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中國歷史 帝國政界往事·公元1127年大宋實錄

第9章 附錄岳飛之死與暴力均衡

“岳飛必須死。”李亞平說。在《帝國政界往事:公元1127年大宋實錄》這本書裡,作者用五分之一的篇幅推演出這個結論。 這是一本堅持講故事的歷史書,讀來很有的味道,娓娓道來,雋永通達,讓我們感應到古人的心跳。但在一連串的精彩故事中,我讀出了一道關於暴力均衡的殘酷方程式:自身暴力=異己暴力,這是維持既有秩序的常規條件。一個國家政權要維持既定的利益格局,必須擁有足夠強大的暴力,抵禦異己暴力的侵犯,讓侵犯者得不償失。在中國歷史上,只要別人的暴力比我們強大,別人就可以擴張利益邊界,就可以稱霸,就可以讓我們稱臣納貢,甚至可以踩著我們坐江山。反之亦然。岳飛之死,便是由這道方程式決定的。秦檜等人的忠奸正邪,反倒可以忽略不計。

整個推算過程,正如該書的結構一樣,需要從宋朝的創建開始。這是一篇一波三折的故事。 宋太祖趙匡胤是篡位武將。在部屬的擁戴下,他取代了他負責保衛的皇帝。這件事讓大家看到了“太阿倒持”的結果:武裝力量本來是皇帝用來削平外患、鎮壓內亂的寶劍,不過,這柄利劍握在部下手裡,極易形成“太阿倒持”之勢,反過來威脅皇帝自身。趙匡胤篡位並非特例。從安史之亂開始,一個又一個君王倒在了自身保衛者的劍下。於是,生活在宋初的人們,難免在前朝興亡中得出結論:內憂大於外患,內部的異己力量比外部的異己力量更危險。 宋朝的軍事制度就是在這種歷史經驗的背景下建立的,其主題便是抑制內部的異己力量。至於具體方法,我們可以想像一個武將,他的持劍之臂與另外兩位銬在一起,形成三方掣肘之勢。同時,這位武將的脖子上騎著文官或宦官,轉動腦袋必須事先請示。這還不算完。武將平時不准碰那柄劍,不知其輕重利鈍,劍也不大跟手。此外,這位武將身邊還有其他武將,構成彼此防範之勢。最後,在所有武將之上,還有一支皇帝直接控制的御林軍,就好比皇帝親手持劍,雖然不那麼膀大腰圓,但足以對付小漏洞和小兵變,至少可以拖延時間,等待眾劍趕來勤王。

這套制度,可以保證稍微大點的軍事行動都在皇帝的控制之下,保證每個將領反叛的勝算很低,確保槍桿子永遠聽皇帝指揮。但是,這樣的軍隊還能打勝仗嗎? 《孫子兵法》之《謀攻篇》談到預測勝負的五條標準,其中一條說:“將能而君不御者勝”。且不論才能如何,僅憑這套駕御體系,就可以猜到宋朝的將領不能真正負責,容易推卸責任,進而還可以預測宋朝對外的戰績不佳。 《孫子兵法》名列宋朝彙編的《武經七書》之首,屬於軍事教育的必讀書,宋代君臣不會不懂這個道理。 在這個意義上,我們可以斷言:宋朝對遼、金、西夏和蒙元的弱勢,其實是自找的。更準確地說,這是皇帝深思熟慮後的選擇——在內憂大於外患的基本判斷之下,兩害相權取其輕。外患,即遼金之類的異國暴力集團。內憂,指帝國內部的大小軍閥或暴力集團的高級代理人。

如果把皇帝比作官軍這個合法暴力集團的老闆,他委託了一些將領代他管理軍隊,在監督不力的情況下,代理人很可能陽奉陰違,假公濟私,化公為私,實行內部人控制,甚至變成軍閥,推翻皇帝。監督力度不同,這些代理人便擁有不同濃度的異己色彩。一旦異己的濃度與敵國近似了,內部與外部之間的界限也就模糊不清了。李亞平說,宋朝傳統的軍事體制以降低效率的代價換取內部安全。這是可以理解的。對皇帝來說,被遼金推翻與被部下推翻是一樣的,他只管避害,不分內外。 事後看來,宋朝皇帝的掌握分寸似乎有點問題。他們對武將的重重節制,固然防止了軍閥的產生,但自身的軍事力量被過度削弱,破壞了與遼國、西夏和金國的暴力均勢,結果不得不每年向“夷狄”進貢,以歲幣補償對手的強勢。這未免有點虧,至少有些丟臉。當然,李亞平說,以宋朝每年六七千萬兩銀子的財政收入而論,這筆七十五點五萬兩銀匹絹的歲幣不算沉重,比軍費便宜多了。更何況這筆銀子最終出在老百姓身上,並不是皇帝和大臣的血汗。

總之,以歲幣補償強者之後,宋朝與遼國和西夏的暴力均衡便達成了。這種甘居人下的均衡就是整個故事的起點。 經過一百多年的潛移默化,局勢漸變,忽然間均衡大壞。 按照歷史常規,宋朝的軍政官僚體係將日漸腐敗,原來的弱勢將越變越弱。同樣,根據官僚體制欺下瞞上的老傳統,宋朝君臣對自身的弱勢也缺乏自知之明。事實上,他們甚至感到自己很強大。看到新崛起的金國把遼國打得落花流水,宋朝君臣覺得自己比遼國強,便做出錯誤決定:本來應該聯弱抗強,他們卻聯強滅弱,聯金滅遼。留下一個弱宋,面對一個比遼國更強大的金國。在這個過程中,自以為強大的宋朝軍隊又被衰敗的遼國打得落花流水,宋朝的軍事實力在更強大的對手面前露餡,引發了金國的覬覦之心。

宋、金之間暴力失衡的結果,就是金國攻陷皇都汴梁,一老一少兩位宋朝皇帝被俘,北宋滅亡。僥倖逃到南方的皇子趙構建立南宋政權。 這時候,主要危險是外患,而不是內憂。北宋官軍基本崩潰,想憂也沒多少可憂了。在戰亂中,一些官吏、軍官、軍卒和強盜脫穎而出,主要憑藉自己的才幹組建擴充軍隊,發展壯大。以當代企業比喻,這些創業者只用少量官家資本,甚至白手起家,招兵買馬,兼併重組,創出可觀的家業。雖然戴了趙家皇帝的“紅帽子”,真論起產權來,趙家並不能夠控股。有些私營企業連紅帽子也沒戴。 面對這種形勢,帝國在邊境地區部分恢復封建制度,建立藩鎮,任命39個鎮撫使,授予軍政人財各項大權,甚至准許世襲。繼續用企業比喻,趙氏壟斷集團衰落之後,被迫承認原壟斷領域裡殺出來的部分小老闆合法,同時將他們拉入商會,皇帝兼任會長。岳飛就是這39位小老闆之一。和他並列鎮撫使的,有12位出身官吏,還有11位出身盜賊。數年之後,這批小老闆有的戰死,有的投敵,有的被殺,半數以上改任宋朝官員,被官家體系收編了。儘管如此,官軍中還是有許多將領近似軍閥,他們的軍隊更像家兵,而不是官軍。其中著名的五支武裝力量,也確實被當時的百姓稱為岳家軍、韓家軍、張家軍、劉家軍和吳家軍。 “家軍”的異己色彩比較濃厚,但皇帝不得不暫時容忍,這也是無奈的選擇——在外害大於內患的格局中,兩害相權取其輕。

在繼續推算之前,需要先搞清楚一個問題:宋太祖對內部異己力量是否過度敏感?該不會趙家天子做賊心虛,以己度人,把二三分異心看作五六分吧? 宋朝第十任皇帝趙構的親身經驗證明,祖先並非神經過敏。從1127年趙構登基,到1141年處死岳飛,短短十四年間,小的不說,大規模的叛變,趙構就經歷了三次。 第一次是1129年年初,護衛親軍統制苗傅和劉正彥發動兵變,殺掉以王淵和康履為首的一批民憤很大的宦官,逼趙構退位,立不足三歲的皇子為帝,讓皇太后垂簾聽政。要不是韓家軍趕跑叛軍,趙構就算被推翻了。 第二次是1129年年底,戴宰相銜主持長江下游防線的杜充率直轄部隊投敵。李亞平說,趙構聞訊後整天不吃不喝,嘮叨說:我對杜充這麼好,從普通官員一直提拔他當了宰相,他怎麼可以這樣做?這種遭人背叛的痛苦經驗,想必引起趙構對人類良心的可靠性的疑慮。

第三次是1137年夏曆8月的淮西兵變。皇帝和宰相設法解除劉光世兵柄之後,宰相張浚人事安排失誤,劉家軍的高級將領酈瓊率四萬官兵(南宋總兵力的十分之一)投敵。可見,一個武將的變心可以給帝國造成多麼巨大的損失,而影響一個武將變心的因素又多麼複雜。皇帝自己不犯錯還不夠,宰相也不能犯錯。 總之,內部的異己力量不能不防。傳統的暴力分權與製衡體係不僅是重要的,簡直就是性命攸關的。問題是,節制和分權導致暴力機器運行效率下降,這個代價朝廷是否承受得起? 局勢基本穩定之後,皇帝經常權衡分解兵權的利弊。紹興八年正月下旬,岳飛預測金人南犯,申請增添兵馬。趙構對左右大臣說:岳飛所防守的上流地方誠然闊遠,但寧可把他的防區縮小,也不可以再增加他的人馬。今日諸將之兵,已患難於分合。末大必折,尾大不掉,古人所戒。近來的事勢雖還沒有發展到那樣嚴重,但與其增添大將的實力,倒不如再另外添置幾支部隊,庶幾緩急之際易為分合。

這次談話發生在紹興八年(1138)二月初六,淮西兵變半年之後。五月,監察御史張戒對皇帝說:現在諸將的權力太重了。趙構答道:他們還不至於驕橫跋扈。兵雖多,聚則強,分則弱,分也不可行。 當時南宋建立不過十二年,並無抵禦強敵的自信。兩年後,金國統帥兀術的拐子馬和鐵浮圖才敗於劉錡,再敗於岳家軍,大失威風。此時此刻,朝廷不敢自毀長城——哪怕只毀一段。於是,體制得以維護,原狀得以持續,岳飛沒有得到補充,但也未被削弱。 本國兵力究竟應該強到什麼程度,還取決於皇帝趙構到底想要什麼。如果他想收復失地,甚至統一中國,就要比敵國更強大,建立高效率的軍事運行機制。這是保證優勢的均衡。如果他想守成,兵力便無須那麼強大,讓敵國開戰得不償失即可。這是維持守勢的均衡。如果他兼顧內外平衡,既想恢復傳統,滿足於一支容易控制的弱兵,又不想繼續喪師失地,那麼,最好先維持現狀,等待敵國的主和派佔上風,對手裁軍後,再削弱自身力量。只要發動戰爭得不償失,敵國的主和派早晚要佔上風。

趙構當然想收復失地。他未必像趙匡胤那樣善於“將兵”,但他一度以劉邦為榜樣,希望自己成為善於“將將”——統帥眾將——的皇帝。淮西兵變似乎潑了他一瓢冷水。如果他發現自己缺乏劉邦式的雄才大略,自然也不該懷抱收復失地的宏圖大志。再說,劉邦的雄才大略其實也不可靠。當年蒯通勸韓信反叛,形成三分天下之勢,韓信表示不忍心,這才成就了劉邦的統一大業。後來韓信又後悔不聽蒯通的勸告。假如韓信的良心當時稍弱幾分,劉邦便不會有善於“將將”的聲譽,也未必能夠完成統一大業。可見,把統一大業建立在某人的良心之上,這是風險極高的賭博。劉邦僥倖賭贏了一把,隨後罷黜王侯,大殺功臣。趙構不想賭,不求僥倖,並不意味著頭腦糊塗或道德敗壞。

真要收復失地,還會遭遇一個難題:金國扣押著趙構的長兄,前任皇帝宋欽宗。這是一張王牌。試想,金國若在南宋旁邊建立一個國家,扶宋欽宗或他的兒子為帝,就像他們扶植劉豫建立齊國一樣,天下會出現什麼局面?宋徽宗之長子,趙構之長兄,本人又是前任皇帝,競爭者的合法性如此之強,南宋恐怕將成為強磁鐵旁邊的一網兜鐵釘。不得志的人,堅持傳統道德的人,企圖獲得更高待遇的人,都是潛在的倒戈者。那將是趙構的噩夢。事實上,就在皇帝和御史張戒討論兵權分聚的時候,“金人欲立淵聖(宋欽宗)於南京”的說法已經開始流傳。 《宋史紀事本末》卷七十二說,傳言“以和定而止”。如果南宋沒有及時與金國議和,如果以秦檜為代表的主和派沒有佔上風,趙構可能碰上大麻煩。 其實,別說金國扶植宋欽宗建立政權,只要把趙構的這位大哥送回來,從趙構的角度說,威脅之大已經不亞於冒出一個敵國。數百年後的明朝,蒙古人就把俘獲的明英宗送回來了,不久就發生了英宗復辟。歷史事實表明,前任皇帝政變相當容易,就像鬧一場家庭糾紛。 總之,對手有許多王牌,而且本來就很強大。自己則有很多弱點。要扭轉這種基本局勢,需要過人的勇氣和才幹。 當趙構企圖收復失地的時候,他答應給岳飛更大的權力,更多的兵力,也就是說,他準備冒“太阿倒持”或“尾大不掉”的更大風險。後來趙構改了主意,大概是發現收復失地的風險大到他承擔不起,或者說,收復失地的誘惑沒有大到值得賭命的程度。從邊際分析的角度看,收復失地的新增收益主要是榮耀和威勢,屬於錦上添花;新增成本卻是內外交織的致命危險,屬於雪中失炭。皇帝不願用雪中炭換取錦上花。那麼,在維持守勢的暴力均衡格局中,就無須建立超過金國的軍事力量。此意一定,岳家軍的前途便暗淡下來。 關於這種計算,《宋史紀事本末》的作者說:“高宗忍自棄其中原,故忍殺飛。”趙構決心放棄中原了,就捨得殺岳飛了。這是國際關係決定國內關係的觀點。李亞平揣摩趙構的心思,提出了國內關係決定國際關係的看法:“與其用朝廷的兵馬錢糧,養大功高蓋主、尾大不掉的武將,還不如與金國講和更划算。”兩位作者的看法都有道理,但都缺少一個過渡環節或中間狀態:放棄中原,並不等於立即殺岳飛;殺掉岳飛,並不能保證金國講和,更不能保證金國遵守和約。岳飛暫時還是有用的,所以岳飛還會活幾年。 紹興八年(1138)歲末,宋金兩國議和成功。前邊提到,這年二月趙構曾經拒絕擴大岳飛的權力,但五月又拒絕削弱岳飛,不敢自毀長城。現在兩國簽定了和約,是否意味著內憂大於外患了?為時尚早。首先,和約所劃定的邊界尚未交割設防完畢。其次,兩國之間還沒有好好打一場,作為和約基礎的暴力均衡並未得到確認。儘管南宋對金國稱臣納貢,但金人總覺得便宜沒佔夠,以兀術為代表的金國主戰派還想“贏者通吃”。敵人在磨刀,我們自然也要磨刀,自毀長城的條件並不成熟。 紹興十年(1140)夏曆五月,金國叛盟,四路大軍進攻南宋。都元帥兀術一路,在順昌(今阜陽)被劉錡以少勝多打敗。西邊的岳家軍一路捷報,孤軍打到開封附近,苦戰得勝後奉詔班師。這一年,趙構對金國的實力有了清晰的判斷。趙構說,兀術雖然強大,卻專門以殺戮殘忍為能事,不顧人心向背,我知道他不會有什麼大作為了。 反過來,金國連連受挫,也逐漸認清了形勢。紹興十一年(1141)夏曆正月,金國再次南侵,三個月打了兩次大仗,一勝一負,岳家軍並未參戰。儘管金強宋弱的局勢依舊,但誰也吃不掉誰的戰略均勢得到確認。主戰派兀術也有了講和的意思。 紹興十一年(1141)夏曆11月,趙構與金國簽訂紹興和議,宋朝皇帝接受金國冊封,每年向金國進貢銀25萬兩、絹25萬匹,數量不變。兩國以淮河為界。 如前所述,一旦敵國真不想打了,準備裁軍了,本國裁軍或曰自毀長城的條件就成熟了。這時,趙構終於有了選擇空間:他可以恢復傳統,改革“家軍”體制了。換句話說,國際的暴力均衡確立之後,金國的致命威脅下降之後,內部的異己之患便升格為頭號大患。 宰相秦檜的養子秦熺留下的一段記載,可以印證上述計算:“主上聖明,察見兵柄之分,無所統一,乃密與檜謀,消尾大之勢,以革積歲倒持之患。”可見,“太阿倒持”之患已在皇帝心中鬱積多年。按照主和派的說法,這種危險隨著金人威脅下降而更加突出:“有識之士方懼金人之平,四方底定,而此輩跋扈自肆,意外事有叵測者。” “叵測”二字用得極其精確。岳飛會反叛嗎?不一定。那麼,岳飛不會反叛嗎?也不一定。即使岳飛不想反,他的部下也可能反。當年趙匡胤就未必想反,但他的部下追求富貴,非擁戴他當皇帝不可。鬧到沒有退路的地步,不想反也得反。更何況,岳飛對皇帝的議和政策是有意見的,對不增加自己的兵權早有不滿的表示,一再衝皇帝撂挑子。南宋初期的軍事體制缺乏節製手段,主要依賴部下的忠心,岳飛的心中有了不滿的影子,這讓皇帝如何安心? 最要緊的是,岳飛擁有反叛的實力。岳家軍有十萬兵馬,佔全國兵力的四分之一強。而且,這支軍隊的戰鬥力極強,民間聲望極高。敵人說:撼山易,撼岳家軍難。岳飛本人熟悉經史,禮賢下士,溫和有禮,為人清廉,賞賜一概分給部下。這簡直就是活聖人。岳飛死後多年,他的眾多部下還聚在一起,聯合起來為他申冤,並且哭聲震天,場面感人——可見岳家軍多麼團結。這支軍隊的口號是:凍死不拆屋,餓死不擄掠。聯想一下趙構對兀術的評價——雖然強大,專以殺戮殘忍為能事,不顧人心向背,我知道他不會有什麼大作為了——岳飛該有多大的作為?這樣的暴力集團不反則已,一反就可能天塌地陷。 此時此地,對皇帝來說,選擇變得很簡明:或者廢掉岳飛,或者不廢岳飛。對岳飛來說,選擇也很簡明:或者服從,或者反抗。對皇帝來說,岳飛將採取什麼策略是不可測的——“叵測”。但是歷史經驗和親身經歷告訴他,歷代武將在“叵測”的選項中填空時,只要勝算較大,往往要選“反”。不反的還要後悔。 那麼,對皇帝來說,究竟是把自己和帝國的命運寄託在“叵測”之上呢,還是讓秦檜出面乾一次臟活兒呢?在皇帝眼中,一個好人可能的冤屈,與趙家江山的安全穩定相比,孰輕孰重?這還用問嗎? 追問這種問題的恐怕只有“純儒”。皇帝不會問,法家不會問。按照孟子的說法,“行一不義、殺一不辜而得天下,皆不為也。”然而,我們的帝國傳統,總是儒表法裡、王霸道雜,以“行詐使力”為看家本領,實際決策所依據的是利害計算而不是道德信條。即使考慮道德,按照普列漢諾夫的說法,道德里總是包含算術的。用我們熟悉的話說,就是“要顧全大局”。比起“天下蒼生”來,個人的一點冤屈算得了什麼? 哪種老虎最安全?死老虎最安全。是老虎就該死。在這個意義上,岳飛得到的“莫須有”罪名是一個非常貼切的罪名。宋太祖說,臥榻之畔,豈容他人酣睡。更何況酣睡的是一隻猛虎。至於具體手段,究竟是“杯酒釋兵權”好,還是流血殺人好,也不是可以自由選擇的。面對弱者,皇帝不妨大度一些,贏得仁慈之名。面對岳飛這種級別的強者,皇帝缺少表現大度的實力和自信。他們不敢給對方留下還手反擊的機會,不得不採用讓皇帝聲譽蒙羞的手段。當然,皇帝也有遮羞的辦法:一是蒙蔽視聽,硬說人家要反;二是轉嫁惡名,讓秦檜替他背黑鍋。 趙構對岳家軍的畏懼非同一般。他必須把不仁不義擴充到岳飛之子岳雲和親信將領張憲身上。李亞平寫道:1141年農曆12月29日,皇帝批准賜岳飛死,同時將張憲和判刑兩年的岳雲一同處死。 趙構的選擇對不對? 從國際關係的角度看,岳飛死後,和局維持了二十年。 1161年,企圖一統天下的金國皇帝完顏亮(海陵王)背盟南侵,在長江防線受挫,引發內亂。再次議和,邊界依舊。 1206年,金國在蒙古的打擊下國力衰弱,宋乘機伐金,失利之後議和,邊界依舊。 1217年,金國為躲避蒙古大軍南遷,與宋開戰,互有勝負。宋對金的弱勢均衡維持了九十多年,直到1234年,蒙宋聯手滅金。趙構對兩國均勢的判斷並無大錯。 從內部關係的角度看,1207年正月,吳家軍的世襲將領吳曦反叛,在宋金戰爭中投敵,向金國求封蜀王,一個月後,被幾個奇人矯詔闖宮殺死。 1230年,宋朝任命的京東路鎮撫使、京東路20餘萬忠義軍首領李全反叛,圍困揚州,被守城將士襲殺。宋朝對自家將領的嚴厲防範,並非無病自灸。 總體說來,南宋存在了一百五十二年,比金國的壽命更長,最後亡於橫掃歐亞大陸的蒙古鐵騎,也不算太丟人了。從年頭來看,南宋也比滅掉自己的元朝的壽命長。趙構建立了一個比金國和元朝更長壽的體制,而這個體制的存在與穩定又建立在內外暴力均衡的基礎之上。無論暴力均衡的邏輯是否殘忍,趙構不過按理出牌罷了。 本文談論的與其說是岳飛,不如說是“家軍”的代表,岳飛只是其人格化身。放眼望去,官軍與家軍、朝廷與藩鎮、流官與土司、統一與割據,直至先秦的郡縣制與封建制,官家暴力與私家暴力或地方暴力的關係,始終是中國歷史的主題。 在其他條件相同時,作為暴力集團,私家軍的效率一般比較高,地方武裝其次,官軍更次,就好像民營企業的效率通常高於鄉鎮企業,鄉鎮企業又高於官辦企業一樣。大一統帝國建立之後,官家追求朝廷安全,收權嚴管,就難免損害效率;追求效率,又難免損害朝廷安全。內部安全了,外部又不安全。於是,我們看到了南宋統治者在這些要求之間尋求均衡,追求安全最大化的努力。 《建炎以來系年要錄》紹興十六年(1146)九月乙丑引用《中興聖政》的話說:“紹興以來,所以為國者有二:金欲戰,則分江淮之鎮,以援將帥;金慾和,則收將帥之權,以歸朝廷。”換成條件加結果的一般格式表達:外患加重,則放權讓利,封建藩鎮之類具有大包乾色彩的暴力激勵機制出現;外患減輕,則收權削藩,官家代理人重返主導地位。岳飛的命運,顯示出私家軍隊、地方武裝乃至封建藩鎮在官家體制下的興衰規律,尤其是衰亡規律。這種規律,可稱“岳飛通則”——雖有例外,慣例如此,通常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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