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中國歷史 塞北三朝·金

第42章 第八章金滅北宋

塞北三朝·金 袁腾飞 1129 2018-03-16
在遼天祚皇帝這件事上,北宋有驚無險地躲過了一劫,但金國人是鐵了心要攻打北宋,於是處心積慮地四處找碴。那麼,北宋最終究竟做了什麼事,給了金國出兵的藉口呢? 金國要想從宋朝那兒找藉口,太容易了,馬上宋朝人就把一個新的藉口送到了金國面前。而這個藉口對於金宋關係而言,相當於壓斷駱駝脊背的最後一根稻草。 趙良嗣曾經答應藉給金國二十萬斛白米的軍糧,金國大將完顏宗翰就派人來見宋朝的宣撫使要這些糧食。金國人說:“去年四月間南史趙直閣(趙良嗣)已許矣。”“南史”就是指宋的使臣,“直閣”是趙良嗣的官銜。去年四月間,你們的使臣,殿閣大學士趙良嗣答應給我二十萬斛白米,現在我來取了。宋朝宣撫使很為難,說:“二十萬斛糧,豈易致耶,兼自宣司未嘗有片紙隻字許糧之文。”又說:“趙良嗣口許,豈足憑?”(《三朝北盟會編》卷十九)你一張嘴就跟我要二十萬斛糧食,我上哪兒給你弄去?而且我們宣撫司沒有接到任何上級的文書讓我給這二十萬斛糧食,我憑什麼給你?在北宋人看來,你要這二十萬斛糧食實在是荒謬,你金國隨便來個人,見了我就跟我說,給我二十萬斛糧食,你們家趙良嗣答應的,我就給你二十萬斛?等你走了又來一個,你們趙良嗣還答應給我三十萬,再給我三十萬。那這還有完嗎?我這二十萬斛糧食哪兒報銷,我得有發票啊。上級得給我一個公文,我才能決定要不要給你這個糧食,趙良嗣口許,不足為憑啊,他能代表誰?他奉聖旨了嗎?所以我不能給你。

對北宋來講,這件事拒絕得合情合理,理直氣壯,你來個人跟我要二十萬斛糧食,我不能給。在金國人眼裡,我要再不打這個宋朝,我這國名就不叫大金了,我就改叫宋朝得了。當初咱們說完了之後你答應得好好的,我們女真人從來都這樣,我們沒有文字,口頭一說,雙方指天畫地,折箭為盟,絕對不會反悔的。可是你們宋朝人說完了的事全不落實。所以這個燕府拒糧事件實際上是北宋公文文化跟金朝的口頭文化之間產生了誤會,或者說也可能是北宋成心忽悠人家,裝糊塗,但是這件事在金國人看來,是可忍孰不可忍,我們上當已經上得太多了,已經挑戰我們忍耐的極限了。 金國君臣上下,尤其是領兵的大將,一致喊打。這些大將在跟遼作戰的過程中,既發了財,又攬了權。他們聽說宋朝比遼國還有錢,中原漢地更加富庶,軍隊的戰鬥力更弱。那個時代的戰爭,戰爭成本低,戰爭願望強烈的一方是不可戰勝的,金軍正是戰爭成本低、戰爭願望最強烈的時候。金軍滅遼就已經鳥槍換炮,發了大財了,如果攻打宋朝就是不得了了。大將們不打仗無法體現自己的價值,所以一致主戰。特別是完顏宗翰,女真名叫粘罕,更是堅決主戰。史籍記載,粘罕“內能謀國,外能謀敵,決策制勝,有古名將之風”(《金史完顏宗翰傳》)。這個人是一個軍事天才,在滅遼的戰爭中顯出了奇高的軍事才能,他是堅定的主戰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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