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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史塔士(1876~1947)

香港二十八總督 张连兴 4636 2018-03-16
史塔士(1876~1947),又譯司徒拔。英國人,畢業於牛津大學。曾任錫蘭輔政司多年,有殖民地行政管理經驗。 1919年9月任香港總督後,1920年,史塔士組織一個專門委員會,調查香港的經濟資源,研究香港經濟及商業國際化問題,並製訂工廠法及有關法例。同年邀請社會人士和教育司署代表合組教育委員會,制訂香港教育政策。創立英文書院,以加強港島英文中等教育。又開拓港島東區及北角海濱的大片土地,興建筲箕灣至石澳、黃泥湧峽至淺水灣、深水灣、香港仔等公路;開設九龍巴士公司和中華巴士公司。 1925年10月離港,赴牙買加任總督。曾受封爵士。 1947年去世。 史塔士任內,工人運動不斷,重大的就有“省港大罷工”、“香港海員大罷工”,使香港海陸交通陷於癱瘓。英國政府不得不把史塔士調回倫敦,名為商討局勢,結果一去不復返。

兩次歷史性大罷工均發生在史塔士任內,但責任並不完全在他。他上任前的1910年至1919年十年間,通貨膨脹嚴重,米價上漲,房租成倍提升,工人不滿情緒日益強烈,勞資雙方矛盾尖銳,勞資糾紛蓄勢待發。但是,史塔士對工人運動採取了敵對的態度,沒有處理恰當,連倫敦也不滿意。 從史塔士開始,港督譯名逐漸中式化,如郝德傑、羅富國、楊慕琦、戴麟趾、麥理浩等。 史塔士上任伊始,便趕上香港百年不遇的大糧荒。 第十六任史塔士香港居民的糧食來源,當時主要是東南亞各國,如越南、緬甸、泰國、老撾、柬埔寨等地。香港經營糧食的商行,擁有龐大的資金,與產米地的商人有密切聯繫,每年收穫季節,就地收購,運返香港,資本雄厚的米行,在當地開設碾米廠,就地加工,運回香港存入倉庫,然後再批發給零售米商,居民吃到的糧食是零售商的轉手貨。米價的高低完全由米商操縱,香港政府不予過問。

香港人口逐年增加,到1918年前後,人口已達五十餘萬,對於糧食的需求日益增多。糧食問題日漸突顯出來。 1918年亞洲南部地區大雨成災,稻穀普遍歉收,而1919年該地區又遭受嚴重旱災,稻穀雜糧的收穫僅得二成。由於連年遭受嚴重自然災害,東南亞各國所產糧食僅夠當地居民食用,無有多餘出口,香港的糧食來源發生問題。當時正值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海上運輸船隻受到戰爭破壞,處於修理和補充的階段。香港與外地的海上運輸很緊張。輪船公司也乘機提高米糧運輸的運費,更增加了香港進口糧食的困難。當時經營糧食的大商行倉庫空虛,糧源又斷絕,毫無辦法。港府當局對此置若罔聞,使局面越來越嚴重,市面米價一日數漲,原來每百斤6元,後來升至60元,幾天之間便上漲10倍。

當時的香港市民收入一般都很微薄,家中無有積蓄,掙一天的錢,買一天的糧食,而零售米商又從中作梗,只賣給大戶,不賣給購米數量零星的市民,使市民經常買不到米。市民聚集在糧店門外等米,越聚越多,朝夕不散。而警察又不體諒市民的困境,反而以阻礙交通,擾亂治安為名,揮動警棍強行驅趕群眾。群眾忍無可忍,時常同警察發生格鬥,出現流血事件。據陳謙先生回憶,初時只在維多利亞城的環頭環尾一帶小米店發生警民糾紛,後來愈演愈烈,中環荷里活道的振隆米店,文咸街的恆裕泰米店等繁華地段的大米店,都出現毆鬥現象,致使全港居民人心惶惶。 香港當局看到局勢不可收拾,迫不得已,僱用太古洋行的輪船到中國上海、蕪湖一帶買米。糧食運到香港,港府出面定價,上等米100斤20元,中等米100斤15元,糙米100斤10元,至此,米荒才算得以緩解,風潮暫告結束。

同孫中山的衝突 1920年11月,孫中山在廣州重建護法軍政府,展開更大規模的護法鬥爭。對於孫中山的軍政府,英國政府採取的政策是,即不承認這一與北京對抗的地方政權,也不捲入該地方的紛爭。但是港英政府卻採取了與倫敦不同的態度,對孫中山極為仇視,總督史塔士甚至渴望有人去暗殺孫中山。香港當局之所以對孫中山及其政府如此仇視,餘繩武、劉蜀永先生所主編的《20世紀的香港》曾作過具體深入的分析: 香港與廣東有著特殊的地緣與人緣關係,因此,廣東在港英當局發展對華貿易上佔有舉足輕重的地位。一方面,香港輸往華南各地的貨物絕大部分須經廣東分發,另一方面,華南及西南各省的土特產品也要經廣東轉運香港出口。港英當局為此控制了廣東的水陸交通、鐵路和能源等主要經濟命脈。可以說,香港作為遠東轉口貿易中心地位的確立,除其自身的條件外,廣東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香港政府對於廣東政局的變化格外關注。中國民族民主革命的倡導者孫中山先生抵粵,是對在粵擁有巨大權益的港英當局的威脅,當然也就不為他們所容。

第一個衝突首先圍繞著廣州政府收回海關所欠關餘而展開。為解決財政上的緊張狀態,1920年年底廣州軍政府照會北京公使團,要其飭令代管關餘的銀行委員會將廣東地方應得的13.7%的關余立予攤分。遭到了公使團的拒絕。 1921年1月,軍政府毅然宣布,將從2月1日起收回護法省區各海關的管轄權。對於軍政府這一舉動,香港當局擔心會直接影響粵港間的貿易,搶先採取了行動。在軍政府宣布將接管海關後不久,港英當局即派遣兩艘軍艦駛往廣州,在粵海關示威恫嚇。英國外交部也要求香港對廣州實施經濟封鎖。但英國殖民地部對此則持謹慎態度,提出應首先聽取香港總督的意見。 史塔士與香港總商會的代表磋商後,向殖民地部建議,封鎖廣州,列強應聯合採取行動,若香港單獨採取行動,勢將危害香港的利益,而其他列強定將從中獲利。

孫中山鑑於列強態度強硬和廣東政局的動盪,認為採取行動為時尚早,宣布暫緩接收海關。 廣州護法軍政府與港英政府的第二次沖突是圍繞著廢除“卡賽爾煤礦合同”一事進行的。 所謂“卡賽爾煤礦合同”,是港英為掠奪廣東礦藏與桂系軍閥簽訂的合同。第一次世界大戰中,為解決燃料的缺乏問題,英國打算在廣東開發能源。經港英政府安排,英華工程師協會派人對廣東省進行了地質勘探,香港英資企業匯豐、怡和、太古等大公司均參與了開發計劃的製定。經史塔士推薦,英國政府最後選定了由退伍少校卡賽爾提出的計劃。 1920年4月,卡賽爾公司與桂系軍閥莫榮新草簽了合股開採煤礦的合同。依照所簽合同,英方有權開發廣東的煤礦及控制全省的水陸交通,修建連接廣九和粵漢線的鐵路。

孫中山和護法軍政府趕走桂係後,宣布該項掠奪廣東礦產資源並享有多種特權的合同為非法,不予承認。英國駐廣州總領事傑彌遜和港督史塔士親自出馬,妄圖使廣州政府改變立場,奪回英國即將到手的利益。 傑彌遜多次致函廣州政府,聲稱他要保護英國公民的“權利”,要求廣州政府承認卡賽爾合同。卡賽爾公司同時表示願意修改合同,減少英方所獲利益。廣州政府外交次長伍朝樞明確指出,卡賽爾合同對廣州政府來說是一紙空文,無任何效力。廣州政府的總體思想是礦山國有,外國資本如欲開發,必須符合平等互利的原則。談判不成,史塔士專程來到北京,以幫助北京政府“困迫新政府”、“售賣和運送軍械予廣西陸榮廷”為交換條件,要求北京政府承認和履行卡賽爾合同。孫中山廢止合同的決心毫不動搖,他對許多英國人說,“請他們到別的地方發財去,廣東的礦山,是留了給廣東人的。”

面對孫中山的強硬態度,史塔士採取了從內部分化廣州政府的措施。廣州軍政府重建後不久,英國政府便察覺到孫中山與陳炯明之間存在的矛盾。對於孫、陳不睦,英國外交部堅持其不捲入中國地方紛爭的政策,而香港當局則加以利用,從中挑撥分化。 在史塔士的授意下,香港立法局華人議員、港商劉鑄伯提出了一項援助陳炯明的計劃,在香港和廣州兩地為陳炯明募集資金,從財政上支持陳炯明,要求陳炯明向北京政府妥協,與孫中山斷絕一切聯繫。 1921年3月26日劉鑄伯專程前往廣州,與陳炯明舉行了會談。 史塔士向英國殖民地部報告說,他特別希望殖民地部同意這項計劃,因為這將會給香港帶來無窮的好處。殖民地部拒絕了史塔士的建議,指出:“香港捲入廣東政府內部事務是極其不明智的舉動。”因為英國內部的分歧以及陳炯明回絕,這一從內部分化瓦解廣州政府的計劃才告夭亡。

1921年春天,孫中山建立正式政府。 4月7日,廣州非常國會選舉孫中山為非常大總統。 5月5日,孫中山正式宣誓就職。 5月4日,港府華民政務司派人貼出告示稱,接總督口諭,禁止香港華人集會慶祝廣州新政府成立;5月6日華民政務司再次告示稱,接總督令,禁止為廣州政府在港籌募款項。 5月13日,廣州政府照會英國駐廣州總領事傑彌遜,抗議港府頒發告示,禁止香港人民慶祝孫中山就任非常大總統和為廣州政府募捐。照會指出,港府這一舉動非常不合時宜,它不僅污辱詆毀了孫中山大總統和廣州政府,而且為外交史上所罕見。照會要求香港總督對此做出解釋。 5月23日,史塔士對廣州政府的抗議作了答复。他推說,告示發佈時他不在香港,此事未經過他的批准,他對告示所使用的不禮貌語言深表歉意。同時又稱,他所反對的只是告示所使用的不禮貌措詞,對告示所表達的宗旨完全贊同。港府只承認北京中央政府,因此,香港政府不可能允許在港為敵對一方總統的就職舉辦慶祝活動和為其籌募資金。

5月24日,伍朝樞致函傑彌遜,對史塔士的說辭進行了駁斥。伍朝樞指出,香港當局干涉香港居民舉行慶祝活動和對本政府給予道義和物質上的支持,其行為明顯超越了英國政府所奉行的友好中立的界線,屬公開的敵對行為。香港居民中99%為華人,他們中的大多數均強烈支持本政府,香港高級官員對本政府所作出的任何敵對言行,都將使香港居民感到憤慨。香港政府應徹底取消和廢棄所發告示,從而使粵港之間恢復友好關係。 英國駐廣州總領事傑彌遜認為,香港政府的舉動不得人心,致使一向敵視國民黨的一些中國人都對廣州政府表示了同情。明智之舉是取消所發告示。香港各英文報紙對港府的做法也提出了尖銳的批評。 面對來自各方的壓力,史塔士害怕事態惡化到影響商務關係,尤其是引起外交部的責問,不得不有所收斂。不久,香港政府將告示收回。 史塔士到任的第二年,1920年,香港當局通過了一項新的社團法案,放鬆了對社會團體登記的限制。香港的工人運動,又恢復了公開活動。這一年4月,爆發了抗議生活費用上漲、要求增加工資的大規模罷工鬥爭。罷工的主要力量是5000名香港機器工人。他們要求資方加薪40%,反對外國資本家藉口經濟衰退辭退工人,有26家不同企業的九千工人參加了罷工。由於罷工工人的要求得不到合理解決,許多工人紛紛離開香港返回內地。在廣州他們得到廣州機器工人的歡迎和支持。經過反复協商,4月19日,港英當局最後終於答應了工人的要求,提高工資32%。隨後幾個月內,新的工會大量湧現,小規模的罷工連續不斷,以致醞釀成1922年的香港海員大罷工。 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以後,各國商船的客運和貨運量迅速增加,輪船公司經營狀況改善,獲利不少,於是連續給船員加薪,但外國資方只給外國船員加薪,華人船員做同樣的工種,甚至比外籍船員工作量大,工資卻比外籍船員少很多,有些輪船上的雜役甚至不給工資,他們的收入就只靠乘客的小費。對於這種不合理的狀況,香港華籍船員一直心懷怨憤。 香港中華海員聯合工會首先發難,致函英國的太古、渣甸兩洋行,日本的郵船公司、大阪商船株式會社,以及美、荷等國的輪船公司,要求從1922年1月起,華籍船員月薪增加30%,並限期資方答复。 接到海員聯合工會的函件後,各輪船公司立即開會研究對策。據古魯先生的專欄文章記載,會上有人說,我們僱用華籍海員,是讓他們有飯吃,而且他們的情況已比國內的中國人好得多,而他們還不滿足,簡直是無理取鬧。對於海員工會的信函,可以不理。如果工人有什麼行動,就解僱他們,讓他們嘗受一om失業的機會,別再身在福中不知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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