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中國歷史 濺血的武士刀·日軍屠殺錄

第15章 第十四章歷史上罕見的慘案——南京大屠殺(1937.12.13-1938.1)

1937年12月13日,日軍進占南京城,在華中派遣軍司令官松井石很大將和第六師團長谷壽夫的指揮下,在南京進行了長達六週慘絕人寰的血腥屠殺慘案。 對這一人類歷史上罕見的野蠻屠殺,戰後東京國際軍事法庭作瞭如下的描述,法庭查明:“中國軍隊在南京陷落前就撤退了,因此,日軍所佔領的是無抵抗的都市。”但是,進入南京的日軍部隊,對我手無寸鐵的同胞,進行了舉世震驚的屠殺、姦淫、焚燒和搶劫,集體屠殺達19萬人以上,同時零散屠殺15萬餘人。我被害同胞總數達30萬人以上。這個數字都是法庭經調查後證據確鑿作出的結論。 日本史學家伊豆公夫和羽仁五郎在所著《日本小史》和《日本人民史》中,對南京大屠殺也作了這樣的敘述:“日軍控制了華北,並在上海登陸攻陷南京,在南京實行史無前例的大屠殺,引起了全世界人民的憤恨。”“日軍侵占南京後,犯了無視人道的、殘暴的,永遠不能寬恕的罪行。”日本教學研究社編輯部編輯的《最詳中學歷史事典》第528頁的右首,附有一幅日軍侵入南京的插圖,插圖的小字注文說:“因日軍不斷進行掠奪暴行,發生了歷史上少見的大屠殺。”連當時希特勒法西斯德國的代表,就日軍暴行向他的政府報告中也說,“這是整個(日本)陸軍本身的殘暴犯罪行為,他們是獸類的集團”。

本來,南京大屠殺這一歷史慘案,已是證據確鑿、鐵證如山,然而事過幾十年後,忽然有一些法西斯餘孽和少數軍國主義分子,居然公開提出翻案,他們稱南京大屠殺是中國人的“虛構”,是“無稽之談”,甚至拿出《南京大屠殺之虛構》一書作為篡改歷史的辯解證明。 究竟南京大屠殺這一野蠻慘案的歷史真相是怎樣的呢? 1937年7月7日,日軍侵華戰爭全面展開後,首先佔領華北,接著在上海登陸的日軍,於12月12日分三路圍攻南京,防守南京的國民黨軍倉皇撤退,實際上,12月13日南京已沒有有組織的抵抗,日軍是在無戰鬥的情況下進入南京的。但是,日軍還是在南京進行了有計劃有組織的大屠殺。日軍司令官松井石根在攻城前夕,命令谷壽夫、牛島、中島、未松四個師團長說:“南京是中國的首都,佔領南京是一個國際事件,所以必須作周詳的研究,以便發揚日本的武威,而使中國畏服。”敵人就是這樣用屠殺平民來發揚“武威”,妄圖壓服中國人民。

12月13日晨,日軍谷壽夫部隊首先從中華門進入南京,血洗聚集在中山北路、中央路的難民區,從此,一場駭人聽聞的大屠殺開始了。 14日,中島、牛島、末松等部隊相繼進入南北各市區,展開大規模的屠殺。 “自13日下午起,日軍在紫金山活埋難民3000人,雨花台搜殺傷兵、散兵和難民共2萬餘名”。根據中國軍事法庭查證,這種集體大屠殺共有28案,有的幾萬人,有的幾千人,有的幾百人,都有確實的證據。在所有的證詞中,都寫明了被害人數、地點、罪行事實。這裡列舉十幾個案例: 13日,約有10萬餘難民和被解除武裝的士兵,逃到燕子磯江邊,不料,他們正在通過八卦洲往江北避難時,陷城敵軍蜂擁而至,把難民圍在沙灘上,然後架起數十挺機槍,瘋狂掃射。頓時,屍體蔽江,水流被阻,至少5萬無辜同胞被殺害。證人陳萬祿在證詞中說:“在燕子磯灘屠殺我無辜平民和解除武裝士兵在5萬人以上。”《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判決書》中也明確指出:“好些中國兵,城外放下武器投降了,在他們投降的72小時內,在長江江岸被機槍掃射而集體地屠殺了,這樣被屠殺的俘虜有3萬人以上。”

14日,日軍在漢西門外集體屠殺難民和非武裝軍警7000名案。據原國民黨87師準尉仲科詳述他目睹這次屠殺的經過說:14日午後,他看到難民千人和數百軍警被日軍機槍掃射,“回顧東岸,屍體縱橫,瞬息間彈雨已旋踵而來……如此者,一而至再。” 15日,日軍在漢中門外集體屠殺案。這天下午一時,被日軍在司法院難民區搜捕的青年總計2000親人,勒令排成四路縱隊,一批一批地被驅趕到漢中門外,一出城就遭到埋伏的數挺重機槍的掃射,掃射後,又用刺刀捅,然後,澆上汽油焚屍。屠殺整整進行了4個小時,血水染紅了秦淮河。這一慘案的受害人伍長德作為證人,曾到東京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出席作證。 1982年,伍長德已是70多歲的老人,他曾與《南京日報》記者一起到受害地點,敘述當年日軍進行屠殺的情景。

15日夜,日軍又在魚雷營進行大屠殺。在南京城陷的第三天,被敵俘虜的南京軍民9000餘人,被押往上元門外魚雷營江邊地方,突遭預伏的機槍掃射,除殷有餘等9人逃生外,其餘全部遇害。倖存者是因屠殺在夜間進行,他們一聞槍聲立即躺倒在血泊中,才倖免於難。受害人殷有餘曾在中國軍事法庭審判戰犯谷壽夫時,為日軍這次屠殺出庭作證。 16日,日軍在下關煤炭港的大屠殺案。日軍從難民區各戶和收容所搜捕的數万青年,集中於大方巷一廣場上,當日黃昏,敵軍先把衣履不周的青年數百人槍殺,大部分被綁赴下關煤炭港,即以機槍慘殺,死屍推入揚子江中。被害人徐靜森之父徐嘉祿和其兄徐琦曾為這一集體屠殺作證,證詞說:“綜觀敵人舉動,證明當日為敵擄捕數万青年迄無下落之事實,可知暴敵純係有計劃之大屠殺。”

16日,日軍在下關中山碼頭的大屠殺案。這一慘案由被害人梁廷芳出席遠東國際軍事法庭作證,他於16日上午,被日軍押至華僑招待所大空場,一直到下午5時,捕捉人數達5000人以上,日兵指令四人為一列,被帶到下關中山碼頭人行道上,日本一帶刀軍官命令兵士用麻繩把難民綁起來,每數十步放置機槍一挺,黃昏開始開火,一直屠殺到夜間10點鐘。梁廷芳認為總是一死,與另一受害者攜手跳江,伏於水中,他雖中彈負傷但僥倖未死。 16日,日軍中島部隊又在鼓樓四條巷一帶挨戶搜捕青年200餘人,押至四條巷塘邊,5人一捆,全部被槍殺於三個塘內。據目睹這一慘案的謝寶全、呂劉氏、張德才等人出證說,“事隔40多天,我們親眼見此200餘屍體均被水泡大,腐爛不堪。”

17日,日軍在下關上元門屠殺我同胞3000親人的慘案,原南京電廠總工程師兼代廠長陸言曾在證詞中證明,日軍從各處搜捕的軍民和電廠工人許江山等3000餘人,被圍禁於煤炭港下游之江邊,初以機槍掃射,後將未死之人驅入茅屋澆上汽油放火燒死。發電廠員工51人除7人倖免逃生外,44人全部殉難。 17日,日軍又在三叉河邊進行屠殺。當時,三叉河放生寺及佛教慈幼院均為難民收容所。敵人把難民趕壓到三叉河邊,用機槍全部屠殺。親見這一慘案的證人畢正清在證詞中說:“目睹河岸死者約四五百名。” 18日,日軍在下關草鞋峽的大屠殺案。曾經目睹這一慘案的魯甦在證詞中寫道:“倭寇進城後,將退卻國軍及難民男女老幼計57000餘人,圍進幕府山下之四五所村,斷絕飲食,餓死者甚多。農曆十一月十六夜,復用鐵絲兩人一扎,排成四路,驅至下關草鞋峽,先用機槍掃射後,復用刺刀亂戳,最後澆以煤油,縱火焚燒,骸骨悉數投於江中。”《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判決書》中也證實這一慘案。

12月間,日軍在上新河一帶的大屠殺更目不忍睹。曾目睹這一慘案的湖南木商盛世徵、冒開遠二人在證詞中寫道:“日軍殺害我國被俘軍人及逃難人民,共計28730餘人,斃命於上新河地區。”他們作證說:“當時本地居民早已逃避一空,因我等是湖南木商,為財產關係,未有離去。屍體由我湖南木業商掩埋。因各處屍橫遍野,人血染地,拋尸露骨,見之不忍,逐將屍體掩埋。” 血洗南京大屠殺的慘案,據目擊者說,“日本兵完全像一群放縱的野獸似地污辱、蹂躪這個城市。”日本獸軍以燒殺為榮,以姦搶為樂,幾萬喪失理性的野獸,兩人一夥,三人一群,到處亂竄,逢人便殺,見房就燒,見財物就搶,捉住女人,先姦後殺,南京頓時成為血腥的人間地獄。據曾經參加南京大屠殺名叫宮本淳的日本士兵供認:他們在中華門外用刺刀殺了不少奔跑的人,殺到後來,執刀的手都顫抖起來,而長官的命令仍不許停刀,但他也只好違命了。

日軍佔領南京後的瘋狂大屠殺歷時長達六個星期之久。在雨花台、中華門一帶被日軍槍殺的市民、難民數以萬計。在健康路、白下路、大光路、石鼓路、中山路、中央路等地的馬路和街巷,血肉模糊,屍體縱橫,“路上東一個西一個,都是我們同胞的屍體”。僅在中山路、鼓樓、新街口等地區以及難民區內,就有數以萬計的居民被屠殺。 1947年審判戰犯谷壽夫時,中國軍事法庭查證有據的零散屠殺共858案,被屠殺者達15萬以上,屍體掩埋工作進行了數月之久,作證人有1200多名。據擔任掩埋屍體的世界紅十字會南京分會統計,他們掩埋屍體43071具;南京崇善堂掩埋屍體112226具。這兩個慈善機關合計掩埋了屍體155297具。 南京《新華日報》記者採訪了曾經目睹日寇在江東門大屠殺的老人朱友才後,寫了一篇《在屍骸上建立的“中島橋”》的報導,原文如下:

“1937年12月16日下午,日軍中島部隊把關在原國民黨陸軍監獄裡的上萬名'俘虜'(其中半數左右是平民百姓),驅趕到江東門集中,人群塞滿了道路,一直延伸到江東河邊,足在三、四百米長。傍晚,日酋一聲令下,道路兩旁的草房全被澆上汽油點燃起來,在火光照明下,輕重機槍一齊開火,交叉掃射、頓時一片哀號,連躲在幾里外的朱友才也聽到了。屠殺之後、江東門屍堆如山,血流成河。第二天,日本侵略軍為了讓輜重車過河,竟拿中國人來填河截流,無論死人活人,見到了就扔下河去。在固定橋板打樁時,還能聽見未斷氣人的呻吟。日本侵略軍命名為'中島橋',大批坦克、軍車、騎車就是從這座'人橋'上開過江東河的。天暖解凍後,屍體腐爛發臭,紅十字會派人前來收屍,把屍體拖到兩個大坑里掩埋。據紅十字會粗略估計,約有15000多具屍骸。以後,當地人稱這兩個坑為'萬人坑'。”

再看日本獸兵屠殺我人民的例證: 中島部隊中有兩名少尉,一名叫向井敏明,一名叫野田毅。他們在日軍侵占江蘇句容時,就開始作“殺人比賽”,約定誰先殺滿100人,誰奪取錦標。一路殺來,殺到湯山,向井殺死89人,野田殺死78人。二人都未殺滿100人。故“殺人比賽”繼續進行。 當日軍圍攻南京時,二人又作第二次“殺人比賽”,爭奪錦標,這兩個殺人魔王,不分男女老幼,見人便殺,結果向井殺死106人,野田殺死105人,但究竟誰先殺死100人,則難以判明。因此,準備再以殺150人為標準,繼續進行“殺人比賽”。 這種慘無人道毫無人性的屠殺罪行,竟然受到日本新聞界的讚賞和宣揚。大阪《每日新聞》、東京《日日新聞》都作為重要新聞進行宣傳。 1937年12月東京《日日新聞》以《紫金山下》為題竟作了這樣的報導: “準尉向井和野田曾約定作一個砍殺100敵人的比賽,12月10日,二人在紫金山下相見,彼此手中都拿著砍缺了口的軍刀。 “野田道:'我殺了105名,你的成績呢?' “向井答,'我殺了106名。' “於是兩個同作狂笑:'哈哈,向井先生多殺了一個!' “可是很不幸,確定不了是誰先達到100之數。因此,她倆決定這次是不分勝負,重新再賭誰先殺滿150名中國人。 “12月11日起,比賽又在進行。” 這個東京《日日新聞》記者還洋洋得意加以按語云:此兩“皇軍”又將繼續殺人矣!該報井將此兩寇照片刊出。 谷壽夫部隊有個名叫田中軍吉的中隊長,手持一把“助廣”大軍刀,竟連續砍殺中國男女老少300多名。日本人山中峰太郎寫的《皇兵》一書中,詳細記載了田中軍吉的殺人經過,宣揚“皇軍”的“威風”。 這些法西斯野獸萬萬沒想到,當時在報刊、畫報、書籍中宣揚“軍威”和“武士道”精神所引用的事實,竟成了戰後審判他們罪行的鐵證。日本報紙白紙黑字,他們永遠體想抹熬這一歷史屠殺罪行。曾經目睹南京日軍暴行的外僑說:“凡是可能想像的任何事情,日軍進城後,就毫無顧忌,毫無節制,一一實行了。在這一個新時代中,我們找不出什麼東西足以超越日軍的暴行。” 日本軍隊在南京還犯下了野獸般的好子罪行。他們抓到婦女,先姦後殺,目不忍睹。 《南京大屠殺案主犯谷壽夫判詞》中揭露:“日軍陷城後,更四出強姦,一逞淫威。據外僑所組國際委員會統計,在12月16、17兩日,我婦女遭日軍蹂躪者,已越千人。且方式之離奇慘虐,實史所未聞,如12月13日,民婦陶湯氏,在中華門東仁厚裡5號,被日軍輪姦後,剖腹焚屍。懷胎9月之孕婦蕭余氏,16歲少女黃柱英、陳二姑娘,及63歲之鄉婦,亦同在中華門地區慘遭姦污。鄉女丁小姑娘,在中華門堆草巷,經日軍13人輪姦後,因厲聲呼救,競被刺刀刺小腹致死。同月13日至17日間,日軍在中華門外,在輪姦少女後,复迫令過路僧侶續與行姦,僧拒不從,竟被處宮刑致死。又在中華門外土城頭,有少女三人,因遭日軍強姦,羞憤投江自盡。”南京敵人罪行調查委員會調查結果稱:日軍的“強姦暴行,亦極為普遍,凡被日軍所遇見之婦女同胞,即使遷人難民區以內者,亦被踰牆而入的日軍肆意蹂躪。據主持難民區國際人士之粗略統計,當時本市遭受此種凌辱之婦女不下8萬人之多,且強姦之後,更施以剖乳、刺腹種種酷刑,必置之死地而後快。”日本獸軍的奸殺暴行是日本軍閥縱容的結果。日軍官宣稱,“姦淫是日本軍隊所特許的。”日軍一中隊長公然訓示他的部隊:“為了避免引起更多的問題,事後將其殺掉。”日軍中將谷壽夫本人,不但親自持刀殺人,還像禽獸一樣,在大街上強姦婦女。事後查到的證據證明,被他姦污的婦女竟達10多名。 日軍血洗南京的另一特點,是焚燒與屠殺同時並行,殺人放火與搶劫連在一起,往往是先搶後燒。 “陷城之初,沿中華門迄下關江邊,到處大火,烈焰燭天,半城幾成灰燼。”“兩天之後,中山南路和北路、中央路及兩旁的街巷積尸成壘,簡直成了血路、血窟。同時,大肆搶掠焚燒,先劫取倉庫公司存貨,然後縱火焚燒,使繁華街區頓成灰燼”。 “日軍貪婪成性,舉凡糧食、牲畜、器皿、古玩,莫不劫取。如在石壩街50號,搶掠國醫石彼軒名貴書籍四大箱,字畫古玩2000餘件,木器400件,衣服30餘箱。”(南京大屠殺案主犯谷壽夫判詞)在日本兵搶劫了店鋪和倉庫以後,經常是放一把火燒掉它。最重要的商業街道太平路被燒成一片廢墟,並且市內的商業區也有整塊整塊地被燒掉了。日本兵竟毫無一點理由地把平民的住宅也燒毀。這類放火罪行按照他們預定的計劃繼續了六個禮拜之久。因此,全市約三分之一的地方被毀了。 南京大屠殺史實具在,任何詭辯謊言都是徒勞的。但是至今日本還有人否認在南京有什麼大屠殺,並強辭奪理,認為“南京事件,只是小規模的偶發事件”,是“混亂中由部分脫離軍隊控制的士兵們幹下的”,妄圖為當年日本軍國主義大本營洗刷罪責。事實勝於雄辯。南京大屠殺完全是一場有預謀、有組織的行動。日本的歷史檔案不會沒有吧!南京大屠殺前三十月,即1937年9月5日,日本近衛內閣外務大臣廣田弘毅在議會演說,大談“我國為了使這種國家反省它的錯誤(即逼使中國投降),而決心予以決定性的打擊。”這個決定性打擊,就是松井石根向近衛首相表示的:“別無他途,只有拿下南京,打破蔣介石政權。”言外之意就是要採取野蠻、恐怖手段逼使蔣介石投降。直接指揮侵占南京的日軍上海派遣軍司令官朝香宮鳩彥簽署了一道“機密,閱後銷毀”的命令:“殺掉全部俘虜。”這一命令在南京得到了徹底執行。第16師團長中島於南京陷落的當天,在他的日記中記下了該部執行的情況,“由於方針是大體不要俘虜,故決定將其趕至一偶全部解決之。”可見南京大屠殺是當時日本最高當局的意旨。 日本學者、前早稻田大學教授桐富雄於1982年看到日本文部省在審定教科書時篡改歷史,抹殺南京大屠殺事件,很是氣憤,他就在同年底寫出了《南京大屠殺》一書,引用了大量證據確鑿的材料,在調查、研究和分析的基礎上,確認日軍殺害無辜中國軍民近30萬人,其中一半是普通老百姓,大部分軍隊不是死於戰鬥之中,而是在被虜後慘遭殺害的。 日軍對南京的大屠殺,為什麼在歷史材料和當時國內外的新聞報導中對有關屠殺數字說法不一呢?中國著名的國際法律學家梅汝璈先生在《關於谷壽夫,松井石根和南京大屠殺事件》一文中說:“遠東國際法庭對(日軍在南京屠殺30萬餘人)這個估計無疑地又是慎重的、保守的。但是,注意到日本獸軍滅跡伎倆的狡黠和多樣化,法庭判決書中遂有鄭重聲明:'這個數字還沒有將被日軍所燒毀了的屍體,以及投入到長江或以其他方法處理的人們計算在內。'這一點是十分重要的。” 日本隨軍記者小俁行男寫了一本《日本隨軍記者見聞錄》,詳細記錄了關於“南京大屠殺”的採訪見聞。書中有一段是他和剛從南京回來的《讀賣新聞》上海分社聯絡員武田和畦崎的談話記述: 俘虜有10萬之多。剛進城的部隊曾問軍司令部,“這些俘虜怎麼辦?”回答是,“適當處分”。 (這個命令是事實,山田旅團長當時在筆記中寫道:“12月15日就處理俘虜一事,派本問少尉去師團,得到'收拾掉'的命令,”所謂適當處分,就是如無法處理就予以處決。這是軍隊裡一開始就確定了的方針。) 因此,俘虜被日本兵帶到長江岸邊的下關排隊斬首。第一排殺完,讓第二排把屍體拋入江中,然後排成一列,同樣殺頭。就這樣從早晨殺到晚上,一天不停地殺也只殺了2000人。 第二天殺累了,就抬出了機關槍,擺兩挺重機槍組成交叉火力。面向江岸,計俘虜排成一列,嗒嗒……扣動了重機槍的扳機。俘虜們一齊往江里逃,然而沒有一個人能掙扎著跑到對岸。 …… 當時在上海租界內的英美警備區發行的英文報紙和中文報紙上,登載了身著便衣的青年、女人、孩子的屍體的照片,都是由僑居在南京的外國人拍攝的。但是沒有槍殺這些俘虜的詳細報導。 …… 不僅殘殺俘虜,還殺害無數平民百姓。聯絡員說他們看見路上躺滿了百姓的屍體。 “究竟殺了多少人?” “這個數字既未發表,也無法統計。總之是滿目死屍。” 留在市內沒有住進“難民區”的百姓,都被日軍“一掃而光”。 上述報導既肯定了日軍大屠殺的事實,又說明日軍屠殺我南京同胞的數字是不可能精確的。一是日軍佔領期間毀屍滅跡,不會公佈什麼材料,日軍殺人罪行和他們搶劫的金銀財物一樣,是不會讓外人得知的。試問怎樣獲得精確數字?二是目擊者和中外記者的見聞,都是局部情況,故他們的綜合報導和被屠殺的估計數字是大概材料,數字不可能一致。但是,30萬以上南京人民被屠殺是確定無疑的,任何詭辯都不能抹煞這一鐵證如山的事實。 1987年12月13日是南京大屠殺50週年,《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遇難同胞紀念館》已在南京江東門落成。江都門是南京大屠殺的歷史遺址之一,石牆上用中、英、日文鐫刻著“遇難者300000”,在紀念館的沿途還安放著“魚雷營”、“燕子磯”、“東漢門”、“雨花台”等13塊碑雕。 這是侵華日軍血腥暴行的鐵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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