷史承續性,儘管中央之國的地理認知早已淡化,“中國”仍然是聯結和貫通中華民族發展史的不可移易的標誌性建構。魏、蜀、吳三國都隸屬其間,卻沒有哪一個代表中央之國。 地理概念的中央之國和國號概念的歷代各國既有同一性,又有差異性,決定了語詞“中國”可以有別的涵義。在春秋戰國時期,與吳、越、巴、蜀之類四方之國相對,中原地區的諸侯國也稱中國。 《韓非子·孤憤》說的“夫越雖國富兵強,中國之主皆知無益於己也”,便是一個例證。後來又引申開去,以“中國”泛指中原地區;唐人陳子昂詩謂“峽口大漠南,橫絕界中國”,近人毛澤東詞謂“茫茫九派流中國,沉沉一線穿南北”,都是沿此遣詞。 《三國志》裡反復出現的“中國”,有的指中原地區各大集團(前期包括袁紹、袁術、公孫瓚在內,後特指曹魏),有的則泛指中原地區。按傳統稱謂,“中原”、“中土”、“中夏”、“諸夏”全都與這種“中國”異詞同義,頻繁見於三國人口。至於“中國”還個指京城,如《詩·大雅·民勞》所謂“惠此中國,以綏四方”,則不在《三國志》用例之列。 探討和梳理“中國”的涵義,對於評價魏、蜀、吳三國分峙的歷史價值和作用,具有關鍵性意義。建安十三年(208)赤壁之戰前夕,諸葛亮請命使吳,遊說孫權結盟的時候,就以“海內大亂,將軍起兵據有江東,劉豫州亦收眾漢南,與曹操並爭天下”為前提,說出了“若能以吳、越之眾與中國抗衡,不如早與之絕”那樣的話。 “與中國抗衡”,就是“與曹操並爭天下”,終極目標在於實現一統天下,建立起姓孫或者姓劉的中央之國。黃初元年(220)劉備將伐吳,孫權向曹魏政權卑詞稱臣,時任侍中劉曄替魏文帝曹丕分析形勢說:“今天下三分,中國十有其八。吳、蜀各保一州,阻山依水,有急相救,此小國之利也。今還自相攻,天亡之也。宜大興師,徑渡江襲其內。” 建議趁機先吞吳,“吳亡則蜀孤”,進一步再滅蜀。儘管當時曹丕沒有採納劉曄的獻策,坐視蜀、吳在夷陵火併,終讓三國鼎立成形,但也說明了,曹魏集團從未改變一統天下,建立曹姓中央之國的終級目標。如前文所述,正是在這一個大同上,使魏、蜀、吳與專事分裂割據的袁術、劉表、公孫淵之流區別開來,表現出了致力統一的歷史進步意願。不能因為他們最終都在“分”的狀態下結束歷史活動,就忽視了“合”的努力作為和努力方向。換言之,他們都是要從小“中國”走向大中國,這種努力作為和努力方向是應當肯定的。 或許魏、蜀、吳三國當時各自實施那些民族政策,主觀上並沒有意識到,將會有利於民族大融合,但客觀效果畢竟真是那樣,這一歷史促進作用最值得珍視。其中的孫吳政權之對山越,同化加速提級遠勝於秦、漢時期,漢、越人民雜居共處,一起推動了江南地區的經濟開發和文化開發,使其邁入了與中原地區並駕齊驅的良性軌道。尤其在曹魏政權治下,規模大、持續久地內遷周邊民族,加上長期戰亂中漢族士民也在大量流徙,更在民族衝突的同時,強有力地推進了包括人種因素在內的民族同化和民族融合。 例如匈奴人,不僅在生產方式、生活習慣上在這一過程中由既往的游牧過渡到定居農耕或半農半牧,而且在政治文化、精神文化方面也遠逾秦、漢時期,朝著漢化的方向演變。其中的屠各(休屠各、休屠)種族首領,甚而自認作兩漢皇室之後而改姓劉;於扶羅單于的兒子就叫劉豹,魏末擔任了五部帥之一的左部帥,其子劉淵後來在晉惠帝永興元年(304)自稱漢王,還把蜀漢後主劉禪追謚為孝懷皇帝,把漢代三祖(劉邦、劉秀、劉備)五宗(劉恆、劉徹、劉詢、劉莊、劉炟)供入宗廟。其他幾族人大致相彷彿。匈奴、羯、鮮卑、氐、羌當時合稱為“五胡”,加上賨人合稱“六夷”。漢化或者半漢化過程由魏延及於西晉,這些民族有史以來第一次把“中國”視作自己的土地,漸次萌生和迅速強化了“入主中原”意識,在三國結束(280年吳亡)僅23年之後氐人李特就開始建立成政權,揭開了所謂“五胡亂中華”的歷史序幕。現在回頭看,這不應該稱作“亂”,而理當視為相關民族對於“中國”所應有的主權意識的覺醒;而這種覺醒,正是三國民族政策在客觀上促成的。 從大中華民族家庭和大中華民族國家最終形成的大視野看,公元3世紀初期至13世紀中期的1000餘年,承先啟後、繼往開來的演進特徵極明顯。如果說,先前的秦、漢大一統,主要構建了漢族為主的中央集權制國家形態,那麼,從三國鼎立到宋、遼、金、西夏、于闐、大理、吐蕃的多民族政治實體分治並峙,就是在新的民族混合、交流和重組的大格局下,反反复复地合力打造中華族群和中華國家。這其間,三國對於統一的東漢政權無疑構成強力反撥,隨後只有西晉的短暫統一,就進入了漢族和匈奴、羯、氐、羌、鮮卑等族所共構的南北朝分立互動時期,在激烈而復雜的民族衝突中,推進了空前的民族大融合。隋、唐的重新大一統,雖然由漢族地主階級掌控政權,但楊氏、李氏皇室已摻雜了鮮卑血脈,所謂的“胡人”也能出將入相。中央王朝的周邊地區,突厥、吐蕃、南詔等少數民族所建立的政治實體,仍長期處於並存狀態。應當毫不猶豫地承認,以三國為突破口和轉折點,中華民族大融合進入一個新階段。而大一統的中華族群和中華國家的最終形成,是在這一個階段之後,從13世紀中期到19世紀中期,歷經元、明、清三個統一的中央王朝,由包括漢、蒙、藏、滿等民族在內的中華各民族共同取得的文明成果。因此,三國歷史的最大貢獻,就在從“中國”走向中國的大進程中,充當了那樣一個突破口和轉折點,儘管為之付出的代價的確大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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