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中國歷史 易中天中華史18·王安石變法

第27章 附錄本卷大事年表

1067年(治平四年),宋英宗趙曙卒,太子趙頊繼位,是為神宗。 1068年(熙寧元年),以王安石為翰林學士兼侍講。 1069年(熙寧二年),以王安石為參知政事,開始厲行改革,史稱“熙寧變法”。設製置三司條例司,行均輸法和青苗法。 1070年(熙寧三年),行保甲法和免役法。司馬光反對新法被貶,王安石任宰相。 1071年(熙寧四年),定科舉法。蘇軾被貶。 1072年(熙寧五年),行市易法、保馬法、方田均稅法。 1073年(熙寧六年),樞密使文彥博反對新法被貶。 1074年(熙寧七年),鄭俠上流民圖請廢新法,王安石被貶,呂惠卿為參知政事。 1075年(熙寧八年),王安石官復原職。

1076年(熙寧九年),王安石辭職,變法失敗。 1077年(熙寧十年),黃河決口。 1079年(元豐二年),蘇軾下獄,被貶到黃州。 1084年(元豐七年),司馬光完成。 1085年(元豐八年),神宗卒,太子繼位,是為哲宗。太皇太后垂簾聽政,引舊黨,罷新法。 1086年(元祐元年),司馬光拜相,盡廢新法。蘇軾任翰林學士。王安石、司馬光卒。 1093年(元祐八年),太皇太后卒,哲宗親政。 1094年(紹聖元年),章惇為首相,恢復新法。 1100年(元符三年),哲宗卒,弟徽宗繼位,章惇被貶。 1101年(建中靖國元年),蘇軾卒。 1102年(崇寧元年),立元祐黨籍碑。

1127年(靖康二年),北宋亡,南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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