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中國歷史 濺血的武士刀·日軍屠殺錄

第32章 第三十一章震驚華北的北疃毒殺慘案(1942.5.27)

從1942年5月1日開始,侵華日軍糾集五萬日偽軍,由華北方面軍總司令岡村寧茨親自指揮,對我冀中區發動了空前殘酷、瘋狂野蠻、滅絕人性的“五一”大“掃蕩”和反复“情剿”。震驚華北的北暄慘案就是這次敵寇大“掃蕩”中最狠毒的一次屠殺事件。 5月27日,日本陸軍第59師團第53旅團少將旅團長上坂勝,率領所屬第一大隊日軍500餘人,連同定縣、安國的日偽軍共2000餘人,圍襲定縣北疃村,不顧國際公法,對我鑽人地道躲避的平民百姓和部分縣大隊武裝人員,施放毒氣,兼之以槍殺、刺殺、砍殺,燒殺,製造了一起殘殺我國同胞800餘人的大慘案。 北疃位於河北省定縣城東南60裡,北靠沙河,是定南抗日根據地的中心地帶,分區和縣領導機關經常在這裡駐防。這個村的民兵英勇善戰,在人民群眾幫助下,他們建造了聯村地道,東面可與西城、東城相通,南面可與南瞳、東湖地道相連。雖然敵人不斷進行騷攏破壞,偽軍漢奸也不斷威脅,恫嚇,但是,北疃村人民對敵鬥爭的決心堅如磐石!

野獸成性的日寇千方百計企圖摧毀冀中平原上這一抗日堡壘。 1942年5月27日清晨6點多鐘,日偽軍包圍了南、北疃之後,即開始進行火力偵察。同時,根據叛徒提供的我地道圖紙,堵塞了我南、北疃村地道出口,以防止我抗日軍民從地道內向外突圍撤退。火力偵察過後,敵人即從三十方面開始向村子攻擊:一是從村東北口,二是從村東南口,三是從村正東進攻。鬼子在東北口用猛烈炮火向村內轟擊,許多房屋和院牆被炸塌起火。但嚴陣以待的我方戰士和民兵卻在村口的圍牆裡、地堡裡嚴陣待命。鬼子見村里不還擊,一個指揮官舉起指揮刀咿咿呀呀命令鬼子衝鋒,當鬼子衝到我部隊和民兵跟前時,手榴彈、地雷在鬼子群裡炸開了。炸得鬼子滾的滾、爬的爬,倒下一片。活著的鬼子也退了下去。過了一會,鬼子又蜂湧衝上來。

由於敵強我弱,火力相差懸殊,最後鬼子攻進村里。我具大隊戰士和民兵仍堅持巷戰,一直和鬼子戰鬥到下午一點多鐘。這時,鬼子封鎖了東半街,街上房上站滿了鬼子。在這種情況下,部隊和民兵被迫從中平街李洛節家下了地道。 豺狼成性的日本鬼子打進了北疃村,他們按照叛徒提供的圖紙,找到幾處洞口,將高依度窒息性毒氣點燃後投放到洞裡,同時將茅柴燃著,往洞裡投,洞口蓋上棉被,使毒氣向洞內各處流蕩。不多時,洞內各處便充滿了毒氣。由於毒煙從各個洞口溢出,又有許多秘密出口被敵人發現,他們又在那裡堵塞放毒。洞內有逃難百姓八、九百人,當嗅到有辣椒味、火藥味和甜味的氣體時只覺得嗆鼻子,後來便流淚、打噴嚏、呼吸窒息和流青色鼻涕。由於人們受毒越來越重,全身發燒,都緊靠洞壁取涼。不久,洞內的人聲便越來越弱,人們一批批在極痛苦的掙扎之中窒息而死。有的人頭鑽地而死,有的撕爛自己的衣服頂著洞壁而死,有的緊摟著孩子死去,死狀之慘,目不忍睹。北疃村王牛兒,帶著兩個兒子鑽入地洞,長子10歲、次子8歲,分枕於其父王牛兒兩膝而死於洞內。據倖存目睹者講:其父子未死前,子喚其母,其父說:“孩子!不要叫你母親了,她不知死在哪裡了,咱們死在一塊吧!”再如北疃村李菊懷中抱有一個不滿周歲的小孩,孩子吃著乳頭,母子雙雙慘死洞中。還有一位50歲婦女,兩臂挽著約10歲左右的兩個女孩仰死洞中。

毒死在洞中者多為老年人、婦女和兒童、身體較壯的人,掙扎著尋找洞口,在五尺高、三尺寬的地洞裡,能立起來走,但因中毒死者過多,屍體堵塞不能通行,即使能勉強摸到洞口爬出者,也未能躲過洞口鬼子的刺刀和追捕。 當身體強壯的青年男女衝出後,立即被敵捕捉,日寇對他們實行了殘無人道的屠殺!南北街上倒下屍體50具,李家墳倒下屍體70具,李家街倒下屍體250餘具,村東北馮香雲、王之恆家之井台上有屍體90多具,李洛敏家院子裡被刺死29人。朱根德家土井裡被砍掉頭顱的有16人。 死難者有的雙拳緊握,怒目而視;伏臥者兩腳踿地,雙手刨起一堆泥土;有的滿面怒容,腸胃露於腹外;有的血肉模糊死在血泊之中。朱根德家院子裡,一青年被日寇用轆轆將其頭顱砸爛,腦漿迸流。青年婦女李朱兒赤身露體坐於牆角,兩腿分開頭部倒向胸前而死。本村宋洛先新娶兒媳王白女,年20歲,跪伏於閻貴福之門口死去。李洛信被燒得焦頭爛額,又被投到井中。

還有一部分人一鑽出洞口,就被綁押到李家街路西的李洛敏家裡去,交給袖上戴紅布的鬼子。這就是當時所謂殺人不眨眼的“紅部”,一天的工夫抓來幾十人,日本鬼子把這些老百姓集中在兩間小屋裡,門關的緊緊的。這些老百姓在那間小屋裡擠的喘不過氣來,有的發燒,將自己的衣服脫光,有的喘息不止,鼻涕眼淚並流,日本鬼子一口水也不給人們喝。其中有一十因中毒過重,神經錯亂,口渴難忍,便推開小門,跪在院子里大聲喊叫:“渴死人了,給點水喝吧!”房上站崗的鬼了,立即用三八槍將其擊斃。這樣一夜之間就死去了12人。 找到村北洞口的人們,掙扎著往外爬,但日本侵略軍早已堵在這裡,並燒起了大火。年輕人爬得快,受火傷輕,但爬出後,有的被日本法西斯刺殺或槍殺,有的被扔到火裡燒死,有的被敵人用鐵絲穿著鎖骨,綁在樹上,用火燒死。十幾位老人、婦女、小孩爬出洞口,已是奄奄一息,敵人把他們一個個扔到王尚志家的水井裡,水井變成了血肉井。被刺死者又經亂刀分屍,血肉模糊,難以辨認。被燒的只剩烏黑的人肉骨架,根本分不清是誰。被投到井裡的,因天氣炎熱,人們一、兩天后去打撈時,屍體已經腐爛,不得已,只得將井填埋。 1946年春,挖開這眼井時,控出10個頭顱,從頭髮和頭顱的大小形狀看,證明其中有一個是小孩。

5月27日下午,從洞內爬出的農民王文雪滿身泥土,流著眼淚鼻涕一歪一斜地被日軍押到朱根德家的南屋裡。這時,屋裡已有三、四十人,這些人同王文雪一樣,都是中毒後從洞內爬出來的。後來,又有些人被日本鬼於接連不斷地押送到這裡。到天黑時,一共捕來了七、八十人。敵人在門外站著崗,看守著這些無辜的人們。由於中毒過重,敵人又不給水喝,一夜工夫就死去了16人。 28日早飯後,日軍把這些無辜百姓趕到來根德家的大院裡,他們端著上著刺刀的槍,緊緊包圍著人們。翻譯官對人們說:“……誰換上軍裝就能活命,不換死了死了的有……”。接著又一個一個人地問,人們置之不理。翻譯官見人們不說換,也不說不換,便喝令道:“願穿軍裝的留在西院,不願換軍裝的到東院裡去!”接著,鬼子每拉過一個老百姓,翻譯官就問:“你穿軍裝嗎?”有的回答“不穿”,有的說“穿”。說穿的留在西院了,回答不穿的16個人,被押到東院去了。

到東院之後,王文雪看見本材的許根柱、許福山已被敵人槍斃在山藥井旁。接著有個日軍提來一桶水,將洋刀在水里蘸了蘸,把劉玉章拉到井旁,讓其跪下,一刀將頭砍下,把屍體踢下井去。接著又拉過四個人,按跪在山藥井旁,一一砍頭。當日軍去砍第三個人時,王文雪冷不防從東西院界牆缺口處跳到西院,跑到正在換軍裝的人群裡,換上了軍裝,才免遭砍殺。 下午,日軍將換上軍裝的老百姓充作俘虜的“八路”,押到定縣城(在去定縣城的路上,又挑死14名走不動者)。從定縣用汽車拉到石門勞工訓練所。後來又把他們運到撫順千金寨煤礦,充當勞工。 敵人走後,朱根德家山藥井中發現15具屍體,其中有兩個是槍殺的,13個是刀砍的,但人們不知死者遇難的經過,直到王文雪從乾金寨煤窯逃回來,才知道死者被害的情況。

第二天下午,幾十個還沒有死的老百姓,被日本鬼子從房子裡綁出來,一個赤著臂膀,挽著褲腿,一個拿著戰刀的軍官,指揮著兩個鬼子,把綁著的人們,拖到糞堆上,全部彼槍殺!如北疃的李洛敏已65歲,還有一個年僅13歲的小孩劉兵站也沒有放過。當最後一個輪到李洛田時,他伸了伸脖子,望瞭望天,看了看地,咬緊牙關,毅然決然地走上刑場,槍響過後,他倒在血泊之中。子彈從李洛田的肩膀上部穿過,又由下唇處穿出,沒有傷要害部位,所以他心裡還清楚,他一動不動的在那裡躺著,李洛田活下來了,成為日寇這一暴行的見證人。 5月27日至28日,日寇盤踞北疃村兩晝一夜,共毒殺、槍殺、刺殺、砍殺我同胞800多人,除此之外,還對我婦女橫加姦污蹂躪,從十歲幼女到五、六十歲的老太太,被姦污的婦女同胞,難以統計清楚,僅叫得出名的就有35人之多。這個僅有222戶、1227人的村子,經過日本鬼子大江部隊製造的慘絕人衰的大屠殺之後,幾乎成了荒無人煙的地方。

1942年6月26日,為控訴敵寇毒殺我冀中北疃800無辜同胞,晉察冀軍區司令部發表通電,向全國、全世界控訴日本侵略者的滔天罪行。通電指出: “仇恨和義憤充溢了我們的周身,使我們敘述這件事的經過時,呼吸為之梗塞。北疃,是冀中定南縣的一個村莊。冀中人民深苦於日寇之殘酷蹂躪,曾創設了地道以避之。北疃亦筑有此種地道。5月28日,日寇從附近各據點出動了300餘人向北疃附近合擊。附近十餘村莊的人民,見敵來勢兇猛,遂紛紛來北疃地道中隱蔽,乃日寇匪徒蓄意屠殺此等無辜人民,遂採用了人類歷史上最野蠻、最殘暴、最卑鄙的手段,對此等躲避地道下的人民施行了慘絕人寰的毒手!當他們進入北疃村後,日寇反复找才到了地道的入口,將大量的窒息瓦斯,衝放進去。在日寇此等毒手下,我800餘隱蔽在地道中的手無寸鐵的人民,大部為扶杖的老翁、老嫗、婦女、兒童、病弱、乳嬰,遂全部為毒氣窒息斃命!他們的屍體塞滿了地道,慘狀使人目不忍睹,日本法西斯盜匪們用砲火和毒氣,洗劫了北疃整個的村莊,使我們生氣勃勃的地區,一變而為沈寂的地獄,聽不到人們的笑聲,聽不到小兒的啼哭和雞犬的鳴叫!”

北疃慘案是日本侵略軍在冀中犯下的屠殺罪行之一例。敵酋上坂勝終於在1956年6月22日在瀋陽受到中國人民的公正審判。在鐵的事實和大量證據面前,北疃慘案的製造者上坂勝不得不認罪伏法,以下是上坂勝的口供: “……1942年5月27日,在冀中作戰中於定縣南方22公里(地點忘了)及滹沱河北岸附近,製造事件之部隊(是)上坂勝指揮的步兵第163聯隊。其中,在定縣南方的罪行是第一大隊所為,在滹沱河北岸地區的罪行是第二、第三大隊所為,其殘酷手段中最毒辣的,就是使用毒氣,尤其將大批八路軍戰士與住民,驅入地道內而使用毒氣,大批的人被殺,有的用刺刀刺殺或者用軍刀斬殺及強姦等。以及為了收集情報,扳往居民來拷問,以及放火和破壞,掠奪財產更不用說了,都乾過。這種殘酷性就是帝國主義日本軍隊之特徵。其結果使無數住民被殺,用具體數字來推測的話,這只限於推測來統計,即我之聯隊各中隊所殺死、傷的人員,以最低限度來計算有3000人以上,其中特別是在定縣的南疃、北疃殺害八路軍、住民的數字約1000(人);又在滹沱河北岸地區,殺害約2000(人)以上。我是如此教育日本帝國主義軍隊,發揮(其)殘酷性(的)。我如何能贖回這種罪惡呢?這完全是我的責任,我痛感我的責任是重大的。我在中國人民各位面前衷心謝罪。前面我的供述已經翻譯用日語向我宣讀,同我供述無誤。”

被訊人:上坂勝(簽字) 摘自上坂勝(卷七)編號二十一第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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